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在全省率先將「電子身份證」用於政務服務領域,與身份證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
4067項政務服務事項可用「電子身份證」
◆試點運行成熟後,更多領域、更多事項推廣應用「電子身份證」,屆時,淄博市將約有3000項事項不再需要提供實體身份證,約有3500項事項不再需要提供實體身份證複印件。
魯網5月17日訊「原以為沒帶身份證肯定要再跑一趟了,沒想到現在可以使用『電子身份證』,真是太方便了!」5月15日,在淄博市政務服務中心幫同事辦理護士執業註冊的劉女士感嘆道。
原來,劉女士發現提交的材料中缺少了申請人的身份證複印件,而同事的身份證又不在身邊。正準備折返取證時,窗口工作人員告訴她,「在手機上登錄『淄博微警務』微信公眾號就可以獲取『電子身份證』數字碼,與身份證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工作人員通過電話,指導劉女士的同事獲取數字碼,現場完成「電子身份證」信息列印,順利辦理了業務。
居民身份證是老百姓日常生活、工作中使用頻率最高的證件,僅在政務服務事項辦理領域,淄博市就有近7000項事項需要提供身份證或身份證複印件。以往在辦理這些業務時,如果忘帶身份證就無法辦理,費時費力又鬧心。
為解決這一問題、深挖「一次辦好」改革潛力,推動流程再造提質增效,淄博市印發了《關於在全市政務服務領域應用居民身份證電子信息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將「電子身份證」正式應用於政務服務領域,首批將市場準入、商事登記、人社、醫保、不動產、稅務、公積金等10個政務服務領域的4067項事項納入「電子身份證」應用試點,其中市級事項229項,區(縣)級事項3687項,進一步減證件、減材料,讓「一次辦好」更好辦。
「試點運行成熟後,我們將在更多領域、更多事項推廣應用『電子身份證』,屆時,全市將約有3000項事項不再需要提供實體身份證,約有3500項事項不再需要提供實體身份證複印件。」淄博市行政審批服務局黨組書記、局長範桂君介紹,辦事群眾可通過「淄博微警務」微信公眾號獲取本人的「電子身份證」,對於需要核驗身份證原件的事項,辦事群眾只需出示「電子身份證」;對於需要提供身份證複印件的事項,辦事群眾只需出具「電子身份證」數字碼,窗口工作人員通過該數字碼登錄相關網頁列印,無需再提供實體身份證複印件。同時,掃描「電子身份證」二維碼,可直接把辦事群眾的身份信息導入後臺業務辦理系統,無需人工錄入,將大幅縮減辦理時間。
今後,淄博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將加快推出第二批電子身份證應用事項清單;同時,全方位推進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印章等電子證照在政務服務領域的應用,努力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實現「全程電子化」辦理和「秒批秒辦」,真正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楊淑棟 通訊員 姜興國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