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企查查的最新信息顯示,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發出限制消費令,對海航集團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海航集團及法定代表人陳峰不得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必須的消費行為。
法院表示,發出這一指令,是源於2020年8月13日立案執行申請人柴靖申請執行海航集團合同糾紛一案,因海航集團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法院依照規定限制公司及法人代表高消費。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海航集團接到的類似訴訟並不在少數,但這是第一次被限制高消費。
被限制高消費對法人代表具體有哪些影響?法院的限制消費令規定如下:
不過,作為擁有公務機公司的海航集團法人代表,陳峰也是擁有自己的專屬私人飛機的座駕的,在此之前,萬達集團的公子王思聰也曾經被法院限制高消費,當時也有關於他能否坐私人飛機的疑問。
根據2018年政府發布的「限高令」,禁止「老賴」坐飛機,當時並沒有明確私人飛機,但在2019年,民航局發布了最新的下面這個文件,其中明確了對於特定嚴重失信人及被執行人,不能乘坐的交通工具包括通用航空不定期包機飛行,也就是私人飛機。
根據海航集團的發債報告,截至2019年上半年,海航集團仍有7067.26億債務待償,2019年全年和2020年上半年的數據至今沒有披露。
今年2月,海南省海航集團聯合工作組正式入駐海航集團時,聯合工作組被賦予的任務和要求,就包括徹底摸清海航的債務情況,推進更有效的救助/重整方案。預計重整方案落定之前,海航集團面臨的相關訴訟不會減少。
據航旅圈通訊社了解,目前聯合工作組草擬的海航集團風險化解方案已經完成,但還需要北京上級部門的審批。近期聯合工作組已經赴京進行了兩次匯報,海航的12家債權銀行也有參與聽取匯報。
希望各方可以儘快達成一致,重整方案能夠儘早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