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故鄉》:「我」回到了故鄉,卻再也回不到從前了

2020-12-12 曉飛畫文學

1919年12月份,魯迅回到家鄉把母親接到了北京。在故鄉的日子裡,他親眼目睹了農村的破敗與農民的悽苦生活,心裡感到十分悲苦,於是就在1921年1月以這次回鄉的所見所聞為題材,寫下了這篇《故鄉》,並發表在1921年5月的《新青年》上。

在這篇小說中,「我」回到家鄉,發現家鄉與之前大不相同,早已失去往日的光彩,變得蕭索落敗起來。「我」心裡也跟著灰暗起來:

於是我自己解釋說:故鄉 本也如此,——雖然沒有進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涼,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變罷了,因為我這次回鄉,本沒有什麼好心緒。

接下來在家鄉的日子裡,「我」時時刻刻地感受著故鄉的變化,人還是那些人,但早已不是記憶中的樣子,感覺到自己再也回不到當年了。

重回故鄉,景象不復當年

小說中的「我」是個知識分子,年少離家,常年在外謀職工作,回鄉是為了接母親到自己工作的地方。而且這次回鄉「我」的心緒並不好,所以見到家鄉的景象的感受也和記憶中的不一樣。

剛到達時故鄉時,看到的場景是這樣的:

時候既然是深冬;漸近故鄉時,天氣又陰晦了,冷風吹進船艙中,嗚嗚的響,從蓬隙向外一望,蒼黃的天底下,遠近橫著幾個蕭索的荒村,沒有一些活氣。

完全不是回憶中故鄉美麗的樣子。而到家以後,家中的境況又是這樣的:

瓦楞上許多枯草的斷莖當風抖著,正在說明這老屋難免易主的原因。幾房的本家大約已經搬走了,所以很寂靜。

而在「我」的記憶裡,自己「家景也好」,小時候還是個少爺,年尾的時候有盛大的祭祀,還有其他的幾房本家。但是這次回鄉的時候,「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經賣給別人,幾房本家也已經搬走,只剩下自己母親等自己這一房人,所以偌大的祖屋顯得十分寂寞冷清。昔日興盛的大家族已經落敗,家族成員風流雲散,自己大多也不再會回來了,「我」的心中自然難免有諸多感慨,所以重回故鄉時的感受與小時候也大不相同。

這都是見到故鄉景象時的感受,讓「我」感到悽涼、冷清,心中各種滋味雜陳在一起。

重逢故人,人事不復當年

在故鄉生活的這段時間裡,重新見識到故鄉的人和事以後,更是有一種物是人非的感覺。

首先是楊二嫂,在「我」的記憶裡,楊二嫂年輕美麗,終日在自己的豆腐店裡坐著,被人稱作「豆腐西施」,生意非常好。然而這次回來以後完全變了樣,美貌不再,言行舉止極為粗魯:

「我吃了一嚇,趕忙抬起頭,卻見一個凸顴骨,薄嘴唇,五十歲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兩手搭在髀間,沒有系裙,張著兩腳,正像一個畫圖儀器裡細腳伶仃的圓規。」

言語刻薄:

然而圓規很不平,顯出鄙夷的神色,仿佛嗤笑法國人不知道拿破崙,美國人不知道華盛頓似的,冷笑說:「忘了?這真是貴人眼高……」「那有這事……我……」我惶恐著,站起來說。「那麼,我對你說。迅哥兒,你闊了,搬動又笨重,你還要什麼這些破爛木器,讓我拿去罷。我們小戶人家,用得著。」「我並沒有闊哩。我須賣了這些,再去……」「阿呀呀,你放了道臺了,還說不闊?你現在有三房姨太太;出門便是八抬的大轎,還說不闊?嚇,什麼都瞞不過我。」

愛搬弄是非,在「我」的母親前故意冤枉閏土:

母親說,那豆腐西施的楊二嫂,自從我家收拾行李以來,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裡,掏出十多個碗碟來,議論之後,便定說是閏土埋著的,他可以在運灰的時候,一齊搬回家裡去。

喜歡佔小便宜,不止一次地順走「我」家的東西:

圓規一面憤憤的迴轉身,一面絮絮的說,慢慢向外走,順便將我母親的一副手套塞在褲腰裡,出去了。

楊二嫂發見了這件事,自己很以為功,便拿了那狗氣殺(這是我們這裡養雞的器具,木盤上面有著柵欄,內盛食料,雞可以伸進頸子去啄,狗卻不能,只能看著氣死),飛也似的跑了,虧伊裝著這麼高低的小腳,竟跑得這樣快。

其次是年少時的玩伴閏土,「我」小時候見到的閏土是這樣的:

他正在廚房裡,紫色的圓臉,頭戴一頂小氈帽,頸上套一個明晃晃的銀項圈,這可見他的父親十分愛他,怕他死去,所以在神佛面前許下願心,用圈子將他套住了。

閏土雖然算作是家裡下人的孩子,而「我」當時是少爺,但是他在「我」面前並不卑微,反而一副不卑不亢的樣子,給「我」講鄉下的事情,帶著「我」捉鳥兒,而且二人還產生了深厚的友情:

可惜正月過去了,閏土須回家裡去,我急得大哭,他也躲到廚房裡,哭著不肯出門,但終於被他父親帶走了。他後來還託他的父親帶給我一包貝殼和幾支很好看的鳥毛,我也曾送他一兩次東西,但從此沒有再見面。

