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外發布《2019年度檢察機關保護智慧財產權典型案例》,圍繞典型案例及檢察機關加強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工作情況,最高檢檢委會委員、第四檢察廳廳長鄭新儉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能否介紹一下,過去一年檢察機關在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做了哪些亮點工作?
答:2019年,全國檢察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司法辦案為中心,以專業化建設為保障,充分履行檢察職能,不斷創新工作機制,深入推進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工作,主要有:一是強化專業化建設,提升案件辦理質效。智慧財產權犯罪專業性強,犯罪手段隱蔽且不斷翻新,司法實踐中取證難、定性難、數額認定難普遍存在,新時代檢察機關如何提升辦案質量,提供更優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產品問題亟需解決。各級檢察機關以系統性、整體性、重塑性內設機構改革為契機,積極組建專業化智慧財產權辦案團隊,強化專業能力建設,提升案件辦理規範化水平。2019年,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涉及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案件4346件7430人;提起公訴5433件11003人。二是聚焦主責主業,增強法律監督意識和監督能力,及時糾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裁判不公等突出問題,取得了良好成效。2019年,經檢察機關建議,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案件154件175人;經檢察機關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111件139人,公安機關撤銷案件105件145人;經檢察機關決定,向法院提起抗訴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抗訴58件,法院改判52人。三是高度重視權利保障,降低維權成本。最高檢在北京等6省市試點開展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權利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工作,提倡權利人適度參與刑事訴訟,積極提供證據、發表意見,儘量保障權利人合法權益。充分發揮「捕訴一體」優勢,從快辦理審查逮捕起訴案件,努力將對權利人的影響降至最低。推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鼓勵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敦促侵權人向權利人作出賠償,盡力彌補權利人因侵權行為遭受的經濟損失。四是平等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堅持內資與外資、國有與民營、大中型與小微企業一視同仁、平等保護,堅決杜絕差異性、選擇性司法。注重辦案方式方法,嚴格把握逮捕、起訴標準,充分考慮企業正常經營發展和職工就業保障,為企業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這次發布的2019年度檢察機關保護智慧財產權典型案例中,有7個案例均涉及到國外品牌保護,彰顯了檢察機關履行客觀公正義務,維護中國智慧財產權平等保護的良好國際形象。五是積極參與社會治理,服務國家創新發展大局。檢察機關辦案中注重對侵權人的說服教育工作,力爭化解涉案雙方矛盾,做到案結事了。積極發揮以案釋法優勢,抓住關鍵節點開展宣傳教育,提升全民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預防侵權違法犯罪行為發生。通過個案辦理和類案總結,深入分析犯罪態勢、特點和規律,積極建言獻策,推動智慧財產權違法犯罪綜合治理體系建設。通過制發檢察建議,幫助企業查找管理漏洞,完善內部管理機制,提升智慧財產權防護水平。
我們這次發布的典型案例中,檢察機關有的積極發揮審前主導作用,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有的詳細核實甄別事實證據,準確適用法律定罪量刑;有的深挖犯罪鏈條,追捕追訴漏罪漏犯;有的拓寬監督線索來源,督促執法司法機關規範辦案;有的圍繞辦案中發現的問題制發檢察建議,為經濟社會發展添磚加瓦;有的人性化辦案慎作捕訴決定,彰顯司法溫度。案例各有特色,展示了新時代檢察官盡職履責的新氣象、新風貌。
問:近20年來,中國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呈現什麼趨勢?背後原因是什麼?請簡要介紹檢察機關是如何發揮職能作用的?
