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清王朝建立以後,德國耶穌會士湯若望兩次向朝廷上書修改曆法,還請求清廷派人檢驗他推測的日食是否準確,希望藉此「推銷」傳教士用「西洋新法」所制的曆書。
最近微博上有個帖子稱:「中國現行的農曆是一個叫湯若望的德國傳教士編著的。」此帖一出,立即引起數千次的轉發和討論。不過也有網友指出,這種說法並不準確,目前我們使用的農曆是1929年修訂的《紫金歷》,而並不是湯若望修訂的《時憲歷》。拋開這點不談,本文僅就我國農曆的歷史流變和傳教士在中國天文曆法領域所做的貢獻做一簡要回顧。
從天文到曆法
如今我們將「天文、曆法」兩個詞合用,其實它們的意思並不完全相同。所謂天文,指的是天象,也就是日月星辰在天幕上有規律的運動現象。而曆法,則是人為根據天時,調配生產生活作息的一套法則。人們可以從天文(天象變動)中推算出曆法,反過來,一套正確的曆法必然可以準確無誤地預報天文現象(比如日、月食等)。
中國是典型的農耕文明為主導的國家,從夏、商、周時期,為了指導農業生產,先民們就已經嘗試製定天文歷,就是所謂的「三正歷」。但這種「歷」非常不準確,直到戰國時期,人們才根據一回歸年為356又1/4天的發現,創製出了真正的曆法——《四分曆》。
《四分曆》在此後的生產生活中得到了廣泛的運用。所以顧炎武在《日知錄?天文》中有「三代以上,人人皆知天文」的說法。但是我們知道,《四分曆》所推算的一回歸年的數據與理論值誤差頗大,在經年累月的使用中,自然就出現了誤報日、月食的問題。到了漢武帝太初元年,我國對四分曆做了一次大的調整,新版的曆法稱為《太初曆》。《太初曆》基本確立了中國曆法的體系。
此後,歷朝歷代又多次修訂曆法(改歷),但對於中國曆學史來說,意義最重大的改歷,是唐代《大衍曆》、元代《授時曆》以及明代《崇禎歷》。這三次改歷都與外來文化有直接的關係。
三次改歷與外來文化
發源印度的佛教傳到中國以後,把古代印度的哲學思想、天文藝術和科學知識都一併傳到了中國。隋唐之際,多位印度天文家在朝廷的司天監供職。開元年間,印度高僧善無畏來到長安後,在傳播密宗的同時,又傳授印度天文曆法。而《大衍曆》的編修人僧一行就是善無畏的學生。
僧一行修《大衍曆》
僧一行主持製造了當時世界先進的「黃道遊儀」,取得了一系列關於日月星辰運動的第一手資料。他又監製了一架天文鐘——「水運渾儀」,取得了較準確的時間記錄。為了讓新曆法能適用於全國各地,他還主持了我國古代第一次天文大地測量,也是世界第一次用科學方法進行的子午線實測,得出「南北兩地相差129.22公裡,北極高度相差1°」的結論。經過4年準備,他開始修歷,2年後形成初稿,是為《大衍曆》,其所定結構與方法,沿襲至元、明。
元朝時,蒙古人三次西徵使得大批信奉伊斯蘭教的「色目人」進入中國,伊斯蘭天文曆法也隨之在中國生根發芽。公元1264年,元世祖忽必烈設立「西域星曆司」,招聘阿拉伯天文曆法家任事。他們編制了《萬年曆》,創製「西域儀象」,提高了天文觀測的精密度。至元八年,元朝在上都建立「回回司文臺」,主持觀測、編制曆書,並在這裡藏有包括託勒密《天文學大成》、歐幾裡得《幾何原本》在內的多種天文書籍,使之成為研究和傳播阿拉伯天文曆法的中心。
在此基礎上,郭守敬等人修訂了新的曆法——《授時曆》。《授時曆》是我國古代曆法的第二座高峰,它的修訂是建立在當時先進的天文觀測儀器和多年比較準確的天文數據的基礎上的,因而所定的一回歸年的長度365.2425日,只和理論值有微小的誤差。
元朝時,郭守敬等人修訂了《授時曆》。
明代在《授時曆》的基礎上做了進一步的修改,制定了《大統歷》。而到了明末,《大統歷》頒行已久,產生了較大誤差,欽天監預報的日月食「往往不驗」,如何修訂出更準確的曆法就成為非常重要的問題了。可當時缺乏像郭守敬那樣的天文人才,直到一批傳教士的出現,才給中國帶來了歐洲先進的天文知識。
