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21日 16:35 來源:中國網
參與互動「可在借貸軟體獲得貸款」不等於違規校園貸 分期樂躺槍校園貸
19日,有媒體發布《監管叫停校園貸學生仍可在部分借貸軟體獲得貸款》一文,文中提到,「監管叫停校園貸學生仍可在部分借貸軟體獲得貸款。」該文作者將「可在部分借貸軟體獲得貸款」等同於「網貸平臺在非法開展校園貸」,這樣的判斷並不科學,分期樂等為金融機構提供金融科技服務的平臺「躺槍」。
6月28日,教育部新聞發布會的表態及銀監會聯合教育部、人社部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疏堵結合,一方面「任何網絡貸款機構都不允許向在校大學生發放貸款。」但同時,允許銀行等持牌金融機構為大學生提供金融服務。因而,判斷一個校園金融產品是否合規的關鍵點,在於貸款資金來源是否為正規商業銀行和持牌金融機構。
根據監管政策,大學生可以在正規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的借貸APP上獲得貸款額度,這種情況合法合規。5月17日,建行廣東省分行宣布推出「金蜜蜂校園快貸」,額度在1000元至5萬元之間。中行推出「中銀E貸·校園貸」,9月11日,工商銀行正式宣布推出個人信用消費貸款「大學生融e借」。
而據分期樂最新發布的聲明來看,分期樂商城的一項重要業務就是幫助持牌金融機構「開正門」。「分期樂是基於消費場景及人工智慧、大數據、雲計算等金融科技手段,將用戶的分期消費需求經過智能風控引擎「鷹眼」甄別之後,通過智能金融服務平臺「蟲洞」,實時推送給銀行及各大持牌金融機構,由金融機構最終審核並提供信貸服務,分期樂自身不提供信貸服務。」
換句話說,用戶從分期樂商城APP獲得的每一筆借款,都是來自商業銀行而非分期樂商城,分期樂本身不放貸。
至於《監管叫停校園貸學生仍可在部分借貸軟體獲得貸款》一文中提到的大四學生張麗在分期樂上申請到12000元額度,分期樂認為,這是利用金融科技對用戶信用評估的一個指導額度,並未產生借貸行為,如該用戶後續需要分期消費或借款服務,分期樂會將其推薦給銀行及合規持牌金融機構,由金融機構進行最終審核,並提供信貸服務;分期樂不提供放貸服務,僅做了用戶推薦和信用評估服務,不存在違規放貸行為。
實際上,在智能金融科技時代,分期樂與金融機構開展的合作,已經是業界通行的做法。京東金融此前就與中信、光大、民生銀行合作發行了「京東小白卡」,並與工行籤署了金融業務合作框架協議,上述協議中明確提到,雙方將開展校園生態領域合作。另外,阿里巴巴、螞蟻金服也與建行開展了合作,幫助建行信用卡線上開卡,加上百度金融牽手農業銀行、騰訊牽手中國銀行、華夏銀行等,BAT已係數完成與銀行的聯姻。
實踐也證明,上述這種方式是可行的。以分期樂商城為例,金融機構藉助分期樂商城為用戶提供的分期服務,費率與銀行信用卡費率持平或低於信用卡費率,分期樂商城還率先在業內執行分期購物提前還款免服務費服務,執行業內最高的消費者權益保護舉措。
據悉,目前銀行校園貸年利率多為5%-6%,比此前網貸平臺的校園貸利率至少減半。其中建行「金蜜蜂校園快貸」、「工銀分期樂聯名卡」兩種產品年利率分別為5.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