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300 : 大成滬深3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

2020-12-13 中國財經信息網

大成300 : 大成滬深3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

時間:2020年05月06日 11:26:33&nbsp中財網

原標題:

大成300

: 大成

滬深300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

大成滬深

300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更新招募說明書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中國

農業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

重要提示

大成

滬深300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6】24號文

核准募集,基金合同於2006年4月6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證更新的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會核准,

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核准,並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

表明投資於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承諾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申購本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更新的招募說明書。

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預示其未來表現。

本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已經本基金託管人覆核。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20年4月6日(其中人員變動信

息以公告日為準),有關財務數據和淨值表現截止日為2019年12月31日,本報告中所列財務數據已經

審計。

目錄

一、緒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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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二、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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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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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四、基金託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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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五、相關服務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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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六、基金合同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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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七、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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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八、基金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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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九、基金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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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十、基金的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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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十一、基金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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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十二、基金資產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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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十三、基金收益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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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十四、基金費用與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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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十五、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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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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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十七、風險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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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十八、基金的終止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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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十九、基金合同內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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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二十、基金託管協議內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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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二十一、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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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二十二、其他應披露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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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

二十三、對招募說明書更新部分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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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

二十四、招募說明書存放及查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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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二十五、備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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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

一、緒言

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內容、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

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本基金是根據本招募說明書所載明的資料申請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沒有委託或授權任何其他

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說明書中載明的信息,或對本招募說明書作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大成

滬深300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編寫,並經中國證監會核准。

基金合同是約定基金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投資者取得依基金合同所發行的基金份

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並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

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管理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

下簡稱《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管理辦法》)、

《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基金投資者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

應詳細查閱《大成

滬深300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二、釋義

在本招募說明書中除非文義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基金或本基金

指大成滬深

300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合同

指《大成滬深

300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對基金合同的任何修

改和補充

招募說明書

指《大成滬深

300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及其定期更新

託管協議

指《大成滬深

300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託管協議》

及其任何有效修訂和補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指《

大成滬深

300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及其更新

中國證監會

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銀

監會

中國銀行

保險

監督管理委員會

銀行業

監管機構

指中國銀

監會和

/

或中國人民銀行等國家監督管理機關

監管機構(關)或相

指中國證監會和

/

或中國銀

監會和

/

或中國人民銀行等國家監督管理機

關監管機構(關)

上交所或上證所

指上海證券交易所

深交所

指深圳證券交易所

交易所或證券交易

指上海證券交易所和

/

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等

交易所業務規則

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及其附屬機構所發布的相關業務規

則、操作指引或其他相關規定,有時也可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

公司所發布的相關業務規則、操作指引等規定

交易所開放式基金

《業務規則》

指交易所制定的關於開放式基金各種相關業務的業務規則、操作指引及

其他相關規定,包括但不限於

2005

7

13

日深圳證券交易所、

2005

7

14

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分別發布並於發布日起施行的《深圳證券

交易所開放式基金申購贖回業務實施細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開放式

基金認購、申購、贖回業務辦理規則》及相應修改和補充

法律法規

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現時有效並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

部門規章、司法解釋及規範性文件、地方法規、地方規章及規範性文件

以及對於該等法律法規的不時修改和補充

《基金法》

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信託法》

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

《運作管理辦法》

指《

公開募集

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

《銷售管理辦法》

指《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

《信息披露管理辦

法》

指中國證監會

2019

7

26

日頒布、同年

9

1

日實施的《公開募集

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流動性風險管理

規定》

指中國證監會

2017

8

31

日頒布、同年

10

1

日實施的《公開募集開放

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基金合同當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據基金合同享有權利並承擔義務的基金管理人、

基金託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

指中國農

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個人投資者

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可以投資於證券

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機構投資者

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在境內註冊登記

或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設立的可以投資於證券投資基金的企業法人、事

業法人、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

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

的規定,可投資於中國境內證券的中國境外的機構投資者

投資者

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等的總稱

註冊登記業務

指本基金的登記、存管、過戶、清算和交收等業務,具體內容包括份額

持有人基金帳戶管理、基金份額註冊登記、清算、基金交易確認、發放

紅利、建立並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等

註冊登記機構

指辦理本基金註冊登記業務的機構,本基金的註冊登記機構為中國證券

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登記系統

指註冊登記機構的開放式基金登記結算系統

註冊登記業務規則

指註冊登記機構制定的開放式基金註冊登記業務規則

直銷機構

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銷售代理人或代銷

機構

指符合中國證監會和/或其他相關監管機構有關規定並與基金管理人籤

訂銷售服務代理協議,代為辦理本基金的認購、申購、贖回和其他基金

業務的機構,場內代銷機構還可以是具有開放式基金代銷資格的交易所

會員單位

銷售機構

指直銷機構和代銷機構

會員單位

指由中國證監會核准的具有開放式基金代銷資格,經相關交易所和中國

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認可的相關交易所會員單位

場內交易系統

指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用於開放式基金認購、申購、贖

回等業務的交易系統

場外

指銷售機構不通過交易所場內交易系統而通過自身的櫃檯或其他交易

系統進行基金份額認購、申購和贖回等業務的場所

場內

指交易所會員單位作為代銷機構通過交易所場內交易系統進行基金份

額認購、申購和贖回等業務的場所

銷售場所

指場外銷售場所和場內銷售場所,分別簡稱場外和場內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期結束後本基金達到法定的基金備案條件,基金管理人依據有關

法律法規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後,

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

基金合同終止日

指基金合同規定的合同終止事由出現後,按照基金合同規定的程序終止

基金合同的日期

金存續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合同終止日的不定期期限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不超過

3

個月

認購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內,投資者申請購買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申購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後,投資者申請購買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贖回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份額持有人按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向基金管

理人申請賣出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基金轉換

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或屆時有效的業務規則將其持有的任

一開放式基金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額轉換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開放式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轉託管

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或屆時有效的業務規則將其持有的部

分或全部本基金份額在場內不同會員單位(營業部)之間進行轉託管(轉

指定)、在場外不同銷售機構之間進行轉託管以及在場內和場外之間進

行跨市場轉託管的行為

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指投資者通過有關銷售機構提出申請,約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額及扣

款方式,由銷售機構於每期約定扣款日在指定銀行帳戶內自動完成扣款

及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投資方式

基金帳戶

指註冊登記機構為基金投資者開立的記錄其持有的由該註冊登記機構

辦理註冊登記的基金份額餘額及其變動情況的帳戶

交易帳戶

指銷售機構為基金投資者開立的記錄其持有的由該銷售機構辦理認購、

申購、贖回、轉換及轉託管等業務的基金份額餘額及其變動情況的帳戶

工作日

指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開放日

指為投資者辦理基金申購、贖回等基金業務的工作日

/

指公曆日

/

T

指銷售機構在規定時間受理申購、贖回、基金轉換或其他基金交易的申

請日

T

n

指自

T

日起後的第

n

個工作日(不包括

T

日)

指人民幣元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資所得股票紅利、股息、債券利息、票據投資收益、買賣證券

價差、銀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益

基金財產總值或基

金資產總值

指基金所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的申購款及其

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基金財產淨值或基

金資產淨值

指基金財產總值扣除負債後的淨資產值

基金資產估值或基

金財產估值

指計算評估基金財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財產淨值的過程

基金份額淨值或基

金單位淨值

指計算日基金財產淨值除以計算日發行在外的基金份額總數所得到的

基金份額淨值

基金份額類別

指本基金根據是否收取銷售服務費及收費模式的不同,將基金份額分為

不同的類別。不從本類別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且採用前端收費模式的

基金份額,稱為

A

類基金份額;不從本類別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且

採用後端收費模式的基金份額,稱為

B

類基金份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

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稱為

C

類基金份額

前端收費模式或

A

收費模式(適用於

A

類基金份額)

A

類基金份額的收費模式。即在認(申)購本基金時直接交納認(申)

購費,再以扣除認(申)購費後的淨額作為認(申)購金額的收費模式。

投資者在本基金中,每筆認(申)購只能選擇

A

類基金份額或者

B

基金份額收費模式的任一種

後端收費模式或

B

收費模式(適用於

B

類基金份額)

B

類基金份額的收費模式。即在認(申)購時不交納認(申)購費,

以認(申)購總額直接作為認(申)購金額,但贖回時交納認(申)購

費的收費模式投資者在本基金中,每筆認(申)購只能選擇

A

類基金份

額或者

B

類基金份額收費模式的任一種

A

類份額、

A

類基金

份額或

A

類基金單位

指選擇本基金前端收費模式對應的基金份額

B

類份額、

B

類基金

份額或

B

類基金單位

指選擇本基金後端收費模式對應的基

金份額

銷售服務費

指從基金資產中計提的,用於本基金市場推廣、銷售以及基金份額持有

人服務的費用

流動性受限資產

指由於法律法規、監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無法以合理價格予以變

現的資產,包括但不限於到期日在

10

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與銀行定

期存款(含協議約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開發行股票、資產支持證券、因發行人債務違約無法進

行轉讓或交易的債券等

指定

媒介

指中國證監會指定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

全國性報刊及指定網際網路網

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託管人網站、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

網站)等媒介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當事人無法預見、無法抗拒、無法避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

託管人、基金管理人籤署之後發生的,使基金合同當事人無法全部履

行或無法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洪水、地震及

其他自然災害、戰爭、騷亂、火災、政府徵用、沒收、法律法規變化、

突發停電或其他突發事件、證券交易所非正常暫停或停止交易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名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

招商銀行

大廈32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

招商銀行

大廈32層

設立日期:1999年4月12日

註冊資本:貳億元人民幣

股權結構:公司股東為中泰信託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比例50%)、

中國銀河

投資管理有限公

司(持股比例25%)、

光大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三家公司。

法定代表人:吳慶斌

電話:0755-83183388

傳真:0755-83199588

聯繫人:肖劍

(二)主要人員情況

1.董事會成員

吳慶斌先生,董事長,清華大學法學及工學雙學士。先後任職於

西南證券

飛虎網、北京國際

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廣聯(南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機構。2012年7月至今,任廣聯(南寧)

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012年任職於中泰信託有限責任公司,2013年6月至今,任中泰信

託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2019年11月3日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翟斌先生,副董事長,北京大學經濟學碩士。曾在深圳市建材集團、君安證券、新華信託、

招商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機構任職,2017年8月加入

光大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歷任機構業務

總部董事總經理、機構業務總部總經理兼私募業務部總經理,現任

光大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機構業

務總部總經理。2019年11月3日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譚曉岡先生,董事、總經理,哈佛大學公共管理碩士。曾在財政部、世界銀行、全國社保基

金理事會任職。2016年7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12月至2019年8月任大成國

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2017年2月至2019年6月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19

年7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2019年8月起任大成國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李超女士,董事,華中科技大學管理學學士。2007年6月至2008年5月,任職於深圳晨星

諮詢有限責任公司;2008年7月至2011年8月,任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高級審計員;2011年

8月至2018年5月,任平安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稽核監察部模型團隊團隊經理;2018年5月至今,

任中泰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稽核審計部總經理。

郭向東先生,董事,中國人民大學金融學在職研究生。1996年至1998年在中國新技術創業

投資公司負責法律事務;1998年至2000年在

中國華融

信託投資公司負責法律事務;2000年至2006

年任職於

中國銀河

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法律部;2007年1月加入

中國銀河

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任職

於負債處置部;2007年7月至2013年2月,歷任人力資源部負責人、風險控制部總經理、監事

會辦公室主任、審計部負責人,曾兼任北京銀河吉星創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監事;2013年2月起

任資產管理部總經理兼行政負責人。

楊曉帆先生,獨立董事,香港浸會大學工商管理學士。2006年至2011年,任惠理集團有限

公司高級投資分析師兼投資組合經理;2012年至2016年,任FALCON EDGE CAPITAL LP 合夥

人和大中華區負責人;2016年至今,任晨曦投資管理公司(ANATOLE INVESTMENT

MANAGEMENT) 主要創始人。

胡維翊先生,獨立董事,波士頓大學國際銀行與金融法碩士。1991年7月至1994年4月,

任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研究室政治組主任科員;1994年5月至1998年8月,任北京乾坤律師

事務所合伙人;2000年2月至2001年4月任北京市中凱律師事務所律師;2001年5月至今,歷

任北京市天鐸律師事務所副主任、主任,現任北京市天鐸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金李先生,獨立董事,美國麻省理工學院金融學博士。現任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副院長,

九三學社中央常委,全國政協委員,經濟委員會委員。曾在美國哈佛大學商學院任教十多年,並

兼任哈佛大學費正清東亞研究中心執行理事。

黃雋女士,獨立董事,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博士。現任中國人民大學應用經濟學院教授、副

院長。研究方向為貨幣政策、商議銀行理論與政策、藝術品金融,出版多本專著,在經濟、金融

類學術核心期刊上發票多篇學術論文,具有豐富的教學和科研經驗。

2. 監事會成員

許國平先生,監事會主席,中國人民大學國民經濟學博士。1987年至2004年先後任中國人

民銀行國際司處長,東京代表處代表,研究局調研員,金融穩定局體改處處長;2005年6月至

2008年1月任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建行股權管理部主任;2005年8月至2016年11月任

中國銀河

金融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黨委委員;2007年2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國

銀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總裁、黨委書記;2010年6月至2014年3月兼任北京銀河吉星

創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2007年1月至2015年6月任

中國銀河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4年1月至2017年6月任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書記;2014年3月至2018年1月任銀

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至2017年11月)及法定代表人;2018年3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任監事會主席。

鄧金煌先生,職工監事,上海財經大學管理學碩士。2001年9月至2003年9月任職於株洲

電力局;2003年9月至2006年1月攻讀碩士學位;2006年4月至2010年5月任華為三康技術

有限公司人力資源專員;2010年5月至2011年9月任

招商證券

人力資源部高級經理;2011年9

月至2016年8月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綜合管理部總監助理;2016年8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任人力資源部副總監;現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總監。

陳焓女士,職工監事,吉林大學法學碩士。2005年8月至2008年3月任金杜律師事務所深

圳分所公司證券部律師;2008年3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監察稽核部律師、總監助

理;現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察稽核部副總監。

3. 高級管理人員情況

吳慶斌先生,董事長。簡歷同上。

譚曉岡先生,總經理。簡歷同上。

肖劍先生,副總經理,哈佛大學公共管理碩士。曾任深圳市南山區委(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深圳市

廣聚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廣聚投資控股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深圳市人民政府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處長、處長。2014年1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月

起任公司副總經理,2019年8月起任大成國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溫智敏先生,副總經理,哈佛大學法學博士。曾任職於美國Hunton & Williams國際律師事務

所紐約州執業律師。中銀國際投行業務副總裁,香港三山投資公司董事總經理,標準銀行亞洲有

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兼中國投行業務主管。2015年4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首席戰略官,

2015年8月起任公司副總經理。

周立新先生,副總經理兼首席信息官,中央黨校經濟管理本科。曾任新疆精河縣黨委辦公室

機要員、新疆精河縣團委副書記、新疆精河縣人民政府體改委副主任、新疆精河縣八家戶農場黨

委書記、新疆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團委副書記及少工委主任、江蘇省鐵路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辦公

室主任、江蘇省鐵路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企業及江蘇省鐵路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控股企業負責人、

中國華聞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燃氣戰略管理部項目經理。2005年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歷任客戶服務中心總監助理、市場部副總經理、上海分公司副總經理、客戶服務部總監兼上海分

公司總經理、公司助理總經理,2015年8月起任公司副總經理,2019年5月起兼任首席信息官。

姚餘棟先生,副總經理,英國劍橋大學經濟學博士。曾任職於原國家經貿委企業司、美國花

旗銀行倫敦分行。曾任世界銀行諮詢顧問,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資本市場部和非洲部經濟學家,

原黑龍江省招商局副局長,黑龍江省商務廳副廳長,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二司副巡視員,中國

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司副司長,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所長。2016年9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任首席經濟學家,2017年2月起任公司副總經理。

趙冰女士,督察長,清華大學工商管理碩士。曾供職於中國證券業協會資格管理部、專業聯

絡部、基金公司會員部,曾任中國證券業協會分析師委員會委員、基金銷售專業委員會委員。曾

參與基金業協會籌備組的籌備工作。曾先後任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投教與媒體公關部負責人、

理財及服務機構部負責人。2017年7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8月起任公司督察

長。

4.基金經理

(1)現任基金經理

蘇秉毅:經濟學碩士。證券從業年限16年。2004年9月至2008年5月就職於華夏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運作部。2008年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擔任規劃發展部高級產品設計師、數量

與指數投資部基金經理助理,現任數量與指數投資部副總監。2012年8月28日至2014年1月23日任

大成中證

500滬市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基金經理。2014年1月24日至2014年2

月17日任

大成健康

產業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2年2月9日至2014年9月11日任深證成

長4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及大成深證

成長40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

金基金經理。2012年8月24日起任中證

500滬市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3年

1月1日至2015年8月25日任大成

滬深300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3年2月7日起任大成中證

1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5年6月5日起任大成深證成份交易型開放式指

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5年6月29日起任大成中證網際網路

金融指數

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

經理。2016年3月4日起任

大成核心

雙動力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大成

滬深300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經理。2018年6月26日起任大成景恆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具有基金從業資格。國

籍:中國

張鍾玉:會計學碩士。證券從業年限10年。2010年7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擔任

研究部研究員、數量與指數投資部數量分析師、基金經理助理。2015年2月28日起任

大成核心

動力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更名前為

大成核心

雙動力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2015年5

月23日起任深證

成長40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大成深證

成長40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

投資基金聯接基金、大成

中證500

深市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5年8月26日

起任大成

滬深300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9年9月26日起任大成MSCI中國A股質優價值

1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大成MSCI中國A股質優價值1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

資基金聯接基金基金經理。具有基金從業資格。國籍:中國

(2)歷任基金經理

歷任基金經理姓名

管理本基金時間

施永輝

2006年4月6日—2006年5月26日

楊丹

2006年5月27日—2011年6月14日

胡琦

2011年6月15日—2012年12月31日

蘇秉毅

2013年1月1日—2015年8月25日

5.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

公司量化投資決策委員會由7名成員組成,設量化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1名,其他委員6名,

名單如下:

溫智敏,公司副總經理,量化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黎新平,基金經理,數量與指數投資部

總監,量化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李紹,基金經理,期貨投資部總監,量化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

蘇秉毅,基金經理,數量與指數投資部副總監,量化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冉凌浩,基金經理,

量化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夏高,基金經理,數量與指數投資部總監助理,量化投資決策委員會

委員;張鍾玉,基金經理,量化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

上述人員之間不存在親屬關係。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按照《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必須履行以下職責:

1.依法募集基金,辦理或者委託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

份額的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進行證券投資;

4.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收益;

5.進行基金會計核算並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編制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

7.計算並公告基金資產淨值,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8.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9.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帳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12.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

(四)基金管理人承諾

1.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證券法》,並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

止違反《證券法》行為的發生。

2.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基金法》、《運作管理辦法》,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

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運作管理辦法》禁止的行為發生:

(1)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於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利用基金財產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3.基金管理人承諾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

規及行業規範,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不從事以下活動:

(1)越權或違規經營;

(2)違反基金合同或託管協議;

(3)故意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關機構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的資料中弄虛作假;

(5)拒絕、幹擾、阻撓或嚴重影響中國證監會依法監管;

(6)玩忽職守、濫用職權;

(7)洩漏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容、

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法律法規進行基金等投資外,直接或間接進行其他股票交易;

(9)協助、接受委託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為其他組織或個人進行證券交易;

(10)違反證券交易場所業務規則,利用對敲、倒倉等手段操縱市場價格,擾亂市場秩序;

(11)故意損害基金投資者及其他同業機構、人員的合法權益;

(12)以不正當手段謀求業務發展;

(13)有悖社會公德,損害證券投資基金人員形象;

(14)信息披露不真實,有誤導、欺詐成分;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中國證監會禁止的行為。

4.基金經理承諾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本著謹慎的原則為基金份額持有人謀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僱人或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3)不洩漏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容、

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為其他組織或個人進行證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為加強內部控制,促進公司誠信、合法、有效經營,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維

護公司及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

辦法》、《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內部控制大綱》。

公司內部控制是指公司為防範和化解風險,保證經營運作符合公司的發展規劃,在充分考慮

內外部環境的基礎上,通過建立組織機制、運用管理方法、實施操作程序與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

統。公司建立科學合理、控制嚴密、運行高效的內部控制體系,制定科學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

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由內部控制大綱、基本管理制度、部門業務規章等部分組成。

公司董事會對公司建立內部控制系統和維持其有效性承擔最終責任,公司管理層對內部控制

制度的有效執行承擔責任。

1.公司內部控制的總體目標

(1)保證公司經營運作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監管規則,自覺形成守法經營、

規範運作的經營思想和經營理念。

(2)防範和化解經營風險,提高經營管理效益,確保經營業務的穩健運行和受託資產的安

全完整,實現公司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3)確保基金、公司財務和其他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2.公司內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則

