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溝通,2樓至7樓的業主都同意加裝電梯,只有1樓業主不同意,可以通過業主大會表決決定強行安裝電梯嗎?
老舊小區,在不影響消防、樓體安全,在本樓業主均自願的情況下,我是比較支持的。
但是,我認為:
只要本樓有一戶業主不同意安裝電梯,其他業主強行安裝電梯的行為都是違反《物權法》的,具體原因在於:
一、業主加裝電梯不得損害其他業主合法權益
加裝電梯必然影響採光、通風,產生噪音、隱私等問題,其他業主行使權利不得損害1樓業主合法權益。同樣,業主大會也不得以少數服從多數為由,要求1樓業主配合加裝電梯。除非同意,不得安裝電梯!
《物權法》第七十一條 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二、保持現狀,公平合理!
1樓業主為什麼要花高價買1樓?正是因為沒有電梯、1樓方便的原因才買的!
沒有電梯,業主為什麼還要買樓上?因為價格便宜。但是你也要為價格便宜付出代價:上下樓不方便!
本來就沒有電梯,都是明智的,保持現狀,公平合理!
加裝電梯,1樓業主房價反而下跌,還不好賣,1樓業主因加裝電梯而受損。而樓上卻因加裝電梯而漲價。
三、多溝通、多協調!
與其讓別人改變,不如改變自己。與其相互埋怨,不如多協調、多溝通,1樓利益受損,獲利的業主應當對1樓業主進行補償。
【劉律師語】總之,未經一樓業主同意,無論從道德還是法律角度,我們都不能為自己的利益,而強行安裝電梯,使他人利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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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下跌,購房人就要求退房,來聽聽法律怎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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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樓加裝電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