當時,利瑪竇、熊三拔、湯若望、龐迪我等傳教士與徐光啟、李之藻等中國官員結交為好友。在這些中國官員的支持下,1611年明廷讓龐迪我、熊三拔等參與修訂曆法(《崇禎新曆》)。可是明末社會動蕩,曆書尚未完成,明朝就滅亡了。直至滿人在北京建立了清朝政府,傳教士湯若望才上書清政府要求繼續修訂曆法,這才有了《時憲歷》。
利瑪竇、湯若望等傳教士參與修訂新曆。
湯若望、《時憲歷》與「天算案」
清王朝建立以後,德國耶穌會士湯若望兩次向朝廷上書修改曆法,還請求清廷派人檢驗他推測的日食是否準確,希望藉此「推銷」傳教士用「西洋新法」所制的曆書。
順治元年八月丙辰,大學士馮銓和欽天監的官員對當天的朔日食進行實地觀測,結果湯若望的預測準確無誤,而使用《大統歷》、《回回曆》所推算的結果都有誤差。於是,清朝決定採用湯若望所獻的新曆,這就是《時憲歷》。
好景不長,1661年順治帝因病去世,年僅6歲的康熙即位。4位輔政大臣把持了朝政,特別是守舊派大臣鰲拜上臺後,提出了「率祖制、復舊章」的政見,廢除了清政府入關以來的多項政策,傳教士所定新曆也捲入其中。
中國的天文曆法自古以來就與統治階級的意志密不可分。自周朝以來,講究「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天文曆法向來被視為王權得以確立的必要條件和象徵,所以天文曆法從來為官府獨掌,民間不得私習。採用什麼樣的曆法,不僅是科學領域的問題,也是政治領域的問題。
以鰲拜為首的守舊派不懂得天文曆法的原理,但新曆法代表的是新的政治風向,而這就是鰲拜要反對的。同時,清廷中有很多反對基督教的儒家官吏和因使用新曆法以後被裁汰掉的失意官吏,他們聯合起來對湯若望等人提出控告,一場天文曆法之爭很快就變成了一場政治案件,這就是「天算案」。
提出控告的一方心裡清楚,從科學技術的角度是無法取得勝利的。於是他們採用的是政治攻擊的手段,他們攻擊湯若望的曆法只有200年,意思是清王朝只有200年的國運,還捏造外國人已經在澳門屯兵數萬,準備奪取清朝的江山。
整個「天算案」經過了三次庭審,在鰲拜掌權的政治背景下,審訊結果早已擬定好了。守舊派集團試圖將湯若望和支持西方曆法的官員凌遲處死,後因太皇太后博爾濟吉特氏(孝莊皇太后)幹涉,他們才得以赦免。但是湯若望在欽天監的職務被免除,《時憲歷》被廢。
可是天象並不因為人間的政治鬥爭而變化,《時憲歷》被廢以後,清政府就再也算不準天時了。直到康熙帝扳倒了鰲拜,才重新恢復《時憲歷》。至高宗朝,為避乾隆皇帝弘曆的諱,將《時憲歷》改名《時憲書》。
對傳教士引入天文學的評價
明末清初的傳教士來華傳播西方科學技術知識,是為了贏得中國最高統治者和社會的讚許和承認,從而進一步傳播天主教。
利瑪竇曾說:「如果能派一位天文學者來北京,可以把我們的曆法由我翻譯成中文,這件事對我來說並不難,這樣我們會更獲得中國人的尊敬。」另一位傳教士鄧玉函在寫往歐洲的信中稱:「我極希望從伽利略先生處,……得到來自他新觀察中的關於日、月交食的推算……因為它對我們革新舊曆有著急迫的必要性。如果要尋找一個合法的、可以作為我們在中國存在的理由,藉此讓他們不把我們驅趕出這個國度,這就是唯一的理由。」
因此,我們在評價傳教士來華傳播天文學時,不能拋開這個動機。一廂情願地美化傳教士向中國傳播天文學,認為湯若望們不遠萬裡把歐洲科學技術傳播給中國完全是出於為中國老百姓服務,顯然是不客觀的。
但另一方面,在傳教士向中國傳播天文學的過程中,他們的確將很多當時先進的天文學發現和發明帶到了中國。比如在1610年,伽利略用望遠鏡發現了木衛4和土衛2;1611年,又發現了銀河是由無數天體構成的。這些成果都被傳教士第一時間介紹到了中國,同時帶來的還有天文望遠鏡。
明末清初傳教士來華所處的時代,正是西方天文學由「古代天文學」向「近代天文學」進化的階段,他們已經將當時最先進的天文學成果介紹到了中國。總之,利瑪竇、湯若望們的歷史功績是不能輕易抹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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