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壩州醫療保障局嚴厲打擊醫保領域違法違規行為18起典型案例曝光...

2020-12-12 瀟湘晨報

為切實維護群眾「救命錢」,保障廣大醫療保險參保群眾的合法權益,根據省紀委監委、省醫保局關於開展重點行業領域突出問題系統專項治理工作的要求,按照州紀委監委的統一安排部署,我州醫保部門持續保持打擊欺詐騙保高壓態勢,在全州範圍內開展了醫療保障基金專項治理和系統治理工作。現將相關違規案例通報如下:

一、汶川縣人民醫院違反協議管理案

經查,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汶川縣人民醫院存在重複收取一次性低值耗材費用,靜脈置管穿刺術、一般專項護理無醫囑收費,血細胞分析(五分類)、尿沉渣鏡檢超物價標準收費,自立ABO血型凝膠微柱法進口試劑收費,出院帶理療項目及注射用針劑「玻璃酸鈉注射液」,藥械購銷存不符等違規行為,共計涉及違規違約金額207.51萬元。醫療保障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阿壩州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相關規定,追回違規違約本金及處理違約金共計226.66萬元,責令其立即整改並約談醫院負責人。

二、汶川縣中醫醫院違反協議管理案

經查,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汶川縣中醫醫院存在重複收取一次性低值耗材費用,超敏C反應蛋白、尿沉渣鏡檢、糞寄生蟲卵鏡檢無醫囑收費,血細胞分析8項醫囑與收費不符,超物價標準收取頸部血管彩超費用,高靠收取星狀神經阻滯麻醉費用,將非定點醫療機構的活體組織病檢納入報銷,將纖維蛋白測定串換為纖維蛋白原受體測定收費,藥械購銷存不符等違規行為,共計涉及違規違約金額27.78萬元。醫療保障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阿壩州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相關規定,追回違規違約本金及處理違約金共計37.48萬元,責令其立即整改並約談醫院負責人。

三、德源中西醫結合醫院違反協議管理案

經查,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汶川德源中西醫結合醫院存在重複收取一次性低值耗材費用,超物價標準收取彩超費用,出院帶關節穿刺術治療及治療用藥玻璃酸鈉,將留置針串換為靜脈穿刺置管術,藥械購銷存不符等違規行為,共計涉及違規違約金額40.67萬元。醫療保障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阿壩州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相關規定,追回違規違約本金及處理違約金共計70.2萬元,責令其立即整改並約談醫院負責人。

四、汶川汶林醫院違反協議管理案

經查,2019年10月至2020年5月,汶川汶林醫院存在CO2測定無醫囑收費,超物價標準收取彩超、D-二聚體測定、超聲計算機圖文報告費用,打包收取C反應蛋白測定及超敏C反應蛋白測定費用,藥械購銷存不符等違規行為,共計涉及違規違約金額6.93萬元。醫療保障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阿壩州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相關規定,追回違規違約本金及處理違約金共計11.74萬元,責令其立即整改並約談醫院負責人。

五、茂縣人民醫院違反協議管理案

經查,2018年1月至2020年8月,茂縣人民醫院存在收取低值耗材費用、多計費、超標準收費、無醫囑收費、檢驗項目外送未備案、打包收費。共計涉及違規違約金額84.18萬元。醫療保障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阿壩州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相關規定,追回違規違約本金及處理違約金共計92.01萬元,責令其立即整改並約談醫院負責人。

六、茂縣中醫醫院違反協議管理案

經查,2018年1月至2020年8月,茂縣中醫醫院存在收取低值耗材費用、超標準收費、無醫囑收費、檢驗項目外送未備案、打包收費。共計涉及違規違約金額19.36萬元。醫療保障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阿壩州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相關規定,追回違規違約本金及處理違約金共計26.10萬元,責令其立即整改並約談醫院負責人。

七、茂縣興富醫院違反協議管理案

經查,2018年1月至2020年8月,茂縣興富醫院存在收取低值耗材費用、高靠收費、無醫囑收費、多記費、打包收費、藥品購銷存管理不規範。共計涉及違規違約金額125.50萬元。醫療保障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阿壩州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相關規定,追回違規違約本金及處理違約金共計141.63萬元,責令其立即整改並約談醫院負責人。

八、紅原縣人民醫院違反協議管理案

經查,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紅原縣人民醫院存在收取已包含在治療費等費用中的低值耗材費用,涉及一次性空針、一次性吸痰管、一次性材料(住院部)、棉籤;不合理治療,涉及動靜脈置管護理;違反醫保藥品目錄限制條件用藥;超醫療服務價格收費;多記B級雙人間床位費等違規行為。共計涉及違規違約金額26.59萬元。醫療保障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阿壩州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相關規定,追回違規違約本金26.59元,責令其立即整改並約談醫院負責人。

