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租房必不可免,在租房的時候想自己找房東也是很難的,有的人平日忙忙碌碌,沒時間租房子,有的人自己懶得管房子,直接寄宿在中介那裡,但選擇中介也是要謹慎的,如果遇到不靠譜的中介,可能對方會把房租收走,然後關門跑路,到時屋內的租客也很難應付。
對房東來說,自己沒有收到中介的租金,自然也是要收回房屋的,對租客來說,自己已經付了半年或一年的租金,肯定要等到租期結束才搬,這樣的情況下,雙方就很容易發生衝突,貴陽有個租客,所以他要搬走房屋家具,走的時候又把水龍頭給開了,我們一起來看看怎麼回事?
原來房東的房子是在貴陽花果園,平時房東都是在外地工作,也沒有空房,這不在2個多月前,他就把房子交給了中介出租,但好景不長,前不久中介大打出手,他想要收回房子。
但新問題又出現了,租客入住時已付了一年的租金,中介卻每月都給房東打一次租金,為此他也和租客爭論了很多次,但還是沒時間再回外地工作,事情就這樣拖到現在,房東發現11月後水電費跳到400多元。
原來租客一個月也就100多塊錢,房東懷疑是不是房子出了問題,在11月28號趕回花果園查看,結果也是讓他有點傻眼,敲了半天房門沒人開,打電話也沒人接,後邊打開房門發現裡面雜亂無章,水龍頭、熱水器都開了。
更有甚者,電視機、洗衣機、冰箱等家用電器都空置了,房東認為租客素質太差,雖然中介費一年都沒交,但房東也沒得到什麼好處,租客不應該把損失發洩在房東身上,目前房東也已報警,相信很快可以找到租客。
這種長租模式的中介人跑路,實在是很難處理房東和租客之間的關係,一來雙方也都是受害者,他們所維權的對象本應該是中介人,可是中介人卻已經跑路了,即使去法院起訴也要不回損失,矛盾只能轉給房東和租客兩方。
假如遇到一些過激的租客,可能就會變成這個房東的遭遇,在我看來,受害者同受害者一樣,不應該如此針鋒相對,雙方可以適當地作出一些讓步,比如將一年的租金換算成半年,房東和租客各承擔1/5的損失,相信租客也不會過激。
這裡也要提醒大家,雖然中介跑路要不回房租,但也要選擇合理的維權方式,就像搬掉房東的電器,還把水電費全給開到最大,如果被房東告上法庭,結果必然是租客輸了官司,到時可能就是房東輸了1年的房租,自己還得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