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攤經濟這兩天活了!全民似乎都在練地攤。原來面目嚴肅見攤就掀的城管,現在據說每個人都必須發展三個攤位。在現實世界中,一城之長通過城管來輔助管理城市的日常秩序,那麼在冥界,又是怎樣的呢?貧道今天專門講講這一節。
在中國的神話體系中,城隍只能算是地方長官,官職不大,但卻管著一座城的冥界,所以實權還是比較大。而且作為身居掌管生人亡靈、獎善罰惡、生死禍福的司法神和保護城邦的保護神兩個重任,可以說身上的擔子還是很大的。
「城隍」二字由水庸衍化而來,是最初的護城溝渠水的水庸神升級為城市的守護神。
《博物志》上記載:「禹作城,強者攻,弱者守,敵者戰,城郭自禹始也。」有了城池,就要有人守護,而且原始崇拜認為,萬物皆有靈也,於是便應該有個城市的守護神。城隍這個名詞最早的文獻記載,可以追溯到《周易.泰封》:「城復於隍城隍神,勿用師」這裡說的城是指的是城牆,煌指的是護城河,城隍神就是來保護這座城的。
城隍顯靈,首見於班固《兩都賦·序》:「京師修宮室,浚城隍」,說的就是城隍神的奉祀。關於城隍的緣起,古人有始於堯,始於漢,始於三國諸說,但大多證據不足,無可考也。
有證可考的出自南北朝《北齊書·慕容儼傳》載:北齊文宣帝天保六年(555)慕容儼鎮守郢城,被南朝梁軍包圍,梁軍以荻洪截斷水路供應,形勢危急。
「城中先有神祠一所,俗號城隍神,公私每有祈禱。於是順士卒之心,乃相率祈請,冀獲冥佑。須臾,衝風歘起,驚濤湧激,漂斷荻洪」這是關於城隍神顯靈護城的最早記載。
最早的載於史冊的城隍廟,是三國時修建的蕪湖城隍廟,距今已經有1700多年,到南北朝的時候,城隍的影響逐漸增大,各地的城隍廟如雨後春筍般的紛紛建立起來。
因為佛教有地獄六道輪迴之說,所謂六道即天道、人道、阿修羅道、畜生道、惡鬼道、地獄道。所以當時的人們紛紛相信因果報應,相信陰間也像人間一樣,有一神仙管理著,道教也是運用了佛教的陰間地獄說,而且把其納入道教系統,城隍影響日盛,道士們作道場時,可以發文牒(城隍牒)超度亡魂。
《太平廣記》中就記載了唐人王簡易見城隍的故事傳說:唐代洪州司馬王簡易患有重病,腹中長了一塊巨大的腫瘤,隨著呼吸上上下下撞擊臟腑有一次腫瘤撞上心臟,導致王簡易昏死過去。醒來以後,他說他遇到一個鬼吏拿著陰間的公文,自稱奉城隍的命令來捉他。王簡易跟隨鬼吏來到了城隍廟。廟前的人看見王簡易,說他做了許多好事,怎麼會這麼早死呢?。見到城隍以後,王簡易對城隍說:「我不該那麼早死,請求城隍放我回家。」城隍吩咐手下拿來生死簿查看,果然發現王簡易還有五年壽命,所以放他回家了。五年之後,王簡易又因為腫瘤撞擊心臟而過世了。
唐朝時,城隍信仰已相當普遍,很多文人雅士,如杜甫、韓愈、張九齡、李商隱等人都撰有祭祀城隍的詩文。南宋趙與時《賓退錄》卷八云:「宋時,城隍祠宇幾遍天下,朝廷或賜廟額,或頒封爵。未命者,或襲鄰郡之稱,或承流俗所傳,郡異而縣不同。至於神之姓名,則又遷就附會,各指一人。」
城隍管理冥界是仿造人間得管理制度。古人相信陰間之神掌管著人的生死籍,還要負責對死者進行審判。這相當於活人世界中的戶籍管理以及判案,而這兩種職能在陽間一般都是交給地方政府的。
城隍是一城之神,其地位就相當於人間的州、縣官員,所以管理生死籍和神判死者的工作放在城隍這邊最為適合。然而城隍作為陰間之神,其工作又與冥界之王泰山府君、酆都天子、閻王衝突了,人們一般把城隍視為後三者屬下的官員。
因為城隍是人們心目中是陰間長官,所以各地的城隍都是以人代之,這也是城隍人格化的標誌,一般能夠擔任城隍之責的多是名臣和英雄。老百姓把他們立為當地的城隍,也是希望他們的英靈能夠護佑百姓,打擊邪惡。像長安城的城隍紀信、杭州城隍周新,會稽城隍龐玉,北京城隍楊椒山等等都是「生當作人傑、死亦為鬼雄」的響噹噹的人物。
到了明朝之後,由於明開國皇帝朱元璋有過在土地廟城隍廟遊歷的經歷,城隍的地位一下子得到了提高。朱元璋封各府的城隍為「鑑察司民城隍戚靈公」,官級為正二品,相當於明六部的最高長官的級別。
各州的城隍為「靈祐候」,為三品。縣城隍為『顯祐伯「,官居四品。一些城隍的官級比當地人間的官員的級別還大,其實朱元璋自己有自己的打算,他曾說:」朕立城隍神,使人畏之,人有所懼,則不敢妄為!「而且他這樣敕封城隍,明顯是想表明皇權大於神權,那樣的話,既管了小老百姓的生,又管了死,我們還能不安分守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