(1)健全性原則。內部控制涵蓋公司的各項業務、各個部門或機構和各級人員,並包括決

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

(2)有效性原則。通過科學的內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內控程序,維護內控制度的有

效執行。

(3)獨立性原則。公司各機構、部門和崗位職責的設置保持相對獨立,公司基金資產、自

有資產與其他資產的運作相互分離。

(4)相互制約原則。公司設置的各部門、各崗位權責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則。公司運用科學化的經營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提高經濟效益,以合

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3.公司制定內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則

(1)合法合規性原則。公司內控制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各項規定。

(2)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制度涵蓋公司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

漏洞。

(3)審慎性原則。制定內部控制制度以審慎經營、防範和化解風險為出發點。

(4)適時性原則。隨著有關法律法規的調整和公司經營戰略、經營方針、經營理念等內外

部環境的變化進行及時的修改或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4.內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內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溝通和內部監控。

(1)控制環境構成公司內部控制的基礎,控制環境包括經營理念和內控文化、公司治理結

構、組織結構、員工道德素質等內容。

(2)公司管理層牢固樹立內控優先和風險管理理念,培養全體員工的風險防範意識,營造

一個濃厚的內控文化氛圍,保證全體員工及時了解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使風險意識貫

穿到公司各個部門、各個崗位和各個環節。

(3)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充分發揮獨立董事和監事會的監督職能,禁止不正當關聯交

易、利益輸送和內部人控制現象的發生,保護投資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權益。

(4)公司的組織結構體現職責明確、相互制約的原則,各部門有明確的授權分工,操作相

互獨立。公司建立決策科學、運營規範、管理高效的運行機制,包括民主、透明的決策程序和管

理議事規則,高效、嚴謹的業務執行系統,以及健全、有效的內部監督和反饋系統。

(5)依據公司自身經營特點設立順序遞進、權責統一、嚴密有效的內控防線:

①各崗位職責明確,有詳細的崗位說明書和業務流程,各崗位人員在上崗前均應知悉並以書

面方式承諾遵守,在授權範圍內承擔責任。

②建立重要業務處理憑據傳遞和信息溝通制度,相關部門和崗位之間相互監督制衡。

③公司督察長和內部監察稽核部門獨立於其他部門,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實行嚴格的

檢查和反饋。

.風險管理部主要負責對投資組合的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和信用風險等進行風險測量,並

提出風險調整的建議;對投資業績進行評價,包括整體表現分析、業績構成分析以及業績短期和

長期持續性檢驗;對將要展開的新業務和創新性產品的投資做全面的風險評估,提出風險預警等

工作。

(6)建立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勵約束機制,確保公司各級人員具備與其崗位

要求相適應的職業操守和專業勝任能力。

(7)建立科學嚴密的風險評估體系,對公司內外部風險進行識別、評估和分析,及時防範

和化解風險。

(8)建立嚴謹、有效的授權管理制度,授權控制貫穿於公司經營活動的始終。

①確保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職權,建立健全公司授權標

準和程序,保證授權制度的貫徹執行。

②公司各業務部門、分支機構和各級人員在規定授權範圍內行使相應的職責。

③公司重大業務的授權採取書面形式,明確授權書的授權內容和時效。

④公司適當授權,建立授權評價和反饋機制,包括已獲授權的部門和人員的反饋和評價,對

已不適用的授權及時修改或取消授權。

(9)建立完善的資產分離制度,公司資產與基金資產、不同基金的資產之間和其他委託資

產,實行獨立運作,分別核算。

(10)建立科學、嚴格的崗位分離制度,明確劃分各崗位職責,投資和交易、交易和清算、

基金會計和公司會計等重要崗位不得有人員的重疊。重要業務部門和崗位進行物理隔離。

(11)制訂切實有效的應急應變措施,建立危機處理機制和程序。

(12)維護信息溝通渠道的暢通,建立清晰的報告系統。

(13)建立有效的內部監控制度,設置督察長和獨立的監察稽核部門,對公司內部控制制度

的執行情況進行持續的監督,保證內部控制制度落實。公司定期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並根據

市場環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術應用和新的法律法規等情況進行適時改進。

5.內部控制的主要內容

(1)公司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投資管理業務的性質和特點嚴格制定管理規章、

操作流程和崗位手冊,明確揭示不同業務可能存在的風險點並採取控制措施。

(2)研究業務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①研究工作保持獨立、客觀。

②建立嚴密的研究工作業務流程,形成科學、有效的研究方法。

③建立投資對象備選庫制度,根據基金合同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礎上建立和維護備選庫。

④建立研究與投資的業務交流制度,保持通暢的交流渠道。

⑤建立研究報告質量評價體系。

(3)投資決策業務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①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規定的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

投資組合和投資限制等要求。

②健全投資決策授權制度,明確界定投資權限,嚴格遵守投資限制,防止越權決策。

③投資決策有充分的投資依據,重要投資有詳細的研究報告和風險分析支持,並有決策記錄。

④建立投資風險評估與管理制度,在設定的風險權限額度內進行投資決策。

⑤建立科學的投資管理業績評價體系,包括投資組合情況、是否符合基金產品特徵和決策程

序、基金績效歸屬分析等內容。

(4)基金交易業務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①基金交易實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經理不得直接向交易員下達投資指令或者直接進行交易。

②建立交易監測系統、預警系統和交易反饋系統,完善相關的安全設施。

③交易管理部門審核投資指令,確認其合法、合規與完整後方可執行,如出現指令違法違規

或者其他異常情況,應當及時報告相應部門與人員。

④公司執行公平的交易分配製度,確保不同投資者的利益能夠得到公平對待。

⑤建立完善的交易記錄製度,及時核對並存檔保管每日投資組合列表等。

⑥建立科學的交易績效評價體系。

根據內部控制的原則,制定場外交易、網下申購等特殊交易的流程和規則。

(5)建立嚴格有效的制度,防止不正當關聯交易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基金投資涉及

關聯交易的,在相關投資研究報告中特別說明,並報公司投資風險控制委員會審議批准。

(6)公司在審慎經營和合法規範的基礎上力求金融創新。在充分論證的前提下周密考慮金

融創新品種或業務的法律性質、操作程序、經濟後果等,嚴格控制金融新品種、新業務的法律風

險和運行風險。

(7)建立和完善客戶服務標準、銷售渠道管理、廣告宣傳行為規範,建立廣告宣傳、銷售

行為法律審查制度,制定銷售人員準則,嚴格獎懲措施。

(8)制定詳細的登記過戶工作流程,建立登記過戶電腦系統、數據定期核對、備份制度,

建立客戶資料的保密保管制度。

(9)公司按照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證公開披

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10)公司配備專人負責信息披露工作,進行信息的組織、審核和發布。

(11)加強對公司及基金信息披露的檢查和評價,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改進辦法,對出現

的失誤提出處理意見,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12)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在信息公開披露前不得洩露其內容。

(13)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實用性、可操作性原則,嚴格制定信息系統

的管理制度。

信息技術系統的設計開發符合國家、金融行業軟體工程標準的要求,編寫完整的技術資料;

在實現業務電子化時,設置保密系統和相應控制機制,並保證計算機系統的可稽性,信息技術系

統投入運行前,經過業務、運營、監察稽核等部門的聯合驗收。

(14)通過嚴格的授權制度、崗位責任制度、門禁制度、內外網分離制度等管理措施,確保

系統安全運行。

(15)計算機機房、設備、網絡等硬體要求符合有關標準,設備運行和維護整個過程實施明

確的責任管理,嚴格劃分業務操作、技術維護等方面的職責。

(16)公司軟體的使用充分考慮到軟體的安全性、可靠性、穩定性和可擴展性,具備身份驗

證、訪問控制、故障恢復、安全保護、分權制約等功能。信息技術系統設計、軟體開發等技術人

員不得介入實際的業務操作。用戶使用的密碼口令定期更換,不得向他人透露。資料庫和操作系

統的密碼口令分別由不同人員保管。

(17)對信息數據實行嚴格的管理,保證信息數據的安全、真實和完整,並能及時、準確地

傳遞到會計等各職能部門;嚴格計算機交易數據的授權修改程序,並堅持電子信息數據的定期查

驗制度。建立電子信息數據的即時保存和備份制度,重要數據異地備份並且長期保存。

(18)信息技術系統定期稽核檢查,完善業務數據保管等安全措施,進行排除故障、災難恢

復的演習,確保系統可靠、穩定、安全地運行。

(19)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金融企業會計制度》、《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

辦法》、《企業財務通則》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訂基金會計制度、公司財務制度、會計工作

操作流程和會計崗位工作手冊,並針對各個風險控制點建立嚴密的會計系統控制。

(20)明確職責劃分,在崗位分工的基礎上明確各會計崗位職責,禁止需要相互監督的崗位

由一人獨自操作全過程。

(21)以基金為會計核算主體,獨立建帳、獨立核算,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名冊登記、帳戶

設置、資金劃撥、帳簿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基金會計核算與公司會計核算相互獨立。

(22)採取適當的會計控制措施,以確保會計核算系統的正常運轉。

①建立憑證制度,通過憑證設計、登錄、傳遞、歸檔等一系列憑證管理制度,確保正確記載

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

②建立帳務組織和帳務處理體系,正確設置會計帳簿,有效控制會計記帳程序。

③建立覆核制度,通過會計覆核和業務覆核防止會計差錯的產生。

(23)採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學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資的有價證券在估值時點

的價值。

(24)規範基金清算交割工作,在授權範圍內,及時準確地完成基金清算,確保基金資產的

安全。

(25)建立嚴格的成本控制和業績考核制度,強化會計的事前、事中和事後監督。

(26)制訂完善的會計檔案保管和財務交接制度,財會部門妥善保管密押、業務用章、支票

等重要憑據和會計檔案,嚴格會計資料的調閱手續,防止會計數據的毀損、散失和洩密。

(27)嚴格制定財務收支審批制度和費用報銷運作辦法,自覺遵守國家財稅制度和財經紀律。

(28)公司設立督察長,經董事會聘任,對董事會負責。督察長應當經中國證監會相關派出

機構認可後方可任職。根據公司監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會授權,督察長可以列席公司相關會

議,調閱公司相關檔案,就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獨立地履行檢查、評價、報告、建議職能。

督察長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公司內部控制執行情況,董事會對督察長的報告進行審議。

(29)公司設立監察稽核部門,對公司管理層負責,開展監察稽核工作,公司保證監察稽核

部門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30)明確監察稽核部門及內部各崗位的具體職責,配備充足的監察稽核人員,嚴格監察稽

核人員的專業任職條件,嚴格監察稽核的操作程序和組織紀律。

(31)強化內部檢查制度,通過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確保公司各項

經營管理活動的有效運行。

(32)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重視和支持監察稽核工作,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控制制

度的,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6.基金管理人關於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1)本公司承諾以上關於內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實、準確。

(2)本公司承諾根據市場變化和公司業務發展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託管人

(一)基金託管人情況

1

、基本情況

名稱:中國

農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

農業銀行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

69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

28

號凱晨世貿中心東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

2009

1

15

批准設立機關和批准設立文號:中國銀監會銀監復

[2009]13

基金託管資格批文及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

[1998]23

註冊資本:

34,998,303.4

萬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聯繫電話:

010

-

66060069

傳真:

010

-

68121816

聯繫人:賀倩

中國

農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

總行設在北京。經國務院批准,

中國

農業銀行

整體改制為中國

農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並於

2009

1

15

日依法成立。中國農業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繼原中國

農業銀行

全部資產、負債、業務、機構網點和員工。中國

農業銀行

網點遍布中國城鄉,成為國內網點最多、業務輻射範圍

最廣,服務領域最廣,服務對象最多,業

務功能齊全的大型國有商業銀行之一。在海外,中國

農業銀行

同樣通過自己的努力贏得了良好的

信譽,每年位居《財富》世界

500

強企業之列。作為一家城鄉並舉、聯通國際、功能齊備的大型

國有商業銀行,中國

農業銀行

一貫秉承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理念,堅持審慎穩健經營、可持續發

展,立足縣域和城市兩大市場,實施差異化競爭策略,著力打造「伴你成長」服務品牌,依託覆

蓋全國的分支機構、龐大的電子化網絡和多元化的金融產品,致力為廣大客戶提供優質的金融服

務,與廣大客戶共創價值、共同成長。

中國

農業銀行

是中國

第一批開展託管業務的國內商業銀行,經驗豐富,服務優質,業績突出,

2004

年被英國《全球託管人》評為中國「最佳託管銀行」。

2007

年中國

農業銀行

通過了美國

SAS70

內部控制審計,並獲得無保留意見的

SAS70

審計報告。自

2010

年起中國

農業銀行

連續通過託管

業務國際內控標準(

ISAE3402

)認證,表明了獨立公正第三方對中國

農業銀行

託管服務運作流程

的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認可。中國

農業銀行

著力加強能力建設,品牌聲譽進

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屆「『金牌理財』

TOP10

頒獎盛典」中成績突出,獲「最佳託管

銀行」獎。

2010

年再次榮獲《財務長》雜誌頒發的「最佳資產託管獎」。

2012

年榮獲第十屆中國財經風

雲榜「最佳資產託管銀行」稱號;

2013

年至

2017

年連續榮獲上海清算所授予的「託管銀行優秀

獎」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授予的「優秀託管機構獎」稱號;

2015

年、

2016

年榮獲

中國銀行

業協會授予的「養老金業務最佳發展獎」稱號;

2018

年榮獲中國基金報授予的公募基金

20

年「最佳基金託管銀行」獎;

2019

年榮獲證券時報授予的「

2019

年度資產託管銀行天璣獎」

稱號。

中國

農業銀行

證券投資基金託管部於

1998

5

月經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成立,

目前內設綜合管理部、業務管理部、客戶一部、客戶二部、客戶三部、客戶四部、風險合規部、

產品研發與信息技術部、營運一部、營運二部、市場營銷部、內控監管部、帳戶管理部,擁有先

進的安全防範設施和基金託管業務系統。

2

、主要人員情況

中國

農業銀行

託管業務部現有員工近

310

名,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

60

名,服務團隊成

員專業水平高、業務素質好、服務能力強,高級管理層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從業經驗和高級技術

職稱,精通國內外證券市場的運作。

3

、基金託管業務經營情況

截止到

2020

3

3

1

日,中國

農業銀行

託管的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和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

523

只。

(二)基金託管人的內部風險控制制度說明

1

、內部控制目標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託管業務的法律法規、行業監管規章和行內有關管理規定

,

守法經營、規範

運作、嚴格監察

,

確保業務的穩健運行

,

保證基金財產的安全完整

,

確保有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完

整、及時

,

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2

、內部控制組織結構

風險管理委員會總體負責中國

農業銀行

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工作

,

對託管業務風險管理和

內部控制工作進行監督和評價。託管業務部專門設置了風險管理處

,

配備

了專職內控監督人員負責

託管業務的內控監督工作

,

獨立行使監督稽核職權。

3

、內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備系統、完善的制度控制體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崗位職責、業務操作流程,

可以保證託管業務的規範操作和順利進行;業務人員具備從業資格;業務管理實行嚴格的覆核、

審核、檢查制度,授權工作實行集中控制,業務印章按規程保管、存放、使用,帳戶資料嚴格保

管,制約機制嚴格有效;業務操作區專門設置,封閉管理

,

實施音像監控;業務信息由專職信息披

露人負責

,

防止洩密;業務實現自動化操作,防止人為事故的發生,技術系統完整、獨立。

三)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託管人通過參數設置將《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託管協議規定的投資比例

和禁止投資品種輸入監控系統,每日登錄監控系統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並通過基金資金

帳戶、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等監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為。

當基金出現異常交易行為時,基金託管人應當針對不同情況進行以下方式的處理:

1

、電話提示。對媒體和輿論反映集中的問題,電話提示基金管理人;

2

、書面警示。對本基金投資比例接近超標、資金頭寸不足等問題,以書面方式對基金管理

人進行提示;

3

、書面報告。對投資比例超標、清算資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違規交易等行為,書面提示有

關基金管理人並報中國證監會。

五、相關服務機構

(一)銷售機構及聯繫人

一.直銷機構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

招商銀行

大廈32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

招商銀行

大廈32層

法定代表人:吳慶斌

電話:0755-83183388

傳真:0755-83199588

聯繫人:教姣

公司網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客戶服務熱線: 400-888-5558(免長途固話費)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深圳設有投資理財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

7088

招商銀行

大廈

32

聯繫人:吳海靈、關志玲、白小雪

電話:

0755

-

22223556/22223177/22223555

傳真:

0755

-

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郵編:

518040

場外

代銷機構

1

)中國

農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

69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

28

號凱晨世貿中心東座

F9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聯繫人:賀倩

聯繫電話:

010

-

66060069

傳真:

010

-

68121816

客服電話:

95599

網址:

www.abchina.com

2

)中國

建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25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

1

號長安興融中心

1

號樓

法定代表人:田國立

聯繫人:王嘉朔

電話::

010

66275654

傳真:

010

-

66275654

客服電話:

95533

網址:

www.ccb.com

3

)中國

工商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

55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陳四清

客服電話:

95588

聯繫人:洪淵

聯繫電話:

010

-

66105799

傳真:

010

-

66107914

網址:

www.icbc.com.cn

4

中國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

1

辦公地址:北京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

1

法定代表人:劉連舸

聯繫人:王永民

客服電話:

95566

電話:

010

-

66594896

傳真:

010

-

66594942

網址:

www.boc.cn

5

招商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

7088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

7088

法定代表人:李建紅

客服電話:

95555

聯繫人:鄧炯鵬

傳真:

0755

-

83195049

網址:

www.cmbchina.com

6

交通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

188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聯繫人:王菁

電話:

021

-

58781234

傳真:

021

-

58408483

客服電話:

95559

網址:

www.bankcomm.com

7

)中國

光大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

25

號、甲

25

號中國光大中心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

25

號中國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曉鵬

客服電話:

95595

聯繫人

:

石立平

電話:

010

-

63639180

傳真:

010

-

68560312

網址:

www.cebbank.com

8

)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東路

713

法定代表人:董建嶽

客服電話:

95508

電話:

020

-

87310888

網址:

www.gdb.com.cn

9

平安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中國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法定代表人:謝永林

電話:

021

-

38637673

傳真:

0755

-

22197701

聯繫人:張莉

客戶服務熱線:

95511

-

3

網址:

http://bank.pingan.com

10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

500

辦公地址:上海市中山東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吉曉輝

聯繫人:高天、虞谷雲

客服熱線:

95528

電話:

021

-

61618888

傳真:

021

-

63604199

網址:

www.spdb.com.cn

11

興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元洪大廈

25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電話:

:021

-

52629999

傳真:

021

-

62569070

聯繫人:劉玲

客服電話:

95561

網址:

www.cib.com.cn

12

)中國

民生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正義路

4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

2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服電話:

95568

聯繫人:穆婷

電話:

010

-

58560666

傳真:

010

-

83914283

網址:

www.cmbc.com.cn

13

長沙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湖南長沙市芙蓉中路

1

433

法定代表人:

朱玉國

電話:

0731

-

84305627

傳真:

0731

-

89736273

聯繫人:吳波

客服電話:

0731

-

965

11

網址:

www.cscb.cn

14

江蘇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

55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聯繫人:田春慧

客服電話:

96098

400

-

86

-

96098

電話:

025

-

58587018

傳真:

025

-

58588164

網址:

www.jsbchina.cn

15

浙商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杭州市慶春路

288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聯繫人:唐燕

客戶服務熱線:

95105665

電話:

0571

-

87659056

傳真:

0571

-

87659188

網址:

www.czbank.com

16

華夏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

22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

22

客服電話:

95577

法定代表人:吳建

聯繫人:李慧

電話:

010

-

85238441

傳真:

010

-

85238680

網址:

www.hxb.com.cn

17

)上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大道

981

辦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區中山東二路

70

法定代表人:冀光恆

客服電話:

021

-

962999

400

-

696

-

2999

電話:

021

-

61899999

傳真:

021

-

50105124

聯繫人:施傳榮

網址:

www.shrcb.com

18

北京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甲

17

號首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丙

17

法定代表人:張東寧

聯繫人:

周黎

電話:

010

-

66224815

傳真:

010

-

66226045

客服電話:

95526

網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19

寧波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寧波市江

東區中山東路

294

法定代表人:陸華裕

聯繫人:胡技勳

電話:

021

-

63586210

傳真:

021

-

63586215

客服電話:

96528

(寧波、杭州、南京、深圳、蘇州、溫州)

962528

(北京、上海)

網址:

www.nbcb.com.cn

20

東莞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東莞市莞城區體育路

21

法定代表人:盧國鋒

聯繫人:朱傑霞

電話:

0769

-

22865177

傳真:

0769

-

23156406

客服電話:

