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孟子·告子上》
不能一併得到魚和熊掌,就選取珍貴的熊掌。這是比喻,是鋪墊,為了說明生與義的取捨。在某些情況下,生命與道義、正義不能同時保有,那麼就放棄生命,而選取道義、正義。道義、正義重於生命,價值更高,更寶貴。
論點提出,斬釘截鐵,接下來便是有力的論證。孟子說:生命是我所珍惜的,但有比生命更值得珍惜的,所以我不會苟且偷生;死亡是我所討厭的,但有比死亡更令人討厭的,所以我不會躲避某些禍害。如果人們所珍惜的沒有超過生命的,那麼一切可以求生的手段,為什麼不用呢?如果人們所討厭的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一切可以避禍的事情,為什麼不幹呢?照這樣就能生存,然而有的人卻不做;照這樣就能避禍,然而有的人卻不做——由此可知,有比生命更值得珍惜的,有比死亡更令人討厭的。這種心不僅賢人有,人人都有,不過賢人能不喪失罷了。
孟子進一步演繹:一籃飯,一碗湯,有了就活,沒有就死,如果你輕蔑地呼喝著給人,過路的飢餓之人不會要;你踢過去給人,乞丐也不屑於接受。然而,有人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一萬鍾俸祿。一萬鍾俸祿能給我帶來什麼呢?是為住宅華麗、妻妾侍奉和我所認識的窮人感激我嗎?過去寧死而不接受的,如今卻為華麗的住宅而接受了,為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為我所認識的窮人感激我而接受了,這些難道不能罷手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的本心。
孟子「捨生而取義」,與孔子「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論語·衛靈公》),相映成輝,驚天地,泣鬼神。無數志士深得其精義,且踐行之,民族英雄文天祥就是極傑出的一位。其《絕命辭》曰:「孔曰成仁,孟曰取義。惟其義盡,所以仁至。讀聖賢書,所學何事?而今而後,庶幾無愧。」
仁義一體。不過,確實是孔子對仁講得更多,孟子對義說得更透。義,事之宜也;仁之踐行所必由之路也。但在複雜的人生和社會中,在無數具體事情面前,確定什麼是正確的義,並不簡單。說到底,還是紮根於心的「三觀」——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起決定作用。乞丐寧可挨餓,也不要輕蔑的施捨,就因為他本能地知道自己是人,不是豬狗,有最起碼的尊嚴。孟子講義,最後落在「本心」,自有道理。正是「惻隱之心」「羞惡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告子上》)在決定著事之宜與不宜。
忽然想到明清某些理學家鼓吹婦女「餓死事小,失節事大」。那些理學家有他們的「義」,婦女的「貞潔」便是其中一種具體表現。他們的貞潔觀偏執而沒有具體分析,不可取。在他們眼裡,婦女「貞潔」重於婦女生命。幾百年來,無數婦女被他們的「義」害死。其實,他們的道貌岸然,建立在女人沒有獨立人格這一基礎上。把佔人口一半的女人只當作男人的附屬品或工具,這還是「仁」嗎?仁已不在,談什麼義與不義?那些理學家的「義」,是脫離了孔孟原典的畸形發展,是孟子說的「非義之義」。而「非禮之禮,非義之義,大人弗為」(《離婁下》)。許多讀孔孟者,忽視了這一點。
「捨生而取義」,其「義」大有講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