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不凡智庫
文:夜梟
國人的財富,大多集中到了房產之上,兩組數據給你最直觀的感受:公開資料顯示,中國人80%的收入用於買房;而在總資產分配中,僅住房資產佔比就高達77.7%。
也正是因為房產對於人們如此重要,兄弟姐妹之間因為爭奪房產而撕破臉皮的行為已經屢見不鮮。特別是對於一些成員較多的家庭來說,爭奪更是激烈。今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開始實施,相較過去的《繼承法》,也進行了一定的調整。
繼承範圍
《民典法》重新對遺產進行了定義: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也就是說,只要是合法取得的財產,都屬於遺產,均可被繼承。與過去《繼承法》中所規定的收入、房產、儲蓄、林木、文物、著作權等等,無疑要更加全面,也意味著網絡財產、虛擬貨幣等新型數據財產權都可被繼承。
遺囑方式
遺囑是遺產繼承最直接有效的方式,也是本次調整的重點。根據新則,將取消公正優先制度,在所有者立出多份遺囑的情況下,以最後一份遺囑作為執行標準。同時,增加錄像遺囑和列印遺囑兩種方式,只要有兩個證明人以及手寫姓名及日期,便被視為有效遺囑。
合法繼承人平分
如果被繼承人去世時為留下遺囑怎麼辦?針對這一情況,《民法典》也是做出了明確規定,繼承權應由所有合法繼承人平分。除此之外,對於繼承順位的問題,如果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去世,其子女同樣享有繼承權。從一定程度上來說,這種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證遺產分配的公平性,也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因遺產問題而產生的潛在矛盾和糾紛。
受計劃生育政策影響,在過去幾十年間,我國獨生子女家庭數量激增,如今已超1.5億戶。既然獨生子女沒有兄弟姐妹,是否意味著能夠繼承包括房產在內父母的全部遺產呢?但並非如此,根據規定,即便是獨生子女,也無法全部繼承以下兩類房產。
1、被繼承人未明確歸屬的房子
如果父母在去世時未立遺囑,所留下的房產便屬於被繼承人未明確歸屬的房子。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第一順位繼承人為配偶、子女和父母。也就是說,被繼承人的子女和父母同時享有繼承權。而根據新規,如果第一繼承人去世,其第一繼承人同樣擁有繼承權。
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張先生意外去世,留下了一套房產,並未立下遺囑。因此張先生的獨生子女將和自己的父母共同享有繼承權。而如果張先生的父母去世,其包括張先生在內的其他子女也將享受此套房產的繼承權。也就是說,張先生的獨生子女將和自己的「七大姑八大姨」們共同繼承此套房產。
2、宅基地和老公房
不論是宅基地還是老公房,其產權均歸國家所有,個人僅擁有使用權。此前,自然資源部曾會同七部委共同對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問題做出回應: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由城鎮戶籍的子女繼承並辦理不動產登記。也就是說,父母離世後,子女可繼續享有宅基地以及老公房的使用權,但由於產權歸國家所有,自然無法繼承過戶。
隨著《民法典》的實施,繼承範圍有所擴大,即便是獨生子女繼承父母的房子,也應事先立遺囑,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