956033

網址:

www.dongguanbank.cn

21

杭州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杭州慶春路

46

法定代表人:吳太普

聯繫人:嚴峻

聯繫電話:

0571

-

85108309

客服電話:

95398

網址:

www.hzbank.com.cn

22

)漢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武漢市江岸區建設大道

933

辦公地址:註冊地址:武漢市江岸區建設大道

933

法人代表人:陳新民

聯繫人:曾武

電話:

027

-

82656704

傳真:

027

-

82656213

客服電話:

4006

-

096

-

558

網址:

http://www.hkbchina.com

23

)江蘇江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辦公地址: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法人代表:

陸向陽

公告聯繫人:李仙

聯繫電話:

0519

-

89995939

公告傳真:

0519

-

89995170

客服電話:

0519

-

96005

網址:

www.jnbank.com.cn

24

)中信期貨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中信三路

8

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13

1301

-

1305

室、

14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中信三路

8

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13

1301

-

1305

室、

14

法定代表人:張皓

聯繫人:劉宏瑩

聯繫電話:

010

-

60833754

傳真:

0755

-

83217421

客服電話:

400

-

990

-

8826

網址:

www.citicsf.com

25

國泰君安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商城路

618

辦公地址:上海市靜安區南京西路

768

國泰君安

大廈

法定代表人:賀青

聯繫電話:

021

-

38676666

傳真:

021

-

38670666

聯繫人:鍾偉鎮

網址:

www.gtja.com

服務熱線

: 95521

400888

8666

26

中信建投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

66

4

號樓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電話:

4008888108

聯繫人:權唐

電話:

010

-

85130577

傳真:

010

-

65182261

網址:

www.csc108.com

27

招商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江蘇大廈

A

38

-

45

法定代表人:宮少林

客服電話:

95565

聯繫人:黃嬋君

電話:

0755

-

82960167

傳真:

0755

-

82943636

網址:

www.newone.com.cn

28

廣發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廣州天河區天河北路

183

-

187

號大都會廣場

43

樓(

4301

-

4316

房)

辦公地址:廣東省廣州天河北路大都會廣場

5

18

19

36

38

39

41

42

43

44

法定代表人:孫樹明

客服電話:

95575

聯繫人:黃嵐

電話:

020

-

87555888

傳真:

020

-

87555305

網址:

www.gf.com.cn

29

中國銀河

證券股份有限公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35

2

-

6

法定代表人:陳共炎

客服電話:

4008

-

888

-

888

聯繫人:辛國政

聯繫電話:

010

-

83574507

傳真:

010

-

83574807

網址:

www.chinastock.com.cn

30

)世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南山街道桂灣五路

128

號前海深港基金小鎮對衝基金中心

406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

招商銀行

大廈

40

-

42

法定代表人:李強

客服電話:

0755

-

83199599

聯繫人:袁媛

電話:

0755

-

83199511

傳真:

0755

-

83199545

網址:

www.csco.com.cn

31

光大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

1508

法定代表人:劉秋明

客服電話:

95525

聯繫人:龔俊濤

電話:

021

-

22169999

傳真:

021

-

22169134

網址:

www.ebscn.com

32

申萬宏源

證券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長樂路

989

40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電話:

95523

4008895523

聯繫人:曹曄

電話:

021

-

54033888

傳真:

021

-

54038844

網址:

www.sywg.com

33

海通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廣東路

689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服電話:

95553

400

-

888

-

8001

聯繫人:李笑鳴

電話:

021

23219000

傳真:

021

-

63602722

網址:

www.htsec.com

34

興業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東路

268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長柳路

36

法定代表人:楊華輝

電話:

021

-

38565547

聯繫人:喬琳雪

網址:

www.xyzq.com.cn

客戶服務電話:

95562

35

)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

200

號中銀大廈

39

法定代表人:許剛

客服電話:

4006208888

聯繫人:王煒哲

電話:

021

-

20328309

傳真:

021

-

50372474

網址:

www.bo

cichina.com.cn

36

中泰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經十路

20518

法定代表人:李瑋

客服電話:

95538

聯繫人:吳陽

電話:

0531

-

81283938

傳真:

0531

-

81283900

網址:

www.qlzq.com.cn

37

)湘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湘府中路

198

號新南城商務中心

A

11

辦公地點: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湘府中路

198

號新南城商務中心

A

11

法定代表人:孫永祥

電話:

021

-

38784580

-

8918

傳真:

021

-

68865680

聯繫人:李欣

郵編:

410004

客服電話:

95351

公司網址:

www.xcsc.com

38

中信證券

華南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西路

5

號廣州國際金融中心主塔

19

層、

20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西路

5

號廣州國際金融中心主塔

19

層、

20

法定代表人:胡伏雲

聯繫人:陳靖

聯繫電話:

020

-

88836999

客戶服務電話:

95396

傳真:

020

-

88836984

網址:

www.gzs.com.cn

39

華林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西藏自治區拉薩市柳梧新區察古大道

1

-

1

君泰國際

B

棟一層

3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民田路

178

號華融大廈

5

6

法定代表人:林立

客服電話:

400

-

188

-

3888

聯繫人:李琳

電話:

0755

-

82707857

傳真:

0755

-

23613751

網址:

www.chinalions.com

40

華泰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南京市江東中路

228

辦公地址:南京市建鄴區江東中路

228

華泰證券

廣場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服電話:

4008

-

888

-

168

95597

聯繫人:龐曉芸

電話:

0755

-

82492193

傳真:

0755

-

82492962

網址:

www.htsc.com.cn

41

東莞證券

股份公司

註冊地址:東莞市莞城區可園南路一號金源中心

30

法定代表人:陳照星

客服電話:

95328

聯繫人:陳士銳

電話:

0769

-

22112151

傳真:

0769

-

22115712

網址:

www.dgzq.com.cn

42

財通證券

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5

號嘉華國際商務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繼寧

客戶聯繫電話:

0571

96336

(上海地區:

962336

聯繫人:喬駿

電話:

0571

-

87925129

傳真:

0571

-

87925100

網址:

www.ctsec.com

43

浙商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號黃龍世紀廣場

A

6

-

7

法定代表人:吳承根

聯繫人:張智

電話:

021

-

64716089

客服電話:

95345

網址:

www.stocke.com.cn

44

)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金田路

4018

號安聯大廈

35

層、

28

A02

單元

法定代表人:王連志

客服電話:

95517

聯繫人:陳劍虹

電話:

0755

-

82825551

傳真:

0755

-

82558355

網址:

www.essence.com.cn

45

長城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

6008

號特區報業大廈

16

-

17

法定代表人:曹宏

聯繫人:金夏

電話:

0755

-

83516289

傳真:

-

83515567

客戶服務熱線:

400

-

666

-

6888

網址:

www.cgws.com

46

)瑞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7

號英藍國際金融中心

12

層、

15

法定代表人:程宜蓀

電話:

010

-

58328373

傳真:

010

-

58328748

聯繫人:馮爽

客服電話:

400

-

887

-

8827

網址:

www.ubssecurities.com

47

國都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南大街

3

號國華投資大廈

9

10

法定代表人:王少華

客服電話:

400

-

818

-

8118

聯繫人:黃靜

電話:

010

-

84183333

傳真:

010

-

84183311

-

3389

網址:

www.guodu.com

48

)江海證券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哈爾濱市香坊區贛水路

56

法人代表:孫名揚

電話:

0451

-

85863726

客服熱線:

956007

聯繫人:周俊

網址:

www.jhzq.com.cn

49

中原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鄭

州市鄭東新區商務外環路

10

法定代表人:菅明軍

客服電話:

95377

聯繫人:程月豔

李盼盼

黨靜

聯繫電話

:0371

--

69099882

聯繫傳真

: 0371

--

65585899

網址:

www.ccnew.com

50

)華寶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環球金融中心

57

法定代表人:陳林

客服電話:

400

-

820

-

9898

聯繫人:劉聞川

電話:

021

-

68778075

傳真:

021

-

68868117

網址:

www.cnhbstock.com

51

國聯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江蘇省無錫市縣前東街

168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客服電話:

4008885288

聯繫人:沈剛

電話:

0510

-

82831662

傳真:

0510

-

82830162

網址:

www.glsc.com.cn

52

)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

9

號院

1

號樓

法定代表人:張志剛

客服電話:

4008008899

聯繫人:唐靜

聯繫電話:

010

-

63081000

傳真:

010

-

63080978

公司網址:

www.cindasc.com

53

)華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號新天地大廈

7

8

法定代表人:黃金琳

客服電話:

0591

-

96326

聯繫人:張宗銳

電話:

0591

-

87383600

傳真:

0591

-

87841150

網址:

www.gfhfzq.com.cn

54

中國中金

財富證券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與福中路交界處榮超商務中心

A

棟第

18

-

21

層及第

04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單元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

6003

號榮超商務中心

A

棟第

04

18

層至

21

法定代表人:高濤

聯繫人:劉毅

客戶電話:

400 600 8008

電話:

0755

-

82023442

傳真:

0755

-

82026539

網址:

www.china

-

invs.cn

55

)國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武川縣騰飛大道

1

4

法定代表人:張智河

聯繫電話:

95385

400

-

660

-

9

839

網址:

www.grzq.com

56

)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號江信國際金融大廈

辦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號江信國際金融大廈

4

法定代表人:徐麗峰

聯繫人:周欣玲

電話:

0791

-

86281305

13803512671

傳真:

0791

-

86281305

網址:

www.gsstock.com

57

)華鑫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金田路

4018

號安聯大廈

28

A01

B01

b

)單元

辦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

750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聯繫人:陳敏

網站:

www.cfsc.com.cn

客服電話:

021

-

32109999

029

-

68918888

4001099918

58

)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8

法定代表人:祝獻忠

聯繫人:李慧靈

聯繫電話:

010

-

58315221

傳真:

010

-

58568062

客服電話:

010

-

58568118

400

-

898

-

9999

網址:

www.hrsec.com.cn

59

國信證券

股份有限

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紅嶺中路

1012

國信證券

大廈十六層至二十六層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電話:

95536

聯繫人:李穎

電話:

0755

-

82133066

傳真:

0755

-

82133952

網址:

www.guosen.com.cn

60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

8

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張佑君

客服電話:

010

-

84588888

聯繫人:顧凌

電話:

010

-

60838696

傳真:

010

-

84865560

網址:

www.cs.ecitic.com

61

長江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武漢市新華路特

8

長江證券

大廈

法定代表人:楊澤柱

客戶服務熱線:

95579

4008

-

888

-

999

聯繫人:奚博宇

電話:

027

-

65799999

傳真:

027

-

85481900

網址:

www.95579.com

62

西南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慶市渝中區臨江支路

2

號合景國際大廈

A

法定代表人:餘維佳

客服電話:

4008096096

聯繫人:張煜

聯繫電話:

023

-

63786633

網址:

www.swsc.com.cn

63

國元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壽春路

179

法定代表人:蔡詠

聯繫電話:

0551

-

2634400

客服電話:

400

-

888

-

8777

95578

聯繫人:李蔡

電話:

0551

-

2207114

傳真:

0551

-

2207965

網址:

www.gyzq.com.cn

64

)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天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第二大街

42

號寫字樓

101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聯繫人:蔡霆

電話:

022

-

28451991

傳真:

022

-

28451892

客服電話:

4006515988

網址:

WWW.EWWW.COM.CN

65

山西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號山西國際貿易中心東塔樓

法定代表人:侯巍

客服電話:

0351

-

8686868

聯繫人:郭熠

電話:

0351

8686659

傳真:

0351

-

8686619

網址:

www.i618.com.cn

66

中信證券

(山東)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

青島市嶗山區深圳路

222

1

號樓

2001

辦公地址:青島市市南區東海西路

28

號龍翔廣場東座

5

法定代表人:姜曉林

客服電話:

95548

聯繫人:焦剛

電話:

0531

-

89606166

傳真:

0532

-

85022605

網址:

http://sd.citics.com/

67

方正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湖南省長沙市芙蓉中路二段華僑國際大廈

22

-

24

法定代表人:雷傑

客服電話:

95571

聯繫人:徐錦福

電話:

010

-

57398062

傳真:

010

-

57398058

網址:

www.foundersc.com

68

東北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長春市生態大街

6666

辦公地址:長春市生態大街

6666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服電話:

95360

聯繫人:安巖巖

電話:

0431

-

85096517

傳真:

0431

-

85096795

網址:

www.nesc.cn

69

)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四川中路

213

號久事商務大廈

7

法定代表人:李俊傑

客服電話:

021

-

962518

4008918918

聯繫人:許曼華

電話:

021

-

53519888

傳真:

021

-

63608830

網址:

www.962518.com

70

平安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辦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

5033

號平安金融中心

61

-

64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戶服務熱線:

95511

-

8

聯繫人:

王陽

電話:

021

-

38632136

傳真:

021

-

58991896

網址:

http://stock.pingan.com

71

華安證券

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長江中路

357

法定代表人:李工

客服電話:

0551

-

96518

400

-

80

-

96518

聯繫人:甘霖

電話:

0551

-

5161821

傳真:

0551

-

5161672

網址:

www.hazq.com

72

國海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廣西南寧市濱湖路

46

辦公地址:廣西南寧市濱湖路

46

客服電話:

95563

(全國)、

0771

-

96100

(廣西)

法定代表人:劉峻

聯繫人:覃清芳

電話:

0771

-

5539262

傳真:

0771

-

5539033

網址:

www.ghzq.com.cn

73

)財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辦公地址:湖南長沙芙蓉中路二段

80

號順天國際財富中心

26

法人代表:蔡一兵

客戶服務熱線:

0731

84403333 400

-

88

-

35316

聯繫人:郭磊

傳真:

0731

-

84403439

網址:

www.cfzq.com

74

東海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江蘇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號投資廣場

18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

1928

東海證券

大廈

法定代表人:錢俊文

電話:

021

-

20333333

傳真:

021

-

50498825

聯繫人:王一彥

客服電話:

95531

400

-

8888

-

588

網址:

www.longone.com.cn

75

)恆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新華東街

111

法人代表:龐介民

客服電話:

0471

-

4961259

聯繫人:魏巍

電話:

0471

-

3953168

傳真:

0471

-

4930707

網址:

www.cnht.com.cn

76

華西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天府二街

198

華西證券

大廈

法定代表人:楊炯洋

客戶服務熱線:

4008888818

聯繫人:金達勇

電話:

0755

-

83025723

傳真:

0755

-

83025991

網址:

www.hx168.com.cn

77

申萬宏源西部證券

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高新區(新市區)北京南路

358

號大成國際大廈

20

2005

辦公地址

:

新疆烏魯木齊市高新區(新市區)北京南路

358

號大成國際大廈

20

2005

法定代表人:韓志謙

電話:

010

-

88085858

傳真:

010

-

88085195

聯繫人:李巍

客服電話:

400

-

800

-

0562

網址:

www.hysec.com

78

)中航證券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南昌市紅谷灘新區紅谷中大道

1619

號國際金融大廈

A

41

辦公地址:南昌市紅谷灘新區紅谷中大道

1619

號國際金融大廈

A

41

法人代表:王宜四

客戶服務熱線:

4008866567

聯繫人:戴蕾

電話:

0791

-

86768681

傳真:

0791

-

86770178

網址:

www.avicsec.com

79

)華龍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甘肅省蘭州市靜寧路

308

法定代表人:韓鵬

聯繫人:楊曉天

聯繫電話:

0931

-

8784509

傳真:

0931

-

4890619

甘肅省客服電話:

96668

網址:

www.hlzqgs.com

80

)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外大街

1

號國貿大廈

2

27

層及

28

辦公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外大街甲

6

SK

大廈

法定代表人:丁學東

聯繫人:楊涵宇

電話:

010

-

65051166

網址:

www.ciccs.com.cn

81

)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名稱: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科技中一路西華強

高新發展

大樓

7

層、

8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科技中一路西華強

高新發展

大樓

7

層、

8

法定代表人:林炳城

電話:

0755

-

82943755

傳真:

0755

-

82960582

客戶服務電話:

95329

網址:

www.zszq.com

82

)九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青海省西寧市南川工業園區創業路

108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

30

號仰山公園東一門

2

號樓

法人代表人:魏先鋒

電話:

010

-

57672000

傳真:

010

-

57672296

統一客服電話:

95305

83

國金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成都

市東城根上街

95

客服電話:

4006600109

聯繫人:劉婧漪

電話:

028

-

86690057

傳真:

028

-

86690126

客服電話:

95310

網址:

www.gjzq.com.cn

84

)愛建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

1600

1

32

法定代表人:錢華

客服電話:

4001

-

962

-

502

聯繫人:陳敏

電話:

021

-

32229888

傳真:

021

-

62878783

網址:

www.ajzq.com

85

天風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

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東園路

2

號高科大廈四樓

法定代表人:餘磊

聯繫人:翟璟

聯繫電話:(

027

87618882/(028) 86711410

傳真:(

027

87618863

網址:

www.tfzq.com

86

)大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大連市中山區人民路

24

辦公地址:大連市沙河口區會展路

129

號大連期貨大廈

38

-

39

法定代表人:李紅光

聯繫人:謝立軍

電話:

0411

-

39991807

傳真:

041

1

-

39673219

客戶服務熱線:

4008

-

169

-

169

網址:

www.daton.com.cn

87

粵開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惠州市江北東江三路

55

號廣播電視新聞中心西面一層大堂和三、四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中路

2002

號中廣核大廈北樓

10

法定代表人:嚴亦斌

聯繫人:彭蓮

聯繫電話:

0755

-

83331195

客戶服務電話:

95564

公司網址:

http://www.ykzq.com

88

)宏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辦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

18

號川信大廈

10

法人代表人:吳玉明

客服電話:

4008366366

聯繫人:劉文濤

電話:

02886199765

傳真:

02886199533

網址:

http://www.hx818.com

89

南京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區大鐘亭

8

法定代表人:步國旬

客服電話:

95386

聯繫人:石健

電話:

025

-

83367888

傳真:

025

-

83364032

網址:

www.njzq.com.cn

90

)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

28

號民生金融中心

A

法定代表人:餘政

客服電話:

4006198888

聯繫人:趙明

聯繫電話:

010

-

85127622

聯繫傳真:

010

-

85127917

公司網址:

www.mszq.com

91

萬聯證券

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北三環西路

99

號院

1

號樓

15

1501

法定代表人:張建軍

聯繫人:王鑫

聯繫電話:

020

-

38286651

客服電話:

400

-

8888

-

133

網址:

www.wlzq.com.cn

92

第一創業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筍崗路

12

號中民時代廣場

B

25F

法人代表:劉學民

電話:

95358

網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9

3

)北京錢景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丹稜街

6

1

9

1008

-

1012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丹稜街

6

中關村

金融大廈(丹稜

soho

1008

法定代表人:趙榮春

聯繫人:魏爭

網站:

www.qianjing.com

客服電話:

400

-

893

-

6885

94

)諾亞正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飛虹路

360

9

3724

法定代表人:汪靜波

辦公地址:上海市楊浦區昆明路

508

號北美廣場

B

12

聯繫人:徐誠

聯繫電話:

021

-

38509639

網站:

www.noah

-

fund.com

客服電話:

400

-

821

-

5399

95

)浙江

同花順

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杭州市西湖區文二西路

1

號元茂大廈

903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翠柏路

7

號電子商務產業園

2

號樓

法人代表:凌順平

聯繫人:林海明

電話:

0571

-

88911818

-

8580

傳真:

0571

-

88911818

-

8002

客服電話

4008

-

773

-

772

網站地址

www.5ifund.com

9

6

)深圳市新蘭德證券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華強北路賽格科技園

4

10

1006

法定代表人:楊懿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華強北路賽格科技園

4

10

1006

聯繫人:張燕

聯繫電話:

010

-

58325388*1588

網站:

www.new

-

rand.cn

客服電話:

400

-

166

-

1188

97

)上海陸金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陸家嘴

環路

1333

14

09

單元

法定

代表人:王之光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陸家嘴

環路

1333

14

09

單元

聯繫人:寧博宇

客服電話:

4008219031

網站:

www.lufunds.com

98

)上海凱石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黃浦區西藏南路

765

602

-

115

法定代表人:陳繼武

客服電話:

400

-

643

-

3389

聯繫人:葛佳蕊

電話:

021

-

63333319

傳真:

021

-

63332523

網址:

www.vstonewealth.com

99

)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龍田路

195

3C

9

法人代表:其實

聯繫人:潘世友

電話:

021

-

54509998

傳真:

021

-

64383798

客服電話:

400

-

1818

-

188

網址:

www.1234567.com.cn

100

)和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朝外大街

22

號泛利大廈

10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聯繫人:劉洋

聯繫電話:

021

-

20835785

傳真:

021

-

20835879

客服電話:

400

-

920

-

0022

網址:

http://licaike.hexun.com

101

)螞蟻

(

杭州

)

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萬塘路

18

號黃龍時代廣場

B

6F

法人代表:陳柏青

聯繫人:韓愛彬

電話:

