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浪財經
文 / 鄒沅錚
海底撈昨日又登上熱搜,這一次,不是因為漲價,也不是因為食品問題,而是因為狀告侵權卻敗訴。
被告方是一家名為「河底撈」的餐館。據公開信息了解到,河底撈餐館成立於2018年9月,餐館正門招牌為「河底撈家常菜」,位於長沙市雨花區的,主營湘菜。
日前,海底撈認為河底撈和海底撈兩個商標極其相似,把河底撈餐館告上法庭,並要求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經濟損失20萬元等。然而,湖南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宣判,駁回原告訴訟請求。一審宣判後,原被告雙方均未上訴。
對此,上海市浩信律師事務所高依升律師表示,「河底撈」只是一個標識,不能把「河底撈」作為一個商標,並以商標的標準去衡量和判斷它是否侵權。實際上,如果「河底撈」申請商標,其可異議性和不被核准的可能性就大。
同樣是狀告侵權的案件,幾個月前,飲品「茶顏觀色」將「茶顏悅色」告上法庭,與海底撈不同的是,作為知名度更高的「茶顏悅色」最終卻贏了官司。
河底撈是標識而非商標 是海底撈小題大做了?
這並非海底撈第一次提起侵權訴訟,狀告其他商家。
據裁判文書網,今年5月14日公開的一份判決書顯示,海底撈公司曾對遼寧省撫順市新賓滿族自治縣一家名為「正品海裡撈歡樂火鍋店」提起訴訟,該案件後以雙方達成和解而告終;2019年7月25日公布的一份判決書顯示,「乾安海裡撈火鍋店」在企業名稱中使用「海裡撈」字號,與海底撈核准註冊的「海底撈」為近似商標,最終海裡撈歡樂火鍋店賠償海底撈公司經濟損失2萬元;2015年11月2日公布的一份判決書顯示,由於鄒城海裡撈公司經營的是火鍋店,與海底撈註冊商標核定使用的服務項目相同,且前者使用的「海裡撈」標識與涉案「海底撈」註冊商標構成近似,鄒城海裡撈公司被判賠償海底撈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6萬元。
但與河底撈的這一次官司,海底撈卻輸了。
判決書解釋,雖然「河底撈」標識與「海底撈」商標雖都有「底撈」二字,但在文字的整體字形方面存在一定差異。海底撈公司註冊商標「海底撈」為方正華隸字體,河底撈餐館的招牌中「河底撈」則為藝術字構成,店鋪牌匾在構圖、顏色等方面均無相似性;讀音方面,「河」字與「海」字無論是按照普通話還是湖南本地方言讀法,兩者讀音均無任何相似性。
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認為,無論從字體的字形、讀音、構圖、顏色,還是從原告、被告經營的菜品等方面,均不會使一般的消費者對河底撈的餐飲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或者認為其來源與原告註冊商標海底撈之間有特定的聯繫,故河底撈餐館不構成對原告海底撈公司的註冊商標「海底撈」的商標權的侵犯。
對於海底撈狀告商家侵權有贏有輸的情形,高依升律師表示,商標是否被侵權,並非剛性的,而是根據具體情況判斷,法院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而「河底撈」只是一個標識,是否侵權,更要看具體情形。不能把「河底撈」作為一個商標,並以商標的標準去衡量和判斷它是否侵權。實際上,如果「河底撈」申請商標,其可異議性和不被核准的可能性就大。
昨晚,一個名為「長沙河底撈」微博帳號發布微博稱:「雖然與海底撈名字有點類似,但是從字的整體以及讀音來看並無相同之處。那麼多相似的,難不成都要去告。」
那麼,許多相似的品牌,到底如何算作侵權?或者說,能不能註冊同樣的商標去經營不同領域的商品和服務呢?
高依升律師認為,實際生活中,不乏類似案件中此次海底撈案件這樣傍名牌的字號,甚至是商標,兩者雖然有相似度,但如果易區分,不容易導致混淆,就不應該認為是侵權。
他進一步解釋,商標的註冊是分類的,取得某類商品的商標,並不能阻止他人在其它類商品上申請相同或相似的商標。除非註冊了防禦商標或者被認定為馳名商標。
茶顏悅色or茶顏觀色 贗品告真品?
