呂柟(1479—1542),字仲木,學者稱涇野先生,陝西高陵人。
呂柟自幼愛讀書,十多歲時就有博學之名,被選入當時的名校正學書院就讀。明正德三年(公元1508年),呂柟高中狀元,授翰林編修。這次考試,呂柟認識了任「同考官」的湛若水,兩人互相欣賞成為好友。因為受到湛若水的影響,呂柟雖然是主程朱理學,不過他的學說有返本孔孟、結合理學與心學的傾向。
當時,宦官劉瑾專權,邊關又不太平,呂柟上疏請皇上入宮御經筳,親理政事,這受到了劉瑾的記恨。呂柟看不慣劉瑾,又知道自己留在朝廷挺危險的,於是引退回鄉。回鄉後,呂柟辦學教書,吸引了四方學者前來學習。
明嘉靖元年(1522年),呂柟官復原職,兩年後,因為批評嘉靖皇帝在「大禮儀」事件中違背禮制,被貶謫為解州判官。在解州,呂柟如他的理學家前輩一樣,在為民辦實事之餘,又辦書院講學。
嘉靖六年(1527年),呂柟任南都吏部考功郎中,之後幾年,接連升遷,官至南京國子監祭酒、南京禮部右侍郎。嘉靖十七年(1538年),六十歲的呂柟上疏請歸。致仕還鄉後,呂柟講學於北泉精舍直到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去世。
學術成就
呂柟之學的特點是返本孔孟,他認為王守仁的「致良知」是一偏,這是因為「良知」與「良能」是不可分割的,孟子兩者並說,而王陽明只說良知而良能。
曾經有人問呂柟:「今之講學,多有不同者,如何?」呂柟回答說:「不同乃所以講學,既同矣,又安用講耶?故用人以治天下,不可皆求同,求同則讒諂面諛之人至矣。」
他以「天」來概括聖人之學,周敦頤、張載、二程、朱熹、王守仁等人的學問則象徵著日月、星辰、風雲、霜露,只是反映了天的其中一面,所以,學者要「學天」,結合各家所長。如周敦頤教人「靜」、「誠」,二程教人「敬」,張載教人「禮」,也都不錯,不過也是各有所偏,不及《論語》上說的「學而時習之」中的「學」中正。呂柟的學生章詔把老師的話總結為:「諸子則或言日月,或言星辰,或言風雲、霜露,各指其一者言之。」
既然各家的學說只是反映了天的其中一面,那麼天理就並不屬於一家,天理是天下公理,只是各家有所發揮,應該求同存異,在論辯中進步。天表現在萬物及人事上即是仁,仁是天地生生之理,良知、善念是仁,「聖人之學,只是一個仁」,因此,學者要「學天學仁」,以「至公至仁」為目標。
呂柟說:「諸生須要學仁,凡晝之所為,夜之所思,與夫一言一動相比,常常把這仁來體驗,自然有益,不可說過便了。」這就是說,仁不能只是空談,要通過行來體驗。針對當時程朱理學的支離分,特別是對天理與人的事割裂開,他特別指出:「天理不在人事之外,外人事而求天理,空焉亦矣。」
仁是人天性所具備的,只是會被人的私意蒙蔽,可以通過讀書去警醒心中的仁。呂柟認為學者學聖人要先讀《論語》,因為《論語》講的就是仁。不過,人如果只是讀書卻脫離躬行、流於空談,是無益的,呂柟說:「學者雖讀盡天下之書,有高天下之文,使不能體驗見之躬行,於身心何益,於世道何補?」
躬行,是貫通人事與天理的途徑,是「為仁」。學仁、為仁,是同一個功夫。
註:本推內容來源筆者作品《白沙甘泉:宋明理學家群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