但是再次見到閏土時,境況已經完全不同於往日:

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圓臉,已經變作灰黃,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皺紋;眼睛也像他父親一樣,周圍都腫得通紅,這我知道,在海邊種地的人,終日吹著海風,大抵是這樣的。他頭上是一頂破氈帽,身上只一件極薄的棉衣,渾身瑟索著;手裡提著一個紙包和一支長煙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記得的紅活圓實的手,卻又粗又笨而且開裂,像是松樹皮了。

現在的閏土已經完全不復當年那個充滿活力的陽光少年的樣子,而是變成一個麻木、貧窮、愁苦、卑微的中年貧農。

儘管母親和「我」要他不要見外,依然像小時候一樣喊「我」「迅哥兒」,但是他還是和「我」論起了尊卑,沒有了往日的親密無間,讓「我」感覺到了厚厚的隔閡。

他站住了,臉上現出歡喜和悽涼的神情;動著嘴唇,卻沒有作聲。他的態度終於恭敬起來了,分明的叫道:「老爺!……」我似乎打了一個寒噤;我就知道,我們之間已經隔了一層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說不出話。他回過頭去說,「水生,給老爺磕頭。」便拖出躲在背後的孩子來,這正是一個廿年前的閏土,只是黃瘦些,頸子上沒有銀圈罷了。「這是第五個孩子,沒有見過世面,躲躲閃閃……」母親和宏兒下樓來了,他們大約也聽到了聲音。「老太太。信是早收到了。我實在喜歡的不得了,知道老爺回來……」閏土說。「阿,你怎的這樣客氣起來。你們先前不是哥弟稱呼麼?還是照舊:迅哥兒。」母親高興的說。「阿呀,老太太真是……這成什麼規矩。那時是孩子,不懂事……」閏土說著,又叫水生上來打拱,那孩子卻害羞,緊緊的只貼在他背後。

由此可見,楊二嫂和閏土都已經和多年前大不一樣,這難道是他們自己變成這個樣子嗎?當然不是,而是當時那個社會環境。

由於社會動蕩而黑暗,楊二嫂作為一個女人在那種落後的環境下不易生存,再加上他年老色衰而無法吸引客人到她那裡買豆腐,讓她的生計變得困難起來,所以她的戾氣慢慢地重起來,儘可能地佔便宜,愛搬弄是非,不復當年的美貌端莊,安分守己。因為只有這樣,才能保護好自己,但同時也會傷害到其他人。

而閏土則是因為「多子,饑荒,苛稅,兵,匪,官,紳」等多重壓力重重壓迫著他,而他又是一個沒有文化的貧苦農民,他只能儘自己最大的能耐去負擔起全家人的生活重擔。相比於楊二嫂,他雖然守住了自己的底線,身上有勤勞、善良的傳統美德,但是由於負擔重,他也無法保持少年時的明亮,而是「苦得他像一個木偶人了」。

無論是楊二嫂的黑化,還是閏土的落魄,都是「我」不願意看到的,然而卻真真切切地發生在「我」的面前。他們故鄉的諸多人和事的一點縮影,反映出故鄉的落敗與蕭索,因此「我」的心裡才會感覺到悲哀與悽涼,感覺到自己印象中的故鄉已經回不來了,對故鄉也沒有了留戀。

老屋離我愈遠了;故鄉的山水也都漸漸遠離了我,但我卻並不感到怎樣的留戀。我只覺得我四面有看不見的高牆,將我隔成孤身,使我非常氣悶;那西瓜地上的銀項圈的小英雄的影像,我本來十分清楚,現在卻忽地模糊了,又使我非常的悲哀。

不過,「我」還沒有完全失去信心,因為在後輩當中,侄兒宏兒與閏土的兒子水生卻是親密無間,沒有隔閡,而自己也覺得「世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所以,「我」心中還是有希望的,覺得或許有一天會變好。

山河破碎,心中感慨又憤懣

魯迅先生寫這篇小說時,中國正處於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在國際上整個國家受到帝國主義列強的欺侮與侵犯;在國內軍閥混戰,國家經濟衰敗落後,民不聊生,雖然有新文化運動和「五四」運動,可是落後的封建思想依然頑固,殘害著人們的精神與思想。而且魯迅自己也經歷了家庭落敗,封建包辦婚姻的不幸,親眼目睹了社會的種種黑暗,而當時他已經人到中年,一切很難見到變好的跡象,所以心中難免感到憤懣。

在這篇《故鄉》中,閏土這個人物是有原型的,本名叫章運水。魯迅小時候,每逢過年或者周家有需要的時候,都要他來家裡幫工。魯迅的曾祖母去世那年,正輪到魯迅家裡做祭祀,由於人手不夠,周家便讓閏土來幫忙看祭器,魯迅也因此和他成了好朋友。在小說中,少年時的「迅哥兒」和閏土捉鳥玩耍的段落,就是當年他們相處時的真實寫照。

然而章運水的結局並不好,1934年大旱,地裡顆粒無收,他只好把家中六畝薄田賣了還債、納捐。五十多歲的時候,背上又生了一個惡瘡,由於無錢醫治在五十七歲時亡故。

1919年底,魯迅回鄉的時候想必是見到了他,而回鄉後的所見所聞,一切感觸也與以前大不相同,所以他心中感慨萬千,寫下了這篇《故鄉》。因此故鄉中「我」的感受,也就是魯迅對自己的故鄉的感受,也是對當時中國的感受,更是他見識到了中國的落後之後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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