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關於疫情常態化防控期間參加勞動能力現場鑑定相關注意事項的公告》,根據疫情常態化防控的有關要求,分區域、分批次、分情形逐步恢復省級勞動能力現場鑑定(以下簡稱「現場鑑定」)工作。
一、為避免醫療衛生機構內交叉感染,建議被鑑定人及其陪同人員按照規定的時間前往指定醫療衛生機構進行現場鑑定,避免在院內人群聚集;院內等候、排隊等請自覺保持1米間距;現場鑑定結束後,請立即離開,不要在院內停留。
二、被鑑定人及陪同人員請全程正確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護;隨帶有效身份證件,持「山東省健康通行碼(綠碼)」到指定醫療衛生機構,配合工作人員完成體溫檢測、健康碼或通行證核驗、登記等工作。
三、被鑑定人及陪同人員須選擇應用「健康山東服務號」微信公眾號,或「愛山東」APP,或支付寶「電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領健康通行碼;低風險省份來魯人員須通過「來魯申報」模塊轉碼為山東健康通行碼,具體規定按照《山東省健康通行碼應用工作暫行規範》執行。
四、被鑑定人應當儘量減少陪同,陪同家屬及其用人單位陪同人員一般不得進入現場鑑定區域;存在無法自主行動或言語障礙無法交流等情形的,可以由一名家屬進行陪同。
五、有以下情況之一者,暫時不安排現場鑑定。請被鑑定人如實主動告知相關情況,在以下情形消失後,將擇期安排現場鑑定,作出鑑定結論時限相應順延:
(1)發熱(體溫≧37.3°C)及有以下流行病學史的,如伴有咳嗽、咳痰、咽痛、乏力、納差、腹瀉等症狀。身邊有多名人員出現發熱等相關症狀的;
(2)近兩月內有境外地區旅居史、接觸史的;
(3)近兩周內有中、高風險地區及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接觸史的;
(4)山東健康通行碼顯示「黃碼」及「紅碼」的。
六、疫情期間,被鑑定人不願參加勞動能力現場鑑定的,可以書面申請疫情結束後另行安排現場鑑定場次,作出鑑定結論時間相應順延。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張春曉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