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妻是公司老闆,很有錢!我們離婚7年多了,共同孕育一個男孩歸我撫養,離婚後她再婚,組建了新的家庭並且也有孩子,而我一直單身照顧孩子。
最近她突然意外死亡,留下多出財產,我想知道我與我的孩子,還有繼承權嗎?(消息內容來源網友求助)
【事件普法】
你是沒有繼承權了。夫妻雙方離婚,在法律上便是沒有任何關係的人,互相之間不負有任何權利和義務。所以,你是沒有權利繼承前妻任何財產。
但是,孩子不一樣。孩子與父母之間是血親關係,這個血親關係與父母之間是否離婚,也與撫養權的歸屬都沒有關係。即便孩子跟你共同生活,由你撫養,但也不改變雙方之間的血親關係,也不影響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這個繼承人的範圍在《民法典》中有明確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序繼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所以,作為孩子是享有繼承權。當然,也不僅僅是只有你跟她的孩子享有繼承權。她再婚以後的配偶也享有繼承權,她再婚以後的生育的子女也享有繼承權,她的父母也享有繼承權。
因為房產是前妻在再婚前購買的,所以原則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不涉及夫妻共同財產問題。遺產原則上由這些繼承人均等繼承。
生活中,難免會遇到關於法律的問題,有些問題更是難以啟齒,與其花金錢諮詢律師,不如買一部《民法典》,其內容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從我們出生到讀書到參加工作,買房買車,從結婚到生兒育女,到看病養老,都離不開這部法典!
只需要49元,買一本《民法典》就送一本《法律常識》,買來送給最親近的人,或者留在身邊隨時翻閱參考,非常的實用,受益無窮。點擊下方可以直接購買。
學點法律,不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