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養」你的實名手機卡
淮安洪澤:檢察官揭秘販賣「黑卡」利益鏈
汪彥 馬強
為了牟取利益,利用客戶到代辦點辦理業務機會,偷拍客戶的身份證照片,非法盜取公民信息數據,違規辦理手機SIM卡,並作為「商品」出售。經江蘇省淮安市洪澤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日前一審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被告人徐兵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6.5萬元;判處被告人李剛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零六個月,罰金4.5萬元;判處被告人成芹拘役二個月,緩刑四個月,罰金5500元。
詐騙案牽出神秘「賣卡人」
2018年5月,淮安警方辦理了一起電信詐騙案,被害人楊先生被犯罪分子以公司大額採購為名連續實施話術詐騙,被騙4.8萬元貨款。「當時,對方冒充採購方多次打來電話聯繫『生意』,使用的是淮安本地號碼,和我經常聯繫的一些客戶的號碼非常相似,我以為是本地客戶推薦的……」楊先生說道。
被害人報案後,警方迅速對案件展開初查,很快發現了詐騙人員的蹤跡。隨著案件的深入調查,警方竟從該案中意外發現了另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件線索。「在調查過程中,我們發現用於實施電信詐騙活動的手機號碼就是本地號碼,並且是犯罪嫌疑人從網上非法購買使用他人身份證辦理的實名SIM卡。」負責該案的民警說道。
據了解,辦案過程中,警方發現,在一些微信群、QQ群中,有一群被稱為「賣卡人」的特殊群體,他們專門從事實名手機SIM卡違規交易,為詐騙等犯罪活動提供「便利」,用於詐騙楊先生的兩個手機號碼,就是犯罪嫌疑人從網名為「白白」的神秘「賣卡人」處高價購得。
鑑於案件的複雜性,警方決定兵分兩路開展深入調查,一組負責調查詐騙,另外一組負責調查「黑卡」。經過3個月的縝密調查,同年11月,警方在泰州將非法從事手機SIM卡交易的犯罪嫌疑人李剛(「白白」)抓獲,並從其住處查獲大量尚未完成交易的移動、電信等手機卡號。
根據李剛的交代,警方很快又在無錫將提供SIM卡的另一「賣卡人」徐兵抓獲,並從其住處查獲了多達1700多張SIM卡非法交易記錄。
代辦點老闆偷拍資料辦卡
「我主要在微信群和QQ群發布求購消息,一些代辦點的老闆為了賺取差價會主動和我們聯繫……」徐兵交代。按照國家關於實行手機實名制的規定,一個用戶在同一家運營商辦理的有效卡限額為5張,由此一個身份證可以在三大運營商辦卡15張。手機實名制推行後,電信詐騙、網絡賭博等犯罪分子為逃避打擊,高價收購手機卡作為實施詐騙等犯罪的作案工具,嗅出商機的徐兵開始主動在網上發布「收卡」信息,並與一些經營移動、聯通代辦業務的老闆聯繫,讓對方幫忙搞一些實名卡。詐騙楊先生的那兩張卡就是徐兵從通過微信認識的代辦點老闆成芹那兒收來的。
「客戶到代辦點辦理業務時,只要對方不注意,我就把照片和身份證信息留下來,藉助這些信息再辦幾張卡留著,算上充在卡裡的話費,加個幾十塊錢,就可以賣給『收卡人』了。」當得知自己的行為已經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後,成芹後悔不已。
據查,自2018年初至案發,成芹非法盜取公民信息數據,違規辦理實名SIM卡並出售給李剛、徐兵等職業「收卡人」,先後賣出近200張卡。
「黑卡」販賣利益巨大
「手機SIM卡實名制後,電信詐騙、網絡賭博等犯罪分子為逃避打擊,以高價非法收購實名制SIM卡,使得類似盜銷SIM卡犯罪活動日益猖獗,逐漸產生新的利益鏈條,由此引發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多種次生犯罪。」淮安市洪澤區檢察院檢察長韓少芹談到該案時說。
據韓少芹介紹,網上非法買賣實名手機SIM卡被稱為「黑卡」交易,不法分子獲得「黑卡」主要有兩種渠道,一是與移動、電信等通訊公司的「內鬼」勾結,利用「虛擬閱讀」等黑客軟體,篡改讀卡器與設備之間驅動協議,避開二代身份證讀取設備,自動生成虛擬身份信息替代真實信息,從而非法辦理大量本需實名制認證的手機SIM卡;第二種則是通過少數經營手機充值等代辦服務的個體工商戶,利用客戶到代辦點辦理業務的機會,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偷拍客戶的身份證照片,非法盜取公民信息數據,違規辦理實名SIM卡。
據了解,在手機SIM卡灰色產業鏈條中,有一種被稱為「養卡人」的特殊群體。養卡人通過貓池(一種類似多卡多待手機的電子設備,市場上多流行4G+8埠或4G+16埠,分別可使用8張卡或16張卡)定期繳納話費,保證號碼始終處於正常狀態。「養卡人」除了將實名卡用於買賣交易外,還從外賣訂餐平臺、電商、App、金融平臺推出的優惠政策漏洞中獲利。
2018年1月,一度引起網上熱議的「拼多多薅羊毛」事件,就是因電商平臺充值話費業務存在重大軟體漏洞,大量養卡人藉助「貓池集中薅羊毛」方式,通過大量手機「黑卡」同時註冊作業,批量盜取優惠券,再通過手機話費、Q幣等方式,短時間迅速轉移和變現,由此導致「拼多多」在一天內損失近千萬元。
目前,針對手機SIM卡「灰色產業」犯罪暴露出的監管不嚴等問題,淮安市洪澤區檢察院已主動聯合工信、公安等職能部門,加大對買賣手機SIM卡等新型網絡犯罪打擊力度,重點嚴懲身份證賣家、實名卡賣家、養卡人等犯罪群體。同時,該院通過發檢察建議等方式,積極督促相關職能部門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嚴格杜絕違規辦理「黑卡」等行為,堅決清除「黑卡」滋生土壤,斬斷市場需求。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