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暫行辦法》及《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指標體系框架》, 2018年9月26日至28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組在浙江省紹興市語言文字工作自評的基礎上,通過聽取匯報、觀看專題片、實地查看、調研座談、查閱檔案、隨機聽課、訪談交流等方式,對新昌縣、上虞區的語言文字工作進行了督導評估。本次督導評估共召開匯報會2次、座談會2次,檢查黨政機關4個、學校和幼兒園6所、新聞媒體單位4家、公共服務窗口單位6個、街道4條,鄉鎮農村4個,核查文件檔案約220卷,發放、回收語言文字知識測查問卷80份,隨機訪談50餘人。
實地核查後,督導評估組召開總結會,對核查情況進行信息匯總、討論研究和量化評估,形成督導評估意見,現反饋如下:
一、基本評價
督導評估組認為,新昌縣、上虞區具有良好的語言文字工作基礎。近年來,縣、區黨委和政府高度重視語言文字工作,在通過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達標、成為浙江省區域推進語言文字規範化縣區後,不斷鞏固工作成果,立足區域發展整體戰略思考謀劃語言文字工作。新昌縣將語言文字工作作為推動城鄉發展、提升人民素質和打造城市名片的重要基礎性工作,融入「崇文守正、務實創新」的縣域發展理念,納入「美麗新昌」建設的各項工作;上虞區將語言文字工作納入城市發展的總體目標,融入「創新之區、品質之城」建設之中,切實加強對語言文字工作的領導。為做好語言文字工作,縣、區全面動員、真抓實幹,健全工作機制,優化保障條件,強化監督檢查,加強考核管理;各職能部門協同配合,廣泛開展語言文字宣傳教育和自查自糾;教育部門和語委加強統籌協調,督促整改落實,提供業務指導。兩地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宣傳氛圍較為濃厚,規範漢字、漢語拼音的社會應用比較規範,語言文字工作在地區經濟、社會、文化、生態文明建設中發揮了積極助推作用。
督導評估組認定:紹興市新昌縣、上虞區的語言文字工作順利通過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
二、主要成效
新昌縣、上虞區圍繞學習貫徹《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及其浙江省實施辦法,主動作為、積極創新,以城帶鄉,深挖內涵,措施得力,特色鮮明。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提高認識,率先垂範
一是加強領導,健全機構。縣、區語委成立時間都較早,並根據形勢發展不斷充實,成員單位至今基本覆蓋了所有職能部門和大多數街道,形成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的管理網絡,建立了分管副縣(區)長負主責的工作領導機制,建構起縣政府、部門、鄉鎮(街道)傳導的責任體系。同時,縣區均明確了語言文字工作機構,落實了辦公經費。
二是提高站位,統籌規劃。縣、區都將語言文字工作與城鄉發展相結合,在地方經濟社會「十三五」發展規劃中明確提出了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要求,並在「十三五」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中細化了工作內容。
三是幹部帶頭,身體力行。新昌縣委組織部、人社局、財政局聯合發文開展全縣公務員普通話培訓測試,把普通話作為機關公務用語和交際用語;縣語委主要領導親自督查指導社會用字專項整治活動;新昌縣領導帶頭、全縣黨員幹部積極參與錄製廣播節目《天姥誦讀》,為群眾樹立了說普通話、讀經典詩文、提高語言素質的好榜樣。
(二)部門聯動,突出重點
一是確立「各司其職」的工作機制。縣、區的教體、文化旅遊、廣電、新聞出版、交通、民政、衛生、建設、公安、市場監管、城市執法等部門都對本部門機關公務、政務窗口等用語用字規範提出了明確要求,並探討了將語言文字規範化要求納入行業管理的方式與途徑。
二是踐行「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縣、區集中開展攻堅,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廣電、民政、教體等部門協同發力,聯合開展對街面廣告、招牌和各類牌匾不規範用字的專項整改工作和「啄木鳥行動」,建立了對語言文字社會應用依法管理的多部門聯動機制,效果顯著,社會用字規範化水平大幅度提升。
