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乾親成為腐敗溫床——
山寨親情難遮羞 乾親關照很管用
核心提示:從古到今,民間一直有著認乾親的習俗。然而,近年來,在這種習俗的掩蓋下,一些人卻以乾親為紐帶,別有意圖地進行感情投資,與受賄人「合夥經商」、「共分利益」,成了腐敗的保護傘。
近段時間,在法院判處的一些案例中,常常可以發現一個奇怪的現象:很多人走上貪腐之路,背後往往有著「乾兒子」、「乾親家」、「乾女兒」的身影。原本,感情深厚的人結成乾親,互敬互愛、互幫互助,無可厚非,可有些人卻利用這種情感方式做投資,以親情之名,大家心照不宣地進行權錢交易。
怪事
前些日子,嘉興市南湖新區管委會原主任王金明因受賄491.87萬元被法院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現年45歲的王金明,自從32歲任餘新鎮鎮長後,可謂是一路「順順噹噹」:先後擔任過餘新鎮黨委書記,南湖區區長助理,嘉興工業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南湖新區管委會主任、黨工委書記。直到去年4月21日,東窗事發,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在對王金明行賄的人中,經商的阮某身份特別:王金明的乾親家。
其實早些年,王金明和阮某之間,確實是關係很鐵的哥們,並沒有多少利益糾葛,兩家走動也很勤。
阮某有個女兒,隨著兩家關係的親厚,他提出,讓自己的女兒做王金明的乾女兒。認乾親,在嘉興地區,比較普遍,而且往往發生在非常要好的朋友之間,阮某的這個要求,在王金明看來,合情合理。
就這樣,兩家成了「乾親家」。逢年過節,乾女兒上門,一口一個「乾爹」,更是讓王金明樂不可支。
然而,這種純粹的關係,在王金明到嘉興工業區管委會做常務副主任後,漸漸地變味了。當時嘉興工業區正逢開發,有大量的配套設施如道路、橋梁等工程要上馬。阮某很想承攬工程,便找了王金明。
「乾親家」開了口,王金明自然不好拒絕。在王金明的「關照」下,阮某掛靠的公司順利中標,承接了平湖塘大橋及引橋工程。
賺了大錢,「乾親家」也講義氣,阮某準備了30萬元「感謝費」,一開始時,王金明還連連推辭。可他回頭一想:幫「乾親家」賺了錢,自己怎麼一點油水都不撈呢?於是,他又找來阮某,委婉地說,妻子炒股缺錢,阮某二話不說,立刻「借」給王金明一筆錢。
一次「借錢」成功後,王金明暗自竊喜,覺得這辦法不錯:既可以弄到錢,又不「傷感情」,兩全其美。
過了一段時間,王金明向阮某提出,想搞些投資,但是手頭錢不夠。阮某心領神會,又「借」給了王金明60萬元。這次,王金明煞有介事地打了借條,但阮某非常「識趣」,當場把借條撕了。
乾親家這麼「牢靠」,王金明便放心地在腐敗路上越走越遠。庭審時,王金明後悔萬分,說:「平時對工作要求不嚴,公私界線不明,是非觀念不清,違規投資造成了極壞的影響,既害了自己,又害了家人……希望我的教訓能使廣大幹部警鐘長鳴,以我為鑑,防微杜漸,嚴把廉潔自律關。」
泥潭 民間習俗變了味
在傳統上,認乾親並不是一件壞事,根據相關研究資料,通常情況下,有5種情況可能促成認乾親:兩家是朋友,交往甚好,為把這種交往相對固定,就採用讓下一輩認乾親的辦法使交往加深;一方對另一方家中有大恩,一方圖報,就以認乾親、當義子的辦法,以相對固定的程式形成長期交往關係;有的由於孩子嬌弱,怕中途夭亡,便採用認乾親的辦法,讓乾親保住孩子,使其能避免不幸,長大成人;有些人家,是為了攀高結貴,讓孩子認有錢人為乾爹,或能將來從中得到好處;也有的,孩子從小送到奶媽家餵奶,從而使孩子與奶媽形成了一種新的關係。
可對於腐敗案件中的「認乾親」,有業內人士曾作過這樣的評價:「認乾親,能使醜陋骯髒的權錢交易變得『溫情脈脈』,賄賂成了親情間的禮尚往來,這樣,對組織紀檢部門有個交待,也可掩街坊鄰裡耳目。」
正是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看中了認乾親的「好處」,在越來越多的腐敗案件中,這種傳統習俗,漸漸地變了味。
在我省,前些年就出現了「認乾親」腐敗的現象。2003年,發生在嵊州市城關鎮黨委原書記吳肖根案,曾轟動一時。當年,因為吳肖根夫妻工作忙,母親年事已高, 3歲的小孩沒人照看。鄰居吳忠見狀,主動提出要照顧吳肖根兒子,並認其為乾兒子,在近6年的時間裡,隨著乾親關係的建立和逐漸升溫,當建築老闆的吳忠終於有了回報。
在吳肖根被有關部門調查後,「乾親」吳忠將他的「長期計劃」和盤託出。吳肖根因貪汙100萬元、受賄123.95萬元、挪用公款138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0萬元。
近年來,出於對官員在親屬影響下犯罪的擔心,很多地方紛紛出臺了利益迴避機制。在我省,2009年溫州市就出臺了《溫州市國家工作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從事公務的人員在履行職務時要迴避親屬,挖掉了腐敗的「人情地雷」。
真相 東窗事發跑得快
乾親表面上看似有著親情維繫,官員在位時,這些所謂的「親人」會拍著胸脯說:「打死也不說」、「絕對保守秘密」。可一旦東窗事發,這些「乾親」很快就掉頭轉向,「明哲保身」了。
重慶市北碚區原副區長趙文銳,讓他兒子認重慶市某房地產公司董事長蔣某為乾爹,「幫」蔣某開環保公司,承建經濟適用房,辦理規劃、國土手續等,趙文銳也從中頗有「斬獲」。然而「乾親本是林中鳥,大難臨頭各自飛」,在趙文銳「垮臺」後,他的「老底」很快就被蔣某「賣」了。
「認乾親,往往是口頭承諾,即使被舉報,舉報者也常常『口說無憑』,隱蔽性很強,是一個組織監督的空白區。」業內人士分析說,在現實中,常常可以發現,在法庭上,貪官面對指控,甚至會振振有辭地辯解說出「這是朋友之間的正常交往」、「親屬之間的相互幫助」之類的辯詞。
「實際上,認乾親,不過是為貪腐貼上一層人際關係的『護身符』而已,一旦被查獲,這理由幾乎不能被法院所認可。」一位法律界人士說,因此,「認乾親」這種行為,說穿了,只是一塊很勉強的遮羞布。
「以金錢為基礎建立的關係,也會因為金錢的消失而終結。在現實中,當這種基礎消失後,常常會發生『乾親』之間『互咬』,其激烈程度不亞於仇敵。」法律界人士認為,解決之道,其實很簡單,就是嚴格按照法律和制度辦事,不因為人情關係而受到影響,否則,陷入貪慾腐敗的泥潭,將無法自拔。
專家觀點
杭州師範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李安:在傳統文化裡,家族之間往往存在人情往來、相互幫助等義務,這種感情上的關係,其實和現在的法律關係之間並不矛盾。但是有些「有心人」故意混淆這兩者之間的聯繫。這種關係,說穿了拉長官員提供方便和得利者行賄之間的時間節點,混淆兩者之間的因果關係而已,根本起不到保護作用。因此,對於官員而言,最好的辦法,還是照章辦事,不要因為親疏而有所區別,不要因人而異。(記者 黃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