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東最受歡迎的旅遊點之一是約旦的佩特拉古城。它的意思是巖石,陡峭的懸崖。
這城市真是名符其實,因為它的四周圍繞著陡峭並帶著紅色沙巖的懸崖。有些地方的巖石有著從粉紅色到紫色層層的條紋。
這種巖石真吸引人。古代的居民還將這巖崖雕刻成舉世聞名,裝飾最華麗的墳墓。有著完美的比例,向上伸展至四十公尺或更高之處,帶著繁雜的裝飾,都從巖石中雕刻出來的。
這城市在新約時代已相當著名了,保羅待在阿拉伯三年期間,可能到過這裡(加 1:17)。
佩特拉亦是為人所知的宗教中心。懸崖的頂點是城市的最高處,根據慣例,整年都有祭典和儀式在這裡舉行。有一些在聖經中曾提到的早期高地,至今仍完整的保留下來。
其中有一整列令人印象深刻的陡梯彎沿而上,這是在巖石中竣刻而成,以便登高向 Dhu-Sharra 獻祭,那是這城的主神,意思是 Seir 的神, Seir 則是聖經中伊頓的古地名。(編者註:Seir 也譯作「西珥」,西珥位於以東地區)
最早研究佩特拉的現代學者們傾向把這地傳奇化,說這地的居民是一支高貴、愛好和平的民族,直到在高地祭壇中,發現以人為祭牲的證據為止。
古代流行以人為祭牲,使學者們豁然明了。
從亞洲、美洲、歐洲到非洲的族群都有以人為祭牲的事,從古代法蘭西和英格蘭的塞爾特人到古代的中國和日本均是如此。
學者眼中南美洲的馬雅人一度也被視為是一支高貴的民族。這也是直到以人為祭牲和流血儀式,在這令人震憾的證據被發現後,才改變了這種看法。亞洲的蒙古戰士有時也會飲敵人的生血或生吃肝臟以便 " 獲得他們的力量 "。
在印度也常以小孩作為獻給卡裡女神的祭牲,這種例子可真是不勝枚舉。世界上以人為祭牲是常態更甚於是例外。
聖經中的伊頓並不孤單。古亞捫人屠殺他們自己的小孩作為獻祭也是眾人皆知的。
近日在約旦的安曼機場附近挖掘了一座古廟,確定了聖經中所提到的這種行為。埋在地裡裝著年輕人骨骸的甕被掘出來。附近的摩押王為了轉移猶大王約沙法的攻擊,把他的長子在城上獻為燔祭(王下 3:27)。古代的腓尼基人,也是聖經上大家所熟知的迦南人,也以人為祭牲。突尼西亞(編者註:指突尼西亞)迦太基古城的一座廟中也發現了人骨。
不只是以色列鄰居有這種行為。猶大王使他們的兒子 " 經火 "(王下 16:3,17:17,21:6,23:10,代下 33:6)。
當我聽到這些說法之時,我以為那是一種類似入會的儀式。但事實上,那是以小孩為祭。陀斐特在欣嫩子谷,正在耶路撒冷南方,就是舉行這種儀式的地點 (耶 7:31,32; 19:6,11-14)。在耶穌和其他拉比的教導中,欣嫩子谷成為永久刑罰——地獄的比喻 (太 5:22,29,30; 10:28; 18:9等處)。
以人為祭這種世上普遍的行為,就是創世記第 22 章神試驗亞伯拉罕的真正背景。神要求亞伯拉罕獻他的兒子為燔祭,充分反應出亞伯拉罕所處環境中很普通的行為。
不論那是在何處發生,以人為祭常被認為是終極獻祭,因此也是不輕易舉行的,如同每年向佩特拉城中被敬拜的一位女神 Al-Uzza 所獻的祭一般,這種以人為祭成為獻祭中的最高形式,在亞哈王時代中也曾被彌迦先知提及,亞哈王將這種可怕的行為引進猶大國內 :——
先知質問如何才能得到神的喜悅 ?(彌 6:6-7)以牛為燔祭嗎(品質高過平日的綿羊及山羊)? 或更好,獻上千千的公羊嗎(如同所羅門王登基時所作的)? 獻上萬萬的油河是否更能討神的歡心 ? 甚至更好,獻上小孩為祭 : " 獻我的長子嗎 ? 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所生的麼 ?"(彌 6:7)。先知清單中指出頭生孩子為祭,是一個人所能給的,也是手中最為寶貴的。這最終能博得神的歡心嗎 ? 先知這樣寫的時候,可能有人開始這樣認為。
但他很確切的回答這個問題 ' 不 !' " 世人哪 ! 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 ? 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們的神同行。"(彌 6:8)。獻祭不會讓神認為是全然公義的。耳朵不聽到先知撒母耳的指責其實是更艱難的 : " 聽命勝於獻祭 "(撒上 15:22)。「注1」
比這時期更早一千年前的亞伯拉罕,可沒有這種神學的智慧。請留意,亞伯拉罕是以色列民族的祖先。或如拉比所教導的,他是第一位皈依猶太教的人。他來自一個異教的世界,在這世界中即使是他的家庭還拜假神(書 24:20)。
他知道只能獻最大的祭,向神代表最高信心的象徵,就是獻長子為祭。神選用這普世信仰的共通文化來測試亞伯拉罕。