021

-

60897840

傳真:

0571

-

26697013

客服電話:

4000

-

766

-

123

網址:

www.fund123.cn

102

)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

金融街

19

號富凱大廈

B

701

法定代表人:林義相

客服電話:

010

-

66045678

聯繫人:尹伶

傳真:

010

-

66045527

網址:

www.txsec.com

103

)北京恆天明澤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宏達北路

10

號五層

5122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北路甲

19

SOHO

嘉盛中心

30

3001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服電話:

4008980618

網址:

www.chtfund.com

104

)上海長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

1267

11

法定代表人:張躍偉

客服電話:

4008202899

聯繫人:邱燕芳

電話:

021

-

20691931

傳真:

021

-

20691861

網址:

www.erichfund.com

105

)深圳

眾祿基金

銷售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筍崗街道梨園路物資控股置地大廈

8

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聯繫人:童彩平

電話:

0755

-

33227950

傳真:

0755

-

82080798

網址:

www.zlfund.cn

客服電話:

4006

-

788

-

887

106

)上

海利得

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寶山區蘊川路

5475

1033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峨山路

91

61

1

14

法定代表人:李興春

傳真:

021

-

50583633

電話:

021

-

50583533

客服電話:

400

-

921

-

7755

網址:

www.leadfund.com.cn

107

)珠海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珠海市橫琴新區寶華路

6

105

-

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辦公地址:廣州市海珠區琶洲大道東

1

號保利國際廣場南塔

12

B1201

-

1203

聯繫人:黃敏嫦

網站:

www.yingmi.cn

客服電話:

020

-

89629066

108

)南京蘇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南京市玄武區蘇寧大道

1

-

5

辦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區蘇寧大道

1

-

5

法定代表人:王鋒

客服電話:

95177

網址:

https://www.snjijin.com/

109

)上海華夏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東大名路

687

1

2

268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33

號通泰大廈

B8

客服熱線:

400

-

817

-

5666

公司網址:

www.amcfortune.com

110

)北京蛋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阜通東大街

1

號院

6

號樓

2

單元

21

222507

法定代表人:鍾斐斐

客服電話:

4000618518

聯繫人:袁永嬌

電話:

010

-

61840688

傳真:

010

-

61840699

網址:

h

ttps://danjuanapp.com

111

)北京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

中關村

東路

66

1

號樓

22

2603

-

06

辦公地址:

北京市大興區亦莊經濟技術開發區科創十一街

18

號院京東集團總部

法定代表人:江卉

話:個人業務:

95118

400 098 8511

企業業務:

400 088 8816

真:

010

-

8919566

網址:

fund.jd.com

112

)嘉實財富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

8

號上海國金中心辦公樓二期

53

5312

-

15

單元

法定代表人:趙學軍

電話:

010

-

65215588

傳真:

010

-

85712195

聯繫人:

李雯

聯繫人郵箱:

liwen@harvestwm.cn

客服電話:

400

-

021

-

8850

網址:

www.harvestwm.cn

113

)上海基煜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縣長興鎮路潘園公路

1800

2

號樓

6153

室(上海泰和經濟發展區)

辦公地址:上海市楊浦區昆明

518

a1002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聯繫人:安彬

客服電話:

400

-

820

-

5369

網址:

www.jiyufund.com.cn

114

)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場中路

685

37

4

號樓

449

辦公地址

:

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

1118

鄂爾多斯

國際大廈

903

906

法定代表人

:

楊文斌

客服電話

: 400

-

700

-

9665

聯繫人

:

張茹

聯繫電話

: 021

-

58870011

傳真

: 021

-

68596916

網址

: www.ehowbuy.com

115

)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上地十街

10

1

1

101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信息路甲

9

號奎科大廈

法人代表:張旭陽

公告聯繫人:楊琳

公告電話:

010

-

61952702

公告傳真:

010

-

61951007

客服電話:

95055

-

9

網址:

www.baiyingfund.com

116

)上海聯泰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富特北路

277

3

310

辦公地址:上海市長寧區福泉北路

518

8

3

郵編:

200335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聯繫人:蘭敏

電話:

021

-

52822063

傳真:

021

-

52975270

客服電話:

400

-

166

-

6788

公司網址:

www.66zichan.com

117

)奕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

1

A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務秘書有限公

司)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海德三路

航天科技

廣場

A

17

1704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WE

聯繫人:葉健

電話:

0755

-

89460507

傳真:

0755

-

21674453

客服電話:

400

-

684

-

0500

網址:

www.ifastps.com.cn

118

)上海萬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福山路

33

11

B

辦公地址:

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明路

1500

號萬得大廈

11

法定代表人:

黃禕

聯繫人:

徐亞丹

聯繫電話:

021

-

50712782

傳真:

021

-

50710161

客服電話:

400

-

799

-

1888

網址:

www.520fund.com.cn

119

)北京新浪倉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北京市海澱區東北旺西路

中關村

軟體園二期(西擴)

N

-

1

N

-

2

地塊新浪總部科

研樓

5

518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澱區東北旺西路

中關村

軟體園二期(西擴)

N

-

1

N

-

2

地塊新浪總部科研

5

518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聯繫人:李唯

聯繫電話:

010

-

58982465

傳真:

010

-

62676582

客服電話:

010

-

62675369

網址:

http://www.fund.sina.com.cn

120

)北京匯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中關

村大街

11

11

1108

法定代表人:王偉剛

聯繫人:丁向坤

電話:

010

-

56282140

傳真:

010

-

62680827

客服電話:

400

-

619

-

9059

網址:

http://www.hcjijin.com

121

)鳳凰金信(銀川)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寧夏銀川市金鳳區閱海灣中央商務區萬壽路

142

14

1402

辦公用房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紫月路

18

號院

18

號樓

法定代表人:張旭

聯繫人:汪瑩

聯繫電話:

010

-

58160084

傳真:

010

-

58160173

客服電話:

400

-

810

-

5919

網址:

http://www.fengfd.com/

122

)玄元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張楊路

707

1105

法定代表人:馬永諳

聯繫人:盧亞博

聯繫電話:

021

-

50701003

傳真:

021

-

50701053

客服電話:

400

-

080

-

8208

網址:

www.licaimofang.cn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代理銷售本基金,並及

時公告。

.場內代銷機構

場內代銷機構是指由中國證監會核准的具有開放式基金代銷資格

,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國

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認可的、可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辦理開放式基金的認購、申

購、贖回和轉託管等業務的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名單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

站。

(二)登記結算機構

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

17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聯繫人:趙亦清

電話:(

010

50938782

傳真:(

010

50938907

(三)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

律師事務所名稱:通力律師事務所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南路

528

號上海證券大廈南塔

21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南路

528

號上海證券大廈南塔

21

經辦律師:秦悅民、傅軼

電話:

021

-

68818100

傳真:

021

-

68816880

(四)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註冊會計師

名稱: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

1

號東方廣場安永大樓

17

01

-

12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

1

號東方廣場安永大樓

17

01

-

12

執行事務合伙人:毛鞍寧

電話:(

010

58153000

、(

0755

25028288

傳真:(

010

8

5188298

、(

0755

25026188

籤章註冊會計師:昌華、葉錦明

聯繫人:昌華

六、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據相關法規和《大成

滬深300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基金合同已於2006

年4月6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開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續期內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和資金額的限制

基金存續期內,連續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淨值低於

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6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

金管理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報告並提出解決方案,如轉換運作方式或與其他基金合併等,並召開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

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辦理。

(三)基金類別及存續期限

基金類別:股票型指數基金

基金運作方式:契約型開放式

基金存續期限:不定期

七、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一)申購與贖回辦理的場所

基金合同生效後,投資者可通過場外和場內兩種方式辦理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等基金銷售

業務。

1

.場外申購與贖回的方式及場所

採用場外方式時,投資者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網點、代銷

機構的代銷網點及其他合

法方式辦理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業務。

2

.場內申購與贖回的方式及場所

採用場內方式時,投資者可以通過具有開放式基金代銷資格的交易所會員單位的場內開放

式基金銷售系統辦理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等業務。

3

.投資者應當按照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營業場所或按銷售機構提供的合法方式辦

理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等業務。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減基金銷售機構、銷售網點或銷售交易平臺,並予以公

告。

(二)申購與贖回辦理的時間

1

.申購、贖回的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本基金為投資者辦理申購與贖回等基金業務的時

間即開放日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

交易所等的交易日。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辦理時間詳見招募說明書、最新的更新的招募說明書或銷

售機構發布的其他公告。

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進行相應的

調整,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由基金管理人最遲於實施前

2

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

媒介

上公告。

2

.申購的開始時間

本基金已於

2006

4

24

日正式開始辦理基金場外申購業務,已於

2006

4

26

日正

式開始辦理基金場內申購業務。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在申購開始公告中列明。

3

.贖回的開始時間

本基金已於

2006

4

24

日正式開始辦理基金場外贖回業務,已於

2006

4

26

日正

式開始辦理基金場內贖回業務。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在贖回開始公告中列明。

(三)申購與贖回的原則

1

未知價

原則,即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價格以受理申請當日收市後計算的基金份額淨值為

基準進行計算;

2

金額申購、份額贖回

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

.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當日交易結束時間前按照基金管理人規定的條件撤銷,在

當日的交易時間結束後不得撤銷;

4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

金份額的申購、贖回。投資

者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申請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為下一

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時間所在開放日的價格;

5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運作的實際情況,在不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實質利益的情況下

調整上述原則,但最遲應在新的原則實施前

2

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

媒介

上予以公告。

(四)申購與贖回的數額限制

1

.申購金額的限制

1

)基金投資者場外申購本基金的最低申購金額為

1

元。

2

基金投資者場內申購本基金的最低申購金額為

1000

元,同時每筆申購金額必須是

100

的整數倍,並且每筆申購最大不超過

99,999,900

元。

2

.贖回份額的限制

投資者場內贖回時,可申請將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額贖回,並且每筆贖回最大不超

99,999,999

份基金份額。

3

、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基金管理人應當

採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淨申購比例上限、拒絕大額申購、暫停基金申購等

措施,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具體請參見相關公告。

4

.本基金管理人在不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的情況下,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申購與贖回

的有關數額

限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調整結果於

2

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上公

告。

(五)申購與贖回的程序

1

.申購與贖回申請的提出

基金投資者須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手續,在開放日的業務辦理時間提出申購或贖回等業務的

申請。

投資者申購本基金,須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全額交付申購款項,投資者提交贖回申請時,

其在銷售機構(網點)必須有足夠的基金份額餘額。

2

.申購與贖回申請的確認

投資者

T

日提交的申購、贖回申請,註冊登記機構在

T

1

日對該交易申請的有效性進行確

認,在

T+2

日後(包括該日)投資者可向銷售機構或以銷售機構規定

的其他方式查詢申購與贖回

的成交情況。

如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申購申請有可能導致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比例達到

或者超過

50%

,或者

基金管理人認為可能存在

變相規避

50%

集中度

限制

的情形時,基金管理人有

權對

該單一

投資者的申請全部或部分確認失敗。

由此,給投資者造成的損失,有投資人自行承擔。

3

.申購與贖回申請的款項支付

申購採用全額交款方式,若申購資金在規定時間內未全額到帳則申購不成功;申購不成功

或無效,款項將退回投資者帳戶。

投資者

T

日贖回申請成交後,基金管理人按規定向投資者支付贖回款項,贖回款項最遲於

T

7

日內從基金託管帳戶劃出,經銷售機構劃往投資者銀行帳戶。在發生巨額贖回或延期支付時,

款項的支付辦法按基金合同有關規定處理。

4

.投資者申購、贖回的詳細程序或手續,以到時開放申購和(或)贖回的相關公告為準。

(六)

基金份額類別

本基金根據是否收取銷售服務費及收費模式的不同,將基金份額分為不同的類別。不從本類

別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且採用前端收費模式的基金份額,稱為

A

類基金份額

(基金代碼:

519300

;不從本類別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且採用後端收費模式的基金份額,稱為

B

類基金份額;

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

服務費的基金份額,稱為

C

類基金份額

(基金代碼:

007096

投資人可自行選擇申購的基金份額類別。各類基金份額之間不能轉換。

本基金有關基金份額類別的具體設置、費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確定,並在招募說明書中公

告。

根據基金運作情況,在不對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產生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

以不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在履行證監會要求相關流程後,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後停止現有

基金份額類別的銷售、或者調整現有基金份額類別的費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額類別。

為進一步滿足投資者的理財需求,提供更便捷的銷售服

務,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

我公司

基金管理人

)經與基金託管人中國

農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並報中

國證監會備案後,決定自

2019

3

11

日起,對

大成滬深

300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

本基

)增設

C

類基金份額類別並對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託管協議作出相應修改。現將具體事宜公

告如下:

1

、增設

C

類基金份額後份額類別情況

本基金增加

C

類基金份額後,將分別設置對應的基金代碼並分別計算基金份額淨值,投資者

申購時可以自主選擇與

A

類基金份額、

B

類基金份額、

C

類基金份額相對應的基金代碼進行申購。

增設的

C

類份額代碼為

007096

2

、增設

C

類基金份額基本情況

1

C

類基金份額的管理費率、託管費率與

A

類基金份額及

B

類基金份額相同。

2

)申購費

C

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用。

3

)贖回費

本基金

C

類份額贖回費率最高不超過

1.5%

,隨申請贖回份額的持有時間增加而遞減。具體如

下表所示:

C

類份額贖回費率

T < 7

1.5%

7

天≤

T < 30

0.10%

T

30

0

贖回費用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贖回費用將全額

計入基金財產。

4

)基金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

A

類基金份額及

B

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

C

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按前

一日

C

類基金資產淨值的

0.10%

年費率計提。

5

)本基金

C

類基金份額適用的銷售機構

本基金

C

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機構暫僅包括直銷機構,基金管理人後續可增加其他代銷機構作

為本基金

C

類份額的銷售機構,詳見基金管理人屆時公告。

6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範圍內調整基金管理費率、基金託管費率、認購費率、

購費率、贖回費率、銷售服務費等相關費率或改變收費模式。基金管理人最遲於新的費率實施

日前

2

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

媒介

上予以公告,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申購費用、贖回費用

1

.申購費用

投資者申購本基金時只能從

A

B

C

收費模式中選擇一個。投資者申購本基金採

用全額繳款的申購方式。關於基金收費模式的分類與基金份額的分類,請參見本招募說明書

基金

費用與稅收

章節。

若選擇

A

類收費方式(前端收費模式),則申購費率最高不超過

1.2%

。申購費用系投資者

申購基金時直接交納的銷售費用,用於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註冊登記、客戶服務等各項費用,

不列入基金財產。

若選擇

B

類收費方式(後端收費模式),在申購時無須交納申購費用,投資者以其全部申購

金額申購本基金,但需在贖回時交納申購費用。

C

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用。

2

.贖回費用

投資者贖回本基金須繳納贖回費

其中對持續持有期少於

7

日的投資者收取不低於

1.5%

贖回費並全額計入基金財產。

具體收費模式參見本基金招募說明書

基金費用與稅收

章節。

3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

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定期

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

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對已在本公司直銷中心

辦理帳戶認證手續並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申購基金的養老金帳戶進行申購費率優惠。養老金帳戶,

包括養老基金與依法成立的養老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補充養老基金,包括全

國社會保障基金、可以投資基金的地方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單一計劃以及集合計劃。如將來

出現經養老基金監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老基金類型,本公司將依據規定將其納入養老金帳戶範圍。

養老金帳戶申購費率優惠的詳細實施情況,

請見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業務公告。

)申購份額與贖回支付金額的計算方式

1

.基金申購份額的計算:

1

A

類基金份額(前端收費模式)

淨申購金額

=

申購金額

/

1+

申購費率)

申購費用

=

申購金額-淨申購金額

申購份額

=

淨申購金額

/T

日基金份額淨值

例:某投資人於開放期投資

4

萬元申購本基金

A

類基金份額,申購費率為

1.

2

%

,假設申購

當日基金份額淨值為

1.040

元,則其可得到的申購份額為:

淨申購金額

=40,000/(1+1.

2

%)=39,

525

.

69

申購費用

=40,000

-

39,

525

.

69

=

474

.

31

申購份額

=39,

525

.

69

/1.04=3

8005

.

47

2

B

類基金份額(後端收費模式)

申購份額=申購金額

/

申購日基金份額淨值

例:某投資人於開放期投資

4

萬元

後端

申購

模式購買

本基金

B

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基

金份額淨值為

1.040

元,則其可得到的申購份額為:

淨申購

份額

=40,000/

1.

04

=3

8

,

461

.

54

3

)說明:投資者以同樣的金額申購本基金時,選擇

B

類收費模式得到的申購份額將比選

A

類收費模式多,但需在贖回時交納申購費。

2

.基金淨贖回金額的計算:

1

A

類基金份額(採用前端收費模式)

贖回金額=贖回份數

×

申請日基金份額淨值

贖回費用=贖回金額

×

贖回費率

淨贖回金額

=

贖回金額-贖回費用

例:某

A

類份額投資者在持有基金份額時間為

6

個月

時贖回本基金

10,000

A

類基金份額,

對應的贖回費率為

0

.5%

,假設贖回當日基金份額淨值是

1.050

元,則其可得到的贖回金額為:

贖回總金額

=10,000

×

1.050

10,500.00

贖回費用

=10,500.00

×

0.5%

52.5

淨贖回金額

=10,500.00

52.5

10447.5

2

B

類基金份額(採用後端收費模式)

如果投資者在認購時選擇

B

類基金份額,則淨贖回金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贖回金額=贖回份數

×

申請日基金份額淨值

贖回費用=贖回金額

×

贖回費率

後端認購費用=贖回份數

×

基金份額面值

×

後端認購費率

淨贖回金額

=

贖回金額-贖回費用-後端認購費用

其中,基金份額面值為

1.00

元。

如果投資者在

購時選擇

B

類基金份額,則淨贖回金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贖回金額=贖回份數

×

申請日基金份額淨值

贖回費用=贖回金額

×

贖回費率

後端申購費用=贖回份數

×

購日基金份額淨值

×

後端申購費率

淨贖回金額=贖回金額-贖回費用-後端申購費用

例:某

B

類份額投資者在持有基金份額時間為

6

個月

時贖回本基金

10,000

B

類基金份額,

對應的贖回費率為

0

.5%

,假設贖回當日基金份額淨值是

1.050

元,

購當日份額淨值

1

元,

則其

可得到的贖回金額為:

贖回總金額

=10,000

×

1.050

10,500.00

贖回費用

=10,500.00

×

0.5%

52.5

後端

購費用=

10000

×

1

×

1.2%=120

淨贖回金額

=10,500.00

52.5

120

10

327

.5

3

.基金份額淨值的計算:

申請日(

T

日)的基金份額淨值在當天交易所收市後計算,並在下一交易日(

T+1

日)公

告。遇特殊情況,經中國證監會同意,可以適當延遲計算和公告。

4

.申購份額、餘額的處理方式:

場外申購時,申購的有效份額為按實際確認的申購金額在扣除相應的費用(若有)後,以

申請當日的基金份額淨值為基準計算,四捨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由此引起的差額計入基金財產。

場內申購時,申購的有效份額為按實際確認的申購金額在扣除相應的費用(若有)後,以

申請當日的基金份額淨值為基準計算,保留到整數位,剩餘部分折回金額返回投資者。

上述原則對

A

類基金

份額和

B

類基金份額均適用。

5

.贖回金額的處理方式:

贖回金額為按實際確認的有效贖回份額以當日基金份額淨值為基準計算,並扣除相應的費

用,計算結果四捨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由此引起的差額計入基金財產。

)申購與贖回的註冊登記

投資者申購基金成功後,註冊登記機構在

T+1

日為投資者辦理增加權益的登記手續,投資

者自

T+2

日起有權贖回該部分基金。

投資者贖回基金成功後,註冊登記機構在

T+1

日為投資者辦理扣除權益的登記手續。

基金管理人或註冊登記機構等可以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對上述註冊登記業務規則進

行調整,並最遲於開始實施前

2

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

媒介

上公告。

)基金轉換

1.

定義

基金轉換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或基金管理人屆時有效的業務規則將其持有的

任一開放式基金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額轉換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開放式基金的基金份

額的行為。

2.

適用範圍

(1)基金轉換業務限於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開放式基金。

(2)基金轉換業務適用於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開放式基金的所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包

括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等。

3.

辦理時間及場所

(1)基金合同生效後,在確定基金轉換開始時間後,基金管理人最遲於開放轉換日前2日內

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介上公告。

(2)投資者應當在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營業場所或按銷售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辦

理基金轉換。

4.

業務規則

基金轉換的業務規則及費率詳見本基金開放基金轉換業務公告或其他刊登在指定媒介上的

公告。

(十

)巨額贖回的認定及處理方式

1.

