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這幾年備受外界的關注,作為農村的管理者,村幹部也越來越多的被提及。尤其是這兩年,基本上每年國家都會給村幹部漲工資,漲待遇,這讓村幹部這個「體制」外的編制也一時間也從無人問津變成了炙手可熱的香餑餑。在盯著村幹部這個位置的農民中,有真的是想為農民服務的,當然也有心懷鬼胎的。
為了做出區分,按照規定有些人無論如何也不能出任村幹部,這其中就包括了這幾類:1、任期滿9年的村幹部,不能再連任;2、經農民舉報,屬於農村黑惡勢力成員的;3、有犯罪前科,且未過法律規定的處罰期限的;4、有擾亂農村正常生活生產秩序,組織各種非法活動行為的(如賭博,吸毒,打架鬥毆等);5、屬於國家認定的邪教組織成員的。
有農民可能要慶幸,還好不是屬於這幾類人。但話說回來,並不是說不屬於這幾類人就可以出任村幹部,想要順利地當上村幹部還必須要滿足幾個條件:
1、年齡上,必須已經年滿18周歲
國家沒有規定村幹部的年齡上限,但是明確的規定了下限,那就是在年齡上,必須已經年滿18周歲才可以。因為按照現行法律的規定,18歲是成年的年紀,不再享受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呵護,但是可以享受成年人享有的任何權利,開始擁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自然也就有權擔任村幹部了。
2、身份上,最好是本村農民
因為村幹部將來主要是負責管理農村的,只有本村農民對村裡的情況最為了解,就拿修路來說,肯定會涉及到張家的花園李家的籬笆,村民難免會有意見,只有充分的了解情況,才能進行協調,所以對出任村幹部的人來說,身份上最好是本村的農民。當然按規定,非本村農民也能參選,但必須在本村生活滿1周年以上,如果是上級直接下派的人就不受這個限制(如第一書記)。
村幹部是個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的位置。如果能摒棄私心,一心發展農村,那就是農村的福氣,如果被利益蒙心,甚至當起了「山大王」那就是農村的禍害。為了避免後者的情況出現,農民在選舉的時候一定要選對人。國家這幾年也開始嚴格的約束村幹部,現在敢為非作歹的已經很少了。國家出新規定,出任村幹部必須具備這幾個條件,農民心裡有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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