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消費變身「AB菜單」火鍋店包間每碟菜貴1塊錢

2020-12-13 中國新聞網

  想找個安靜點的包間吃飯,卻被告知消費要滿一定金額才可以;訂下的包間沒設最低消費,可拿到手的菜單價格卻高出一截……類似的消費經歷,想必不少人都遇到過。11月1日,《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實施。大家希望令人厭的「最低消費」能被一掃而光。

  不過,昨天現代快報記者走訪發現,「最低消費」的影子,並未完全消失。有的是服務員口頭告知,有的則換了種形式,以「服務費」、「AB菜單」等形式,加在消費者頭上。對於這些情況,商務部門執法人員卻表示,《辦法》可操作性不強,他們面臨取證難。現代快報記者 付瑞利 陳志佳

  昨天下午,現代快報記者兵分多路,以訂餐客人的身份,走訪了南京多家知名餐飲店。結果顯示,商家明目張胆設置包間最低消費的現象,已不多見。

  但部分商家卻以「包間服務費」的形式,變相給包間加價。還有的商家對於包間消費者與大廳消費者,採用「AB菜單」兩套價格,一餐下來,包間消費者多花費的錢也不在少數。

  火鍋店包間,每碟菜比大廳貴1元

  有媒體曾經報導,北京、哈爾濱等地的部分餐飲店,製作了兩份菜單,一份給在大廳消費的顧客使用,上面大部分都是價格適中的家常菜,而消費者一旦進入包間,服務員就會拿出另一份菜單,菜單上會多出不少動輒上百元的高價菜,除此以外,大部分家常菜也都從這份菜單上消失了,就算是一樣的菜,包間菜單也要貴上十多元甚至數十元。

  昨天下午,現代快報記者在走訪多家餐飲店的過程中,並未發現如此離譜的「AB菜單」。不過,在位於中央路上的一家火鍋店裡,現代快報記者還是發現了類似的情況,縱覽這家火鍋店的菜單,可以發現幾乎所有菜品,包間價格要比大廳價格貴1塊錢,而包間裡基本都是10人一桌的大桌,按此計算,消費者在包間裡吃一頓飯,至少要比在大廳裡多花近百元。

  類似的包間與大廳雙重標準的現象,在其他餐飲店中也有不同程度地體現,在鼓樓附近的珍寶舫酒店,服務員就明確表示,購買套餐的顧客只能在大廳消費,是不能進包間吃的。

  包間人均150元起,「否則吃不起來」

  昨天下午,現代快報記者首先來到秦淮區中華路上,一家經營泰式餐飲的蕉葉餐廳。面對訂餐諮詢,服務員表現得較為熱情,直接將「客人」帶進了位於二樓的包間。服務員表示,餐廳的包間比較緊俏,需要就餐的話要提前預訂才行。

  帶「客人」參觀完包間環境後,這名服務員便開始介紹菜品和價格,她說:「可以點菜,也可以吃標準,你提前告訴我們多少人,我們幫你配菜。」當被詢問起價格時,服務員表示,一般人均是150元至200元,再高自然也是可以的。

  「這是包間最低消費嗎?」現代快報記者問,對此這名服務員說:「單點菜的話,算到人均也基本是這個價格,否則吃不起來。」看「客人」仍有些猶豫,服務員遞上一張訂餐卡後,不再說話。

  不設最低消費,但要加收10%「服務費」

  此後,現代快報記者又走訪了同一樓層的多家餐飲店,並未發現類似情況,一家經營本幫菜的餐廳經理向記者表示,包間不設最低消費,不限人數,沒有任何附加費用,「吃多少算多少。」她說。

  不過,記者隨後在位於鼓樓的俏江南餐廳發現了新的情況:餐廳不論在大廳或是包間消費,均需要加收10%的服務費。在俏江南,一名負責訂餐的服務員表示,包間雖然沒有最低消費,但是在結帳時,需要加收10%的服務費,「有多少算多少,加10%,一般一桌2000多塊。」

  按照這名服務員的說法,在俏江南的包間裡吃一頓飯,消費者需要多花200多元的服務費。就在現代快報記者對此有些不解時,該服務員又說:「我們一直是這樣的,連大廳也是一樣地收,有些菜可以打折,但服務費不能免。」

  新規回顧

  今年9月22日,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聯合發布了《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下簡稱《辦法》)。《辦法》對餐飲經營者做出了多項明確的規定,例如促銷活動中,應當明示促銷內容,包括促銷原因、促銷方式、促銷規則、促銷期限、促銷商品的範圍,以及相關限制性條件。

  還有,提供外送服務的餐飲經營者,應當明示提供外送服務的時間、範圍以及收費標準,並要選擇適當的交通工具、設備,按時、按質、按量送達消費者,並提供相應的單據。

  除此以外,《辦法》中最引人關注的,莫過於第十二條明確寫著,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而對於餐飲經營者違反《辦法》的行為,相關部門可以對經營者最高處以3萬元的罰款。

