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全國政協主席汪洋在2019年11月26日宗教界主題協商座談會上強調,宗教教義教規闡釋是管方向、管根本的重要基礎性工作,也是各宗教自身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宗教工作的重要論述,堅持繼承與創新相統一,堅持研究與運用相貫通,堅持發揮宗教界主體作用與各方面大力支持相結合,做好教義教規闡釋這篇大文章,逐步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宗教思想體系,夯實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思想基礎。本會網站和公眾號將陸續刊載佛教界對教義教規進行時代闡釋的文章或視頻。
中國古代文化以儒釋道三家為骨幹,然而它們的社會功能有所不同,最有代表性的看法是南宋孝宗著《原道論》所說「以佛修心,以道養生,以儒治世」。今天看來這種說法並非準確,卻也抓住了佛教重在修心的特色。佛教大小乘教法雖有千差萬別,然而皆注重善惡因果報應的說教,引導信眾進行修善止惡的修心,只是依據的理論和採用的修持方法有所差異而已。從原始佛教到部派佛教,再到大乘佛教,以至中國隋唐以後形成的佛教諸宗,在倡導倫理思想過程中皆將五戒、十善作為根本內容,作為勸導信眾揚善棄惡的基本要求。當然,具體到個人,在弘傳五戒、十善的過程又加入某些說教內容,作出新的發揮的表現。常見的是不僅從「止善」(制止十不善,如不殺)方面,也從「行善」(進而行善,如放生)方面對五戒、十善作出詮釋;也有的結合儒家的倫理名教加以會通。在漢譯佛經當中,對十善作比較系統闡釋的有唐代實叉難陀所譯《十善業道經》和宋代日稱等譯《十不善業道經》。二經不僅列舉何為十善、十不善,還指出做到十善的善行和做出十不善的惡行會遭遇怎樣的善惡報應,歷來受到佛教界的重視。
一、五戒、十善與佛教的善惡因果報應
古印度釋迦牟尼佛在創立佛教以後,隨著教團人數的增多和佛教傳播範圍的擴大,為防止僧眾犯錯,所謂「防非止惡」,並且為了維持僧眾內部和諧和建立僧團與社會民眾之間良好關係,經常因時因事而「隨機設教」,按照僧眾不同身份制定戒規,分為沙彌(含沙彌尼)戒、比丘戒、比丘尼戒,遵守十戒、二百五十戒等。a同時針對在家信眾也制定了簡要的居士五戒和集中修行時期遵守的八戒。這些戒規是從制止做某些行為角度而制定的規範,每項戒條前面加以「不」字,如「不殺」「不盜」「不淫」等等。在戒規中也包括僧團舉行集會、各種儀式以及修行、日常生活等等的規定、禮儀。
五戒雖是居士戒,實際是最基本的戒條,在其他戒規中也包含,要求信眾皆須遵守。包括: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禁止不正當男女關係)、不妄語(不說謊話)、不飲酒。當然對於出家的沙彌、比丘來說,還有別的更多戒條,要求也更為嚴格。
在上述各類戒規之外,佛陀還制定了具有道德理念和道德規範意義的「十善」,要求僧俗信眾從身業(行為)、口業(語言)、意業(思想)三個方面自我約束,注重道德修養,促進心靈淨化,並在行為上做到行善、止惡,積累功德,謂既可得到善的報應,也為深入修持其他佛法創造條件。
所謂「十善」,是從原始佛教,經部派佛教,直至大乘佛教一直倡導的最基本的道德理念和規範。在東晉佛陀耶舍與竺佛念譯的《長阿含經?十上經》中稱十善是「十增法」「十善行」,包括對身口意三個方面的約束:「身不殺、盜、淫(按:一般作『邪淫』);口不兩舌、惡罵、妄言、綺語;意不貪取、嫉妒、邪見。」與此相對則為十惡,稱之為「十退法」「十不善行跡」,包括「身殺、盜、淫(按:一般作『邪淫』);口兩舌、惡罵、妄言、綺語;意貪取、嫉妒、邪見」。
