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體育健身行業會員服務合同示範文本(2021版)》(以下簡稱《會員服務合同》)28日在正式發布,首批15個本市主要健身品牌400餘家門店率先承諾履行和使用《會員服務合同》。這是全國首個由行業部門、行業協會聯合市場監管、消保委制定的健身行業會員服務合同示範文本,健身行業合同制定時「自說自話」的情況,有望成為歷史。
圖說:《上海市體育健身行業會員服務合同示範文本(2021版)》發布 新民晚報記者 李銘珅 攝
七天冷靜期成現實
新版《會員服務合同》將於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最受關注的,莫過於「七天冷靜期」。
根據新版合同規定,消費者在籤署合同次日起的7日內,在未開卡使用會員服務的情況下,都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並獲得全額退款。
市體育局規劃產業處(法規處)處長餘詩平透露,這一條款是根據相關調查數據和消費者反饋後制定的,「從實際的情況來看,買了就想退的情況挺多,消費者籤了約之後,回家仔細一想感覺被套路了,就想退卡,但會面臨高額的手續費,因此設了這樣一個條款。」為何將時長定為7天?餘詩平表示,這也是根據消費行為調查得出的,這個我們也是綜合判斷分析的,「我們參考了其他各行的經驗,覺得7天相對來說比較合理一些。」
對於這一備受關注的條款,星瀚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衛星認為,這體現了《會員服務合同》對行業的約束力。「七天冷靜期會對健身機構的銷售行為起到一定的約束作用,同時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服務時需要保持定力。」衛律師同時提醒,由於合同類型的限制,此次的「七天冷靜期」僅針對會員類健身服務,私教等培訓類課程暫不屬適用相關條款。
合同條款更公平
除「七天冷靜期」外,《會員服務合同》中還對其他幾種可能觸發解約條款的情況做了說明。正如市市場監管局網絡交易和市場規範監督管理處副處長朱濤所言:「規範合同文本的發布,能夠讓健身機構和消費者在更加公平的條款下簽訂協議,有效減少和避免糾紛。」
《會員服務合同》中規定因經營者違約,發生擅自變更會員服務內容、終止營業、搬遷且補償方案未與消費者達成一致或未履行補償方案、暫停營業且未履行補償方案等四種情形,消費者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獲得相應退款。在衛星看來,這樣的條款給雙方都帶來了約束,也留下了空間,「健身服務合同屬於延續性合同,適用的時效期較長,不確定因素也會相對多一些。」他進一步表示,「因為經營等現實情況,從業者在制定合同時會面臨一定壓力,而在以往籤約時,這些壓力就可能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加上預付費等因素,消費者很容易處於弱勢。」在他看來,此次的《會員服務合同》對條款做了修改,更注重對消費者知情權的執行和保護,鼓勵雙方用「約定協商」取代「消費糾紛」。
「其實在疫情防控進入常態化後,健身行業的發展前景是值得期待的,市民們也非常關心,」市消保委副秘書長寧海介紹:「從相關的投訴統計來看,退卡難是健身行業發展的老大難,這次是多部門聯合做了輿情調查,傾聽了消費者的聲音和反饋,有了這樣一個合同範本。」她希望在《會員服務合同》落地後,消費者能夠更加理性,為行業發展添磚加瓦。
從業者樂見其成
發布儀式後,與會的企業代表現場籤訂了履行和使用《會員服務合同》承諾書。對於這一可能給行業格局帶來變化的新舉措,從業者大都樂見其成。
「我們一直很期待這個規範文本出臺,因為行業發展有了新的方向。」美再晨健身董事長王偉表示。據悉,在前期的徵求意見稿發布後,不少企業都積極參與到意見收集,也提出了許多建議。「大家的目標是一致的,就是讓行業更加平穩、健康地發展。」市健身健美協會秘書長孫崇透露,下一步,行業機構和相關部門將進一步推廣《會員服務合同》,讓更多市民安心放心地享受健身樂趣。(新民晚報記者 陸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