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十幹化合之義,前篇既明之矣。然亦有合而不合者,何也?隔於有所間也。譬如人彼此相好,而有人從中間之,則交必不能成。假如甲與己合,而甲己中間以庚隔之,則甲豈能越克我之庚而合己?以乙間之,則己又豈能越克我之乙而合甲?此制於勢者然也,合而不敢合也,有若無也。
課程筆錄:
十幹合化,也有看似相合,但卻不合的。因為被其他幹隔開了。如兩人彼此都是交好的,但有人從中離間,所以兩人並不會真心的交好。
如甲與己合,而中間被庚隔開了,甲就不能越過克自己的庚而去合己。
如甲己相合,中間有乙,己不能越過乙而與甲合。如中間有癸,那麼甲己就能合。
原文:
又有隔位太遠,如甲在年幹,己在時上,性雖相契,地則相違,如人天南地北,不能相合一般。然與有所制而不敢合者,亦稍有差,合而不能合也,半合也,其為禍福得十之二三而已。
課程筆錄:
如果兩幹隔位太遠,雖能合,但力量會減半,甚至情況不好就只能得到十分之二或三的力量。這樣的合稱之為遙合。
原文:
又有合而無傷於合者,何也?如甲生寅卯,月時兩透辛官,以年丙合月辛,是為合一留一,官星反清。甲逢月刃,庚辛並透,丙與辛合,是為合官留煞,而煞刃依然成格,皆無傷於合也。
課程筆錄:
如甲生在寅或卯月,月幹和時幹都透出辛正官,用神多需要取清。正好年上透出丙合去了月幹的辛,合去一個,留下一個,官星反而變清了,這對于格局是好的。
如甲生卯月,庚辛並透,七殺與正官就混雜了,雖然透丙與辛正官合,但是去官留殺,格局取清,成為殺刃格,這對格局反而是好的。
原文:
又有合而不以合論者,何也?本身之合也。蓋五陽逢財,五陰遇官,俱是作合,唯是本身十幹合之,不為合去。假如乙用庚官,日幹之乙,與庚作合,是我之官,是我合之。何為合去?若庚在年上,乙在月幹,則月上之乙,先去合庚,而日幹反不能合,是為合去也。
課程筆錄:
日幹合,不論合去,而論合到,得到。
如日主乙木,透庚正官,乙庚合,為日主得到正官。
如庚在年,月幹又有乙,由於兩者離得近,年月合,這時才論合去,日主就得不到。
原文:
又如女以官為夫,丁日逢壬,是我之夫,是我合之,正是夫妻相親,其情愈密。唯壬在月上,而年丁合之,日幹之丁,反不能合,是以己之夫,被姊妹合去,夫星透而不透矣。
課程筆錄:
如女命以官為夫,日主丁遇壬正官,就是女命的丈夫,日主合得,表示夫妻相親相愛。
如壬在月幹,年幹又有丁,那麼就會年月相合,日主反而合不到,就相當於自己的丈夫被別人合去。
原文:
然又有爭合、妒合之說,何也?如兩辛合丙,兩丁合壬之類,一夫不娶二妻,一女不配二夫,所以有爭合、妒合之說。然到底終有合意,但情不專耳。若以兩合一而隔位,則全無爭妒。如庚午、乙酉、甲子、乙亥,兩乙合庚,甲日隔之,此高太尉命,仍作合煞留官,無減福也。
課程筆錄:
以甲己甲這樣的位置來說,雖有爭合、妒合而不合之意,但最終還是會合的,只是用情不專,用意不精。
如果出現二合一而有隔位,就能順利相合。如:
庚乙甲乙
午酉子亥
出現了二乙合一庚,但有甲隔開一個乙,而年月順利相合,格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