與此相反就是「十不善業」「十惡」,即做十種惡的行為。不過,僅從不做惡來說是帶有消極意味的。大乘佛經對此有發展,要求從不做惡事(止惡),進而主動積極地做利益眾生和提高道德修養的善事(行善)。
大乘佛教在發展中提出「五乘」的說法,將修持五戒之教稱為「人乘」,謂修五戒者來世能生為人;而將修持十善之教歸為「天乘」,謂修十善死後能夠生到天界(三十三天等)。
那麼,十善與居士戒的「五戒」有什麼區別呢?首先,五戒屬於戒,是要求居士必須做到的,否則屬於犯戒;其次,五戒僅局限在身業、口業兩個方面對在家居士提出制約,比較容易做到,而未在意(心、精神)業方面提出制約,因而對人在道德方面的制約範圍較小,沒有十善那樣蘊含寬泛的道德理念、規範的意義。
從倫理道德的要求來看,十善內容已經覆蓋了五戒的內容,是佛教經常用來向信眾乃至普通民眾進行道德說教最適宜的內容。
佛教大小乘將緣起(因緣)理論作為思想基礎,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有」「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在這裡,「此」為因,「彼」為果,旨在說明有因必有果,無因則無果。構成人生循環鏈條的「十二因緣」之前提的「無明」或「痴」,主要指的是不明因果道理。由於有「無明」這個因,才有生死輪迴鏈條這個果。佛教將上述善惡思想與緣起理論結合起來,便形成善惡因果報應的說教。
佛教講十善、十惡,謂「行善止惡」或「遏惡揚善」「防非止惡」等,意在勸導世人奉行十善,遏止或制止十惡。奉行十善是屬於善行善業,將積累善的功德;行十惡則屬於惡行惡業,將造成惡的罪過。將此善惡思想納入因果報應、六道輪迴之說,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報應或早或遲,以至決定死後靈魂輪迴轉世的去向:得善報者輪迴到「善道」(善趣),再生為人或生到天界;得惡報者輪迴到「惡道」(惡趣),生為畜生、餓鬼或下地獄。這種說教曾長期廣泛流傳於民間,對古代道德風尚和社會習俗影響極大。
東晉廬山慧遠曾寫《三報論》,謂「業有三報:一曰現報,二曰生報,三曰後報。現報者,善惡始於此身,即此身受。生報者,來生便受。後報者,或經二生、三生、百生、千生,然後乃受」。概言之,「現報」是善惡業因在人的生前得到報應;「生報」是基於靈魂不滅思想謂在來世得到報應;「後報」是經過一生以上才得到報應。這種理論旨在打破人們因看到「或有積善而殃集,或有兇邪而致慶」和「積善之無慶,積惡之無殃」的現象而產生對因果報應的懷疑,告訴人們:即使善惡業因在現世得不到報應,來世、無盡的後世也必然得到報應。
實際上,善惡報應思想最早是來自人們的日常生活。人是社會的人,一生下來從接觸父母開始、然後是兄弟姐妹,隨著年齡增長進入社會,接觸更為複雜的社會關係。一個人若是做了好事、錯事乃至壞事,皆會產生一種潛在的作用力或影響力,以後在某些時間場合便會招致或好或壞事物的回報。在這當中即蘊含著因與果的關係。佛教作為宗教,將此因果現象與教義結合起來加以發展,便形成善惡因果報應的理論。順便提到,在佛教中國化的過程中,佛教將儒家道德和其他的傳統倫理思想也納入「善」的範疇之中,從而擴大了對中國社會的影響。
二、《十善業道經》《十不善業道經》的善惡觀
唐宋以來以至於近代,唐于闐三藏實叉難陀所譯《十善業道經》是佛教界經常向信眾宣講的勸善、懲惡的佛經。宋代日稱等譯、印度馬鳴菩薩所集《十不善業道經》篇幅很短,對十不善業作較詳解釋。
實叉難陀(652-710),于闐(今新疆和田一帶)人,在武周時新譯《華嚴經》八十卷。所譯《十善業道經》是用大乘教理對佛教基本的道德規範「十善」及其報應作較詳闡釋,有以下特色:
(一)強調「心」在決定行善造惡以及善惡報應中的作用
此經借佛向龍王說法,宣稱:
