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2020年7月7日那天,貴州安順公交車墜湖事件嗎?無情的湖水奪去了21個寶貴的生命,無不令人痛心。此類事件也並非首次,已經不止一次兩次發生過類似公交車墜湖,或者公交車墜江事故了。那麼經過這麼多血的教訓,為何沒有引起有關部單位和部門的重視呢?即使公交車可能因為很多不確定的客觀因素、人為因素,都有墜湖或墜江的可能,我們還有沒有其他補救的辦法,能夠挽救那些無辜的乘客呢?不妨繼續往下看。
2020年7月14日15時23分許,一輛由竹簀開往溧陽公交車與一輛輕型小汽車相撞,公交車墜入路邊的洩洪渠,事故導致1人死亡4人受傷。
2020年7月7日那天發生在貴州省安順市,一起公交車墜湖事件,無情的湖水也奪去了21個寶貴的生命
2018年10月28日上午10時8分,重慶市公交車司機冉某與乘客劉某因錯過站點下車,互相爭執,導致車輛失控墜入江中,導致15名無辜乘客不幸罹難。
2015年6月18日下午,江西省萍鄉市一輛公交車行駛在319國道三灣路段時發生交通事故,側翻河中。造成車上3名乘客落水身亡。
2011年12月29日下午2點左右,在蘇州工業園區115路公交車與一輛黑色轎車在此路口相撞後,公交車撞斷護欄掉入旁邊的河中,致8人受傷。
2007年10月26日下午5時10分左右,上虞市客運車在途經豐惠鎮西南門村沙灘橋路口時,為避讓一輛電瓶車墜入河中,事故造成9人死亡,另有2人傷勢較重。
2018年1月29日,印度東北部西孟加拉邦,當地發生公交車墜河事故,造成至少36人死亡,其中包括2名兒童
2010年8月5日一輛公共汽車下午在巴基斯坦東北部巴控克什米爾地區墜入河中,造成52人死亡、11人受傷,另外還有數人失蹤。
這是近年來一些公交車落水事故,這些事故的背後是多少家庭的痛苦,多麼令人悲痛。試想,如果這些事故中也有我們的親朋好友,我們是什麼樣的感受呢?當然,我們在一次一次沉痛地教訓之後,我們能做的就是,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儘量避免公交車落水此類事件再次發生,悲劇不再上演。或者即使公交車受不可抗力因素墜江、墜河,我們應該採取有效積極的應急救援手段,減少不必要的傷亡。
首先,公交車作為一個民生方面的公共載體,不僅是百姓們帶來方便,快捷的出行方式,也是城市的一道靚麗風景線。曾經有一段時間,因為公交車等此類的大型客車,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火災,由於封閉車門車窗,無法打開導致很多乘客被大火吞噬在車內,造成悲慘的結局。後來則很快,相關職權部門督促大型客車及公交車內必須配備「安全錘」,這樣可以做到車輛在起火時,車門或車窗又打不開情況下,使用這把安全錘,可以讓車內人員化險為夷,現在這把安全錘也被很多乘客稱為生命錘!雖然可能發生火情或者危險情況極少,但防患於未然,也是給所有人吃了一顆定心丸。
那麼,我們通過這個「安全錘」的事情,有關部門是否也應督促公交車公司,可以考慮每輛公交車再強制配備上「救生衣」、「救生圈」等等之類的救生用品呢。都說水火無情,公交車上面因為火情或者其他危險開不了門,打不開窗,已經配備了安全錘,那麼當公交車因不慎墜江、墜河、墜海等情況下,倘若公交車上都配備一定量的救生衣、救生圈等等,我們的乘客在落水後,也會相互自救,也一定能大大減少人員傷亡概率。所以說,公交車上配備一定量的救生衣、救生圈已經刻不容緩,我們每一個人也都不願再看到類似貴州公交墜湖事件再發生,畢竟公交車與所有人息息相關,我們每個人也都應該加強安全意識,創造和諧環境,才能生活得更平安、更快樂。
當然,我們在積極向有關單位和部門建議公交車配備救生用品同時,也不忘全民安全教育的培訓,讓大家把安全放在首位,防微杜漸,避免不必要的安全事故或者傷亡,生命至上永遠是我們的準則,要珍惜生命,保護生命,敬畏生命!
因此,小編認為,我們相關職權部門有必要督促公交車單位,應儘快在每輛公交車上也配備上一定數量的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用品。而且,倘若我們全民都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每個人都能夠像書包裡總是準備一把傘一樣,書包裡再裝一個方便的救生衣,或者便捷型的救生圈,我們是不是也可以做到在緊急關頭,使用我們的急救包,打開救生設備,是不是也能對我們做一些應急生命救援有幫助呢,是不是也能在我們無助的時候,能夠自救成功。所以說,安全問題也應是全民都要關注,尤其在公交車落水事件上,不能僅靠外界幫助,平時我們自身也要加強安全防範和保護意思,以及應急自救能力,這樣也才能對我們的生命更多一份保障!您說呢?
貴州:公交墜湖21人亡!深刻思考的背後,是該怎樣避免悲劇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