  餐館禁設最低消費

  違者最高罰3萬

  投訴情況

  新規實施5天

  收到第一起投訴

  《辦法》自11月1日正式實施,已過去5天時間。那麼,這些天來,商務部門有無接到相關投訴呢?昨天,現代快報記者從南京市商務局商務執法支隊獲悉,目前,他們已經接到第一起針對餐飲店設置最低消費的投訴。

  「消費者是通過南京市政府服務熱線12345投訴過來的。大概情況是,投訴者打電話到一家飯店預訂包間,對方稱包間有最低消費。消費者提出質疑,商家就回復,包間已經訂出。」南京市商務局商務執法支隊隊長史長龍介紹,這起交易還沒有產生,消費者就投訴了商家。目前,執法部門正著手查證。

  各方聲音

  消協:

  設最低消費、加收服務費侵犯消費者權益

  對於現代快報記者探訪到的上述情況,玄武區消協秘書長孫育浩表示,這些都是商家在嘗試用各種變相方式規避禁令,也是在試探市場、政府部門的反應。他認為,不管是設置最低人均消費,還是加收服務費等行為,都是利用霸王條款,侵犯消費者權益,同時也違反了《辦法》的相關規定。

  孫育浩說,商家願意提升自己的服務形象,提供好一點的服務方式,無可厚非。但這並不代表著,給消費者提供包間了,改善環境了,就一定要收費。「商家提供優質服務,是一種營銷手段,但商家不能把由此產生的成本,強加到消費者頭上。除非消費者有特殊要求,雙方可以協商,由消費者支付費用。」他認為。

  商務部門:

  規定可操作性不強

  執法人員無從下手

  「接到第一例投訴後,我們正準備查證。證明商家設置了最低消費,不可能憑消費者一家之言。」昨天,南京市商務局商務執法支隊隊長史長龍告訴現代快報記者,就是這麼一例還未交易、聽起來情節簡單的投訴,已經讓他們感到取證難。

  史長龍說,隨著《辦法》的廣為人知,消費者為維護自身權益而投訴,這是好事。可是,作為執法部門,他們將面臨的難題也就會越來越多。其中,他認為最大的問題是,《辦法》可操作性不強,讓執法人員無從下手。

  「依法行政,要講程序、講證據,如果對違法商家進行處罰,要有一套完整的證據鏈,而不是簡單的問詢筆錄。」接受現代快報記者採訪時,史長龍一再如此強調「取證難」。

  他說,眼下,很少再有商家會明目張胆把「最低消費」的字樣,貼在店裡。設置最低消費,可能會從服務人員的口中說出去,除非消費者當場舉報,並且留足證據。「如何執法,我們希望有相關專家支支招。」史長龍說。

