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命中喜忌,雖支幹俱有,而幹主天,動而有為,支主地,靜以待用,且幹主一而支藏多,為福為禍,安不得殊?
解析:幹為五行清而純,因為他本身就可以指代五行。地支藏氣不一,不能一概而論。真詮的主體思想就是幹純支雜,喜忌有別。其實大家完全可以按照我之前講的理論:幹為五行,支為方位,是幹所處的環境,自然不能以十神來論。
比如甲人生酉月,見庚辛可論官殺混,地支見申酉則不以官殺論。「申亦辛之旺地,辛坐申酉,如府官又掌道印也」,和什麼氣雜藏乾沒關係,因為地支子時「地」勢情況而已。同樣,甲生酉月,幹透兩辛,《真詮》認為官星兩透,屬於破格的範圍,因為格局以清為佳,兩透則混雜。若是地支見兩酉,則不作混雜論。說了半天就是一句話,地支不是五行,基本沒有生克的性質,不作十神論。
但是地支兩酉或者其他地支相同的情況是值得我們注意的,比如更生酉月,其他地支再見酉,倘若搭配不當,則多是身體有恙,酉為陽刃,兇神重現,不言而喻。
「然亦有支而能作禍福者,何也?」什麼時候地支就能夠有「福禍」屬性了呢?地支沒有吉兇屬性,因為他不是五行,不參與生克制化,所以基本只看旺衰影響,但是之前咱說過,地支雖然沒有生克制話,但是有刑衝合會啊,這樣就會導致全局的變化,從而引發吉兇。其實這一篇的內容在26章我詳細解釋過,但是發不出來,總是被屏蔽。《真詮》列舉一個例子還是有必要分析一下的:
甲生酉月,支逢午,午酉不會發生作用,若是遇到三合火局,則火即可傷酉。若是按照此種理論,合火則火動,就有生克制化的能力,那麼衝火,或者會火,都能做此論。這是真詮的思想,忠於原著,也不好去評判什麼,因為確實找不到任何破綻。但是我自己更傾向於用我的那套,地支只是決定天幹所處地勢,合到誰,衝到水,那是自己的事兒,只要別引起連鎖反應,和別人有什麼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