答:近20年來,我國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呈現的趨勢主要包括:一是案件數量大幅攀升。1999年全國檢察機關起訴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人數僅有190餘人,而2019年這一數字增至1.1萬餘人,增長約56倍。二是從涉案罪名來看,侵犯商標權類犯罪每年佔全部智慧財產權犯罪的比重均超過80%,特別是近5年來侵犯商標權類犯罪佔比上浮至90%左右。侵犯著作權類犯罪和侵犯商業秘密罪合佔約10%左右。三是從案發地域看,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主要集中在經濟發達地區,如廣東、江蘇、浙江、山東、上海、福建、四川、湖北等地。導致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數量快速增長的因素主要有:一是我國經濟社會持續高速發展,含金量高的智慧財產權被不法分子覬覦。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建設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經濟總量已由1999年世界排名第七位,到2010年即躍升至世界第二位。智慧財產權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大,地位越來越高。我國智慧財產權創造數量不斷提升,2018年我國國內有效商標註冊量達到1804.9萬件,作品、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量分別達235萬件、110萬件,發明專利申請量達154.2萬件。目前我國專利申請數量世界第一。智慧財產權帶來的財富呈幾何式增長,一個品牌價值連城已不是神話。這也成為一些不法分子貪圖的「肥肉」,試圖通過侵權行為不勞而獲,一定程度上導致了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數量上升。二是中央高度重視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推動全國形成打擊合力工作機制。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堅定不移實行嚴格的智慧財產權保護,依法保護所有企業智慧財產權,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和創新環境。」國務院2004年成立國家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組,2008年頒布《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並建立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2010年和2011年,先後成立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和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通過這些機構、機制統籌領導全國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我國各級智慧財產權保護相關職能部門協同合作,統籌安排,形成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合力,讓侵權犯罪行為充分暴露、無處遁形。三是法律、司法解釋等不斷完善,織密保護法網。我國制定或修改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等一批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修訂刑法並專節規定侵犯智慧財產權罪。最高檢聯合最高法、公安部等相關部門先後發布《關於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解釋》(二)、《關於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為準確及時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提供司法依據。四是社會公眾智慧財產權意識逐步提升。一方面,國家相關部門通過普法教育、新聞宣傳、以案釋法、業務培訓等多種形式,營造了「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的氛圍,尊重和保護智慧財產權成為全社會共識。另一方面,隨著我國經濟社會轉型發展,智慧財產權佔企業資產的比重持續加大,權利人對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呼聲越來越高,企業通過懲治侵權行為保護自身智慧財產權願望強烈,維權意識和維權能力進一步提升,檢察機關辦理的相當部分案件是由企業報案引發。
檢察機關順應案件激增等形勢變化,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智慧財產權戰略工作的部署安排,立足檢察職能,聚焦主責主業,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積極推進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工作不斷深入,在智慧財產權保護中發揮了應有作用。一是充分運用批捕、起訴職能依法嚴懲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二是充分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及時糾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裁判不公等行為,確保對侵權被告人罰當其罪。三是聯合最高法等出臺司法解釋,完善智慧財產權刑事保護法律體系。四是推動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強化線索通報、信息共享、證據移交、案件協調移送等機制。五是自2014年起每年發布一批全國檢察機關保護智慧財產權典型案例,加強辦案指導。
問:檢察機關目前正在試點開展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權利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工作,進展怎麼樣?成效如何?
答: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權利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工作,2013年即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率先開始探索,後在上海市8個金融檢察部門試行,2018年5月全面推行,得到智慧財產權權利人好評。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實保障智慧財產權權利人合法權益,提高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辦案質效,最高檢在總結上海、北京等地司法實踐基礎上,決定自2019年12月起,在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省(直轄市)人民檢察院三級檢察機關開展試點工作,要求檢察機關對於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案件以及涉智慧財產權的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案件,在受理審查起訴之日起10日內,主動向權利人告知其享有的12項訴訟權利和應承擔的5項訴訟義務,使權利人參與刑事訴訟,協助查清案件事實,更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我們選擇這六個省份作為試點,主要是考慮上述省份的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件約佔全國的一半以上,具有代表性。
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六省市共受理審查起訴相關案件1024件,告知1401名權利人,告知率已達90%以上,獲得權利人普遍肯定,預期成效初步顯現。主要表現在:
第一,對權利人的程序性權利保障更加充分,顯著節約了維權成本。通過告知工作,權利人得以參與認罪認罰、審查逮捕和審查起訴公開聽證等刑事訴訟活動,能夠更充分主張自身合法權益。如上海松江區檢察院在辦理銷售假冒飲用水犯罪系列案件中開展審查逮捕公開聽證,邀請被侵權的娃哈哈、農夫山泉、雀巢公司代表參與聽證會並發表意見;北京豐臺區檢察院對兩起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案件開展審查起訴公開聽證,均邀請權利人到場並發表意見。
第二,助力查明案件事實,切實提高案件辦理質量。通過告知工作,權利人可及時補充權利證明、經濟損失等證據,對涉案專門性問題發表意見,有利於查明案件事實。如江蘇徐州市檢察院在辦理「菠蘿小說網」侵犯著作權案過程中,因權利人眾多,難以逐一查找,對部分權利人通過公告告知,紅袖添香和網文欣閱兩家公司看到了,已經和徐州市檢察院取得聯繫,正在積極準備被侵權書目及其權利文件。
此外,試點地區許多檢察機關還自我加壓,創新工作機制,不斷提高告知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如上海將告知工作前移至審查逮捕階段;廣東、浙江等地在疫情期間實行遠程視頻告知等。全國人大代表、森馬集團董事長邱光和在得知檢察機關開展權利義務告知工作後評價說:「檢察機關這麼努力在依法保護我們公司的智慧財產權,我們更有信心把企業辦好!」
下一步,最高檢將繼續加強試點工作的業務指導,適時在全國予以推廣。希望媒體朋友們多為檢察機關鼓與呼,讓更多權利人、行業協會知曉並積極參與這項工作。
問:此次發布的不少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例都提到了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能否介紹一下這項制度?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件適用這項制度的基本情況?