一切眾生心想異故,造業亦異,由是故有諸趣輪轉。龍王!汝見此會及大海中形色種類各別不耶?如是一切,靡不由心造善不善身業、語業、意業所致。汝觀佛身,從百千億福德所生,諸相莊嚴,光明顯曜,蔽諸大眾。……汝又觀此諸大菩薩,妙色嚴淨,一切皆由修集善業福德而生。又諸天龍八部眾等大威勢者,亦因善業福德所生。今大海中所有眾生,形色粗鄙,或大或小,皆由自心種種想念,作身語意諸不善業,是故隨業各自受報。汝今當應如是修學,亦令眾生了達因果,修習善業。
這是說,眾生一切身(行為)、語(語言)、意(思想)三個方面的善和不善(惡的表現,皆是由「心」決定的。「眾生心想異故,造業亦異」,造善業必有善報,來世有好的輪迴,說佛、菩薩乃至天龍八部皆「修集善業福德而生」;相反,造惡業必有惡報,如大海中長相「形色粗鄙,或大或小」的各種魚鱉物類,皆因「作身語意諸不善業」而得此報應而生。將善惡一切行為看作皆由心、思想決定,反映了大乘佛教重心性修養和心性解脫的特色。
(二)將十善看作是斷惡、避免輪迴「惡道」的根本「善法」
經文說:
當知菩薩有一法能斷一切諸惡道苦。何等為一?謂於晝夜,常念思惟、觀察善法,令諸善法念念增長,不容毫分不善間雜,是即能令諸惡永斷,善法圓滿,常得親近諸佛、菩薩及餘聖眾。言善法者,謂人天身、聲聞菩提、獨覺菩提、無上菩提,皆依此法以為根本而得成就,故名善法。此法即是十善業道。
是說十善業道,即「離(按:不)殺生、偷盜、邪行、妄語、兩舌、惡口、綺語、貪慾、瞋恚、邪見」,是人、生天者乃至三乘得道的羅漢、菩薩和佛必須修持的「根本」之教,應當時時以此淨化自心,「令諸善法念念增長」,斷除一切「諸惡」。這裡不僅要求在行為中貫徹十善,而且要求「常念思惟、觀察善法」,從思想上斷除一切惡念。
(三)詳細宣述踐行十善的功德和報應
經文對人踐行十善將得到的功德和報應作了詳細宣述。這裡僅擇取要點。
十善之一是「離殺生」。經文說,做到這點,即可在十個方面擺脫煩惱:「一、於諸眾生普施無畏;二、常於眾生起大慈心;三、永斷一切瞋恚習氣;四、身常無病;五、壽命長遠;六、恆為非人(按:指善神之類)之所守護;七、常無惡夢,寢覺快樂;八、滅除怨結,眾怨自解;九、無惡道怖;十、命終生天。」並且在此外加上信眾追求的最高目標:達到最高覺悟成佛時,能「得佛隨心自在壽命」。
十善之二是「離偷盜」,謂可得十種「可保信法」:「一、資財盈積,王、賊、水、火及非愛子,不能散滅;二、多人愛念;三、人不欺負;四、十方讚美;五、不憂損害;六、善名流布;七、處眾無畏;八、財、命、色、力安樂,辯才具足無缺;九、常懷施意;十、命終生天。」如果成佛,則「得證清淨大菩提智」。
十善之八是「離貪慾」,做到可得到五種「自在」,即:「一、三業自在,諸根具足故;二、財物自在,一切怨賊不能奪故;三、福德自在,隨心所欲,物皆備故;四、王位自在,珍奇妙物皆奉獻故;五、所獲之物,過本所求,百倍殊勝,由於昔時不慳嫉故。」如果成佛,「三界特尊,皆共敬養」。
十善之九是「離瞋恚」,做到可得到八種「喜悅心法」,即:「一、無損惱心;二、無瞋恚心;三、無諍訟心;四、柔和質直心;五、得聖者慈心;六、常作利益安眾生心;七、身相端嚴,眾共尊敬;八、以和忍故,速生梵世。」如果成佛,能「得無礙心,觀者無厭」。
十善之十是「離邪見」,做到能得到十種「功德法」:「一、得真善意樂、真善等侶;二、深信因果,寧殞身命,終不作惡;三、唯歸依佛,非餘天等;四、直心正見,永離一切吉兇疑網;五、常生人天,不更惡道;六、無量福慧,轉轉增勝;七、永離邪道,行於聖道;八、不起身見,舍諸惡業;九、住無礙見,十、不墮諸難。」如果成佛,「速證一切佛法,成就自在神通」。