巨額贖回的認定

單個開放日基金的淨贖回申請份額(贖回申請總數與基金轉換申請轉出份額總數之和扣除申

購申請總數及基金轉換申請轉入份額總數的餘額)超過上一日基金總份額的10%時,為巨額贖回。

2.

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出現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本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接受全額贖回或部分

延期贖回。

(1)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兌付投資者的全部贖回申請時,按正常贖回程序

執行。

(2)部分延期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兌付投資者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為兌付投資者

的贖回申請進行的資產變現可能使基金財產淨值發生較大波動時,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贖回比

例不低於上一日基金總份額10%的前提下,對其餘贖回申請予以延期辦理。對於當日的贖回申請,

應當按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申請贖回份額佔當日申請贖回總份額的比例,確定該單個基金份額持

有人當日辦理的贖回份額;當日贖回申請中未被受理部分,除投資者在提交贖回申請時選擇將當

日未獲受理部分予以撤銷者外,自動延遲至下一開放日辦理。依照上述規定轉入下一開放日的贖

回申請不享有贖回優先權,並將按該下一個開放日贖回申請總量確定贖回份額及以下一個開放日

的基金份額淨值為準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止。部分順延贖回不受單筆贖回

最低份額的限制。

若本基金髮生巨額贖回且發生單個開放日內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申請贖回的基金份額佔前

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比例超過10%時,本基金管理人有權對該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超過前一開

放日基金總份額10%的贖回申請實施延期贖回;對該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佔前一開放日基金總份

額10%的贖回申請,與當日其他贖回申請一起,按上述(1)或(2)方式處理。如下一開放日,

該單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剩餘未贖回部分仍舊超出前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10%的,繼續按前述規則

處理,直至該單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單個開放日內申請贖回的基金份額佔前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

比例低於1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有權根據當時市場環境調整前述比例和辦理措施,並在指定

媒介上進行公告。

開放式基金髮生巨額贖回並延期辦理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3個交易日內通過採用郵寄、傳

真、網站或者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基金份額持有人,說明有關

處理方法,並在2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本基金連續兩個開放日以上(含兩個開放日)發生巨額贖回,如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可

暫停接受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贖回款項,但延期期限不得超過20個工作

日,並應當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拒絕或暫停申購、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及處理

1.

在如下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絕或暫停接受基金投資者的申購申請:

(1)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證券交易場所在交易時間臨時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財產淨值;

(3)基金財產規模過大,使相應的基金管理人無法找到合適的投資品種,或可能對基金業

績產生負面影響,從而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

(4)法律、法規規定、中國證監會認定或交易所等相關機構認為必要的其他可暫停申購情

形;

(5)基金管理人認為會有損於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某筆申購。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申購申請有可能導致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比例達

到或者超過50%,或者變相規避50%集中度的情形時。

(7)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淨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採用估值技

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確認後,基金管理人應當採取暫停

接受基金申購申請的措施。

(8)申請超過基金管理人設定的基金總規模、單日淨申購比例上限、單個投 資者單日或單

筆申購金額上限的。

發生上述除(5)、(6)項暫停申購情形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

介上刊登暫停申購公告。當發生上述第(6)、(8)項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採取比例確認等

方式對該投資人的申購申請進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該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購申請。如果法

律法規、監管要求調整導致上述第(6)、(8)項內容取消或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

序後,可修改上述內容,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2.

基金管理人拒絕或暫停接受申購的方式: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基金合同及基金管理人的業務規則,拒絕

接受、暫停接受某筆或某數筆申購申請;

(2)拒絕接受、暫停接受某個或某數個工作日的全部申購申請;

(3)按比例拒絕接受、暫停接受某個或某數個工作日的申購申請;

(4)本基金拒絕或暫停接受申購時,與本基金相關的基金轉換也暫停;若恢復接受申購,

除非另有公告或約定,相應的基金轉換也恢復。

3.

在如下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暫停接受投資者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1)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證券交易場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淨值;

(3)因市場劇烈波動或其他原因而出現連續巨額贖回,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暫停接受該

基金份額的贖回申請或轉出申請;

(4)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淨值 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採用

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確認後,基金管理人應

當採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或暫停接受基金贖回申請的措施。

(5)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應在當日向中國證監會備案。已接受的贖回申請,基金管

理人將足額支付;如暫時不能支付時,可支付部分將按每個贖回申請人已被接受的贖回申請量佔

已接受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分配給贖回申請人,未支付的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發生的情況制定

相應的處理辦法在後續開放日予以兌付。

同時在出現上述第(3)款的情形時,對已接受的贖回申請可延期支付贖回款項,最長不超

過正常支付時間20個工作日,並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一種媒介上予以公告。投資者在申請贖回時

可事先選擇將當日可能未獲受理部分予以撤銷。

在暫停贖回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贖回業務的辦理。

4.

基金暫停或重新開放基金申購、贖回的公告

某日或某段時間內,基金暫停全部所有的申購、贖回申請或者按比例暫停全部所有的申購、

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暫停期間結束、基金

重新開放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額淨值,並恢復業務的辦理。

如果發生暫停的時間為一日,基金管理人應於重新開放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並公告最近一個工作日的基金份額淨值。

如果發生暫停的時間超過一日但少於兩周,暫停結束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時,基金管理

人應提前2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並在重

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日公告最近一個工作日的基金份額淨值。

如果發生暫停的時間超過兩周,暫停期間,基金管理人應每兩周至少重複刊登暫停公告一次;

暫停結束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時,基金管理人最遲應提前2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

媒介上連續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並在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日公告最近一個工作

日的基金份額淨值。

)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是指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銷售機構申請,約定每期扣款時間、扣

款金額和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銷售機構於每期約定扣款日在投資者指定銀行帳戶內自動完成扣款

和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長期投資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現已開通部分代銷網點為投資者提供定期定額投資服務。具體業務規則,詳見

基金管理人公告及代銷機構的規定。

)基金份額的轉託管

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將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額在場內不同會員單位(營業部)之間進

行轉託管(轉指定)、在場外不同銷售機構之間進行轉託管以及在場內系統和場外系統之間進行

跨市場轉託管。

在本基金開放申購、贖回後,投資者可以申請辦理上述業務;但存在質押、凍結基金份額或

其他特殊情形,可能影響份額持有人權益時,其申請不予受理。

本基金轉託管的具體業務按照註冊登記機構或基金管理人等相關機構的相關規定辦理。

)基金份額的非交易過戶

1.

非交易過戶是指不採用申購、贖回等基金交易方式,將一定數量的基金份額按照一定規

則從某一投資者基金帳戶轉移到另一投資者基金帳戶的行為,本基金非交易過戶的具體業務按照

註冊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定辦理。

2.

其他特殊交易業務

在相關法律法規允許的條件下,基金管理人可以辦理除上述業務以外的其他特殊交易業務。

)其他情形

基金帳戶和基金份額凍結、解凍的業務,由註冊登記機構辦理。

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只受理國家有關機關依法要求的基金帳戶或基金份額的凍結與解凍以及

註冊登記機構認可的其他情況的基金帳戶或基金份額的凍結與解凍。基金帳戶或基金份額被凍結

的,被凍結基金份額所產生的權益一併凍結,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或法院判決、裁定另有規定

的除外。

當基金份額處於凍結狀態時,基金註冊登記機構或其他相關機構應拒絕該部分基金份額的贖

回申請、非交易過戶以及基金的轉託管。

八、基金投資

(一)投資目標

通過嚴格的投資程序約束和數量化風險管理手段,實現指數投資偏離度和跟蹤誤差的最小化。

在正常市場情況下,本基金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過

0.35%

,年跟蹤誤差不超過

4%

(二)投資理念

本基金以擬合、跟蹤滬深

300

指數為原則,進行被動式指數化長期投資,力求獲得該指數所

代表的中國證券市場的平均收益率,為投資者提供一個投資滬深

300

指數的有效投資工具,以使

投資者可以分享中國經濟中長期增長的穩定收益。

(三)投資範圍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滬深

300

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

新股(一級市場初次發行或增發)等,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財產淨值的

5

%。本基金還可以投資於法律法規及

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待金融衍生產品推出後,本基金可以依照法律法規或

監管機構的規定運用金融衍生產品進行風險管理。

本基金跟蹤標的指數的投資組合資產原則上不低

於基金財產淨值的

90%

。除非法律法規另有

規定,本基金的股票投資比例可以提高到基金財產淨值的

100

%。

(四)標的指數

本基金的標的指數是滬深

300

指數。

如果滬深

300

指數被停止編制及發布,或滬深

300

指數由其他指數替代(單純更名除外),

或由於指數編制方法等重大變更導致滬深

300

指數不宜繼續作為標的指數,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

據審慎性原則和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的原則變更本基金的標的指數;並依據市場代表性、

流動性、與原指數的相關性等諸多因素選擇確定新的標的指數。

本基金由於上述原因變更標的指數,需經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在報中國證監會核

準後,應於正式實施變更前

2

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

媒介

上予以公告。

(五)投資策略

本基金採用被動式指數投資策略。原則上,股票投資組合的構建主要按照標的指數的成份股

組成及其權重來擬合、複製標的指數,並原則上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動而進行相應

調整。

當預期成份股發生調整和成份股發生配股、增發、分紅等行為時,或因基金的申購和贖回等

對本基金跟蹤標的指數的效果可能帶來影響時,或因某些特殊情況(如股權分置改革等)導致流

動性不足時,或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有效複製和跟蹤

標的指數時,基金管理人可以對投資組合管

理進行適當變通和調整,並輔之以金融衍生產品投資管理等,最終使跟蹤誤差控制在限定的範圍

之內。

1

.決策依據

1

)有關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標的指數等的相關規定;

2

)經濟運行態勢和證券市場走勢。

2

.投資管理體制

本基金管理人實行投資決策委員會領導下的基金經理團隊制。投資決策委員會負責制定基金

投資方面的整體投資計劃與投資原則;決定有關指數重大調整的應對決策、其他重大組合調整決

策以及重大的單項投資決策;基金經理根據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決策,負責投資組合的構建、調整

和日常管理

等工作。

3

.金融衍生產品投資管理

本基金若投資金融衍生產品,則其目的主要包括:對衝某些成份股的特殊突發風險和某些特

殊情況下的流動性風險,以及適當利用金融衍生產品組合的持有收益覆蓋一定的基金固定費用,

最終使得基金收益率儘可能地貼近所跟蹤標的指數的收益率。

本基金投資金融衍生產品的投資策略主要包括:主要採用市場公認的多種期權定價模型對權

證進行定價,作為權證投資的價值基準;根據權證對應公司基本面的研究估值,結合權證理論價

值進行權證的趨勢投資;利用權證衍生工具的特性,基金通過權證與證券的組合投資,來達到改

善組合風

險收益特徵的目的,包括但不限於槓桿交易策略、看跌保護組合策略、保護組合成本策

略、獲利保護策略、買入跨式投資策略。

(六)投資組合管理

1

.投資組合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主要按照標的指數的成份股組成及其權重構建基金股票投資組合,並根據標的指

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動而進行相應調整。

本基金跟蹤標的指數的投資組合資產原則上不低於基金財產淨值的

90%

。除非法律法規另有

規定,本基金的股票投資比例可以提高到基金財產淨值的

100

%。

如因標的指數成份股調整、股票停牌限制、股票流動性不足、基金申購或贖回等各種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無法依指數權重購買某成份股、投資不符合前述規定比例時,基金管

理人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採取合理措施,在合理期限內進行適當的處理和調整。

本基金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進行指數化投資。本基金對指數的擬合與複製,

在投資股票數量上可能與指數成份股數量有較小偏離,但應保證投資組合收益率與指數高度相關,

並尋求跟蹤誤差和偏離度的最小化。

2

.投資組合的管理

基金管理人通過定期分析成份股公司行為信息、標的指數變化

、申購贖回情況等因素,利用

數量化分析模型,制定並將投資組合調整到目標組合的最優方案,最大限度地降低跟蹤誤差,以

實現基金的投資目標。

3

.投資組合調整

本基金為指數型基金,基金所構建的指數化投資組合原則上將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

的變動而進行相應調整。同時,本基金還將根據法律法規中的投資比例限制、申購贖回變動情況、

新股增發因素等變化,對基金投資組合進行實時調整,以保證基金淨值增長率與基準指數收益率

之間的高度正相關和跟蹤誤差最小化。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本合同的約

定。

1

)定期調整

本基金所構建的指數化投資組合將根據所跟蹤的標的指數對其成份股的調整而進行相應的

定期跟蹤調整。

2

)不定期調整

與指數相關的調整

根據指數編制規則,當標的指數成份股因增發、送配等股權變動而需進行成份股權重新調整

時,本基金將根據標的指數在股權變動公告日次日發布的臨時調整決定及其需調整的權重比例,

進行相應調整。

限制性調整

根據法律法規中針對基金投資比例的相關規定,當基金投資組合中按標的指數權重投資的股

票資產比例或個股比例超過規定限制時,本基金將對其進行實時的被動性賣出調整,並相應地對

其他資產類別或個股進行微調,以保證基金合法規範運行。

根據申購和贖回情況調整

本基金將根據申購和贖回情況對股票投資組合進行調整,以保證基金正常運行,從而有效跟

蹤標的指數;

其他調整

針對我國證券市場新股發行制度的特點,本基金將參與一級市場新股認購,由此得到的非成

份股將在其規定持有期之後的一定時間以內賣出。

對個別成份股,若其存在嚴重的流動性困難、或者財務風險較大、或者面臨重大的不利的司

法訴訟、或者有充分而合理的理由認為其被市場操縱等情形時,本基金可以不投資該成份股,而

用備選股、甚至現金來代替,也可以選擇

與其行業相近、定價特徵類似或者收益率相關性較高的

其他股票來代替,即採用

用其他股票或金融衍生產品等來進行暫時替代

的方法加以應對,並按

照如下程序構造替代組合:

A

、選擇跟蹤標的指數中與被替代股票處於同一細分行業內的股票作為備選庫;

B

、根據被替代股票需要的替代時間長度來確定備選庫中股票交易數據考察區間的長度;

C

、利用選定考察區間的備選股票的交易數據,採用一定的

衝擊成本模型

計算每個備選股

票的衝擊成本參數;

D

、用考查期內備選股票為基礎組合,以組合在考察期內與被替代股票的日收益率序列的相

關係數最大化為優化

目標,同時考慮到組合交易過程的交易成本、衝擊成本的影響,利用

Matlab

的優化函數進行優化,優化結果為組合中各股票的權重。

這樣得出的優化組合能較好的代表被替代股票的收益率波動情況的組合。

4

.投資績效評估

在正常市場情況下,本基金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過

0.35%

,年跟蹤誤差不超過

4%

如因指數編制規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導致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超過上述範圍,基金管理人應採取

合理措施避免跟蹤偏離度、跟蹤誤差進一步擴大。

(七)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為滬深

300

指數。

如果滬深

300

指數被停止編制及發布,或滬深

300

指數由其他指數替代(單純更名除外),

或由於指數編制方法等重大變更導致滬深

300

指數不宜繼續作為業績比較基準,本基金管理人可

以依據審慎性原則和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的原則,變更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由於上述原因變更業績比較基準,基金管理人需報中國證監會核准後,應於正式實施

變更前

2

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

媒介

上予以公告。

(八)風險收益特徵

本基金為指數基金,是風險中等、獲得證券市場平均收益率的產品。

(九)投資限制

基金財產不得用於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

承銷證券;

2

違反規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

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出資;

5

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6

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與其有其他重

大利害管理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的,應當遵循

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的原則,防範利益衝突,符合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並履行

信息披露義務。

(十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所投資證券項下權利的原則及方法

基金管理人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代表本基金獨立行使股東權利,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

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行使股東或債權人權利時應遵守以下原則:

1

.不謀求對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參與所投資上市公司或發債公司的經營管理;

2

.有利於基金財產的安全與增值,有利於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十一)基金投資組合報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基金託管人

中國

農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根據基金合同規定,於

20

20

4

21

日覆核了本報

告中的財務指標、淨值表現和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保證覆核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

本投資組合報告所載數據截至

20

1

9

12

31

日,本報告中所列財務數據

已經審計

1. 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序號

項目

金額

佔基金總資產的

比例(

%

1

權益投資

1,943,472,924.50

94.42

其中:股票

1,943,472,924.50

94.42

2

基金投資

-

-

3

固定收益投資

80,024,000.00

3.89

其中:債券

80,024,000.00

3.89

資產支持證券

-

-

4

貴金屬投資

-

-

5

金融衍生品投資

-

-

6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其中:買斷式回購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7

銀行存款和結算備付金合計

29,545,618.12

1.44

8

其他各項資產

5,183,608.11

0.25

9

合計

2,058,226,150.73

100.00

2

.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1

)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境內股票投資組合

代碼

行業類別

公允價值(元)

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

(%)

A

農、林、牧、漁業

25,133,243.27

1.22

B

採礦業

55,196,629.98

2.69

C

製造業

806,501,321.45

39.30

D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

和供應業

41,664,283.14

2.03

E

建築業

65,410,229.18

3.19

F

批發和零售業

34,410,028.53

1.68

G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54,982,145.57

2.68

H

住宿和餐飲業

-

-

I

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

服務業

62,458,960.73

3.04

J

金融業

629,664,896.46

30.68

K

房地產業

101,213,961.57

4.93

L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22,091,989.73

1.08

M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7,312,485.60

0.36

N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

4,118,341.20

0.20

O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

-

-

P

教育

2,174,208.00

0.11

Q

衛生和社會工作

14,418,340.24

0.70

R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11,533,813.71

0.56

S

綜合

-

-

合計

1,938,284,878.36

94.44

2

期末積極投資按行業分類的境內股票投資組合

代碼

行業類別

公允價值

佔基金資產淨值

比例(%)

A

農、林、牧、漁業

-

-

B

採礦業

-

-

C

製造業

3,194,226.36

0.16

D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

應業

1,987,241.74

0.10

E

建築業

-

-

F

批發和零售業

-

-

G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

H

住宿和餐飲業

-

-

I

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

-

-

J

金融業

-

-

K

房地產業

-

-

L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

M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

N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6,578.04

0.00

O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

-

P

教育

-

-

Q

衛生和社會工作

-

-

R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

-

S

綜合

-

-

合計

5,188,046.14

0.25

3

)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港

通投資股票投資組合

3

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資明細

1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明細

股票代碼

股票名稱

數量(股)

公允價值(元)

佔基金資產

淨值比例

%

1

601318

中國平安

1,243,657

106,282,927.22

5.18

2

600519

貴州茅臺

49,493

58,550,219.00

2.85

3

000858

288,044

38,312,732.44

1.87

4

600036

招商銀行

997,142

37,472,596.36

1.83

5

000333

美的集團

559,808

32,608,816.00

1.59

6

601988

中國銀行

8,569,540

31,621,602.60

1.54

7

000651

格力電器

481,389

31,569,490.62

1.54

8

601166

興業銀行

1,441,215

28,536,057.00

1.39

9

600276

恆瑞醫藥

306,153

26,794,510.56

1.31

10

601668

中國建築

4,649,494

26,130,156.28

1.27

(2)期末積極投資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資明細

序號

股票代碼

股票名稱

數量(股)

公允價值

佔基金資產淨

值比例(

%

1

688008

瀾起科技

35,889

2,508,999.99

0.12

2

003816

中國廣核

562,958

1,987,241.74

0.10

3

688101

三達膜

13,483

241,210.87

0.01

4

688181

八億時空

4,306

189,377.88

0.01

5

688300

聯瑞新材

3,164

126,053.76

0.01

4.報告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債券品種

公允價值(元)

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

(%)

1

國家債券

-

-

2

央行票據

-

-

3

金融債券

80,024,000.00

3.90

其中:政策性金融債

80,024,000.00

3.90

4

企業債券

-

-

5

企業短期融資券

-

-

6

中期票據

-

-

7

可轉債

(可交換債)

-

-

8

同業存單

-

-

9

其他

-

-

10

合計

80,024,000.00

3.90

5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

的前五名債券

投資

明細

債券代碼

債券名稱

數量(張)

公允價值(元)

佔基金資產

淨值比例

(%)

1

190201

19

國開

01

800,000

80,024,000.00

3.90

6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

前十名

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資產支持證券

投資

7

.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貴金屬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貴金屬投資。

8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

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權證

投資

9

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1

)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未投資股指期貨。

2

)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的投資政策

本基金本報告期未投資股指期貨。

10

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1)本期國債期貨投資政策

本基金本報告期未投資國債期貨。

2

)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未投資國債期貨。

3

)本期國債期貨投資評價

本基金本報告期未投資國債期貨。

1

1

.投資組合報告附註

1

)報告期內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

本期是否出現

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的,或在

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形。

報告期內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未出現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或在報告編制日前

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形。

2

)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中,沒有投資於超出基金合同規定備選股票庫

之外的股票。

3

)報告期末其他各項資產構成

單位:人民幣元

序號

名稱

金額

1

存出保證金

131,592.88

2

應收證券清算款

2,447,528.54

3

應收股利

-

4

應收利息

2,000,341.58

5

應收申購款

604,145.11

6

其他應收款

-

7

待攤費用

-

8

其他

-

9

合計

5,183,608.11

4

)報告期末持有的處於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處於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

5

)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1

期末指數投資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無流通受限情況。

2

期末積極投資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序號

股票代碼

股票名稱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價值

佔基金資產

淨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況說明

1

688008

瀾起科技

2,508,999.99

0.12

新股流通受限

2

003816

中國廣核

1,987,241.74

0.10

新股流通受限

3

688101

三達膜

241,210.87

0.01

新股流通受限

4

688181

八億時空

189,377.88

0.01

新股流通受限

5

688300

聯瑞新材

126,053.76

0.01

新股流通受限

6

)由於四捨五入原因,分項之和與合計可能有尾差。

九、基金業績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做

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一) 本報告期基金份額淨值增長率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比較:

大成

滬深300

指數A

階段

份額淨

值增長

率①

份額淨

值增長

率標準

差②

業績比較

基準收益

率③

業績比較

基準收益

率標準差

①-③

②-④

2006.04.06

-

2006.12.31

68.66

%

1.

