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來,越來越多中國富豪紛紛設立並將資產注入離岸家族信託。
《中國經營報》記者根據香港交易所披露公告梳理得知,2018年,至少20家港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新設立或將股權轉讓給離岸家族信託,其中15家系在港上市的國內企業,包括龍湖集團(0960.HK)、周黑鴨(1458.HK)等,相關信託計劃所控制股權市值約為285億美元。
對於企業家設立離岸信託原因,資深信託研究員袁吉偉向記者分析稱,一是滿足財富傳承需求,類似家族信託;二是滿足資產隔離需求,避免因婚姻等分割家族財富;三是有避稅方面的安排。
此外,一位香港從事信託、遺產規劃等方面的律師人士告訴記者,隨著金融市場波動愈加劇烈,全球經濟增長不確定性增強,資產注入離岸家族信託將個人財富與企業經營風險的有效隔離,也可以藉助離岸家族信託規劃財富傳承和資產保值增值。
民企試水離岸信託
據記者了解,2018年11月21日,龍湖集團董事會主席吳亞軍亦通過其設立的一隻離岸全權信託基金,將自己持有的龍湖集團44%股權(市值約79億美元),全部分派給其女兒蔡馨儀設立的另一隻離岸全權信託基金。
無獨有偶,食品行業的兩大「巨頭」也在2018年12月中旬,將所持公司股份向家族信託轉讓。12月7日,達利食品(3799.HK)董事長許世輝及許陽陽(女兒)分別向陳麗玲(妻子)轉讓其於Divine Foods-1及Divine Foods-3的2%及100%控股權益。陳隨後將所獲權益轉讓給註冊於英屬處女群島的投資控股公司,該公司系間接持有達利食品股份的相關信託公司。
而周黑鴨的實控人唐建芳作為委託人,以其本身及家族成員為受益人設立了「富裕家族信託」。據周黑鴨2018年12月28日的股權變動公告,轉讓後該信託將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周黑鴨共12.23億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51.34%。
記者統計,2018年以來,至少有15家香港上市的國內企業,其控股股東設立或將所持股權轉讓至家族信託,涉及市值約為2240.76億港元(約為285億港元)。
除龍湖集團之外,還包括旭輝控股(0884.HK)、中國教育(0839.HK)、南方通信(1617.HK)等。而此前,香港媒體報導,2018年11月至2019年初,民企股東成立或將股份注入到離岸信託的至少有11例,涉及市值近1700億港元。
此外,2018年7月上市的小米,雷軍在上市前就已經成立家族信託,管理市值逾4000億元的小米股份。
同樣地,早前SOHO(中國)(0410.HK)同樣於上市前就已安排並採用信託持股的方式,持有SOHO CHINA Limited的股權。(詳見2018年8月27日新媒體「等深線」報導《自稱「無產階級」的潘石屹向太太無償交出了股權》。)
資產隔離或是主要目的
香港某私行及財富管理部人士此前曾對記者表示,「在香港設立家族信託的客戶有50%~70%的比例來自內地,內地企業家對財富傳承需求比較強烈。」其採用的基本形式為「信託原理+離岸架構」,也就是說,具備信託的內核,採用目前資本市場的離岸形式,利用VIE等架構,間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權,並控制內地經營實體。
記者注意到,從SOHO(中國)等成功設立離岸信託的企業運作來看,大多是將信託設立地點選擇在英屬處女島(The British Virgin Islands, 簡稱BVI,譯做英屬維京群島,又名英屬處女島)、開曼群島(Cayman Islands)、美國南達科他州等作為離岸地。
袁吉偉指出,所謂離岸信託,是在國外或非內地地區設立的信託,諸如開曼群島、中國香港等,這些地區信託法律完善,能夠實現資產隔離。不過,離岸信託的設立一般需要將資產轉移出境。此外,上述案例可見,大部分信託是通過繞道海外機構的方式來設立的離岸家族信託。
事實上,以信託持有上市公司股權,在香港並不罕見。
香港大多數上市公司的頂層結構一般是控股公司或老闆持股的公司,而這些公司一般都以信託的方式去持有。這種通過成立信託計劃,並由信託計劃持有上市公司股權的方式,在香港乃至全球,都普遍被視為家族財富管理和傳承的一種有效手段。
一位在香港從事家族信託業務的機構人士告訴記者,自2018年10月中旬美股大跌以來,離岸信託業務諮詢量增加。另一位在香港某保險集團從事大額保單業務的人士也印證了這一說法,「我們主要做大額保單,但越來越多超高淨值客戶有做離岸家族信託的需求,因此也會與一些信託機構進行對接或合作。」
前述機構人士認為,當前整體市場下行壓力下,富豪擔心潛在的投資和政策風險會使得家族資產縮水,這可能是他們選擇離岸家族信託的一個原因。
合理避稅前景待定
「設立離岸信託的目的並不是以保值增值為核心。」袁吉偉認為,首先從信託財產看,一般為股權而不是現金,其次,實現保值增值有很多其他便捷方式,而不用麻煩的設立離岸信託,可以直接投資或者購買相關資管產品。
袁吉偉進一步對記者分析,很多企業家設立離岸信託,其主要作用包括滿足財富傳承需求,類似家族信託;滿足資產隔離需求,避免因婚姻等分割家族財富;也有避稅方面的安排。
據記者了解,在達利食品公告稱,控股股東股權架構的變動,「乃就家族財富及繼承計劃目的作出」。周黑鴨的公告也提到,「設立富裕家族信託及轉讓全為唐女士家族財富的管理及傳承」。
顯然,家族財富傳承是當前「創一代」們設立離岸家族信託首要的需求。
興業銀行與波士頓諮詢聯合出品的《中國私人銀行2017:十年蝶變、十年展望》(以下簡稱《私行報告2017》)對1438名高淨值客戶進行了採訪調研。調研結果顯示,45%的高淨值受訪者表示已經或在3年內會積極考慮財富傳承的問題。家族資產梳理和管理、家族財富的保全和增值、繼承相關的稅務籌劃、安排後輩合理支取和運用資產等需求逐步顯現。
另外,由於離岸信託通常都具有私密性,有業內人士認為可能是基於規避法律、稅制監管的目的。
記者注意到,2018年12月20日,九龍建業(0034.HK)和保利達資產(0208.HK)聯合發布的信託重組公告直言,「家族信託乃柯先生為其家族成員之利益而成立之全權家族信託,旨在儘量降低其資產須繳納遺產稅之潛在風險。」其還表示,由於香港現已廢除遺產稅,故進行信託重組以精簡公司股權架構。
離岸家族信託中的財富是否會被追繳稅收,未來受益人獲得財富時是否需要繳納相應的遺產稅或個人所得稅,「大部分超高淨值客戶都會向我們詢問類似的問題。」前述在香港從事信託和遺產規劃業務的律師表示,納入離岸家族信託的資產都經過審核,都是合法完稅的資產,同時通過離岸家族信託受益人可以實現稅收遞延。不過,也有業內人士提醒,目前中國新稅法也沒有明確是否將離岸家族信託基金資產傳承納入應稅項目,不排除根據中國相關稅法需要繳納相應稅收。
「國內雖然已經開展了家族信託,但是受限於國內法律制度原因,一方面能夠受託的資產很有限,另一方面家族信託所能夠實現的功能還有待司法判例驗證。」袁吉偉對記者分析指出,國外或者相關地區信託法律成熟,中國香港、新加坡、英屬開曼島等地加強信託改革,便利化離岸信託設立,滿足超高淨值人群財富管理和傳承需求。
(魏逸豐對本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