三是建立督查機制。縣、區都將語言文字事業發展納入政府績效管理目標,建立了督查考核和問責機制。將城鄉語言文字規範化情況納入文明城市、文明鄉鎮考評指標,並積極檢查落實。
四是實施評估督導與示範制度。縣、區都根據上級要求,開展了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校創建活動,將對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督導納入「教育內涵發展」等教育綜合督導的內容。浙江省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校——金近小學,積極營造童話般校園文化環境,圍繞童話,開展形式多樣的校園活動和進行學科教育滲透,潛移默化推進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縣、區還結合實際,開展了語言文字規範示範街、示範村、示範單位、示範崗等評比創建活動,樹立先進、宣傳典型,分類指導、以點帶面,推動工作取得全面發展。
五是加強人員培訓和隊伍建設。新昌縣市場監管部門開展了對廣告、標牌製作從業人員的語言文字規範培訓,從源頭上加強管理;上虞區電信部門組織了面向公眾服務人員的普通話培訓測試;縣、區開展鄉鎮和縣級機關工作人員語言文字應知應會培訓測試,建立了專家督導員、部門聯絡員、普通話測試員、社會志願者、綜合執法或聯合執法等多支隊伍,並注重加強對各支隊伍的培訓、建設與使用。
(三)廣泛宣傳,發揮優勢
一是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優勢。縣、區報社、廣播電視臺、政府網站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發揮示範表率作用,並認真履行媒體職責,積極宣傳語言文字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重點參與並做好推普周、經典誦讀、讀書節、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等方面工作和宣傳報導,創設了「今日聚焦曝光臺」「天姥詩路」「紹興小主持人大賽」「巾幗好聲音」等報紙、廣電、新媒體品牌欄目。
二是發揮行業系統和行業管理的優勢。上虞區發揮學校的文化輻射作用,全區30所學校與30個行政村實現「校村共建」,把語言文字要求融入美麗鄉村建設。金近小學與崧廈鎮祝溫村的校村共建,推動了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美化了鄉村語言文化環境。新昌縣交通運輸局利用公交站、公共汽車、計程車開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推廣宣傳,使語言文字宣傳標語成為流動的風景線。縣、區執法隊伍在社會用字專項整治過程中,宣傳了語言文字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增強了店主、廣告牌匾製作人員的語言規範意識。
三是發揮獨特深厚的文化優勢。新昌縣依託「浙東唐詩之路」精華地段的資源優勢,大力弘揚唐詩文化,積極開展經典誦讀,努力打造語言文字工作的新昌特色,「天姥山唐詩大賽」成為凸顯地方文化特色的品牌活動。上虞區將語言文字工作與以「崇孝守信,務實創新」為主要內容的「上虞精神」、非遺傳承、學校文化相融合,大力宣傳典型人物,開發校本課程和校本教材,形成了春暉教育、瀝海鎮小書法特色教育等知名教育品牌,有效增強了全社會語言文字規範意識和語言文化自覺。
(四)服務需求,落實落細
一是服務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縣、區將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向基層村、社區延伸,開展區域推進語言文字規範化達標鄉鎮創建和語言文字規範化單位、村(社區)創建工作,作為城鎮提升品位、優化環境、展示形象的重要抓手。緊密結合小城鎮綜合治理、美麗鄉村建設、文明城鎮創建等工作,規範鄉鎮農村的社會用字,助推鄉風、民風、家風建設,形成了語言文字工作服務美麗鄉村建設、新農村建設又促進語言文字規範化水平提高的良性循環。
二是紮實推進推普脫貧攻堅行動。兩地把推廣普通話列入農村工作指導員的重要工作內容。新昌縣將普通話使用能力納入家政服務「新昌阿姨」的職業培訓內容,並依託各鄉鎮舉辦了一系列農村青壯年普通話培訓班。上虞區開設農村青壯年普通話培訓班30餘個,並充分發揮學校教師、公務員、播音員等人群的帶頭示範作用,依託各級普通話培訓機構和鄉鎮成人學校等陣地,建立「一對一」互幫互學等有效方式,組織精準推普;此外,還利用上虞教師援疆援藏和東西部扶貧協作專業技術人才選派機會,開展推普幫扶活動,將「推普脫貧攻堅行動」輻射到祖國邊遠地區。
