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鄭端端:官方通報「天價自行車」重點應在哪?
針對此前被曝政府採購「天價公共自行車」,安徽阜陽市政府經過調查後作出回應稱,「天價」系誤讀,這一公共自行車系統的6488萬元總採購費用中不只包括自行車,還同時包括了工程建設費和運行維護費用.此前,網曝阜陽市2014年公共自行車系統政府採購總費用為6488萬元,採購自行車數量為6500輛,平均每輛自行車的採購費用約為9981.5元,近萬元的「天價公共自行車」涉嫌濫用政府採購資金。由此引發了網絡熱議。(2月3日《新京報》)
眾所周知,每每遭遇公共危機,官方通報總是能夠以其權威性、全面性獲得公眾最廣大的關注和支持。遺憾的是,近來,官方通報卻漸漸淪為了個別官員「忽悠」社會大眾的工具。針對阜陽「天價自行車」的熱議,自律師提出質疑始,阜陽市政府一連串的回應自編自演了一部「懸疑劇」,剛開始是「嗤之以鼻」,用「採購合法合規,經得起考驗」來回復,並指出律師的錯誤在於「偷換概念」。
然而,2月3日官方再次通報則說,「公共自行車系統並不是像家庭或個人買一輛自行車那麼簡單,與其他城市橫向對比,阜陽的採購費用並不算高。」 顯然,阜陽市政府搞錯了通報的重點,公眾們關心的是「多種配套設施」中的「站點控制器」、「1套後臺管理系統」的單價到底是多少?所謂的工程建設費和運行維護費用的明細是多少?為何官方通報不用清晰的數字和報表「一覽無餘」展示給公眾?而要選擇支支吾吾和煞費苦心的「雲裡霧裡」,遮遮掩掩,如此到底是想糊弄誰?
我國2014年12月31日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草案)》,草案對政府採購法的規定作了細化,要求強化信息公開,提高透明度,政府採購合同應當在指定媒體上公告,中標、成交結果必須公開。
從兩次官方通報來看,阜陽市政府在面對公眾質疑後仍不知反省、死不認錯,強調什麼「阜陽的採購費用並不算高」的歪理。只能說,這充分顯示出阜陽市當地對於相關規章制度「選擇性執行」的隨便、對於公眾知情權利的漠視,更是將公眾的質疑當成了一種「挑釁」,而這一切,無疑來自於權力的習慣性傲慢。
謠言止於智者,更止於理性。事實上,對「天價自行車」的通報重點應在哪?阜陽市政府其實早該知道,那就是公開購買「天價自行車」的明細,自掀「蓋頭」,以更加積極、更加坦誠、更加耐心、更加實在的態度應對網民的「挑刺」,而不是一味被公眾牽著鼻子。如果一味支支吾吾,對採購明細「猶抱琵琶半遮面」,非但不能答疑解惑,而且會引發更多的猜測,對政府公信力勢必造成傷害。
簡言之,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期,社會矛盾井噴、政府轉型提速,這是考驗政府回應質疑能力的重要時期。對政府部門來說,信息公開從來都不是冷冰冰的文字,而是實現良性互動的橋梁。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對公開透明制度的建立和落實,強化信息公開,提高透明度,從小從細從實公開,讓群眾看得到、聽得懂、能監督,用更為真誠的態度,更加真實的信息去回應關切,打消質疑。
另一方面,加大問責處罰力度,嚴防暗箱操作、尋租腐敗,堅決遏制「天價採購」、「黑心採購」、「虛假採購」等違法違規現象,讓陽光、高效的政府信息公開助力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
稿源:荊楚網
(來源:荊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