相關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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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個別飯店推出AB雙重菜單,即包間餐單與堂食菜單全然不同。新規底線遭到挑戰。餐飲業新規施行第一周:服務費漸成通行做法 江南賦設「消費標準」根據商務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的《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11月1日起,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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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問她包間是否設置最低消費,她說沒有設置最低消費,「但我們有設置套餐,就是我們已經把菜排好了,價位在800元左右。」她說,包間可以坐10到14人,包間消費在七八百元左右都可以。隨後,她給了記者一張菜單,說只要消費金額和菜單上差不多就行,高點低點都沒關係。如果不喜歡菜單上的菜,也可以自己點。記者在菜單上看到,菜單含主食和湯在內,共14個品種,價格是788元每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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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什麼飯店包間有「最低消費」,有的有專人服務,原因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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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間最低消費8800元?老闆,你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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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避免浪費能取消包間最低消費嗎
    同時,《徵求意見稿》擬規定,餐飲服務經營者發現消費者明顯過量點餐時,應主動進行提醒勸告,不設置最低消費額或者以包間費等方式變相設置最低消費額。    網絡直播平臺應當制定平臺服務協議,採用必要措施加強美食直播內容審核,及時制止網絡直播者從事直播浪費食物的行為。
  • 餐飲霸王條款仍在:那家小館變相設最低消費
    打開菜單可以發現,同樣的提示也貼在內頁顯著位置。「一聽可樂從超市買也就兩三塊錢,服務費倒要收10元,我要是不想花這十塊錢就得買餐廳裡的八九塊錢的可樂,裡外裡還是餐廳掙錢。」服務員說,自帶紅酒的服務費是50元,而自帶飲料每大桶收10元。大家覺得要花100元開瓶,實在有些不值,只好作罷。  最後,為湊夠150元的菜品,大家只好多點了幾扎酸梅湯,解辣消膩。望著桌上的殘羹冷炙,大家感嘆,「胃都要撐破了,可是有好幾道菜都只動了幾筷子,根本吃不完。簡直是舌尖上的浪費啊!」王小姐說,飯店的最低消費表面上是消費者佔了便宜,省了380元包廂費,其實是多花了100多元。
  • 廣州中高檔餐廳最低消費禁而不 差異化菜牌出現
    問題三:同一菜式包間和大廳價格差幾成  記者暗訪發現,一些餐飲企店沒有明目張胆設包間最低消費,但有一套規避「雷區」的做法:通過提供差異化菜牌菜式等方式提高包間消費,從而達到「最低消費」的目的。  有餐飲業人士告訴記者,目前許多包間雖然並未設置最低消費,但是為了保證包間內的消費達到一定的數額,通常會提供與大廳不一樣的菜牌和菜價。
  • 部分餐廳變通應對禁設最低消費:制定不同菜單
    11月1日起,商務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制定的《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正式實施,首次以政府規章的形式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違規者將面臨最高3萬元的罰款。  這些餐廳中既有大眾餐飲,也有人均消費從300元到700多元不等的中高端餐廳。餐廳工作人員均表示,無論是在大廳還是包間用餐,「都沒有最低消費。」  不過,記者發現,只有四葉壽司麗都店、眉州東坡豐臺東大街店、湘鄂情定慧寺店這幾家餐廳表示,不僅沒有最低消費,也沒有包間費、服務費等。其他餐廳則採用一些「變通」方法,或多或少設置有一些「額外」消費條件。
  • 鄭州多數餐飲企業不設包間最低消費
    同時,《徵求意見稿》擬規定,餐飲服務經營者發現消費者明顯過量點餐時,應主動進行提醒勸告,不設置最低消費額或者以包間費等方式變相設置最低消費額。網絡直播平臺應當制定平臺服務協議,採用必要措施加強美食直播內容審核,及時制止網絡直播者從事直播浪費食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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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類餐館有57家(含部分已設置最低消費),接近調查樣本6成,其收費形式主要包括:收取包間費、指定消費高價菜、收取高額茶位費、限制特價菜消費、提高菜式價格等。部分餐館重複使用兩種或以上的收費方式,如廣州黃埔華苑(黃埔東路店)、海畔漁家(珠江新城金穗路店),深圳勝記(八卦一路店)、金航中餐廳(吉祥中路店)等8家餐館既設置包間最低消費,又收取高價茶位費,並提高菜價。
  • 曝國力仁和「最低消費」侵權 店方稱您情我願
    ■記者 秦農 實習記者 羅嬌嬌陽光訊繼 《曝國力仁和菜單與實物差距較大遭消費者舉報》後,消費者再次舉報自強西路國力仁和陽光雨露生態餐館存在最低消費,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人員介紹「國力仁和陽光雨露生態餐館有十個包間,8~10人包間最低消費700元人民幣,不滿700元加收60元服務費;12~14人包間最低消費1000元人民幣,不滿1000元加收80元服務費;16~18人包間最低消費1500元人民幣,不滿1500元加收120元服務費;22人包間最低消費1800元人民幣,不滿1800元加收150元服務費。」
  • 在包間吃飯必須最低消費600元,「八不食」遭顧客質疑
    記者 程凌潤 攝在花園路八不食文化菜館包間吃飯卻要求最低消費600元,濟南市民俞先生對此非常不解,他質疑這是一種「霸王條款」。3月29日,生活日報記者暗訪該飯店時,服務人員稱包間有600元的最低消費,而記者表明身份後飯店經理卻改口沒有最低消費。「上周日(3月24日),我們在花園路上的八不食文化菜館吃飯,因為是家庭聚餐,我們一共去了7個人,就想訂個包間。」
  • 廣東省消委會2018年度餐飲場所收取最低消費及相關問題調查報告
    本次調查主要針對餐飲場所收取最低消費及相關收費問題情況。最低消費含包間最低消費和包間人均最低消費。三、調查方式。配合問卷調查,本次調查由暗訪人員模擬真實消費,對調查餐飲場所進行訂座和諮詢,全程電話錄音並記錄調查結果。四、調查過程。經過多輪討論,研究制定調查方案,調查按照前期、中期、後期三個步驟進行。1.調查前期,選定調查對象,設計調查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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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每個人都是消費者,但面對形形色色的消費,您的合法權益是否曾受到侵害?您的消費是否安全?在今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即將到來之際,徐州夜新聞啟動3·15維權行動:夜問315。去飯店請朋友吃飯,需要考慮到朋友的喜好,菜餚的味道、就餐的環境、價格標準等等,不是件容易事,市民劉 先生前幾天就張羅了一個飯局,精挑細選了一家飯店後,沒想到最後卻因為飯店包間的最低消費鬧得有些不太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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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7月31日訊(記者 張龍)「現在國家明確禁止餐飲業設置最低消費了,圓緣園的包間怎麼還有最低消費?」31日,有市民向黨報熱線反映,圓緣園省體中心店包間有最低消費標準,認為此舉違反了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律師稱,餐廳不得以任何理由設置包間最低消費,否則屬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