三、存在問題與不足
(一)語言文字法律法規宣傳普及力度需要進一步加大
國家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規範標準的社會知曉率,與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的要求還有一定距離。語言文字普法宣傳的針對性、精準性、有效性需要進一步增強。從座談會、實地考察和問卷調查的情況看,縣、區部分單位人員不了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或對法律的基本政策性規定了解掌握得不夠全面;有的語言文字規範標準的貫徹實施尚未提上有關部門的議事日程。
(二)語言文字工作體制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
在經濟社會不斷發展、語言生活不斷變化,以及我國行政管理和社會治理體制改革發展的新形勢下,一些具有行業管理職能的單位以及網絡監管等部門,未能及時吸納為語委成員單位,社會用語用字管理尚未實現全覆蓋,尚需為之付出努力。此外,各行業主管部門在管理好本部門、政務窗口語言文字使用的同時,將語言文字規範要求納入行業管理內容的自覺意識有待進一步增強,長效機制有待進一步確立,相關獎懲激勵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
(三)窗口單位從業人員的語言文字規範意識和能力需要進一步提升
從實地考察的情況看,不論是各部門的政務窗口,還是關乎城市形象或民生福利的服務窗口,從業人員在服務工作中自覺使用普通話的意識有待進一步增強,普通話水平也有待進一步提高,與兩地都在推進「全域旅遊」的城市發展戰略還不相適應。
四、下一步工作建議
(一)進一步宣傳普及語言文字政策法規和規範標準
切實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等語言文字法律法規納入「七五」普法規劃,並積極落實。要選擇黨政機關、教育教學、新聞媒體、公共服務行業四大領域從業人員進行精準宣傳、定向培訓,切實提高關鍵人群的語言文字規範意識和能力水平。語言文字工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市民服務中心、各部門政務窗口、A級景區景點、醫院、郵政電信金融營業廳等各重要窗口單位主要負責人及一線工作人員的語言文字普法培訓和普通話能力培訓。市場監管部門應在企業註冊大廳多渠道、多方式宣傳國家關於企業名稱、廣告用語用字規範化的要求與規定。
(二)切實將語言文字工作融入行業管理
根據改革發展形勢變化,不斷調整充實語委的架構,及時將網絡管理部門等吸收為語委成員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在日常行業管理中自覺、主動地關注語言文字規範化內容,並執行相關要求。同時,語委要積極探討對社會用語用字進行定期檢查、常態監測、集中執法、聯合整治的長效管理機制,鞏固工作成果,防止不規範現象「回潮」。
(三)推動語言文字工作更好地服務本地經濟社會發展
進一步將語言文字工作融入「全域旅遊」建設、人文生態建設,主動關注城市、農村、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等領域建設發展中的語言熱點,科學研判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多樣化語言需求,抓緊探討對公共服務領域外文使用加強管理、對自媒體語言文字使用加強治理的有效途徑。進一步加大農村青壯年普通話培訓力度;進一步調查了解流動人員、外來入職而不懂本地方言人員的語言需求,並適時提供語言服務。
(四)進一步加大語言文字工作保障力度
兩地要結合各自縣情、區情,進一步落實語委辦事機構的專職工作人員,進一步加強語言文字工作隊伍的專業化建設。加大經費保障力度,努力建立經費投入長效保障機制。改革創新語言文字工作督導督查制度,建立完善獎懲激勵機制,將督導評估結果作為對各部門主管領導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切實增強黨政領導加快語言文字事業發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促進縣域語言文字事業持續、深入、長足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