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12月14日 20:20:20 中財網 |
CFi.CN訊:重要提示:
1、履約的重大風險及不確定性:本次籤署的協議僅為戰略合作
框架協議,後續具體合作事項仍需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協商確定。
本協議的執行情況尚存在不確定性,未來合作項目中的具體事宜將以雙方商談確定的協議為準。公司將根據本協議後續進展情況按照相關規定履行必要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對上市公司當年業績的影響:本協議的籤署對公司2020年度
經營業績不構成重大影響。
一、框架協議籤訂的基本情況
1、廣東海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12
月14日與江西東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投集團」)籤署《教育合作投資框架協議》。雙方擬通過戰略合作,實現資源整合、優勢互補,盤活或提升存量項目,並進一步聯合拓展市場,共同發展。
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陳東旭 | 99.0370% |
黃利平 | 0.7407% |
陳彩蓮 | 0.2222% |
合計 | 100% |
簡介:江西東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創始於 1996年,是立足於
教育行業的多元化綜合型集團,註冊資本 10.8 億元。目前,東投集團總資產 260多億元,年業務規模達 300多億元。東投集團從創立
金太陽教育起步,經過 20 餘年的積累與發展,現已形成
金太陽教
育集團、東投地產集團、東投科技集團等產業共同發展的格局,橫
跨教育、地產、市政、金融、物業等多元板塊。
說明:公司與東投集團不存在關聯關係。
三、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教育合作投資框架協議》
甲方:廣東海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西東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1、合作宗旨
(1)甲、乙雙方以資源協同、合作共贏為基本原則。
(2)甲、乙雙方充分發揮在教育資源、商業資源、其他產業資
源、政府關係、運營管理、人力資源等方面的優勢,在合作中建立互信、慣例與默契的商業合作戰略夥伴關係,實現雙方的合作共贏、協同發展。
(3)本協議為框架協議,是雙方今後長期合作的指導性文件,
也是雙方籤訂相關合同的基礎。
2、合作內容
(1)雙方共同圍繞以青少年教育為核心的文體業態(學科+素質
教育、體育和娛樂、零售等)發展進行合作,短期共同打造項目產品樣板,遠期共同於華南地區甚至全國拓展市場(產品商業複製或土地項目拓展)。
①整合資源,共同打造文體業態產品
甲方對乙方開放項目資源,梳理旗下現存在營或在建商業項目並
提供合適物業空間予乙方進行可行性策劃;對符合雙方文體業態發展素質要求的項目,雙方展開項目合作。乙方對合作項目進行業態產品規劃與布局設計,提供品牌支持、輸出學科+素質教育內容及相關招
商引入等;甲方根據產品規劃與設計,配合進行青少年體育、娛樂和零售業態的引入。打造有質量、有特色的文體業態,具備高粘性競爭力,優化商業項目業態組合,提升業態質量與吸引力,有效拉動人流匯集與消費。其中文體業態產品包括社區型(作為商業項目的主力業態之一)及城市綜合體旗艦店(以文體業態為核心和主打的商業地產項目)
②重點試點項目
雙方初步達成一致意見,以甲方旗下天河新天地項目作為社區型
文體業態重要合作試點項目;以甲方旗下珠海又一城項目作為城市綜合體旗艦店重要合作試點項目。
③以文體業態為核心產品共同拓展市場
通過雙方共同努力,將上述文體業態合作項目打造為樣板工程,
並成為華南地區現存商業項目中業態升級的必備(社區型)和待建商業地產項目中核心主打業態(城市綜合體旗艦店)。雙方共同整合資源,利用文體業態產品優勢對外進行社區型的商業市場拓展和產品複製及城市綜合體旗艦店型的土地項目拓展,快速布局華南,走向全國。
(2)雙方擬推進在乙方商業配套項目中的合作
乙方對甲方開放旗下項目,並梳理其中的商業配套部分提供予甲
方進行合作評估與策劃,甲方利用自身商業運營經驗和商業資源,為乙方項目策劃、設計及招商運營等。
(3)雙方計劃在品牌推廣與管理、人才培訓交流、專業研究等
方面進行重點交流與合作。
3、合作形式
雙方合作模式以上述各項合作內容的實際推進情況,以滿足雙方
核心訴求及快速推進各業務內容,實行成本和風險共擔、互利共贏分配收益為基礎原則,並以各項業務內容落地和籤署的合作合同具體條款模式為準。
4、聯合協調及推進機制
(1)為順利推進雙方在各業務領域的全面合作,研究解決各項
合作內容業務合作推進的各種情況與問題,切實將本戰略合作協議確定的有關事項落到實處,擬成立「東投-海印戰略合作」推進領導小組,並建立定期會晤機制,負責對雙方合作中的重大事項進行研判與決
策。領導小組負責人由雙方高層領導擔任,下設工作小組,負責落實領導小組確定的具體合作內容、方式與要求等。
(2)雙方皆承認對方為自己的戰略合作夥伴,彼此可以在媒體
進行品牌宣傳及使用雙方的LOGO組合或文字連結等。
5、附則
本協議須經甲乙雙方籤字、蓋章後籤署生效,有效期為2年。除
非本協議任何一方於上述有效期屆滿前30日書面通知另一方表示不
再續約,否則本協議將在有效期屆滿後,再自動延長2年。
(二)《項目合作協議》
甲方:珠海市海印又一城商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江西東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1、合作原則
(1)甲、乙雙方以資源協同、合作共贏為基本原則。
(2)甲、乙雙方充分發揮在教育資源、商業資源、其他產業資
源、政府關係、運營管理、人力資源等方面的優勢,在合作中建立互信、慣例與默契的商業合作戰略夥伴關係,實現雙方的合作共贏、協同發展。
2、合作內容