41

%

85.01

%

1.52

%

-

1

6.35

%

-

0.1

1

%

2007.01.01

-

2007.12.31

133.11%

2.18%

161.57%

2.30%

-

28.46%

-

0.12%

2008.01.01

-

2008.12.31

-

64.77%

2.90%

-

65.95%

3.05%

1.18%

-

0.15%

2009.01.01

-

2009.12.31

90.08%

1.95%

96.71%

2.06%

-

6.63%

-

0.11%

2010.01.01

-

2010.12.31

-

12.67%

1.51%

-

12.51%

1.58%

-

0.16%

-

0.07%

2011.01.01

-

2011.12.31

-

23.77%

1.22%

-

25.01%

1.30%

1.24%

-

0.08%

2012.01.01

-

2012.12.31

8.49%

1.20%

7.55%

1.28%

0.94%

-

0.08%

2013.01.01

-

2013.12.31

-

5.51%

1.29%

-

7.65%

1.39%

2.14%

-

0.10%

2014.01.01

-

2014.12.31

49.51%

1.10%

51.66%

1.21%

-

2.15%

-

0.11%

2015.01.01

-

2015.12.31

7.99%

2.41%

5.58%

2.48%

2.41%

-

0.07%

2016.01.01

-

2016.12.31

-

9.5

1

%

1.36%

-

11.28%

1.40%

1.7

7

%

-

0.04%

2017.01.01

-

2017.12.31

19.34%

0.59%

21.78%

0.64%

-

2.44%

-

0.05%

2018.01.01

-

2018.12.31

-

23.44

%

1.24

%

-

25.31

%

1.34

%

1.87

%

-

0.10

%

2019.01.01

-

2019.12.31

33.89

%

1.17

%

36.07

%

1.25

%

-

2.18

%

-

0.08

%

2006.04.06

-

2019.12.31

221.11

%

1.66

%

271.32

%

1.75

%

-

50.21

%

-

0.09

%

大成滬深

300

指數

C

階段

淨值增長

率①

淨值增長

率標準差

業績比較基

準收益率③

業績比較基

準收益率標

準差④

①-③

②-④

2019.03.11

2019.12.31

10.16%

1.08%

10.76%

1.16%

-

0.60%

-

0.08%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累計份額淨值增長率變動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變

動的比較:

大成滬深

300

基金累計份額淨值增長率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歷史走勢對比圖

2006

4

6

日至

20

1

9

12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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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

、本基金於

2019

3

11

日起增設

C

類份額。

報告關於

C

類份額的指標計算起始日為

C

類份額的初始申購確認日。

2

、本基金合同規定,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約定。建倉期結束時,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約定。

十、基金的融資

本基金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融資。

十一、基金財產

(一)基金財產總值

基金財產包括基金所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的申購款及其他資產等

的價值總和。

(二)基金財產淨值

基金財產淨值是指基金財產總值扣除負債後的淨資產值。

(三)基金財產的帳戶

本基金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開立基金專用銀行存款帳戶以及證券帳戶,與基金管

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代銷機構和基金註冊登記機構的固有財產帳戶以及其他基金財產帳戶相

獨立。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與處分

1

.本基金財產應獨立於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代銷機構和註冊登記機構的資產,並由

基金託管人保管。

2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代銷機構和註冊登記機構以其自有的財產承擔法律責任,其

債權人不得對基金財產行使請求凍結、扣押或其他權利。

3

.基金

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因基金財產的管理、運作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和收益,

歸入基金財產。

4

.除依據《基金法》、《運作管理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處分外,本基金財產不得

被處分。

十二、基金資產估值

(一)估值目的

基金資產的估值目的是客觀、準確的反映基金相關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並為基

金份額提供計價依據。

(二)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為相關的證券交易場所的正常營業日。

(三)估值對象

基金依法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以及應收應付款等項目。

(四)估值原則

1

對存在活躍市場的投資品種,如估值日有市價的,應採用市價確定公允價值;估值日無

市價,但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且證券發行機構未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

的,應採用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值。

2

對存在活躍市場的投資品種,如估值日無市價,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

化或證券發行機構發生了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使潛在估值調整對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資產淨

值的影響在

0.25

%以上的,應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等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

價,確定公允價值。

3

當投資品種不再存在活躍市場,且其潛在估

值調整對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資產淨值的影響

0.25

%以上的

,

應採用市場參與者普遍認同,且被以往市場實際交易價格驗證具有可靠性的估值

技術,確定投資品種的公允價值。

(五)估值方法

1

.股票估值方法:

1

)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證券交易所的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

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如果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

日後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將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

易日收盤價,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2

)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1

)首

次發行未上市的股票,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

值的情況下,按成本價估值;

2

)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新股等發行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

的同一股票的市價進行估值;

3

)首次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後,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

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價進行估值;

4

)非公開發行的且在發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鎖定期的股票,按監管機構或行業協會有關規定

確定公允價值。

3

)在任何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如採用本項第(

1

)-(

2

)小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

行估值,均應

被認為採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認為按本項第(

1

)-(

2

小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

並與基金託管人商定後,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4

)國家有最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估值。

2

.債券估值方法:

1

)在證券交易所市場掛牌交易實行淨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估值;估值日沒有交

易,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如果估值日無交

易,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將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

素,調整最近交易日收盤價,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2

)在證券交易所市場掛牌交易未實行淨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

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淨價進行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

大變化的,按最近交易日債券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淨價估值;如

果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發生了重

大變化的,將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

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日收盤價,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3

)首次發行未上市債券採用估值技術確定的公允價值進行估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

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4

)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轉讓的資產支持證券,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

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進行後續計量。

5

)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固定收益品種,採用估值技術確

定公允價值。

6

)同一債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值

7

)在任何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如採用本項第(

1

)-(

6

)小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

行估值,均應被認為採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認為按本項第(

1

)-(

6

小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在綜合考慮市場成

交價、市場報價、流動性、收益率曲線等多種因素基礎上形成的債券估值,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

體情況與基金託管人商定後,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8

)國家有最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估值。

3

.權證估值辦法:

1

)基金持有的權證,從持有確認日起到賣出日或行權

日止,上市交易的權證按估值日在

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該權證的收盤價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

變化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可參考類似

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2

)首次發行未上市的權證,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

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權,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權的權證,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

允價值進行估值。

4

)在任何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如採用本項

第(

1

)-(

3

)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

估值,均應被認為採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認為按本項第(

1

)-(

3

)項

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並與

基金託管人商定後,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5

)國家有最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估值。

4

.其他有價證券等資產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估值。

(六)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進行。基金財產淨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後,將估值結果以書

面形式報送給基金託管人,基金託管人按法律法規、基金合同規定的估值方法、時間、程序進行

覆核;基金託管人覆核無誤後籤字返回給基金管理人。

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覆核與基金會計帳目的核對同時進行。

(七)估值錯誤的處理方法

1

.當基金財產的估值導致基金份額淨值小數點後四位內發生差錯時,視為基金份額淨值估

值錯誤。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註冊登記機構應採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保基金財產估值

的準確性和及時性。當發生估值錯誤時,基金管理人

應當立即予以糾正,並採取合理的措施防止

損失進一步擴大。

2

.差錯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於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或註冊登記機構、或代理銷售機構、

或投資者自身的過錯造成差錯,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過錯的責任人應當對由於該過錯遭

受損失的當事人(

受損方

)按下述

差錯處理原則

承擔賠償責任並給予賠償。

上述差錯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於: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據計算差錯、系統故

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對於因技術原因引起的差錯,若系同行業現有技術水平無法預見、無

法避免、無法抗拒,則屬於不可抗力,按

照下述規定執行。

由於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資者的交易資料滅失或被錯誤處理或造成其他差錯,因不可抗力原

因出現差錯的當事人不對其他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但因該差錯取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仍應負有

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

3

.差錯處理原則

1

)差錯已發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差錯責任方應及時協調各方,及時進行更

正,因更正差錯發生的費用由差錯責任方承擔;由於差錯責任方未及時更正已發生的差錯,給當

事人造成損失的由差錯責任方承擔;若差錯責任方已經積極協調,並且有協調義務的當事人有足

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未更正,則其應當承擔相應

賠償責任。差錯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

事人進行確認,確保差錯已得到更正。

2

)差錯的責任方對可能導致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並且僅對

差錯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

)因差錯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但差錯責任方仍應對

差錯負責,如果由於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或不全部返還不當得利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

損失(

受損方

),則差錯責任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並在其支付的賠償金額的範圍內對獲

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享有要求支付不當得利的權利;如果獲得不當得利

的當事人己經將此部分的

不當得利返還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得利返還的總

和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差錯責任方。

4

)差錯調整採用儘量恢復至假設未發生差錯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5

)差錯責任方拒絕進行賠償時,如果因基金管理人過錯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託管

人應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償,如果因基金託管人過錯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

應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託管人追償。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財產的損

失,並拒絕進行賠償時,由基金管理人負責向差錯方追償

6

)如果出現差錯的當事人未按規定對受損方進行賠償,並且依據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

其他規定,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據法院判決、仲裁裁決對受損方承擔了賠償責任,則基金管理人

有權向出現過錯的當事人進行追索,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或補償由此發生的費用和遭受的損失。

7

)由於證券交易所或登記結算公司發送的數據錯誤以及不可抗力因素,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託管人雖然已經採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是未能發現該錯誤而造成的基金財

產估值錯誤,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可以免於承擔賠償責任。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應當積

極採取必要的

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8

)按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規定的其他原則處理差錯。

4

.差錯處理程序

差錯被發現後,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

)查明差錯發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並根據差錯發生的原因確定差錯的責任方。

2

)根據差錯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對因差錯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

3

)根據差錯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由差錯的責任方進行更正和賠償損失。

4

)根據差錯處理方法,需要修改基金註冊登記機構的交易數據的,由基金註冊登記機構

進行更正,並就差錯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5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託管人基金資產淨值計算錯誤偏差達到或超過基金資產淨值

0.25%

時,

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通知基金託管人並報中國證監會;錯誤偏差達到基金資產淨值

0.5%

時,基金

管理人應當公告、通報基金託管人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八)暫停估值的情形

1

.本基金投資涉及的證券交易場所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時;

2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財產價值時;

3

、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淨值

50%

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採用估值技

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的;

4

、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九)特殊情形的處理

由於證券交易所及其登記結算公司發送的數據錯誤,或由於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託管人雖然已經採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是未能發現該錯誤的,由此造

成的基金財產估值錯誤,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可以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

人應當積極採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按股票估值方法的第(

3

)項、債

券估值方法的第(

7

)項或權證估

值方法的第(

4

)項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差不作為基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十)基金份額淨值的確認

基金份額淨值的計算,精確到

0.0001

元,小數點後第五位採用四捨五入方法,法律法規或監

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三、基金收益與分配

(一)基金收益的構成

基金收益包括:

1

.基金投資所得紅利、股息、債券利息收入、票據投資收益;

2

.買賣證券差價收入;

3

.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4

.其他合法收益。

因運用基金財產帶來的成本或費用的節約計入基金收益。

(二)基金淨收益

基金淨收益為

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費用後的餘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

.基金收益分配應當採用現金方式。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事先選擇將所獲分配的現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關基金份額申購的

約定轉為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支付現金;本基金默認

的分紅方式為現金分紅。

2.

由於本基金

A

類基金份額、

B

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

C

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

務費,各基金份額類別對應的可供分配利潤將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類別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

分配權;。

3

.基金當期收益先彌補上期虧損後,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4

.基金當期出現虧損,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5

.基金收益分配後每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6

.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不超過

6

次,成立不滿

3

個月,

收益可不分配。

7

.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基金年度已實現收益的

50

%。

8

.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不影響投資者實質性利益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調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則,此

項調整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應於實施更改前

2

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

指定報刊上刊登公告。

(四)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與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載明基金收益的範圍、基金淨收益、基金收益分配對象、分配原則、

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及有關手續費等內容。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並由基金託管人

覆核,

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

關規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五)收益分配中發生的費用

1

.基金份額持有人選擇將現金紅利進行再投資於本基金時,可免收再投資的申購等費用。

2

.基金份額持有人選擇現金分紅方式時,收益分配時發生的銀行轉帳等手續費用由基金份

額持有人自行承擔。

十四、基金費用與稅收

(一)與基金運作有關的費用

1

.與基金運作相關費用列示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

)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3

C

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

4

)基金的證券交易費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後的信息披露費用;

6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7

)基金合同生效後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

8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2

.與基金運作相關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費按基金財產淨值的

0.75%

年費率計提。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財產淨值的

0.75%

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

H

E

×

0.75%

÷

當年天數

H

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

為前一日基金財產淨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發送基金管理費劃付指令,

基金託管人覆核後於次月首日起

5

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

節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順延。

2

)基金託管人的基金託管費

本基金的基金託管費按基金財產淨值的

0.15%

年費率計提。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託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財產淨值的

0.

15%

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

×

0.15%

÷

當年天數

H

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託管費

E

為前一日的基金財產淨值

基金託管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發送基金託管費劃付指令,

基金託管人覆核後於次月首日起

5

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託管人。若遇法定

節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順延。

3

C

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

A

類基金份額及

B

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

C

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按前

一日

C

類基金資產淨值的

0.10%

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

E

×

0.10%

÷

當年天數

H

C

類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

C

類基金份額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

C

類基金份額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雙方核對無誤後,

基金託管人於次月前

3

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給

銷售機構。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4

)本條第

1

款第

3

至第

8

項費用由基金託管人根據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的規定,按費用實

際支出金額支付,列入當期基金費用。

3

.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損失,

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會計師費、驗資費、信息披露費用等

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其他具體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二)與基金銷售等相關費用

本基金分為

A

B

C

收費模式,對應

A

B

C

不同的份額。

A

類收費模式,即前端收費模式,指在本基金中,選擇在認(申)購本基金時直接交納認

(申)購費,再以扣除認(申)購費後的淨額作為認

(申)購金額的收費模式。

B

類收費模式,即後端收費模式,指在本基金中,選擇在認(申)購時不交納認(申)購費,

以認(申)購總額直接作為認(申)購金額,但在贖回時交納認(申)購費的收費模式。

C

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用。

本基金將來若增加新的收費模式,對應地,可能會增加新的基金份額種類,並可能需計算

其新基金份額類別的基金份額淨值。

此分類對募集期的認購行為和基金合同生效後的申購行為,均同樣適用。

1

.基金申購(基金合同生效後購買本基金)

投資者申購本基金時只能從

A

(基金代碼:

519300

B

類、

C

(基金代碼:

007096

收費模式中選擇一個。投資者申購本基金採用全額繳款的申購方式。

1

A

類收費模式:前端收費模式

(基金代碼:

519300

A

類:前端收費模式

申購金額

M

前端申購費率

M

50

萬元

1.2%

50≤M

200

萬元

1.0%

200≤M

500

萬元

0.5%

M≥500

萬元

每筆

1000

前端申購費用的計算方法如下:

淨申購金額

=

申購金額

/

1+

申購費率)

申購費用

=

申購金額-淨申購金額

申購費用在基金申購時從申購金額中扣除,不列入基金財產。基金申購費用用於市場推廣、

銷售、註冊登記、客戶服務等各項費用。

2

B

類收費模式:後端收費模式

持有期限

T

後端申購費率

T

1

1.2%

B

類:後端收費方式

1

≤T

2

0.8%

2

≤T

3

0.4%

T≥3

0

採用

B

類收費模式,投資者在申購時無須支付申購費用,但是贖回時需交納申購費用。後

端申購費用的計算方法如下:

後端申購費用=贖回份數

×

申購日基金份額淨值

×

後端申購費率

3

C

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用

(基金代碼:

007096

2

.基金贖回(對

A

類基金份額

B

C

基金份額均適用)

本基金贖回費用由基金贖回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

本基金對持續持有基金份額少於

7

日的投資人收取的贖回費,將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對持

續持有基金份額長於

7

日(含

7

日)的投資人收取的贖回費,將不低於贖回費總額的

25%

歸入基

金財產,

本基金的贖回費率按持有期(

T

)遞減,持有期超過

2

年贖回費率則為

0

A

類、

B

類份額

贖回費率表如下:

贖回費率

持有期

T

適用的贖回費率

T

7

1

.5%

7

日≤

T

1

0.5%

1≤T

2

0.15%

T≥2

0%

註:

1

年按照

365

天計算,

2

年按照

730

天計算,其餘同。

贖回費用的計算方法如下:

贖回費用=贖回金額

×

贖回費率

C

類份額

費率表如下:

回費率

T < 7

1.5%

7

天≤

T < 30

0.10%

T

30

0

3

.基金轉換

本基金轉換費用詳見本基金開放轉換業務公告、最新的更新的招募說明書或其他刊登在指

媒介

上的公告。

(三)費率調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分別調整基金管理費率、基金託管費率

、銷售服

務費

等相關費率。調高基金管理費率和基金託管費率,原則上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或獲得監管機關的豁免等。

基金管理人等可根據市場情況在不違背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和基金合同之約定的情況下調

整本基金的認購費率、申購費率、贖回費率

、銷售服務費

等。調低前述相關費率,或在不增加整

體費率水平的情況下改變收費模式,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若將來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許可本基金或本類型的基金採取持續性銷售服務費模式,則本

基金可以依法引入持續性銷售服務費收費模式;若引入該類收費模式,

並沒有增加現有投資者的

費用負擔,則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或其授權或認可的機構,在不違背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和基金合同之約定的情

況下,有權僅對場外或者僅對場內的費率結構進行調整。

費率的調整,最遲在調整生效前

2

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

媒介

上公告。

(四)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應按國家法律、法規履行其納稅義務。

十五、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一)基金會計政策

1

.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曆每年

1

1

日至

12

31

日。

2

.基金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以人民幣元為記帳單位。

3

.會計核算制度按照國家有關會計核算制度執行。

4

.本基金獨立建帳、獨立核算。

5

.本基金會計責任人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也可以委託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獨立的會

計師事務所擔任基金會計,但該會計師事務所不能同時從事本基金的審計業務。

6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託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會計帳目、憑證並進行日常的會計核算,按照

有關規定編制基金會計報表。

7

.基金託管人每月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並以書面方式確

認。

(二)基金審計

1

.本基金管理

人聘請與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相互獨立的具有證券

、期貨相關

從業資格

的會計師事務所(或有限公司)及其註冊會計師對本基金的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

2

.會計師事務所(或有限公司)更換經辦註冊會計師,應事先徵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

人的同意,並報監管機關備案。

3

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充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須通報基金託管人。更換會計師事務所

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按照《基金法》、《運作管理辦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其實施準則、

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根本出發點,按照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

會的規定披露基金信息,並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簡明性和易得

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

持有人及其日常機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時間內,將應予以披露的

基金信息通過中

國證監會指定的全國性報刊(以下簡稱「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網際網路網站

(以下簡稱「網站」)等媒介披露,並保證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查閱或者

複製公開披露的信息資料。

(一)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1

、基金募集申請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份額發售前

3

天將基金招募說

明書、基金合同摘要登載在指定媒體和網站上;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同時將基金合同、

基金託管協議登載在網站上。

2

、基金管理人應當就基金份額發售的具體事宜編制基金份額發售公告,並在披露招募說明

書的

當日登載於指定媒介和網站上。

3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媒介和網站上登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4

、《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招募說明書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

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並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基金招募說明書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基金

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終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

(二)基金運作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應當按照《基金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

定和中國證監會頒布的有關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的相關文件進行編制並公告基金

運作信息,同時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1

、定期報告

1

)年度報告: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將

年度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並將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基金年度報告中的財

務會計報告應當經過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2

)中期報告: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

中期報告,

將中期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並將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3

)季度報告: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季度結束之日起

15

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

報告,將季度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並將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4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兩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者年

