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籍民代陳明文去年在高鐵遺失一箱300萬新臺幣現金,涉嫌違返了島內洗錢防制規定。嘉義縣檢方經過半年調查偵結,選在4月1日愚人節當天給陳明文「送禮」,做出不起訴處分。臺灣媒體戲稱,這個所謂「明文規定」雖然獲得檢方認證並未違法,但仍疑點重重。
陳明文去年爆出在高鐵遺失一隻內藏300萬元新臺幣現金的行李箱事件,島內輿論一片譁然。雖然陳明文事後出面說明,錢是向胞姐借貸,當天從家裡拿出來,是為資助兒子在菲律賓創業開珍珠奶茶店,並沒有不法洗錢或未申報。但因案情實在太不尋常,嘉義地檢署檢察官立即主動調查。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這個沒有辦法證明陳明文被告兩人有犯罪,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4月1日,嘉義地檢署做出不起訴處分決定,檢方認為,陳明文自稱300萬元新臺幣是向他的胞姐借貸的說法雖不合理,但經六個月追查仍無證據證明300萬元新臺幣為不法所得,也無法推翻這番說詞;另外,陳明文拿300萬新臺幣贈與兒子,雖然沒有辦理贈與申報,但因尚未到達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日期,也難以認定他隱匿財產。但檢方也提出疑點,包括陳明文的妻子說300萬新臺幣為工程款,怎麼會因陳明文片面之詞就輕易挪用,另外明明都有帳戶往來,為什麼寧可要冒風險不用轉帳。再來,300萬新臺幣拿來給兒子創業的說詞也令人存疑。
民進黨籍民代陳明文:還我清白,不起訴,我想還是要再一次地跟大家表示抱歉。
獲得檢方不起訴,陳明文大大鬆了一口氣。不過,他因受此事影響,差點無法連任民代,更別說角逐臺立法機構龍頭寶座,似乎已經付出遠超過300新臺幣的代價。臺灣媒體分析,只要民眾心中的疑惑尚存,「一卡皮箱300萬新臺幣」的陰影勢將如影隨形陳明文甚或整個民進黨,尤其是,檢方挑在四月一日愚人節送給陳明文這個「查無不法」大禮,更讓此案別具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