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網上大家都在討論,關於退休人員去世後的一些問題,一位網友留言說,他的一位朋友在退休後,被查出患有癌症晚期去世,之前工作時交很多年社保,企業退休,剛領一年養老金就去世了,之前交的養老險是不是白交了呢?在這裡可以明確地告訴大家,養老保險不會白交,記得領一筆錢,不吃虧,你怎麼這麼說呢?接下來,詳細的為大家介紹一下。
首先,企業職工在職的時候,企業和職工都要按時並且足額繳納社保,在崗職工所承擔的社保比例包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8%,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是2%,失業保險繳費比例是1%。其中養老保險繳納8%全部打入企業職工個人養老保險帳戶中,並且每年根據個人帳戶記帳率來計算利息,而個人養老保險帳戶的儲存額跟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待遇水平有直接關係。
注意一點,退休人員退休後,每月領取的養老金先從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中列支,當我們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餘額不足時,從社會統籌帳戶中列支。也就是說退休人員退休後,也就是說前幾年領取的養老金全部是自己繳納的養老保險。
其次,就像剛才網友提出的疑問,剛退休一年,就因病去世了,一年內領取的養老金全部是個人養老保險帳戶的中的餘額,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帳戶不得提前支取,記帳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帳戶餘額可以繼承。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簡單點說,不管我們退休人員什麼時候去世,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餘額是可以依法繼承,而且還可以領取一筆錢,所以說養老保險不會白交的,而且也不吃虧。
最後,注意的是退休人員去世後,我們家屬可以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但是各省市地區喪葬費,撫恤金的標準有很大的區別,大家不妨到所在地區的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諮詢工作人員。
撫恤金
死亡撫恤金,發給死者家屬,需要滿足兩個條件直系親屬、由死者扶養,缺一不可。企業員工或者自己繳納社保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為20個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資;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為10個月的本人月平均工工資;比如江西省是10個月的基本養老金;重慶市是15個月的基本養老金; 北京市是20個月的基本養老金。
喪葬費
喪葬費是用於對逝者家屬對逝者進行安葬的費用,但並不是說用了多少就可以領取多少,現在按照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的喪葬費發放標準是統一的,標準為6個月的當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比如江西的標準是一次性補助3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
退休人員去世後,家屬記得領取喪葬費、憮恤補助金,具體需要哪些材料以及流程標準的我們一起看一下。死亡人的合法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帶著死者的死亡證明書、火化證、戶口註銷證明、退休證、社保卡和本人的身份證明、戶口本等證件材料,到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填寫有關表格;社保局在審核批准後,在10個工作日內會通知申領人前去辦理領款手續。
總而言之,不管退休人員領取幾個月的養老金去世,在職的時候繳納幾十年的社保不會白交的,咱們退休人員更不會吃虧的。如果退休人員健康長壽,繳納社保才能賺到。為此大家有哪些不同的觀點,歡迎在下方評論留言,感謝大家收藏簡單轉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