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洛陽被民國政府定為行都,西安為何卻被定義為陪都?
1932年,民國政府為了避免上海「一二八」戰火波及南京,就遷往洛陽臨時辦公。後來,洛陽的這段歷史被演繹為曾是洛陽的陪都。因而,網上關於洛陽曾是民國陪都的各類文章一直是層出不窮,更有自媒體作者將洛陽陪都歲月稱之為民國時期的「高光時刻」。
嚴格意義上來講,洛陽被民國政府定義的為行都,而非陪都。就當時而言,法律意義上的陪都是西安,又被稱之為「西京」。那麼,陪都和行都究竟有何區別?西安為何是陪
1932年3月5日,日軍停戰後,國民黨中央大會通過《確定行都與陪都地點決議案》,決定:
「一、長安為陪都,定名為西京;二、洛陽為行都;三、關於陪都之籌備事宜,應組織籌備委員會交政治會議定」。
陪都是我國政治制度史上的一大創舉,別稱「兩京制」。陪都顧名思義就是一個國家首都之外的另一個首都,國家層面的戰略定位極高。而行都則是一個國家在首都之外另設的一個都城,以備非常之時政府暫駐。一般而言,一座城市能夠選為陪都或者行都,首先就要考慮城市的戰略價值。
以明朝為例,開國皇帝朱元璋以南京為首都,開封為陪都,考慮到開封的戰略價值,能夠扼守中原。到了明成祖朱棣時期,將北京作為首都,南京作為陪都,可以鎮守江南用於東山再起。清承明制,以北京為首都,以盛京(筆按:瀋陽)為陪都,更是看中了盛京"西接畿輔,北臨大漠,東南瀕海。
但凡是作為陪都,除了戰價值高,再就是城市規模。1932年,民國政府面對的是日軍沉重的軍事壓力,除了要考慮陪都的戰略價值,還要看能否具備支撐起陪都的城市規模。很顯然,洛陽在民國時期發展明顯不及西安,但戰略位置極其重要。因而,將洛陽作為行都,可以借其戰略位置臨時辦公。
實際上,整個抗日戰爭時期,洛陽一直處於抵抗日軍侵略的前沿,有力地支撐了大後方,確保西安不受戰火摧殘。西安作為陪都,在於西安同時兼具了戰略位置和優渥的發展條件。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自古以來,從東至西行軍難度是非常大的。洛陽能夠作為行都,更多的是取決於洛陽的戰略位置。儘管後來西京沒有建成,可不能否認西安是民國陪都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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