在經文所羅列行十善所能得到的功德、報應中,多數屬於東晉慧遠所說的「現報」。例如做到不殺生,則能給眾生以勇氣(「施無畏」),對眾生產生慈心,斷除瞋恚;不偷盜,便能增加財富,不遭盜賊;離邪行(邪淫),則離邪淫之念,為世人尊重;不妄語,則「口常清淨」,為世人所信,「言無誤失,心常歡喜」;不兩舌,則心身安泰,眷屬和諧,受人信任;離惡口,則言語順正,說話在理;離綺語,則為智者愛敬;離貪慾,則身心、財物、福德皆自在,永不貧窮;離瞋恚,則無損害人之心,心地柔和慈善;離邪見,則能得到真善觀念,「深信因果,寧殞身命,終不作惡」「直心正見,永離一切吉兇疑網」。這實際講的是修持十善所能達到的道德修養境界和能夠得到的現實利益。這種功德當然屬于慧遠講的「現報」。
其中也有屬於來世的善報,例如所說的「命終生天」「速生梵世」「不墮諸難」等說法,實際是指修行十善能在死後得到好的輪迴,生為人天。至于慧遠說的「後報」,經文中所說「若能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按:最高覺悟)者,後成佛時……」就屬於這種。因為大乘佛教所說的成佛動輒以「阿僧祇劫」(無數時間)計算,是並非可以一世二世預計的。
(四)將大乘菩薩道的「六度」「四攝」與十善結合宣說
大乘佛教以實踐菩薩道為宗旨,以修持六度(六波羅蜜)為核心。六度包括:施捨、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智慧)。至於「四攝」可看作是對六度的補充,包括:布施、愛語(對人勸導、說法)、同行(給人信心和幫助)、同事(與民眾同甘共苦)。
在《十善業道經》中,在講完十善之後,又強調在修十善過程中應當同時修持六度、四攝等,特別強調修持「行施」「持戒」「忍辱」,謂這樣做便能「常富財寶,無能侵奪」,身心安泰,增長智慧,斷除妄見和各種煩惱,利益眾生,獲取大的利益。
此外,經文還要求修持其他如慈悲喜舍(四無量)等等佛法。
經文最後強調,如同城鄉必須依處大地,「一切藥草、卉木、叢林,亦皆依地而得生長」那樣,十善道則是一切佛教的基礎,謂「一切人、天依之而立,一切聲聞、獨覺、菩提、諸菩薩行、一切佛法,鹹共依此十善大地而得成就」。
日稱(1017-1078),中印度人,在宋仁宗朝來到中國,所譯《十不善業道經》篇幅很短,卷首強調十不善業「體性是罪」,即在本質上皆屬於「罪」,告誡修持佛道者應當遠離,然後對十不善業(十惡)一一進行解釋。
何為殺生?謂「於有情率先見已,次審其名,決定欲殺,動身施作,斷其命根。如是五緣次第具足,成殺生罪,定感彼果」。意為先見到要殺的對象(有情眾生),然後審明對象之名,決定要殺,然後動手,將其殺死。若具備這五個條件便構成殺生罪,將遭到報應。
何為不與取(偷盜)呢?解釋說:「與他物先窺覘已,而起審慮,決定欲取,動身所作,即盜其物。具足五緣,成不與取罪。」意為先窺查到要偷竊的東西,然後思慮,形成偷盜的動機,動身去做,將東西拿到手。有此五個條件就犯下不與取之罪。
至於貪,是貪心他人的財富和生活;瞋,是對人產生憤恨之心;邪見,謂「無施等、無彼後世、無供養事、無佛世尊聲聞緣覺、無罪無福、無所作業、無所受報」,即否認施捨、來世、供養,甚至否認佛、聲聞、緣覺以及罪福業報的見解,實際是指反對佛教的思想。
經文最後說:「此十不善業道是地獄因,於十善業道應當修學,則於惡趣永不墮落。」
總之,佛教的善惡因果報應教說在大小乘佛法中是屬於基礎的說教,屬於道德理念和道德規範的十善十惡在其中佔據重要地位。這種說教將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和相應的三世輪迴思想相結合,用來勸誡民眾行善止惡,進行道德修養和心靈淨化,促進修持佛法。《十善業道經》《十不善業道經》二經對此有比較系統的論述,至今受到佛教界的重視,常為信眾講述,對揚善止惡的道德教化有積極意義。
原刊:《宗教研究》2001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