同為坐標長沙的涉事品牌,幾個月前,「茶顏悅色」和「茶顏觀色」之間也進行了一場關於是否侵害智慧財產權的官司。
據了解,「茶顏悅色」奶茶店自2013年12月在長沙開辦第一家店至今,已擁有近兩百家分店,是當地比較知名的奶茶品牌。2019年5月,一家與「茶顏悅色」僅一字之差的「茶顏觀色」奶茶店在長沙開業。
「茶顏觀色」註冊商標專用權人廣州洛旗公司以長沙「茶顏悅色」商標侵權為由,向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令「茶顏悅色」商標註冊人湖南茶悅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及授權使用人等賠償其各項損失21萬元,並在微信公眾號、微博、大眾點評及美團外賣平臺上發表致歉聲明,消除不利影響。
對,你沒有看錯,是後來者「茶顏觀色」狀告先行者「茶顏悅色」侵權,這是怎麼回事呢?
據天眼查顯示,茶顏觀色最早註冊的文字商標是在2004年9月,最早註冊的圖形商標是在2015年5月,而且名稱為「茶容悅貌」,直到2017年2月,商標才變為如今的logo模樣。
「茶顏觀色」商標所有者洛旗公司訴稱,長沙「茶顏悅色」店鋪在其門頭、店內裝飾、茶杯、包裝、小票、紙巾、服務員的服裝、坐墊等多處,使用了與其註冊商標「茶顏觀色」和「茶顏」在形、音、義上非常相似的「茶顏悅色」字樣,構成商標侵權。
然而4月8日下午,嶽麓區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並當庭宣判駁回全部訴訟請求。
有趣的是,這並非兩家第一次交手,而早在2019年9月29日,長沙市嶽麓區法院曾經作出過一份廣州洛旗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與湖南茶悅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的民事裁定書。法院認為廣州洛旗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訴不符合條件,裁定駁回起訴。
據天眼查顯示,「茶顏悅色」於2013年10月註冊了自己的商標,商標的圖形和文字和現在的logo基本無差別,後面也沒有再對商標進行過更改。
「茶顏觀色」雖然成立早於「茶顏悅色」很多年,但品牌的確立實則在其之後。
法院認為,從商標本身的近似程度來看,「茶顏悅色」與「茶顏觀色」文字商標在字形、含義及構圖組合後的整體結構上均存在較大差異;從時間線上來看,「茶顏悅色」於2013年12月開始使用,而「茶顏觀色」於2017年開始推廣。此外,「茶顏」是2019年核准註冊的商標,而「茶顏悅色」是自2013年使用至今,已被眾多消費者熟知。故「茶顏悅色」不構成商標侵權。
法院還表示,「茶顏觀色」的文字商標最早由案外人柴某於2008年3月註冊,經北京某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代購轉讓給另一案外人,後再次轉讓給了洛旗公司。該註冊商標首次轉讓之前,無任何證據可以證明商標的實際使用情況,消費者知曉度不高,市場知名度亦不高。與之相反,「茶顏悅色」門店開張6年有餘,已逐漸發展成為連鎖品牌店,被廣大消費者認可,其商標也因此獲得了獨特性、顯著性。
此外,洛旗公司在其開設的同類奶茶店裡使用了與「茶顏悅色」文字註冊商標近似的「茶顏觀色」作為店招,並在門店多處裝飾及網絡平臺上亦使用了與「茶顏悅色」圖像註冊商標相似的圖像,導致不少消費者誤以為「茶顏觀色」是「茶顏悅色」。
法院認為,洛旗公司作為同行業競爭者,理應知曉「茶顏悅色」的知名度,但其仍受讓使用註冊商標「茶顏觀色」,並以此作為權利商標對註冊商標「茶顏悅色」提起註冊商標侵權之訴,主觀惡意明顯,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其訴訟請求不應得到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