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俗稱吃大鍋飯)在社會主義國家為過往的社會制度,在中國大陸屬於一種「政社合一」組織,分為「農村人民公社」和「城市人民公社」,而以前者最為著名。農村人民公社屬於當時計劃經濟體制下,農村政治經濟制度的主要特徵,即農村計劃經濟時代。人民公社既是生產組織,也是基層政權,普遍存在的時期為1958年至1984年,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而解體,全部被鄉或鎮取代。這一段時期(特別是1978年改革開放前),中國農村經濟和農民生活沒有多少實質性的改善。人民公社也為「三面紅旗」之一,另外兩個分別是「大躍進」及「總路線」。1958年7月1日,《紅旗》首次提出「人民公社」的名稱。
名稱由來:1958年8月上旬,毛澤東到河北、河南與山東等地視察,與當地的負責人談到「小社」並「大社」的問題。毛澤東說道:「看來『人民公社』是一個好名字,包括工農兵學商,管理生產,管理生活,管理政權。『人民公社』前面可以加上地名,或者加上群眾喜歡的名字。」毛澤東還總結「人民公社」的特點,「一曰大,二曰公」。在山東時,當地負責人請示「大社」叫什麼名稱時,毛澤東說:「還是叫人民公社好,它的好處是,可以把工、農、商、學、兵合在一起,便於領導。」這些消息見報後,全國各地紛紛效仿,四處響起「人民公社好!」「人民公社萬歲!」等的口號,而「人民公社好」被人民網評為中共黨史上的80句口號之一。
1958年6月底7月初,譚震林在鄭州主持召開冀、魯、豫、陝和北京市農業協作會議,他在會議的總結中,講到了農業合作社的變革問題。他說:「像遂平縣衛星社已經不是農業合作社,而是共產主義公社。」 信陽的同志回去傳達後,地委根據《紅旗》雜誌兩篇文章透露的毛主席關於辦大公社的指示和譚震林談話的精神,進行了討論和研究,認為合併後的大社,實際上已構成人民公社的雛形。由地委秘書長趙光帶領工作組,首先在遂平縣衛星集體農莊試點,在原21個農業社的基礎上,又併入6個社,共27個農業社、9360戶參加。7月初,正式建立了「嵖岈山衛星人民公社」。這樣,全國第一個人民公社在河南誕生了。7月中旬,省委書記處書記史向生和《紅旗》雜誌常務 人民公社編輯李友久、信陽地委書記路憲文專程到嵖岈山公社,和地委工作組一起,召開社隊幹部座談會,併到各隊調查,在總結群眾已有經驗的基礎上,幫助公社研究了一些規章制度,初步制定了《嵖岈山衛星人民公社試行章程(草稿)》。規定各農業社的一切生產資料和公共財產轉為公社所有,由公社統一核算,統一分配;社員分配實行工資制和口糧供給制相結合;總結了青年隊集體吃食堂的好處,推廣了公共食堂;同時成立了託兒所、幼兒園、敬老院、縫紉組;公社設立了農業、林業、畜牧、工交、糧食、供銷、衛生、武裝保衛等若干部或委員會,下設生產大隊和生產隊,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和組織軍事化、生產戰鬥化、生活集體化。
8月4日、5日,毛主席視察了河北省的徐水、安國縣的農村後,於5日晚11時,來到河南的新鄉。 7日凌晨,史向生在專列上向毛主席匯報了嵖岈山衛星人民公社(位於河南省駐馬店市遂平縣)的情況。當談到嵖岈山公社試行簡章時,毛主席聚精會神,邊聽邊問,他說:「這是個好東西,給我!」毛主席說:「人民公社這個名字好,包括工、農、商、學、兵,管理生產,管理生活,管理政權。」他指出:「公社的特點是:一曰大,二曰公。」毛主席視察三省和「還是辦人民公社好」的消息,很快在報上發表。各地立即掀起了建立人民公社的高潮。
8月底,毛主席主持召開了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會上經過討論,正式通過了《關於建立農村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要求各地在秋收前後,先把公社的架子搭起來。中央報刊相繼發表了「迎接人民公社化的高潮」等社論。這樣,把建立人民公社的運動很快推向高潮。
人民公社產生了社隊企業,也就是中國鄉鎮企業的前身。當時的模式是國有的大型企業滿足國家計劃之外,多餘生產的產品就近銷售到附近企業,其中包括社隊企業,包括如電子產品、工具機、鋼鐵等。透過小型社隊企業自行組裝及研製可適應當地的型號,在70年代農業機械化時期,同一型拖拉機在全國範圍內共有上百種適用於不同地形的型號。社會企業還搞「五小」企業,自製各類輕工,土洋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