九、紅原縣藏醫院違反協議管理案

經查,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紅原縣藏醫院存在收取已包含在治療費等費用中的低值耗材費用,涉及樣杯、一次性注射器、材料費、手套、採血針等;不合理治療;不合理檢查;違反醫保藥品目錄限制條件用藥;無醫囑無執行記錄收費;超醫療服務價格收費;外傷住院患者按普通疾病進行費用結算;藥品和醫用耗材購銷存數量不符等違規行為。共計涉及違規違約金額27.75萬元。醫療保障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阿壩州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相關規定,追回違規違約本金27.75萬元,責令其立即整改並約談醫院負責人。

十、馬爾康市人民醫院違反協議管理案

經查,2018年1月至2020年9月,馬爾康市人民醫院存在超物價標準收費;低值耗材單獨收費;無醫囑、無報告單收費;多計費用。共計涉及違規違約金額10.43萬元。醫療保障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阿壩州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相關規定,追回違規違約本金10.43萬元,責令其立即整改並約談醫院負責人。

十一、馬爾康市仁真醫院違反協議管理案

經省、州、市醫保局檢查,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馬爾康市仁真醫院存在超物價標準收費;無醫囑收費;虛記費用;低值耗材單獨收費;重複收費;分解收費;套高標準項目收費;理療項目無治療單收費;不合理用藥;違反醫保藥品目錄限制條件用藥;串換項目收費。共計涉及違規違約金額173.29萬元。醫療保障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阿壩州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相關規定,追回違規違約本金173.29萬元,責令其立即整改並約談醫院負責人。

十二、阿壩縣人民醫院違反協議管理案

經查,2018年1月至2020年8月,阿壩縣人民醫院存在虛記費用;串換項目收費;多記費用;打包檢驗收費;藥品和醫用耗材購銷存不符。共計涉及違規違約金額121.23萬元。醫療保障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阿壩州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相關規定,追回違規違約本金121.23萬元,責令其立即整改並約談醫院負責人。

十三、阿壩縣藏醫院違反協議管理案

經查,2018年1月至2020年8月25日,阿壩縣藏醫院存在自立項目收費;超診療範圍收費;重複收費;串換項目收費;虛記多記收費;過度檢查;藥品和醫用耗材購銷存不符。共計涉及違規違約金額36.49萬元。醫療保障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阿壩州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相關規定,追回違規違約本金36.49萬元,責令其立即整改並約談醫院負責人。

十四、九寨溝縣人民醫院違反協議管理案

經查,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九寨溝縣人民醫院存在重複收取一次性低值耗材費用;分解收取項目內涵材料費;虛記靜脈穿刺置管術、急診加收費用;收費與醫囑不符;自立項目護送費;血漿纖維蛋白檢測串換血小板纖維蛋白原受體檢測收費。共涉及違規違約金額196.37萬元。醫療保障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阿壩州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相關規定,追回違規違約本金196.37萬元,責令其立即整改並約談醫院負責人。

十五、九寨溝縣中藏醫院違反協議管理案

經查,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九寨溝縣中藏醫院存在無醫囑收取日常生活能力評定;超標準收取尿沉渣定量;超服務範圍收取建立健康檔案費;重複收取椎管內置管術;分解收取項目內涵材料費;虛記動靜脈置管護理費。共涉及違規違約金額27.16萬元。醫療保障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阿壩州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相關規定,追回違規違約本金27.16萬元,責令其立即整改並約談醫院負責人。

十六、松潘縣人民醫院違反協議管理案

經查,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松潘縣人民醫院存在無醫囑收費血漿D_2聚體測定;自立項目皮試費等;低值耗材收費;超標準收費;虛記費用。共計涉及違規違約金額243.21萬元。醫療保障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阿壩州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相關規定,追回違規違約本金243.21萬元,責令其立即整改並約談醫院負責人。

十七、松潘縣中藏醫院違反協議管理案

經查,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松潘縣中藏醫院存在自立項目收費尿素氮、結核抗體試驗(金標法);低值耗材收費紗布等;超服務範圍收取社區服務項目健康諮詢費;多記費用靜脈輸液加收。共計涉及違規違約金額11.06萬元。醫療保障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阿壩州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相關規定,追回違規違約本金11.06萬元,責令其立即整改並約談醫院負責人。

十八、若爾蓋縣人民醫院違反協議管理案

經查,2018年1月至2020年9月,若爾蓋縣人民醫院存在無醫囑收費;分解收費;超標準收費;多記收費。共計涉及違規違約金額85.56萬元。醫療保障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阿壩州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相關規定,追回違規違約本金85.56萬元,責令其立即整改並約談醫院負責人。

責任編輯:馬強【來源:州醫療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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