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伸張正義幫助他人抓小偷而意外致其死亡,法律不予起訴主持了正義;勸告他人禁菸而其死亡法律對其維權,生活在當今的社會,法治社會,人治社會,在我看來,要想維護社會和平安定,需要人人守法,讓法律,法制蔓延整個社會。法律是什麼?法律是治國安邦的根本保證,是個人權益遭到侵犯時的完美保障,更是在面對違法行為時的有力武器。人們常說:法律無情,但我想說法也可以有人情。
還記得嗎?在去年某天馬路紅燈時間,一輛汽車為給後面急救車120爭取寶貴的搶救時間,而不顧違法的違規的風險,毅然闖了紅燈,被一個急需救助的生命開闢了綠色的生命通道。按照交通規則,本應扣分並罰款,但應網友們的紛紛表態,交警最終取消對該司機的懲罰。這不禁讓我對法有了重新的定義。原來把法並非冰冷無情,它也同樣有著人情味,它為社會正義人士提供了保障。法律及正義。
可曾記得當年與陝西政府鬥爭八年的草根李永根?8年前他個人集資合法購得一片曠地,然而土地下蘊藏著巨大利益也使得他成為「肥肉」, 後陝西政府以其非法購得土地的名義將土地沒收,對如此不公對待,李永根以個人微弱的力量,同當地政府做起了鬥爭,這在他人眼中簡直是不可思議,以卵擊石。漫長的訴訟過程,一次又一次的敗訴,政府強大的威壓都來將他打倒。終於,八年後的今天,在他傾家蕩產後,終於迎來曙光。勝訴後的他可及而泣。這樣我們明白,面前人人平等,正義永不缺席,即使以卵擊石,也能在經歷風雨後看到絢麗長虹。法律即正義。
社會的軟體需要法律來維持,而法律的規定是要靠人們來遵守,回首過去多少門受冤屈的人,利用法律手段使得正義得以伸張。展望未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還需不斷完善法律保障。我相信,只要人人遵法,懂法,守法,用法,用實際行動踐行法律,的,社會也會變得更加美好,黑暗也會被陽光碟機散。法律,同陽光同清泉,似薄霧似炊煙,它看不見,摸不著,但卻如一把隱形的利劍將權力制約在陽光下,讓正義播撒在社會中。
為構建法治社會,我們永不止步,為創造美好明天,正義永遠不會缺席,法存於心,萬物莫敵,法律,即正義!
銀某見義勇為的無意導致小偷死亡,楊某勸阻老人吸菸,老人意外猝死。經過法院的詳細分析,檢察機關的努力後二人無罪不承擔責任。由此可見,法律當體現,人民意志,維護人民正當權益,由此社會才有進步。
法律存在的意義是什麼?是為了保障公民的正當權益,是為了讓社會穩定,規範個人的行為。法律是理性產物,所謂分明絕對不可「和稀泥」。 我國的法律判決可能是受古代儒家文化的歷史影響,判決過程中多偏向弱勢一方。有時會損害公民的正當權益。如此法律會讓不少合格的公民塞心。見義勇為,勸阻吸菸本是一位合格公民應當做的,他們不必承擔任何罪責,這樣的處理讓社會各界紛紛點讚,讓公民的權益得到保障,社會才能更加進步。
前不久出現一起交通事故,機動車車主逆行受傷,寶馬車躲閃不及被刮蹭。執勤交警沒有「各打五十大板」, 公正執法讓機動車主負全責。公民的正當權益得到維護,我們才能致力於做一名好公民。倘若違反交通規則的人因受傷而不懲罰,寶馬車主無辜被連累反而要賠償,那麼我國的法律威信何在,還有公民願意遵守法律嗎?曾在暴走大事件中聽過這樣一番話,校園欺凌施暴者是未成年人不施重試,這叫法不責少,老人碰瓷對薄公堂讓扶人者賠償,這叫法不責老,一個姑娘被拐賣,一村子的人幫忙看著不受懲罰,這叫法不責眾。那麼法律還有何用?
法律,是國之重器。當一個國家的法律能夠保障公民權益,更好為社會服務時,勢必會推動國家興起。日本人的素質舉世聞名,但真是靠道德修養嗎?不靠的是白紙黑字的法律。古羅馬法律女神像蒙住雙眼,手取天平,意為明辨是非,公平公正。走在新時代,習主席提出法律當體現人名民意志,為人民服務。只有法律才能更好保障公民權益,只有當人人畏懼法律的權威,一切黑暗才能被驅散,社會才能一片祥和。
希望社會上多一些這樣的例子,讓好人的權益得到保障,讓不遵守法律的人受到應有的懲罰,願問清海晏,萬世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