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長島農商行2宗違法遭罰50萬 未按規定識別客戶身份

2020-12-25 中國經濟網

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22日訊 央行網站近日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煙銀罰字[2020]1號、2號)顯示,山東長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馬常輝存在兩宗違法行為:(一)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二)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中國人民銀行煙臺市中心支行對山東長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處50萬元罰款,對馬常輝處3.4萬元罰款。

資料顯示,山東長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2014年4月24日在煙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註冊資本15756萬人民幣,公司經營範圍包括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等。

2015年4月15日,銀保監局網站披露了《煙臺銀監分局關於核准馬常輝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的批覆》,核准馬常輝山東長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的任職資格,同意其擔任山東長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

以下為原文: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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