答:2018年刑事訴訟法修改後,從立法上設立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具體而言,控辯雙方在充分聽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意見並保障其權益的基礎上,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認罪認罰充分溝通達成一致意見,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籤署具結書,檢察機關提出從寬的量刑建議,由法院予以確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的案件範圍原則上沒有限制,自然也包括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一年多來,全國檢察機關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中,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案件數佔審查起訴案件審結數的比例呈現逐漸上升趨勢,去年12月,這一比例高達85%以上,略高於適用平均數值,主刑最高只有七年有期徒刑的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適用力度更大也在情理之中。
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於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件發揮了積極作用。一是有利於準確及時懲治犯罪,維護社會穩定。有的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因疑難複雜,客觀證據收集有限,直接認定犯罪有一定難度,而此時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對於查證案件細節、起獲犯罪工具、查明贓款贓物去向等有重要價值,可以促使案件順利偵破、起訴和審判,一定程度上節約了司法資源。二是有利於進一步保障被害人也就是權利人的合法權益。適用認罪認罰制度,檢察機關會聽取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雙方意見並進行充分溝通,被害人的訴求能否實現往往體現在檢察機關量刑建議中,這也促使犯罪嫌疑人積極賠償被害人,爭取其諒解,有效減少甚至化解當事人雙方矛盾。可以說,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一種對被告人和被害人都有利的制度設計。在本次發布的四川邱某侵犯著作權案中,檢察機關積極督促被告人邱某與被害單位籤訂協議,賠償220萬元並保證一定期限內不再從事與被害單位直接或間接競爭的網路遊戲的研發和經營,取得了被害單位的諒解。三是有利於充分發揮刑罰的教育矯治作用,減少社會戾氣。通過擺事實、講證據促使行為人自願認罪服法,有效促進了罪犯的改造和回歸社會,減少和預防了其再犯的可能性,最大限度轉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消弭社會戾氣,促進長治久安。如本次發布的山東姚某某等假冒註冊商標案中,檢察官多次向各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宣講法律政策、核實溝通細節,精準提出量刑建議,體現罪責罰相適應原則,最終5名被告人全部認罪,4人籤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案件判決後,5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訴,國內外被侵權企業對判決結果也無異議,切實做到案結事了。
問:在疫情期間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方面,檢察院主要採取了哪些措施?涉疫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有哪些特點?
答:針對疫情期間的特殊情況,最高檢積極作為,多措並舉,嚴懲包括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在內的各類涉疫犯罪。一是成立涉疫情防控檢察業務領導小組,印發工作指導文件。如《關於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期間刑事案件辦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關於組織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檢察業務工作的通知》等,領導、指導全國檢察機關做好各項檢察工作。二是制發司法解釋性文件,及時提供辦案依據。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出臺《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明確將制假售假等9類犯罪作為打擊重點,要求對在疫情防控期間,生產、銷售偽劣防治、防護產品、物資,用於防治新冠肺炎的假藥、劣藥,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用器材的,依照相應罪名定罪處罰。三是發布辦案解答,組織召開全國檢察系統視頻培訓,積極化解辦案難題。針對案件法律適用等具體問題研究提出意見,會同最高法兩次以「兩高」研究室負責人聯合答記者問形式正式發布,對嚴懲制假售假犯罪中的難點問題等加強辦案指導。同時。通過全系統培訓的方式,重點就「問題口罩」等案件中正確適用法律、把握司法政策等問題提出要求。四是發揮典型案例指導引領作用。2月中旬以來,最高檢連續發布了十批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典型案例,其中第四批專門結合假口罩、假消毒液案例以案釋法,既給各地檢察機關正確辦案提供了指引,又對潛在犯罪形成有力震懾,起到了打擊與預防的綜合效果。
各地檢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最高檢各項工作要求,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把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與疫情防控、復工復產、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緊密結合起來,工作力度不打折扣,有力保護了智慧財產權權利人利益。如江蘇省南京市雨花臺區檢察院在辦理程某某銷售假冒「3M」口罩案中,克服疫情特殊時期困難,通過視頻會議系統及時遠程提前介入案件,積極引導偵查取證,並依法快捕快訴,該案從案發到法院判決僅用了1個多月時間。4名被告人被法院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到六個月不等,並處罰金。該案適用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被告人認罪服法,沒有上訴。
從檢察機關辦案情況看,涉疫情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案件主要呈現出這些特點:一是犯罪對象集中。涉「問題口罩」案件超過85%,其餘案件涉及酒精、消毒液等防護物資。二是罪名集中。主要涉及5個罪名,分別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和非法經營罪。三是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與製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深度交織。比如同樣是口罩案件,由於口罩種類、涉案金額、犯罪手段等方面不同,可能涉及多個罪名,根據法律和司法解釋關於競合的規定,有的適用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有的適用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等。
問:當前,智慧財產權案件領域「兩法銜接」開展情況如何?可否介紹一下檢察機關在完善「兩法銜接」機制方面有什麼好的舉措?
