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年末,很多人一年下來最大的盼頭就是年終獎,年終獎是公司一年下來對工作業績的肯定,但是有些公司並不是很爽快地發放年終獎,可能會以業績不好等藉口拖欠年終獎。那麼年終獎是不是法定的工資報酬呢?如果公司不發年終獎是否違法呢?
根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獎金屬於工資總額的一部分。獎金包括生產獎、勞動競賽獎等等。
所以,年終獎屬於工資總額的一部分。
但是並沒有法律強制要求公司發放年終獎,員工的年終獎是否受法律保護就要看勞動合同:
1.如果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沒有約定年終獎,公司可以按照自身情況來考慮是否發放及發放多少;
2.如果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年終獎這一項內容的話,就屬於勞動者的合法工資報酬,如果不發放年終獎的話,勞動者可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者提起勞動仲裁。
為了長遠考慮,公司發放年終獎實際是一項重要的激勵手段,現在也有很多公司實行年底雙薪制度、「十三薪」制度,既能起到激勵員工的作用又能節約成本。
本文作者:An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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