度報告。

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如報告期內出現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

20%

的情形

,

為保障其他投

資者利益

,

基金管理人至少應當在定期報告「影響投資者決策

的其他重要信息」項下披露該投資

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份額及佔比、報告期內持有份額變化情況及本基金的特有風險,中國證

監會認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本基金持續運作過程中

,

應當在基金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中披露基金組合資產情況及其流動

性風險分析等。

2

、基金淨值信息:

本基金合同生效後,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當至少每周在指定

網站披露一次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和基金份額累計淨值。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後,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於每個開放日的次日,

通過

指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網點以及其他媒介,披露開放日的基金份額淨值和基金份

額累計淨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於半年度和年度最後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網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後

一日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和基金份額累計淨值。

(三)基金臨時信息披露

基金在運作過程中發生如下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時,基金管理人

等信息披露義務人須按照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及時報告並公告:

1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及決定的事項;

2

、終止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終止、基金清算;

3

、轉換基金運作

方式、基金合併;

4

、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委託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份額登記、核算、估值等事項,基金託管

人委託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核算、估值、覆核等事項;

6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法定名稱、住所發生變更;

7

、基金管理人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基金管理人的實際控制人變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長或提前結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和基金託管人專門基金託管部門負責人發生變動;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個月內變更超過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

金託管人專

門基金託管部門的主要業務人員在最近

12

個月內變動超過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財產、基金管理業務、基金託管業務的訴訟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因基金管理業務相關行為受到重大行政處罰、

刑事處罰,基金託管人或其專門基金託管部門負責人因基金託管業務相關行為受到重大行政處罰、

刑事處罰;

13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

與其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事

項,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情形

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項;

15

、管理費、託管費、銷售服務費、申購費、贖回費等費用計提標準、計提方式和費率發生

變更;

16

、基金份額淨值計價錯誤達基金份額淨值百分之零點五;

17

、基金改聘會計師事務所;

18

、、基金更換註冊登記人;

19

、開放式基金開始辦理申購、贖回;

20

、開放式基金申購、贖回費率及其收費方式發生變更;

21

、開放式基金髮生巨額贖回並延期支付;

22

、開放式基金連續發生巨額贖回並暫停接受贖回申請;

23

、開放式基金暫停接受申購、贖回申請或重新接受申購、贖回申請;

24

、發生涉及基金申購、贖回事項調整或潛在影響投資者贖回等其他重大事項;

25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認為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生重大影響

的其他事項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四)澄清公告

在本基金合同存續期限內,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現的或者在市場上流傳的消息可能對基金份額

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者引起較大波動,以及可能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的,相關信息披露義

務人知悉後應當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開澄清,並將有關情況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及相關的證券交

易所。

(五)清算報告

基金合同終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依

法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算並作出清

算報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並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

指定報刊上。

(六)信息披露事務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專門部門及高級管理人員負

責管理信息披露事務。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基金信息,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基金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

準則等法規的規定;特定基金信息披露事項和特殊基金品種的信息披露,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相

關編報規則的規定。

基金託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

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

理人編制的基金資產淨值、基金份額淨值、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基金定期報告、更新的招募

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清算報告等公開披露的相關基金信息進行覆核、審查,

並向

基金管理人進行書面或電子確認。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在指定報刊中選擇一家報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金管理人、基

金託管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報送擬披露的基金信息,並保證相關報送信息的真

實、準確、完整、及時。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報刊和網站上披露信息外,還可以根據需要在其他公

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

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於指定報刊和網站披露信息,並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

同一信息的內容應當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除按法律法規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著眼於為投資者決策提供有用

信息的角度,在保證公平對待投資者、不誤導投資者。不影響基金正常投資操作的前提下,自主

提升信息披露服務的質量。具體要求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及自律規則的相關規定。前述自主披露

如產生信息披露費用,該費用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為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的專業機構,應當制

作工作底稿,並將相關檔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終

止後

10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布後,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將信息置

備於公司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複製。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應保證文本的內容與所公告的內容完全一致。

十七、風險揭示

(一)市場風險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證券市場,而證券市場價格受政治、經濟、投資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種因

素的影響會產生波動,從而對本基金投資產生潛在風險,導致基金收益水平發生波動。

1

.政策風險

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產業政策等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變化對證券市場產生一定影響,從而

導致市場價格波動,影響基金收益而產生的風險。

2

.經濟周期風險

證券市場是國民經濟的晴雨表,而經濟運行則具有周期性的特點。隨宏觀經濟運行的周期

性變化,基金所投資於國債與上市公司股票的收益水平也會隨之變化,從而產生風險。

3

.利率風險

金融市場利率的變化直接影響著國債的價格和收益率,進而影響金融債、企業債的價格和

收益率,同時影響債券利息的再投資。同時,金融市場利率的變化也影響到證券市場資金供求關

系,並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上市公司的盈利

水平。上述變化將直接影響本基金的收益。

4

.上市公司經營風險

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受多種因素影響,如管理能力、財務狀況、市場前景、行業競爭、人

員素質等都會導致公司盈利發生變化。如果基金所投資的成長型公司經營不善,成長性不足,導

致股票價格下跌或股息、紅利減少;如果基金所投資的價值型公司基本情況繼續惡化,或者沒有

出現預計的價值回歸,其股票價格可能下跌,或股息、紅利減少,給基金的投資帶來風險。

5

.購買力風險

基金收益的一部分將通過現金形式來分配,而現金可能因為通貨膨脹的影響而使購買力下

降,從而使基金的實際投資收益

下降。

6

.國際競爭風險

隨著中國市場開放程度的提高,上市公司的發展必然要受到國際市場同類技術或同類產品

公司的強有力競爭,部分上市公司有可能不能適用新的行業形勢而業績下滑。尤其是中國加入

WTO

以後,中國境內公司將面臨前所未有的市場競爭,上市公司在這些因素的影響下將存在更

大不確定性。

(二)管理風險

1

.在基金管理運作過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識、經驗、判斷、決策、技能等,會影響其對

信息的佔有以及對經濟形勢、證券價格走勢的判斷,從而影響基金收益水平。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技術等因素的變化也會

影響基金收益水平。

(三)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價格及時變現基金資產以支付投資者贖回款項的風

險,流動性風險管理的目標則是確保基金組合資產的變現能力與投資者贖回需求的匹配與平衡。

1

)基金申購、贖回安排

本基金的申購、贖回安排詳見本招募說明書「七、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與轉換」章節。

2

)擬投資市場、行業及資產的流動性風險評估

本基金的投資市場主要為證券交易所、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等流動性較好的規範交易場所

主要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同時本基金基於分散投資的原則在行業和個券方面進行

合理配置,綜合評估在正常市場環境下本基金的流動性風險適中。

3

)巨額贖回情形下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

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或巨額贖回份額

佔比情況決定全額贖回或部分延期贖回。同時,如本基金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在單個開放日申請

贖回基金份額超過基金總份額一定比例以上的,基金管理人有權對其採取延期辦理贖回申請的措

施。

4

)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對投資者的潛在影響

在市

場大幅波動、流動性枯竭等極端情況下發生無法應對投資者巨額贖回的情形時,基金

管理人將以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為前提,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規定,謹慎選取延期辦

理巨額贖回申請、暫停接受贖回申請、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收取短期贖回費、暫停基金估值等流

動性風險管理工具作為輔助措施。對於各類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管理人將依照嚴格

審批、審慎決策的原則,及時有效地對風險進行監測和評估,使用前經過內部審批程序並與基金

託管人協商一致。在實際運用各類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時,投資者的贖回申請、贖回款項支付等

可能受到相應影響,

基金管理人將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約定進行操作,全面保障投資

者的合法權益。

(四)本基金有關指數投資風險

1

.標的指數回報與股票市場平均回報偏離的風險

標的指數並不能完全代表整個股票市場。標的指數成份股的平均回報率與整個股票市場的

平均回報率可能存在偏離。

2

.標的指數波動的風險

標的指數成份股的價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經濟因素、上市公司經營狀況、投資者心理和

交易制度等各種因素的影響而波動,導致指數波動,從而使基金收益水平發生變化,產生風險。

3

.基金投資組合回報與標的指數回報偏離的風險

以下因素可能使基

金投資組合的收益率與標的指數的收益率發生偏離:

1

)由於標的指數調整成份股或變更編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應的組合調整中產生跟蹤偏

離度與跟蹤誤差。

2

)由於標的指數成份股發生配股、增發等行為導致成份股在標的指數中的權重發生變化,

使本基金在相應的組合調整中產生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

3

)成份股派發現金紅利、新股

市值

配售收益將導致基金收益率超過標的指數收益率,產

生正的跟蹤偏離度。

4

)由於成份股停牌、摘牌或流動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無法及時調整投資組合或承擔衝擊

成本而產生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

5

)由於基金投資過程中的證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費和託管費的存在,使基金投資

組合與標的指數產生跟蹤偏離度與跟蹤誤差。

6

)在本

基金指數

化投資過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蹤指數的水平、技術手

段、買入賣出的時機選擇等,都會對本基金的收益產生影響,從而影響本基金對標的指數的跟蹤

程度。

7

)其他因素產生的偏離。如因受到最低買入股數的限制,基金投資組合中個別股票的持

有比例與標的指數中該股票的權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賣空、對衝機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

數跟蹤成本較大;因基金申購與贖回帶來的現金變動。

因指數發

布機構指數編制錯誤等,由此產生跟蹤偏離度與跟蹤誤差。

4

.標的指數變更的風險

儘管可能性很小,但根據基金合同規定,如出現變更標的指數的情形,本基金將變更標的

指數。基於原標的指數的投資政策將會改變,投資組合將隨之調整,基金的收益風險特徵將與新

的標的指數保持一致,投資者須承擔此項調整帶來的風險與成本。

(五)其他風險

1

.因技術因素而產生的風險,如電腦系統不可靠產生的風險;

2

.因基金業務快速發展而在制度建設、人員配備、內控制度建立等方面不完善而產生的風

險;

3

.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風險,如內幕交易、欺詐等行為產生的潛在風險;

4

.對主要業務人員如基金經理的依賴而可能產生的潛在風險;

5

.因業務競爭壓力可能產生的風險;

6

.其他風險。

十八、基金的終止和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

)基金合同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終止的;

2

)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而

6

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承接其原有職責的;

3

)基金託管人職責終止,而

6

個月內沒有新基金託管人承接其原有職責的;

4

)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情況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基金財產的清算

1

.基金財產清算組

1

)基金財產清算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

30

個工作日內成立基金財產清算

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組並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進行基金財產清算。

2

)基金財產清算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具有從事相

關業務資格的註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成。基金財產清算組可以聘用必要

的工作人員。

3

)基金財產清算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

配。基金財產清算組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義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2

.清算程序

1

)基金合同終止時,由基金財產清算組統一接管基金財產;

2

)基金財產清算組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理和確認;

3

)對基金財產進行評估和變現;

4

)公布基金財產清算公告;

5

)對基金財產進行分配;

6

)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律意

見書;

7

)將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公告。

3

.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組在進行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

由基金財產清算組優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4

.基金財產清算剩餘資產的分配

基金財產清算後的全部剩餘財產扣除基金清算費用後如有餘額,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5

.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後

5

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組公告;基金財產清

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並由律師事務所出

具法律意見書後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公告。

6

.清算帳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帳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託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十九、基金合同內容摘要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

1

.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

同一類別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同等的合法權益。

根據《基金法》、《運作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1

)按本基金合同的規定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2

)參與分配清算後的剩餘基金財產;

3

)依法轉讓或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4

)按照規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5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行使表

決權;

6

)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7

)查閱或者複製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8

)對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銷售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起訴訟;

9

)法律法規、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據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2

.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

根據《基金法》、《運作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

1

)遵守基金合同;

2

)繳納基金認購、申購款項,承擔基金合同規定的費用;

3

)以其對基金的投資額為限承擔基金虧損或者終止的有限責任;

4

)不從事任何有損本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利益的活動;

5

)返還在基金交易過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基金管理人的代理

人處獲得的不當得利;

6

)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定;

7

)法律法規及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據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基金管理人權利及義務

1

.基金管理人的權利

根據《基金法》、《運作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1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獨立管理基金財產;

2

)根據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的規定決定本基金的相關費率結構和收費方式,獲得基金

管理費,收取認購費、申購費、基金贖回手續費及其他經批准或公告的合理費用以及法律法規規

定的其他費用;

3

)依照有關規定代表基金行使因基金財產投資於證券所產生的權利;

4

)根據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的規定,制訂、修改並公布有關基金募集、認購、申購、

贖回、轉託管、非交易過戶、凍結、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業務規則;

5

)根據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規定銷售基金份額;

6

)依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7

)在基金託管人更換時,提名新任基金託管人;

8

)依據法律法規合本基金合同監督基金託管人,

如認為基金託管人違反了本基金合同或

國家有關法律規定,並對基金財產或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造成損失的,應呈報中國證監會和中國

監會,以及採取其他必要措施以保護本基金及相關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利益;

9

)選擇、委託、更換基金代銷機構,對基金代銷機構行為進行必要的監督和檢查;

10

)在基金合同約定的範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申購和贖回申請;

11

)依照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規定,為了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為基金進行融資;

12

)依據本基金合同的規定,決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3

)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14

)選擇、更換律師、審計師、證券經紀商或其他為基金提供服務的外部機構;

15

)增加或減少交易模式;

16

)法律法規、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據本基金合同制訂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規定的其他權利。

2

.基金管理人的義務

根據《基金法》、《運作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

1

)依法募集基金,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3

)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資

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化的經營方式管理

和運作基金財產;

4

)配備足夠的專業人員辦理基金份額的認購、申購和贖回業務或委託其他機構代理該項

業務;

5

)配備足夠的專業人員和相應的技術設施進行基金的註冊登記或委託其他機構代理該項

業務;

6

)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證所管理的基

金財產和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管理,分別記帳,進行證券投資;

7

)除依據《基金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己及任何第

三人謀取利益,不得

委託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8

)依法接受基金託管人的監督;

9

採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對價的方法符合本基金合同等

法律文件的規定,按有關規定計算並公告基金淨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對價

10

)嚴格按照《基金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告義務;

11

)保守基金商業秘密,不得洩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本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洩露;

12

)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收益;

13

)按規定受理申購和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4

)不謀求對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5

)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基金託管

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

)按規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帳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7

)進行基金會計核算並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8

)確保需要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定時間內發出;保證投資者

夠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公開資料,並得到有關資料的複印

件;

19

)組織並參加基金財產清算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20

)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資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並通

知基金託管人;

21

)因違反本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應當承擔賠

償責任,其過錯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

)因基金託管人違反本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

託管人追償;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24

)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定;

25

)不從事任何有損於本基金及其他基金當事人利益的活動;

26

)編制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

27

)法律法規、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據本基金合同制訂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基金託管人的權利和義務

1

.基金託管人的權利

根據《基金法》、《運作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託管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1

)依照本基金合同的約定獲得基金託管費;

2

)監督本基金的投資運作,如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違反基金合同或有

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應拒絕執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並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3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的規定保管基金財產;

4

)依據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的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如認為基金管理人違反了法律法

規或本基金合同規定對基金財產、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應及時呈報中國

證監會,以及採取其他必要措施以保護本基金及相關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利益;

5

)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6

)依照法律法規及本基金合同的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7

)法律法規、基金合同以及依據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規定的其他權利。

2

.基金託管人的義務

根據《基金法》、《運作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託管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

1

)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

)設立專門的基金託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配備足夠的、合格的熟悉基金

託管業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財產託管事宜;

3

)建立健全內部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確保基金財產的安全,

保證其託管

的基金財產與基金託管人自有資產以及不同的基金財產相互獨立;對不同的基金分別

設置帳戶,獨立核算,分帳管理,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名冊登記、帳戶設置、資金劃撥、帳冊記

錄等方面相互獨立;

4

)除依據《基金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基金託管人不得委託第三人託管基

金財產;

5

)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籤訂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

6

)按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帳戶和證券帳戶,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

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7

)保守基金商業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

公開披露前應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洩露;

8

)覆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財產淨值、基金份額淨值及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

格;

9

)採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基金份額的認購、申購、贖回等事項符合基金合同等有關

法律文件的規定;

10

)採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基金管理人用以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註銷價

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定;

11

)採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基金投資和融資的條件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定;

12

)辦理與基金託管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13

)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出具意見,說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

的運作是否嚴格按照

《基金合同》及《託管協議》的規定進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執行《基金

合同》及《託管協議》規定的行為,還應當說明基金託管人是否採取了適當的措施

14

)按規定保存有關基金託管業務活動的記錄、帳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保存基金的

會計帳冊、報表和記錄等

15

年以上;

15

)建立並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16

)按規定製作相關帳冊並與基金管理人核對;

17

)依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關規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贖回款項;

18

)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

19

)按照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20

)參加基金財產清算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21

)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資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和銀

行監管機構,並通知基金管理人;

22

)基金管理人因違反本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託管人應為基金向基金管理

人追償;

23

)因違反本基金合

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

免除;

24

)不從事任何有損本基金及基金其他當事人利益的活動;

25

)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26

)法律法規、本基金合同和依據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

.召開事由

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修改或終止基金合同,但基金合同另有約定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報酬標準和銷售服務費收費標準,但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

提高該等報酬標準的除外

更換基金管理人;

更換基金託管人;

與其他基金合併;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變更基金類別;

變更基金投資目標、範圍或策略;

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程序;

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若將來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發生修改或變更,致使前述

項規定被修改或

取消,則本基金可相應地對該項規定進行修改或取消,該項規定之修改或取消,無須召開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但應報證券監管機關批准或備案。

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協商後修改,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

調低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等相關服務機構的報酬標準;

在不違背相關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相關約定的情況下,變更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贖回費

率、銷售服務費率等,或變更其收費模式

因法律法規發生變動而確有必要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改;

對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係發生實質性變化;

對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

按照法律法規之規定或本基金合同相關約定或經監管機關認可而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的其他情形。

2

.召集方式

1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以下簡稱

召集人

)負責選擇確定開會時間、地點、方

式和權益登記日。

2

)在正常情況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管理人未按規定召集或

者不能召集時,由基金託管人召集。

3

)基金託管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

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

10

日內決定是否召集,並書面告知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

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

60

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基金託管人仍

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自行召集。

4

)代表基金份額

10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

10

日內決定

是否召集,並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託管人。

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

60

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

代表基金份額

10

%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向基金託管人提出書面提議。

基金託管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

10

日內決定是否召集,並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

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

60

日內召開。

5

)代表基金份額

10%

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

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額

10%

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基

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

至少提前

30

日向中國證監會備案。

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配合,

不得阻礙、幹擾。

3

.通知

1

)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應當至少提前

30

天,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

上公告通知,會議通知應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通知至少應載明以下內容:

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會議方式;

會議擬審議的主要事項、議事程序;

確定有權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登記日;

代理投票授權委託書送達時間和地點;

會議的表決方式;

會務常設聯繫人姓名、電話;

與會者需要準備或履行的文件和手續;

召集人認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

)採取通訊方式開會並進行表決的情況下,由召集人決定通訊方式和書面表決方式,並

在會議通知中說明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所採取的具體通訊方式、委託的公證機關及其聯繫方

式和聯繫人、書面表決意見的寄交和收取方式、投票表決的截止日以及表決票的送達地址等內容。

3

)如召集人為基金管理人,還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託管人;如召集人為基金託管人,則

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如召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

託管人。

4

.會議召開方式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方式包括現場開會與通訊方式開會。

現場開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過授權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現場開會時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託管人的授權代表應當出席;通訊方式開會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相關規定以通訊的書面方式

進行表決。會議的召開方式由召集人確定,但決定基金管理人更換或基金託管人的更換、轉換基

金運作方式和終止基金合同事宜必須以現場開會方式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

)現場開會。

現場開會並符合下列條件時,可以進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議程:

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過授權委派其代理人出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的授

權代表應當出席。

本人出席會議者應持有本基金份額憑證,受託出席會議者應出具委託人持有本基金份額的

憑證及委託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託書符合法律法規、本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定。

經核對,匯總到會者出示的在權益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顯示,有效的基金份額不少

於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

50

%(含

50

%)。

2

)通訊方式開會

通訊方式開會應以書面方式進行表決。符合以下條件的通訊開會有效:

召集人應按本基金合同規定公告會議通知,在

兩個工作日內在指定

媒介

上連續公布相關提

示性公告;

召集人在基金託管人(如果基金託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和公證機關的監督下

按照會議通知規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書面表決意見;

直接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託代表他人出具書面意見的代理人提交的持有

本基金份額的憑證、受託出席會議者出具的委託人持有本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託人的代理投票授

權委託書應符合法律、法規、本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定。

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在基

金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

50

%以上(含

50

%)

5

.議事內容與程序

1

)議事內容及提案權

議事內容為關係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如修改基金合同、提前終止基金合同、

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託管人、與其他基金合併、轉換基金運作方式、提高基金管理人或基

