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歲老人跟著老年福利超市組織的旅遊團去水樂園遊玩,在水樂園的造浪池裡突然身亡。水樂園沒有給出賠償解決方案,帶團的旅行社稱已啟動保險賠償程序,老年福利超市希望通過法律途徑確定責任。律師稱需要根據水樂園、旅行社、超市在此事件中是否盡到了相關義務來確定責任。
讀者投訴 66歲老人遊玩時身亡
本報接到投訴稱:66歲的陳先生家住瀋陽方家欄附近,2018年12月28日在龍潤夏宮溫泉水樂園遊玩時身亡,但事情過去了四五天,沒有責任方出面商談賠償事宜。
陳先生的親屬介紹,2018年12月28日,家屬突然接到電話稱『你爸爸沒了』。家屬聽到這個消息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因為家屬不知道老人的行蹤,老人是在哪裡是因為什麼原因身亡的?通報消息的人說,老人跟著老年超市組織的旅遊團去遊玩時,在龍潤夏宮溫泉水樂園遊玩時身亡的。」
陳先生的親屬找到了組織活動的福億來老年福利超市,「超市的人說,去水樂園遊玩的老人都是自願去的,他們幫著聯繫了旅行社。」
對於這種說法,陳先生的親屬稱:「這家超市為了賣保健品才組織老人去遊玩的,如果沒有這個超市組織,老人自己能從瀋河區的方家欄,大老遠地跑到鐵西區高花鎮的龍潤夏宮去玩嗎?」
一名親屬介紹:「家裡人事先不知道老人要去水樂園遊玩,老人沒帶泳鏡、泳褲等遊泳用品,我們推測老人以為是去泡溫泉,根本沒準備遊泳的東西,穿著內褲就到造浪池裡玩了。」
親屬認為老人是在龍潤夏宮出的事兒,所以需要龍潤夏宮根據自身的責任給出解決的辦法。龍潤夏宮溫泉水樂園方面指定了一名工作人員和老人親屬聯繫溝通,「這個人只是負責傳話,並沒有給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問什麼也定不了,只是向上面匯報。我們想見水樂園的領導說賠償的事兒,一直也沒有見到。」
記者調查 超市承認出費用組織老人去旅遊
1月1日,記者來到位於方榮路附近的福億來老年福利超市,超市捲簾門上貼著放假通知「12月29日至1月1日休息,1月2日正常營業」。
按照放假通知上所留的電話,記者和超市方取得了聯繫,超市經營者表示:超市主要經營米麵油等生活日用品,也有常見的保健品,比如三七粉、松花粉等。周圍的老人經常在超市消費,到年底了超市想回饋顧客,就問老顧客誰想去玩,「報名的也沒有什麼條件限制,有些人想去玩,我就聯繫了一家旅行社,把老人的身份證等信息交給旅行社,由旅行社帶領老人去龍潤夏宮玩。一共是40多人,一個人門票50多元,費用是超市出的。」
對於陳先生在遊玩時身亡的事件,福億來老年福利超市的經營者稱:「誰也不想出事兒,誰想到出去玩還能發生意外,我聯繫旅行社時特意強調要給老人買保險。既然事出了,我們願意通過法律途徑來確定各方的責任,超市、旅行社、水樂園分別承擔什麼責任,然後根據責任劃分來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老人親屬提供的龍潤夏宮聯繫人電話,記者撥通電話後問:「你是龍潤夏宮的工作人員嗎?」對方稱:「是,你是誰?」記者問:「一名66歲老人在龍潤夏宮出事了……」對方接著問:「你是哪位?」記者表明了身份,對方跟著重複了一遍,記者再問「老人出事找你聯繫溝通?」對方隨即稱:「不是,你打錯了,不是找我聯繫。」
記者通過其他渠道聯繫龍潤夏宮,但一直未獲直接回應。
承接福億來老年福利超市組織的顧客遊玩業務的是廣東頤和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瀋陽分公司。昨日,該公司張經理表示:「對於參與這次遊玩活動的,我們要求每人都得提交身份證,給上了保險,這種短途遊沒有籤旅遊合同。事情發生後,已經啟動保險理賠程序。」
律師說法 各方責任如何確定
遼寧騰達律師事務所李丹律師認為:首先需要權威機構出具死因報告,來判定老人身亡是自身疾病導致,還是外界因素導致的。
福億來老年福利超市出費用組織顧客去遊玩,出現身亡事件,超市應該承擔什麼責任?李丹律師認為:超市組織顧客去遊玩,把此事交由旅行社來辦理,如果超市沒有盡到風險告知、安全提醒等義務,則需要承擔責任。
龍潤夏宮溫泉水樂園在此事件中應該承擔什麼責任?李丹律師認為:如果老人身亡是外界因素導致的,要看水樂園的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完備,設施設備是否符合行業標準等。如果安全保障措施不完備、設施設備不符合標準,風險提示不到位,那麼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廣東頤和假期瀋陽分公司沒有和遊客籤訂合同,是否會影響對責任的認定?李丹律師認為:雖然沒有籤旅遊合同,但旅行社收取身份證、辦理保險、運送到目的地等行為已經構成了事實合同,不影響對責任的認定。要看旅行社在遊玩過程中是否對遊客盡到了安全管理、風險提示等義務,如果沒有盡到義務則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遼瀋晚報、聊沈客戶端記者 吉向前 編輯 趙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