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人名翻譯策略探究——以《印第安律師》中的人名翻譯為例
孫亞衝
(江蘇旅遊職業學院 國際商務學院,江蘇 揚州)
摘 要:印第安人是美洲大陸上的原住民,他們有著獨特的風俗、傳統和文化。在《印第安律師》一書中,出現了大量帶有濃厚民族色彩的印第安人名,如何對其進行翻譯,首先要分析印第安人名的特點,了解這些名字所蘊含的印第安文化。本文將從印第安人名的特點、印第安人名所具有的文化內涵,以及翻譯技巧三方面入手,探析印第安人名的翻譯策略,在翻譯的同時,較好地展現印第安人名的獨特之處,以及其所蘊含的印第安人文化。
關鍵詞:印第安人;人名翻譯;文化;《印第安律師》
印第安人(Native American)是美洲大陸的原住民,主要分布在南美洲和北美洲各國,他們有著很多的部族,如阿茲特克人(Aztec)、印加人(Inca)等,所講的語言也不盡相同,有上百種之多,一般統稱為印第安語或美洲原住民語言。他們曾以狩獵、採集果實、農業為生。其中農業較為發達,培育了玉米等多種農作物,而後在全世界傳播開來。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印第安人逐漸形成了自己獨有的風俗、傳統和文化。他們濃厚的民族色彩體現在印第安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婚俗、節慶、服飾、音樂、人名等[1]。
《印第安律師》(The Indian Lawyer)是美國印第安文藝復興代表作家之一詹姆斯·韋爾奇的作品,書中出現了大量帶有濃厚民族色彩的印第安人名,如何對其進行翻譯,首先要分析印第安人名的特點,了解這些名字所蘊含的印第安文化。本文將從印第安人名的特點、印第安人名所具有的文化內涵,以及翻譯技巧三方面入手,探析印第安人名的翻譯策略,在翻譯的同時,較好地展現印第安人名特點,讓譯文讀者在閱讀時,能夠充分感知印第安人名所獨有的文化魅力。
一 印第安人名的特點
在《印第安律師》一書中,出現了很多印第安人名,如「Donny Little Dog」,「Sylvester Yellow Calf」,「Mary Bird」,「Lena Old Horn」等。這些名字很有特點,它們後面一部分往往與動物或者自然界中其他可以見到或接觸到的意象有關,如「Little Dog」意為小狗,「Yellow Calf」意為黃牛,「Bird」意為鳥,「Old Horn」意為老角;而這些名字前面一部分則與動物或者自然界中的其他意象關係不大,如「Donny」、「Sylvester」、「Mary」、「Lena」,較為普通,是比較常見的英文名。這些印第安人名對於初次接觸的人來說,可能會覺得很特別、很有意思,甚至不禁想問印第安人為什麼會起這樣的名字,因為不難看出,它們帶有濃鬱的民族色彩。這是印第安人名與眾不同的地方,也是它們的魅力所在[2]。
二 印第安人名所具有的文化內涵
印第安人名為什麼會具有如此特點?這與他們的文化是密不可分的。早在歐洲殖民者入侵之前,美洲大陸上住著很多印第安部族,他們以農耕和打獵為生,所接觸到的往往與農耕、動物,以及自然界的其他東西有關。動物在印第安文化中有著重要的位置,首先,動物是神靈的象徵,「印第安人認為,太陽,地球以及其他可見物體就是神靈的象徵,都應該受到很高的崇敬」,這裡當然也包括動物在內;其次,動物是感恩的對象,印第安人認為,「動物也是有靈魂的,它們奉獻出肉體給人類做食物,人類應該感激他們」(陳文益&鄒惠玲,2008,p.164),所以印第安人的名字、神話以及典儀當中很多都和動物有關,可以說,動物是印第安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3]。
「語言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文化賴以傳播的物質表達形式」(李運興,2000,p.118),反映了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文化特色,印第安人的名字在一定程度上則折射出了古老的印第安民族獨特的文化內涵,因而在翻譯中有必要將沉澱在印第安人姓名中的獨特的印第安文化表現出來[4]。
三 印第安人名的翻譯
表1
(一) 直譯法