金託管人報酬以及召集人認為需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討論的其他事項。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對未事先公告的議事內容進行表決。

對於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大會召集人應當按照以下原則對提案進行審核:

關聯性。提案涉及事項與本基金有直接關係,並且不超出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職權範圍的,應提交大會審議;對於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審議。如果召集人決定不將提案提交大會表決,應當在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上進行解釋和

說明。

程序性。大會召集人可以對提案涉及的程序性問題作出決定。如將提案進行分拆或合併表決,

需徵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變更的,召集人可以就程序性問題提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作出決定,並按照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程序進行審議。

單獨或合併持有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

10

%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審議的提案,以及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表決的提案,未獲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通過,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的,時間間隔不少於

6

個月。

2

)議事程序

現場開會

在現場開會的方式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主持人為基金管理人授權出席會議的代表,在基

金管理人未能主持大會的情況下,由基金託管人授權其出席會議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託管人均未能主持大會,則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以所代表

的基金份額

50

%以上(不

50

%)多數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

在現場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大會主持人按照下列第

7

款規定的程序確定和公布監票人,然

後由大會主持人宣讀提案,經討論後進行表決,並形成大會決議。

通訊方式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公告會議通知時應當同時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決截止日期後

2

工作日內統計全部有效表決,在公證機關監督下形成決議。

6

.表決

1

)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額有一票表決權,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委託代理人出

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並行使表決權。

2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分為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

一般決議

一般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

50%

以上(含

50%

)通過方為有效;

除下列

所規定的須以特別決議通過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均以一般決議的方式通過。

特別決議

特別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

2/3

以上(含

2/3

)通過方可做出。更

換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託管人、提前終止基金合同、轉換基金運作方式必須以特別決議通過方為

有效。

3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採取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4

)採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

,符合會議通知規定的書面表決意見為有效表決。除非在計

票時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否則符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書面表決意見為有效表

決;表決意見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為無效表決,但應當計入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

代表的基金份額總數。

5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內並列的各項議題應當分開審議、逐項

表決。

6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就未經公告的事項進行表決。

7

.計票

1

)現場開會

如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後

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中選舉兩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與大會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監

督員共同擔任監票人;如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

會議開始後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中選舉

3

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擔任監票人;

監票人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後立即進行清點並由大會主持人當場公布計票結果;

如果會議主持人對於提交的表決結果有懷疑,可以對所投票數進行重新清點;如果會議主

持人未進行重新清點,而出席

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代理人對會議主持人

宣布的表決結果有異議,有權在宣布表決結果後立即要求重新清點;重新清點以一次為限,會議

主持人應當於重新清點後當場公布重新清點結果;

計票過程應由公證機關予以公證。

2

)通訊方式開會

在通訊方式開會的情況下,計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督員在基金託管人授權

代表(如果基金託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監督下進行計票,並由公證機關

對計票過程予以公證。

8

.生效與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通過的事項,召集人應當自通過之日起

5

日內報中國證監會核准或

者備案。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自中國證監會依法核准或者出具無異議意見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之日起

2

個工作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

媒介

上公告。

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對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均有法律

約束力。

(五)基金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

.基金合同的變更

1

)本基金合同的變更應經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同意。

2

)變更基金合同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並報中國證監會批准,自批准之日起

生效。但如因相應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動並屬於本基

金合同必須遵照進行變更的情形,或者基金合

同的變更不涉及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係發生變化,或者基金合同的變更對基金份額持有人

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按照法律法規之規定或本基金合同的相關約定或經監管機關認可而不需

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其他情形,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而經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託管人同意變更後公布,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3

)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約定,以下基金合同變更事項需召開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

終止基金合同;

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報酬標準;

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

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

2

.基金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

)基金合同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終止的;

2

)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而在

6

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承接其原有職責的;

3

)基金託管人職責終止,而

6

個月內沒有新基金託管人承接其原有職責的;

4

)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情況或監管機關規定的其他情況。

(六)爭議解決方式

1

.本基金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從其解釋。

2

.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之間因本基金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基金合同有關的爭議可首先通過友

好協商解決。自一方書面要求協商解決爭議之日起

60

日內如果爭議未能以協商方式解決,則任何

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位於北京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提交仲裁時該會的屆時有效

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仲裁各方當事人均具有約束力。

3

.除爭議所涉內容之外,本基金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當由本基金合同當事人繼續履行。

(七)基金合同存放地及投資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製成冊,供投資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銷售機構辦公場所和基金進行

場內交易的

交易所查閱;投資者也可複印本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但若有歧義,則應以本基金合

同等法律文件的正本為準。

二十、基金託管協議內容摘要

(一)託管協議當事人

本基金託管協議當事人為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中國

農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的業務監督、核查

1

.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務監督、核查

根據《基金法》、《運作管理辦法》、《銷售管理辦法》、《基金合同》和有關證券法規的規定,

基金託管人應對基金管理人就基金財產的投資對象、基金財產的投資組合比例、基金財產的核算、

基金財產淨值的計算、基金管理人報酬的計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購、贖回和基金轉換等業務、基

金收益分配等行為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監督和核查。

1

)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金法》、《運作管理辦法》、《銷售管理辦法》、《基

金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基金管理

人收到通知後應及時核對確認並以書面

形式對基金託管人發出回函。在限期內,基金託管人有權

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複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託管人通知的違規事項未能

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託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2

)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違反《基金法》、《運作管理辦法》、《銷售管理

辦法》、《基金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拒絕執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並及時向中國

證監會報告。

3

)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

有關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並及時

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4

)基金託管人有權利並有義務行使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本託管協議賦予、給予、規

定基金託管人應有的任何及所有權利和救濟措施,以保護基金財產的安全和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利

益。基金管理人因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託管人應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償。

2

.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託管人的業務監督、核查

根據《基金法》、《運作管理辦法》、《銷售管理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管

理人就基金託管人是否及時執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是否將基金財產和自有資產分帳管理、是否

擅自動用基金財產、是否按時

將分配給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收益劃入分紅派息帳戶等事項,對基金

託管人進行監督和核查。

1

)基金管理人定期對基金託管人保管的基金財產進行核查。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託管人

未對基金財產實行分帳管理、擅自挪用基金財產、或因基金託管人的其他原因而導致基金財產有

所滅失、減損、或處於危險狀態的,基金管理人應立即以書面的方式要求基金託管人予以糾正和

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基金管理人有義務要求基金託管人賠償基金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2

)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託管人的行為違反《基金法》、《運作管理辦法》、《銷售管理辦法》、

《基金合同》和有

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託管人限期糾正,基金託管

人收到通知後應及時核對並以書面形式對基金管理人發出回函。在限期內,基金管理人有權隨時

對通知事項進行複查,督促基金託管人改正。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通知的違規事項未能在限

期內糾正的,基金管理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3

)如基金管理人認為基金託管人的作為或不作為違反了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本託管

協議,基金管理人應呈報相關監管機構,有權利並有義務行使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本託管

協議賦予、給予、規定的基金管理人應有的任何及所有權利和救濟措施,以保

護基金財產的安全

和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利益。基金託管人因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

金向基金託管人追償。

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有義務配合和協助對方依照本協議對基金業務執行監督、核查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本協議規定行使監督權,或採取

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督,情節嚴重或經監督方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監督方應

報告中國證監會。

(三)基金財產的保管

1

.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

)基金財產的保管責任,由基金託管人承擔。基金託管人將遵守《基金法》、《信託法

》、

《運作管理辦法》、《銷售管理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為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最大利

益處理基金事務。基金託管人保證恪盡職守,依照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謹慎、有效的持

有並保管基金財產。

2

)基金託管人應當設立專門的基金託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配備足夠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託管業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財產託管事宜;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制度,對

負責基金財產託管的部門和人員的行為進行事先預防和事後監督,防範和減少風險。

3

)基金託管人應當購置並保持對於基金財產的託管所必要的設備和設施(包括硬體

和軟

件),並對設備和設施進行維修、維護和更換,以保持設備和設施的正常運行。

4

)除依據《信託法》、《基金法》、《運作管理辦法》、《銷售管理辦法》、本《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關規定外,基金託管人不得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基金託管人違反此義務,利用

基金財產為自己及任何第三方謀取利益,其所得利益歸於該基金財產;基金託管人不得將基金財

產轉為其固有財產,不得將固有資產與基金財產進行交易,或將不同基金財產進行相互交易;違

背此款規定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恢復相關基金財產的原狀、承擔賠償責任等。

5

)基金託管人保證其託管的基金財產與基金託管人自有資產以及不同的基金財產相互獨

立;對不同的基金分別設置帳戶,獨立核算,分帳管理,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名冊登記、帳戶設

置、資金劃撥、帳冊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

6

)除依據《信託法》、《基金法》、《運作管理辦法》、《銷售管理辦法》、本《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關規定外,基金託管人不得委託第三人託管基金財產。

7

)基金託管人應安全、完整地保管基金財產;未經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不得自行運

用、處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資產。

2

.基金合同生效時募集資金的驗證

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具備

基金備案條件,基金管理人應將募集的全部資金及其在募集期產生

的利息存入指定的相應驗資專戶;由基金管理人聘請具有從事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基

金進行驗資,並出具書面驗資報告,出具的驗資報告應由參加驗資的

2

名以上(含

2

名)中國注

冊會計師籤字有效。

3

.基金的銀行存款帳戶的開設和管理

1

)基金託管人應負責本基金的銀行存款帳戶的開設和管理。

2

)基金託管人以本基金的名義在其營業機構開設本基金的銀行存款帳戶。本基金的銀行

預留印鑑,由基金託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貨幣收支活動,包括但不限於投資、支付贖

回金額、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購款,均需通過本基金的銀行帳戶進行。

3

)本基金銀行存款帳戶的開立和使用,限於滿足開展本基金業務的需要。基金託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義開立其他任何銀行存款帳戶;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銀行存款

帳戶進行與本基金相關業務無關的活動。

4

)基金銀行存款帳戶的管理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人民幣銀行存款帳戶管

辦法》、《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中國人民銀行利率管理規定》、《關於大額現金支付管理的通知》、

《支付結算辦法》以及其他有關規定。

4

.基金證券帳戶和結算備付金帳戶的開設和管理

1

)基金託管人應當代表本基金,以基金託管人和本基金聯名的方式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

有限責任公司開設專門的證券帳戶。

2

)本基金證券帳戶的開立和使用,限於滿足開展本基金業務的需要。基金託管人和基金

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轉讓本基金的任何證券帳戶;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任何證

券帳戶進行與本基金相關業務無關的活動。

3

)基金託管人以自

身法人名義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結算備付金帳戶,

用於辦理基金託管人所託管的包括本基金在內的相關基金在交易所進行證券投資所涉及的資金

結算業務。

4

)基金證券帳戶和基金託管人結算備付金帳戶的開設和管理可以根據當時市場的通行做

法辦理或變更,而不限於上述關於帳戶開設、使用的規定。

5

)在本託管協議訂立日之後,本基金被允許從事其他投資品種的投資業務,涉及相關帳

戶的開設、使用的,若無相關規定,則基金託管人應當比照並遵守上述關於帳戶開設、使用的規

定或相關法律法規、業務規則之規定辦理。

5

.國債託管專戶的開

設和管理

1

)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管理人負責以基金的名義申請並取得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

市場的交易資格,並代表基金進行交易;基金託管人負責以基金的名義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

責任公司開設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託管帳戶,並代表基金進行債券和資金的清算。在上述手續辦

理完畢之後,由基金託管人負責向銀行監管部門進行報備。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同時代表基金籤訂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回購主協議,協

議正本由基金託管人保管,協議副本由基金管理人保存。

6

.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的保管

實物證券由基金託管人存放於託管

銀行的保管庫,但要與非本基金的其他實物證券分開保管;

也可存入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或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代保管庫。保管憑

證由基金託管人持有。實物證券的購買和轉讓,由基金託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辦理。

7

.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籤署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由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共同

保管。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籤署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時應保證基金一

方持有兩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

(四)基金財產淨值計算與覆核

1

)基金財產淨值是指基金財產總值減去負債後的價值。基金份額淨值是指計算日基金財

產淨值總額除以計算日該基金髮行在外的基金份額總份數後的數值。

2

)基金管理人應每工作日對基金財產估值。估值原則應符合《基金合同》、《證券投資基

金會計核算辦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用於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財產淨值和基金份額淨值

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計算,基金託管人覆核。基金管理人應於每個工作日結束後計算得出當日的基

金份額淨值,並在蓋章後以加密傳真方式發送給基金託管人。基金託管人應在收到上述傳真後馬

上對淨值計算結果進行覆核,並在蓋章後以加密傳真方式將覆核結果傳送給基金管理人。如果基

金託管人的覆核結果與基金管理人的計算結果存在差異,且雙方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基金管理

人有權按照其對

基金淨值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基金託管人有權將相關情況報中國證監會備

案。

(五)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保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包括基金募集期結束時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基金權益登記日的基

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登記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每月最後一個交易日的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等,均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負責並分別保管,彼此應及時向對方提供

相關信息。

基金管理人授權其他合格機構擔任註冊登記機構時,可委託該註冊登記機構承擔基金份額持

有人名冊的持續保管義務。註冊登記機構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保管,

按國家法律法規及證券

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執行。

(六)爭議解決方式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之間因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但若自一方書面提出協商解決爭議之日起

60

日內爭議未能以協商方式解決的,則任何一方有權

將爭議提交位於北京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提交仲裁時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仲裁各方當事人均具有約束力。除提交仲裁的爭議之外,各方當事人仍應

履行本協議的其他規定。

爭議處理期間,雙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職責,繼續忠實、勤勉、盡責地

履行《基

金合同》和託管協議規定的義務,維護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七)託管協議的修改與終止

1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進行修改。修改後的新協議,其內容不得與

《基金合同》的規定有任何衝突。修改後的新協議如需報有關機關批准或備案,在辦理完畢相關

的批准或備案手續後生效。

2

.發生以下情況,本託管協議終止:

1

)基金或《基金合同》終止;

2

)本基金更換基金託管人;

3

)本基金更換基金管理人;

4

)發生《基金法》、《運作管理辦法》、《銷售管理辦法》或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終止事項。

二十一、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

對於基金份額持有人和潛在投資者,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具體情況提供一系列的服務,並將根

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場的變化,增加或變更服務項目。主要服務內容如下:

(一)客服中心電話服務

投資者撥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熱線

400

-

888

-

5558

(國內免長途話費)

可享有如下服務:

A

、自助語音服務:提供

7

×

24

小時電話自助語音的服務,可進行帳戶查詢、

基金淨值、基金產品等自助查詢服務。

B

、人工坐席服務:提供每周五天

,

每天不少於

8

小時的人

工坐席服務(法定節假日除外)。投資者可以通過該熱線獲得

業務諮詢、基金帳戶查詢、交易情

況查詢、服務投訴及建議、信息定製、資料修改等專項服務。

(二)綜合對帳單服務

大成基金按季度和年度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綜合對帳單服務,服

務形式包括網站自助查詢、電子郵件帳單、手機簡訊帳單、客服熱線查詢、紙質對帳單郵寄等。

其中,紙質對帳單郵寄僅限

70

歲以上持有人、或確有需要並已訂製紙質對帳單的持有人。

(三)財經匯資訊服務

大成財經匯是專為大成旗下持有人提供的資訊服務平臺,財經匯提

供專業、獨家、一手的理財資訊。投資者可登錄基金管理人網站(

www.dcfund.com.cn

)財

經匯平

臺免費使用。

(四)網站自助服務

基金管理人網站(

www.dcfund.com.cn

)為投資者提供基金帳戶及交易

情況查詢、個人資料修改、手機簡訊和電子郵件信息定製等自助服務,提供理財刊物查閱、公司

公告、熱點問答、市場點評等信息資訊服務。同時,網站還設有電子郵箱服務(客戶服務郵箱:

callcenter@dcfund.com.cn

)和網上在線答疑服務。

(五)網上交易服務

本基金管理人已開通個人投資者網上交易業務。個人投資者通過基金

管理人網站

www.dcfund.com.cn

可以辦理基金認購、申購、贖回、轉換、撤單、基金定投、分紅

方式修改、帳戶資料修改、交易密碼修改、交易情況查詢和帳戶信息查詢等各類業務。其中,基

金定投、轉換等業務的開通時間,已另行公告為準。

(六)財富俱樂部

財富俱樂部是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中的高端(

VIP

)客戶專門設立的服務

體系,將為高端(

VIP

)客戶提供專項的個性化服務。

(七)投資理財中心

大成基金深圳投資理財中心負責所轄區域高端(

VIP

)客戶的櫃檯式

服務工作。

(八)客戶投訴建議受理服務

投資者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機構的櫃檯、投資理財

中心、客服熱線、網站在線欄目、電子郵件及信函等渠道進行投訴或提出建議。對於受理的投訴

或建議,基金管理人承諾最遲

T+1

日內給予回復;不能及時回復的,在約定的最晚主動聯繫客戶

時間內告知客戶。

二十二、其他應披露的事項

(一)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託管業務部門目前無重大訴訟事項。

(二)最近

3

年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託管業務部門及高級管理人員沒有受到任何處

罰。

(三)大成滬深

300

指數證券

基金

201

9

10

7

日至

20

20

4

6

日發布的公告:

1. 2

019

10

23

日《大成滬深

300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2019

年三季度報告

》。

2. 2019

11

8

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增加玄元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為銷售機構的公告》。

3. 2019

11

14

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泉州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為銷售機構的公告》。

4.

2019

12

17

日《大成滬深

300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更新

》、《大成滬深

300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摘要更新

》、《大成滬深

300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合同更新

》、《大成滬

300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證券

託管協議更新

》。

5. 2020

1

15

日《

大成滬深

300

指數

證券投資基金

2019

年度第

1

次分紅的公告

》。

6

. 2020

1

17

日《大成滬深

300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2019

年四季度報告

》。

7

. 2020

1

30

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

2020

年春節假期延長期間調整公司公募

基金開放時間等相關事宜的公告》。

8

. 2020

2

26

日《

大成基金關於

APP

交易平臺匯款交易費率優惠的公告

》。

9.

2020

2

27

日《

大成滬深

300

指數

證券投資

基金恢復大額申購(含定期定額申購)

業務的公告

》。

10

. 2020

2

29

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註銷青島分公司的公告

》。

11

. 2020

3

21

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註銷南京分公司的公告

》。

12

. 2020

3

25

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延遲披露旗下公募基金

2019

年年度報

告的公告》。

(四)《招募說明書》與本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內容若有不一致之處,以本更新的招募說明書

為準。

二十三、對招募說明書更新部分的說明

本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公開募集

證券投資基金運作

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

公開募集

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公

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

20

19

12

17

日公布的《大成滬深

300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進行了

內容

補充和更新,主要

修改內容如下:

根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更新了「重要提示」、「三、基金管理人」、

「四、基金託管人」、「五、相關服務機構」、「八、基金的投資」、「九、基金的業績」、「二十二、

其他應披露的事項」、「二十三、招募說明書更新部分的說明」。

二十四、招募說明書存放及查閱方式

本招募說明書和基金合同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銷售機構等的辦公場所和基金

進行場內交易的交易所,並刊登在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等的網站上。

投資者可在辦公時間免費查閱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和基金合同,也可複印本招募說明書和

基金合同等,但若有歧義,則應以本基金招募說明書和基金合同等的正本為準。

二十五、備查文件

1

中國證監會核准大成滬深

300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募集的文件

2

大成滬深

300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3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註冊登記業務規則

4

大成滬深

300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託管協

5

大成滬深

300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登記結算服務協議

6

法律意見書

7

基金管理人業務資格批件、營業執照

8

基金託管人業務資格批件和營業執照

9

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20

5

6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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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泰CES半導體晶片行業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20年第五號)3國泰 CES半導體晶片行業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 2020年第五號) 第一部分緒言本招募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 」)、《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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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富300:關於增加北京蛋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富蘭克林國海滬深30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代銷機構 時間:2019年07月25日 09:06:42&nbsp中財網 原標題:國海富蘭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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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泰國證新能源汽車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由中小板300成長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轉型而來)、國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國泰中證軍工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國泰中證全指證券公司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國泰添益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 大成睿享發行:基金經理兩度加盟大成 期間在正心谷
    wind數據顯示,比較基準為滬深300*60%+恆指*20%的偏股混基產品,共有13隻。策略:「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大成睿享混合比較基準為:滬深300指數收益率*60%+中證綜合債券指數收益率*30%+恒生指數收益率*10%。wind數據顯示,比較基準為滬深300*60%+恆指*20%的偏股混基產品,共有13隻,如下表。
  • [發行]華安滬深300:更新招募說明書摘要(2017年第1號)
    [發行]華安滬深300:更新招募說明書摘要(2017年第1號) 時間:2017年05月11日 09:22:08&nbsp中財網 華安滬深300量化增強本基金名稱:華安滬深300量化增強證券投資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