(1)合作標的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於珠海又一城商業項目進行文體業態建設和
運營合作。珠海又一城項目項目位於珠海市香洲區南灣北路 15號,
項目佔地面積 29,922.72平方米、建築總面積 137,814.17平方米,商業經營面積約 42,000平方米。
(2)合作內容
甲方引入乙方作為珠海又一城項目文體業態建設和運營合作夥
伴,雙方整合
優勢資源,共同打造以學科+素質教育為核心的文體業
態(兒童文化教育、體育和娛樂、零售等)城市綜合旗艦店;乙方對項目進行業態產品規劃與布局設計,並提供
金太陽教育品牌支持和輸出學科+素質教育內容及相關招商引入等;甲方根據文體業態產品規
劃與設計,配合進行其他體育、娛樂和零售業態引入等。
(3)合作條件
合作期間,甲、乙雙方同意實行成本和風險共擔,互利共贏模式
進行效益分配等,詳細項目合作條款以後續雙方籤訂的具體合作合同為準。
(4)合作期限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至雙方就該項目的合作關係結束之日止。
四、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與東投集團確立戰略合作關係,符合公司「家庭生活休
閒娛樂中心運營商」的發展定位,公司旨在利用東投集團在教育行業的品牌知名度和行業地位,結合公司在商業運營方面豐富的運營經驗和商業資源,以珠海又一城展開項目試點工作,為公司旗下商場引入以青少年教育為核心的有質量、有特色的文體業態,挖掘商場多樣化功能屬性,吸引消費頻次穩定、周期性長、空間附加值高的家庭型客群,打造沉浸式消費體驗「生活中心」,實現公司商業項目業態的優化與升級。
公司本次與東投集團合作的內容不涉及新業務或新領域。協議為
雙方合作的框架性協議,不會對公司2020年的經營業績構成重大影
響。
五、其他相關說明
(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協議:
1、2020年4月9日,公司與中鐵十局集團有限公司籤署的《合作
框架協議》和《合作協議》。詳情參考公司於2020年4月11日披露的
《關於與中鐵十局集團有限公司籤署和
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13號)。
2、2020年4月22日,公司與清控科創(廣州)實業有限公司籤署
《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和《友利科技園合作協議》。詳情參考公司於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關於與清控科創(廣州)實業有限公司籤署和的公告》(公告編號:
2020-14號)。
3、2020年5月27日,公司與廣東進出口商會籤署《外貿戰略合作
協議》。詳情參考公司於2020年5月28日披露的《關於與廣東進出口
商會籤署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33號)。
4、2020年9月10日,公司子公司廣州海印又一城商務有限公司與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籤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詳情參考公司於2020年9月11日披露的《關於子公司廣州海印又一城商務有限公司與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籤署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70號)
上述合同均在履行中,與預期不存在差異。
(二)公司於2020年6月16日披露《關於股東減持股份計劃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20-41號)。股東茂名環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計劃在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12月18日期間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
持合計不超過89,451,73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4.00%。
(三)公司於2020年8月17日披露《關於股東減持股份計劃的預
披露公告》(公告編號:2020-67號)。股東茂名環星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及一致行動人邵建聰先生計劃在2020年9月7日至2021年3月6
日期間以集中競價方式合計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46,321,299股(佔公司總股本2%)。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股東減持計劃外,公司未收到
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限售
股份解除限售的計劃及減持股份的通知。
六、重大風險提示
本次籤署的協議僅為合作框架協議,後續具體合作事項仍需雙方
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協商確定。本協議的執行情況尚存在不確定性,未來合作項目中的具體事宜將以雙方商談確定的協議為準。公司將根據本協議後續進展情況按照相關規定履行必要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七、備查文件
1、公司與東投集團籤署的《教育合作投資框架協議》;
2、珠海又一城與東投集團籤署的《項目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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