答:我國實行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並行保護模式,紮實推進「兩法銜接」機制,通過有效發揮行政和司法機關各自優勢,形成打擊合力已是大勢所趨。當前智慧財產權領域「兩法銜接」總體情況良好,當然也不排除有個別案件中可能存在銜接不規範、不順暢情形。為進一步完善「兩法銜接」機制,有效避免「以罰代刑」或者行政執法機關應當移送而不移送的現象,檢察機關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一是進一步完善智慧財產權違法犯罪信息共享機制。各地檢察機關依託當地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臺,暢通信息共享渠道,拓寬監督線索來源,力爭實現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無縫銜接。此外,檢察機關還主動與行政執法機關建立常態化溝通機制,通過聯席會議、案情通報、案件諮詢等方式,交流互通信息,及時解決辦案難題。如這次發布的河南肖某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檢察機關接到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移送的案件線索後,經審查認為涉案商品價值遠超刑事立案標準,公安機關不立案於法無據,遂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將檢察法律監督做到剛性、做成剛性,確保不枉不縱。二是明確移送標準。各地檢察機關與當地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部門、公安機關積極會商,嚴格按照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明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標準和所需證據要求,確保案件準確處理。如江蘇鄧某某等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檢察機關接到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移送線索後,立即啟動立案同步審查機制,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取證方向,夯實案件證據根基,為精準指控犯罪做足準備。三是完善檢察機關不起訴後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作出不起訴決定後,認為應當給予被不起訴人行政處罰的,以檢察建議書等形式將案件移送相關行政主管機關處理。如北京張某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不起訴案即為檢察機關不起訴後「兩法銜接」的典範。四是加強人員培訓交流。檢察機關通過組織聯合培訓、座談交流、互派幹部掛職鍛鍊等方式,強化執法司法人員溝通交流,消弭意見分歧,確保銜接順暢。
問:我們注意到,去年12月中辦、國辦下發了《關於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意見》,今年4月初,又印發了2020-2021年貫徹落實該《意見》的推進計劃,能否給我們介紹一下,檢察機關在保護智慧財產權方面有什麼具體的工作規劃?
答: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意見》專門規定了加強智慧財產權刑事、民事、行政保護的措施,內容詳細、全面,體現了依法從嚴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政策導向,這對智慧財產權提出了更高保護要求。
為貫徹落實好《意見》要求,檢察機關迅速制定了工作方案,列出了詳細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接下來,檢察機關主要負責完成的重點工作有:第一,刑事檢察方面。制定新的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相關司法解釋,修改完善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有關規定,制定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案件公訴工作證據審查指引,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批捕、起訴工作集中管轄制度,旨在切實提高智慧財產權刑事保護水平和質效。同時,我們還將配合其他中央和國家部委,推進刑法智慧財產權犯罪條文的修正,強化侵犯商業秘密刑事執法;細化智慧財產權犯罪案件刑事程序及處罰、銷毀侵權假冒商品等規定,以進一步織密涉智慧財產權犯罪的刑事法網,優化刑事訴訟程序;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完善信息共享平臺建設。第二,民事、行政檢察方面。檢察機關將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領域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案件的辦案力度,依法監督糾正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和審判、執行違法行為。第三,專業化建設方面。我們將繼續完善智慧財產權專業檢察辦案組、人才庫、技術人才庫建設,加強智慧財產權專業人才培養,提供更多崗位鍛鍊機會,提升辦案專業化水平。第四,對外交流方面。注重擴大檢察機關在智慧財產權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參與智慧財產權國際規則制訂工作,積極宣傳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發展成就。(孫風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