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之中,變化不一,遂分成敗;而成敗之中,又變化不測,遂有因成得敗,因敗得成之奇。
故化傷為財,格之成也,然辛生亥月,透丁為用,卯未會財,乃以黨煞,因成得敗矣。
這裡面有一個順序顛倒,本來應該是辛生亥月,地支會卯未成了才格,所以叫化傷為才,也就是用神變化裡講的,傷官格化為財格,但是命局透丁,就成了財當殺,殺攻身的破格命局了。
那麼這個辛生亥月,為啥說是透丁為用呢?實際是說辛生亥月,如果沒有卯未會的話,那就是傷官格,傷官與丁火殺星是可以構成傷官架(制)殺的格局的,所以說是透丁為用了。但不論是哪種都會因為另一個的出現導致原本成格的八字破格了。(令易友提出此處辛生亥用丁實為調侯之用,這個我倒是沒有考慮到,首先我不用調侯論命,所以沒往那想,再有這個調侯也確實突然,因為前文全無鋪墊。但從整書的角度上看,此處確實應用調侯的意思。這裡做出改正,同時對易友老抽小王子表示感謝!個中高人很多,藏龍臥虎,也算幸事,同時我也誠懇接受正確意見,在此說明,及時更改以免誤導。)
印用七煞,格之成也,然癸生申月,秋金重重,略帶財以損太過,逢煞則煞印忌財,因成得敗也。
這句話也是屬於上一種類型,印與殺,沒財生殺克印也是成格的,如果沒有殺有財,用財損印也是可以成格的,偏偏他們碰到了一起,導致因成得敗的破格。
如此之類,不可勝數,皆因成得敗之例也。
此類情況很多,但特點皆同。接下來講因敗得成的情況:
官印逢傷,格之敗也,然辛生戊戌月,年丙時壬,壬不能越戊克丙,而反能洩身為秀,是因敗得成矣。
這個案例寫出來:
丙 戊 辛 壬
支 戌 支 支
辛生戌月,天幹透出丙戊,就是官印格,但官星怕傷,透傷有破格的危險,但這個傷透在了時辰上,因為有戊土隔著,所以壬水傷不到丙火正官。
這個案例講出了命局最重要的分析原則,結構問題。這個問題前面我曾反覆提到過,這裡算是加深印象了。
煞刃逢食,格之敗也,然庚生酉月,年月丙丁,時上逢壬,則食神合官留煞,而官煞不雜,煞刃局清,是因敗得成矣。
殺刃格就是殺與陽刃配合成格局,這個時候最怕食傷混局,因為食是制殺的,殺一受制,刃就不受制了,這就是破格了,但如果是這樣:
丙 丁 庚 壬
支 酉 支 支
丁壬一合反而清格了。
如此之類,亦不可勝數,皆因敗得成之例也。
其間奇奇怪怪,變幻無窮,唯以一理之權衡。隨在觀理,因時逹化,由他奇奇怪怪,自有一種至當不易之論。觀命者毋眩而無主,執而不化也。
這個章節文字不多,論述精當,習者當熟練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