直譯法(Literal Translation),指的是「把一種語言所傳達的內容和形式變換為另一種語言和形式的過程或結果。在翻譯過程中,直譯要求基本保持原語的表達形式及內容,不得更改」(祝吉芳,2004,p.14)。對於印第安人名中所包含的,能夠反映其文化層面的部分,我們在翻譯的時候,可以採用直譯的方法,將其直觀的翻譯出來,從而直觀地展現其所承載的印第安文化,如將印第安人名「Yellow Calf」翻譯為「黃小牛」,「Little Dog」翻譯為「小狗」,部族「Blackfeet tribe」翻譯為「黑腳族」,地名「Standing Rock Reservation」翻譯為「立巖保留地」。「翻譯是把一種語言(即源語)的信息用另一種語言(即譯語)表達出來,使譯文讀者...獲得與原文讀者大致相同的感受」(賀雪娟,2007,P4),通過採用直譯的方法,將印第安人名中的文化內涵展現出來,譯文讀者在閱讀譯文時,能夠像閱讀原文那樣,感知印第安人名中所包含的獨特的印第安文化。倘若採用音譯或別的翻譯方法,不將這一部分的文化內涵展現出來,直接將「YellowCalf」翻譯為「伊魯·卡福」,「LittleDog」翻譯為「利特·道格」等,那麼譯文的讀者在閱讀譯文中印第安人名時便無法感知其中所包含的印第安人文化[5]。
(二) 音譯法
音譯法(Transliteration),是指「根據原語的讀音將其文字符號轉換成譯語的文字符號的過程或結果」(章和升&王雲橋,1997,p.28)。是不是對於印第安人名的翻譯,只需採用直譯法進行翻譯就可以了呢?印第安人名中所包含的可以反映其文化的那一部分內容,在翻譯的時候可以採用直譯的方法進行翻譯,而對於其中並不直觀反映其獨特文化內涵的那一部分,則可以採用音譯的方法進行處理,如印第安人名「Sylvester Yellow Calf」中的「Sylvester」,可用音譯法翻譯為「西爾維斯特」,「Donny Little Dog 」中的「Donny」可音譯為「唐尼」,「Mary Bird」中的「Marry」可譯為「瑪麗」。之所以這樣翻譯,是因為「Sylvester」、「Donny」、「Marry」等在英語中是比較常見的,屬於比較常見、比較普通的英文名。
(三) 直譯與音譯相結合
那麼對於印第安人名字的翻譯,是不是簡單地使用直譯法或者音譯法就可以了呢?對此可以做一下翻譯對比,第一組譯文採用全部音譯,第二組譯文採用音譯與直譯相結合,如表1 所示。
不難發現兩組譯文存在很明顯的區別:
第一組,全部採用音譯法翻譯的譯文:
1.讀起來拗口。
2.相對難記。
3.比較普通,缺乏特色。
4.不能像原文那樣展現印第安人名的特點,即包含動物或其他意象。
第二組,採用音譯與直譯相結合翻譯的譯文:
1.生動有趣。
2.簡單易記。
3.充分展現了印第安人名中包含動物或其他意象的特點,如包含「小狗」、「鳥」、「黃小牛」、「老角」等。
4.能較好地體現印第安人名所具有的文化內涵。
通過比較,我們可以發現簡單地採用一種翻譯方法,並不能很好地展現印第安人名的特色;而採用直譯與音譯相結合的方法,則能較好地展現印第安人名的特點,以及其所具有的文化內涵,因而第二組譯文更可取。
四 結語
綜上所述,印第安人名中往往包含動物或者自然界其他的意象,這一獨特之處反映了印第安人名背後所承載的印第安文化,因而在翻譯時有必要將印第安人名的特點,以及其獨有的文化內涵展現出來。在具體翻譯時,對於印第安人名中所包含的能夠反映其文化內涵的部分,即與動物或自然界其他意象有關的部分,可以採用直譯的方法,將其直觀地展現出來;而對於其中所不直觀反映其獨特文化的部分,則可以採用音譯的方法進行處理。通過二者的相結合,可以較好地突顯印第安人名的特點,以及其背後所載的印第安文化。這樣,譯文讀者在閱讀譯文時,能夠像原文讀者那樣,充分了解印第安人名的特點,並能透過印第安人名較好地感知印第安文化獨特的魅力[6-7]。
參考文獻
[1] Larson S J. The Outsider in James Welch’s 「The Indian Lawyer」[J]. American Indian Quarterly, 1994, 18(4):495-506.
[2] 陳文益,鄒惠玲.把傳統的內容還給傳統—解析詹姆斯·韋爾奇小說《血中冬季》對印第安傳統的回歸[J].電影文學,2008(24):163-165.
[3] 黃立波.翻譯研究的文體學視角探索[J].外語教學,2009,30(5):104-108.
[4] 賀雪娟.商務英語翻譯教程[M].北京: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07.
[5] 李運興.語篇翻譯引論[M].北京: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2000.
[6] 章和升,王雲橋.英漢翻譯技巧[M].北京:當代世界出版社,1997.
[7] 蒲曉燕.英文姓名漢譯研究[J].教育現代化,2019,6(69):163-165.
本文引用格式:孫亞衝.印第安人名翻譯策略探究——以《印第安律師》中的人名翻譯為例[J].教育現代化,2019,6(102):267-268.
作者簡介:孫亞衝(1988-),男,漢族,江蘇連雲港,碩士,講師,研究方向:英語教學、英語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