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廈門市同安區洪塘鎮石潯下店宮裡109號舊大厝房屋相關權益人:
根據《關於新建福州至廈門鐵路(廈門同安段)建設用地土地徵收的預先通告》(同國土房【2018】173號)、《關於新建鐵路福州至廈門客運專線項目建設用地預審意見的復函》(國土資預審【2016】147號)、《關於新建福州至廈門鐵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覆》(鐵總計統函【2016】882號)、《新建福州至廈門鐵路(廈門段)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選字第350211201807035號)等文件,位於福建省廈門市同安區洪塘鎮石潯下店宮裡109號(東至吳在靜厝、西至黃福吉厝、南至吳鑾厝、北至吳在平厝)(角點坐標:X=31918.157、Y=67199.709;X=31914.327、Y=67204.064;X=31907.358、Y=67197.937;X=31911.188、Y=67193.581)舊大厝房屋因「新建福州至廈門鐵路項目(廈門同安段)」建設需要,應予搬遷拆除。請未接到書面商談通知書的該房屋相關權益人(產權人、繼承人、代管人等利害關係人),於本通知書登報之日起5日內,到「新建福州至廈門鐵路項目(廈門同安段)」洪塘鎮工作點(下墩村塔尾后里165號)商談該房屋的搬遷補償事宜(聯繫人:葉恩旭,電話:13859977909;聯繫人:陳志平,電話:13950014569)。屆時請攜帶身份證、產權證或合法有效的繼承析產手續等相關證明材料以便核對。若委託他人前來商談的,受託人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應寫明委託人、受委託人的身份信息和具體的委託權限)及受委託人的身份證。若未能在要求的期限內前來協商徵收補償事宜,或未能達成補償共識的,屆時我單位將根據產權不明房屋的相關規定,提出具體的補償安置方案,報廈門市同安區鐵路開發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審核同意後,組織實施搬遷,騰空交地;相對應的補償款項給予提存公證,並由廈門市同安區洪塘鎮石潯社區居民委員會代管。
特此通知。
廈門市同安區洪塘鎮人民政府
廈門市同安區房屋徵遷服務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