在之後的年代中,想到亞伯拉罕和其他的族長缺乏對 Mosaic (編者註:指摩西的)信仰最基本的洞察力,讓人感到困惑不解。所以一般人都會認為在摩西律法出現數百年之前,人們已知悉並遵守它。在新約時代之前已寫下來的書卷(目前被認為是偽經)
——禧年書中就認為亞伯拉罕已在過住棚節,獻初熟的果子,以及在 Mosaic 的法規中嚴格地遵行獻飲料及穀物之禮。之後的拉比也提出相同的想法。「注2」
(閱讀《禧年書》全文,請關注本公眾號光如星,在後臺回複數字5779)
假若亞伯拉罕在律法頒布之前真的就如此常識豐富,他為何會想把自己的兒子獻為祭,而這又是律法本身所禁止的(" 不可殺人 " 出 20:13)。若是如此,則會把亞伯拉罕放在一個令人困擾的處境中。就是實現神的命令而那又是不合律法的——
如同許多今日的讀者對這故事的想法一般。亞伯拉罕似乎是個老眼昏花的瘋漢,聆聽著不合理的聲音。如此解讀這段經文會使無宗教信仰的人認為亞伯拉罕——甚或是神自己——是個精神病患者。
即使是基督徒有時也會從這故事中產生一種觀念,認為神會違反我們的常識,要我們去作一些狂野的事。還有人會被鼓舞去聆聽神的 " 聲音 ",確信且接受更激烈地更為狂野地教導,更敬虔地或 " 屬靈 " 的交通。這些都扭曲了聖經的信息!
最簡單的事實是,亞伯拉罕對百年之後,未來的律法一無所知。他不會懷疑神要求他獻他的兒子有任何可議之處。在他四周的文化中這是正常的,那是你向你的神供獻與委身最高的表現。神是根據亞伯拉罕所能理解的層次來與他相處。但這最終的目的是要帶亞伯拉罕到一個新的層次,以此經驗最終來衝擊影響整個世界。
創世記稱呼亞伯拉罕的經驗是一項試驗(創 22:1)。但假若以人為祭是廣為人所接受且實踐的,怎能稱為一項試驗呢 ? 以撒是應許中的兒子——神應許亞伯拉罕,從他而生出眾多子孫的。此時以撒尚未結婚生子。若他此時被殺,那應許又將如何 ? 神的命令和應許似乎是互相矛盾的。
亞伯拉罕不是面對這種矛盾經驗的最後一人。這種行事方式對我們而言似乎是無法想像的。神的方法是會完成祂的應許。但這就是我們儘管相信神就是神的當下之時,祂遠超乎我們的理解。
新約中說亞伯拉罕相信,可能的話,神會使以撒復活,他是以此解除這種命令與應許之間矛盾之疑慮的(來 11:17-19)。
亞伯拉罕為他的驢子套上馬鞍,帶著他的兒子以撒,神所稱他獨生的兒子,把他獻為燔祭(創 22:2)。根據傳統,亞伯拉罕的目的地是 Jebus(編者註:耶布斯)這個城市的附近,就是後來的耶路撒冷「注3」。
他預備獻以撒的那座山,就是後來建第一聖殿的同一座山。今日此處就是巖頂圓頂寺的位址。
當他到達之時,亞伯拉罕須要築壇(創 22:9)。聖經中的祭壇不是今日教會中常見的 " 壇 "。那是一座方型的大土堆或石堆,上面有足夠的空間置放人或一頭壯牛。
聖經中所提到祭壇的面積是二公尺見方 ( 七平方英尺 ) 一公尺高 ( 四英尺 )。意思是需要很長的時間去預備——可有很長的時間讓他想他是在幹什麼。
萬事預備之後,以撒被捆綁且放在壇上的木堆中,亞伯拉罕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創 22:10)。但神的天使從天上呼叫他說, " 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 "(創22:12)。亞伯拉罕通過了試驗。但這功課才剛開始。
此時,亞伯拉罕舉目觀看,見有一隻公羊,兩角扣在小樹中,神的供應代替他的兒子獻為燔祭(創22:13)。
這信息很清楚 : 神不會要求以人為祭,但樂意接受替代品。亞伯拉罕的順服,最終導致不只在以色列,在之後的基督教以及今日世上的異教民族中,廢止了以孩童為祭。
在現實面以及物質面中,世上的民族因為亞伯拉罕受到祝福,正如在 18 節中所說的 : " 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 *,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注4」
但主的使者所提到的 " 後裔 " 是何意 ? 保羅,以拉比的釋經法,指出這後裔——單數格而非複數格——就是彌賽亞(加 3:16)。請留意細節 : 獻父親獨生的兒子,正如約 3:16 所說的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 " 獨 " 生子賜給他們 " 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公羊的兩角扣在 " 小樹 " 中,那是在現今以色列各地中,仍到處可見糾結在一起的矮樹叢。這是和棘叢截然不同的。耶穌被釘前,頭戴的是荊棘 " 冠冕 "(太 27:29)。
