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報導 記者 張麗媛】綜合香港電臺網站、大公文匯全媒體報導,一名應屆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高考」)考生9日在觀塘法院承認「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6月23日宣判,以索取其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保釋,等候判刑。
報導稱,該嫌犯名為龔逸勤,18歲,是應屆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考生,現時報稱任職文員。他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將軍澳唐德街近唐俊街襲擊一名警長。案情顯示,當日早上有示威者在將軍澳港鐵站大肆破壞,警方到場驅散,案中警長沿唐俊街追捕示威者時,被告以左腳踢向案中警長的左脛。
據報導,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表示,被告面對的控罪,屬較為嚴重級別的襲警罪,考慮到被告無預謀犯案、無使用武器施襲、警長無受傷等因素,決定給予一次機會,索取相關報告後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