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票的退票費降了,飛機票的退票費依然高高在上,而且,特價機票不得退改籤,似乎也成了一種「行規」。這是許多消費者都有過的無奈經歷。
北京市朝陽區法院10月25日公開審理了一起特殊的合同糾紛案,北京律師劉家輝因為一張特價機票對航空公司提起訴訟,再次引發了消費者對於航空公司「霸王條款」的關注。
記者昨日在對長沙機票市場的調查中發現,認為這些條款不合理的消費者達到9成以上。律師認為,官司不管是否能贏,但對於推動社會遊戲規則的確認和修改有極大的推動作用。
北京律師狀告南航「霸王條款」
今年3月14日,北京律師劉家輝在南航網站上訂購了4月13日、15日從北京到南寧的「快樂飛」往返機票。付款後,她發現自己返程時間不是15日而是16日,於是致電南航客服要求更改機票時間,結果被告知該票不得退改籤。無奈之下,劉家輝只得重新購買了一張16日的返程票,並將15日的返程票退掉。然而,南航只退還給劉家輝機場建設費和燃油附加費共計140元,機票款630元並未退還。劉家輝於是將南航起訴至法院,要求返還機票款630元。
對此,南航公司總法律顧問周塞軍向記者表示,航空公司在民航局規定的範圍內有權自主制定票價。民航局已要求各航空公司在推出類似特價機票時,需明確提示使用條件。周塞軍認為,航空公司推出特價機票,並明確提示使用條件,符合民航局的相關要求,並未違反法律。
劉家輝對此表示,南航提示並不醒目,但她並未否認自己的退票行為屬於違約,「退票收取適當的費用,這一點我能接受。但讓這張機票完全作廢,我認為這明顯加重了消費者一方的違約責任。這種格式條款是典型的『霸王條款』。」
400元機票竟要收320元退票費
事實上,特價票不能退改籤在全國是普遍現象。記者昨日與長沙地區某大型機票代理公司取得聯繫,對方稱,特價機票一般都不能退改籤,即使改籤,每張票要收100元的改籤費。
該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旅客選擇退票,損失相當大。目前只有個別航空公司可以辦理退票,但退票費用特高。「比如一張價值400元的特價機票,如果退票的話,航空公司要收退票費320元,相當於面額的80%,基本上等於該票作廢,已無錢可退。」而在一家購票網站,國航11月2日從北京開往烏魯木齊的CA1293次航班,720元的「超值特價」機票,退票和改期均需收取票款50%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