奉獻物這名詞,常被翻成 " 全牲燔祭 " 至多只是對這名詞的解釋而已。它在希伯來文是 olah (o-LAH),意思是 " 上升者 " 或 " 往上升騰者 "。意即祭物在雲煙中往上升至神那裡。耶穌就是在雲彩中被取上升到神那裡(徒 1:9,但 7:13)。
所有基督教信息的基礎都在這兒 : 應許的後裔就是彌賽亞,父的獨子,荊棘冠冕,贖罪祭——即使是復活,就亞伯拉罕而言,仿佛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 11:19)——以及在雲彩中被取上升。
但還有更多 : 主的使者再度從天上說,神會為了他的順服,賜亞伯拉罕更多的子孫 : " 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 "(創 22:17)。
那位單數格的後裔——彌賽亞,將增多如同天上的星。
此話怎說 ? 彌賽亞的身體,正如在但 12:3 所形容的 : " 智慧人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
亞伯拉罕不只是以色列人的祖先,也是那些憑著信心歸向他的神之人的祖先。就像保羅在加拉太書所言 : " 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 ' 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加 3:7-8)。保羅說神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 ! 那福音就是你,假若相信耶穌,不管你是哪一民族的人,就是對亞伯拉罕應許的成就。你就是那後裔之一,像主的使者所說的是天上的星。你就是如同神。(編者註:並不是與神同等)
創 22 章 17 節的後半段文字呢 ? " 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 "(創 22:17)。在馬太福音,耶穌告訴彼得說, " 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 "(太 16:18)。
這個磐石的意思不是在伊頓的佩特拉,而是在耶穌信仰裡陡峭的巖崖中。陰間的門,死亡之處,是彌賽亞終極敵人的門。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所說的, " 盡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 "(林前 15:26)。或是耶穌在啟示錄所言, " 我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 "(1:18)。
耶穌拿著死亡之門的鑰匙,藉著祂的復活加以證實。祂的得勝是從死亡中復活得以完成。" 經上所記——' 死阿 ! 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裡 ? 死阿 ! 你的毒釣在哪裡 ?'"(林前 15:55;引自何 13:14)。
蘊含在亞伯拉罕的經驗中的啟示是多麼令人不可思議啊 ! 但事情不單是像所經歷的表層那樣。
祂的表達,及祂對應許的兌現本身才是啟示的重點 :
如神般說話主的使者就是神,也是那些基督徒 / 彌賽亞的信仰所識別為神兒子的,神的膀臂,神的大能,神的光,也是取了肉體的耶穌這位彌賽亞——祂就是往昔曾在並將來還要再來的那位!
版權歸屬©️原作者
[1] 王上 3:4中事件發生的地點基遍,或許是今日大家所熟知位於耶路撒冷郊外的 Nevi Samuel。近日發掘出一巨大的巖石雕刻證實了這地點是古聖經高地的遺址。
[2] 但這種企圖美化過去的嘗試帶來了以後的問題 : 在某些異教團體中,利用亞伯拉罕和其他族長的這些缺點,扭曲聖經經文為謬誤的,這導致回教視新舊約為錯誤的。
[3] 儘管聖經只提到 " 摩利亞地 ",而且似乎是一個無人區住的地區。傳統的說法是突出圓頂寺地板的巨大巖床,就是獻祭地點。但今日控制這地的回教徒聲稱,那是亞伯拉罕預備獻他們的祖先以實瑪利之處——又一處他們聲稱聖經訛誤之處。
[4] 字面上的意義是, " 使他們自己得祝福 "。
* 文章來源於BIN,由小星星翻譯。若您希望持續關注以色列最新新聞,以及列國末世聖經預言動態,及希伯來根源教導、以色列文化信息,請關注本公眾號光如星,或將此文分享出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