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住世時,僧團為了專心修行,持戒不抓金銀,不蓄私產,一切修行用度均由世間的大富長者布施供養。但是,佛並不否定財富,譬如《善生經》中,釋迦牟尼佛說:「先當習技藝,然後獲財物。」《雜阿含經》中也說:「始學工巧業, 方便積財物。」佛家認為,世人求財,應該從「正命」中來。並且,求財不是為了一己私慾,而是將錢財作為自己行善的工具。天下財富為五家共有,自己也只是暫為保管而已。那麼,世人該如何「保富」呢?《雜阿含經》中,釋迦牟尼佛開示,錢財不可以交給這四種人。
第一,不付老子財。
佛說錢財不交於老者保管,因為人生無常,再者老者年事已高,神智不甚清楚,容易遺漏。不過,這僅是在說「保富」的方便法門,並不能以此作為拒絕孝養家中老人的藉口。《佛說父母恩難報經》中說,父母之恩,畢生都難以報答,供給飲食湯藥是為人子女必須要做的。
從另一個角度說,人到中年,有福報的人,會考慮為兒女減輕負擔,自己留一些「老本」。這樣,兒女不但不會因推諉孝養責任而犯過失,甚至可能爭相來照顧自己。
第二,不寄邊境民。
佛世時,古印度小國之間互相殺伐,居住在邊境上的人時常流離失所,朝不保夕。不把錢財交於他們保管,也是為了防止因紛亂而遺失。當然,如今社會安定,但是佛陀的教誡仍然有現實意義,生活中我們也不應將財物交於那些行蹤不定的人。
第三,不信奸狡人。
奸詐狡猾之人,內心的貪念更深重,難保不以狡詐手段侵吞錢財。俗話說,「最難莫過鬥小人」,奸詐狡猾之人,內心只有利益,沒有絲毫對因果的敬畏之情,見利忘義在他們看來是最平常的事情。所以,信任奸猾之人,交於財物讓其保管,無異於驅羊入虎口。
第四,及諸慳吝者。
生性慳吝者,往往視財如命,不把錢財交於他們,主要為了防止其抵賴,捨命不舍財,不肯歸還財物。佛經中有一則典故,古時官府抓拿到一位盜賊,從他身上搜出贓物若干,眾人正打算尋訪失主,一位生性慳吝者徑直走向贓物,拿起便要走。眾人問他:「錢財是你的嗎?」那位慳吝者回答:「我眼裡只有財物,沒看到你們,以為這是無主之物,所以才取走的。」
佛陀教化聖人保富的法門,並非教人視財如命,而是將其作為學佛辦道的工具。可以布施,接濟世間窮苦眾生,廣結善緣;可以助印經冊,弘揚正法;可以孝養雙親師長,培植福田。只有這樣,人才不會被錢財奴役,才能「保住」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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