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佔星與古典佔星在相位構成上的看法是不同的兩種方式。從某種邏輯角度上來說,現代佔星看的是相位的本身,而古典佔星看的相位是兩顆行星之間的關係。現代相位與能量共振有著比較強烈的關係,而古典相位裡說的是一種接觸法則。
相位
一般來說,佔星師會以行星間確切的度數距離計算相位關係,也會在準確的度數上考慮些許度數的差異,稱為「容許度」。讓我們來看看下面的星盤:
在此例中,月亮落於處女座的末度數,依據現代佔星對六分相普遍使用的容許度為3度,月亮與落在天蠍座的太陽,在容許度範圍內形成六分相。以現代的判斷法則,月亮也與落在獅子座的木星,形成準確的十二分相位,月亮也在容許度範圍中,與落在雙子座的土星形成跨越星座(out-of-sign)的三分相,因為月亮的準確三合位置為金牛座25度,雖然土星的位置還在容許度範圍,但是卻已落在下一個星座位置(雙子座)了。
古典佔星對於相位的判斷卻有些不同,我們等會再回去以前例說明。古典佔星是以(1)整個星座來界定相位關係,不同於(2)以容許度所計算的正常相位(degree-based aspects proper),而且通常(3)不考慮跨星座的相位(雖然有些中世紀的佔星家允許跨星座的合相(conjunction)),這些情況,將對於所謂的「次相位」(minor aspects)產生不同的看法。以下就前述各點內容進一步探討。
(1)整個星座相位制(Whole sign aspects)
一般相位的計算是以某個度數位置至另一個特定的度數位置,計算其距離而得——例如獅子座15度至射手座15度為三分相的位置。但是古典佔星卻是以整個星座作為相位的判斷基礎,從獅子座至射手座的相對位置就是三分相,因為這些星座(如同整個星座宮位置)被視為獨立不同的單位,落在某星座的行星、與落在另一個星座的行星,兩者會以整個星座的位置,來判斷彼此的相位關係。所以,落在處女座的行星與落在摩羯座的行星,便形成整個星座三分相位,因為處女座與摩羯座是在彼此三分相的位置上,即使這兩個行星間度數距離可能超過三分相的度數,但是仍依據所在星座來判斷。以前例的月亮與金星,即使她們之間的相距度數,遠超過我們本來所認知的相位距離,她們之間仍形成整個星座三分相位。整個星座相位制是行星對另一個行星的「態度」(attitudes)或者「感受」(bearings,拉丁原文為habitudo)。
從佔星學的意義來看,整個星座的相位關係,是一種留意、感受的態度,但並非有直接往來的關係,想像你正坐在某個不喜歡的人身邊,他的政治立場迥異且令人不悅,你可能不想跟他辯論、可以忽略他、或僅止於閒扯淡,但是你們之間確實存在不想交談的關係,這就是一種態度、一種感受,這就像是整個星座的四分相位。再來,想像每個星座如同社區的鄰居們:你們可能並不認識、也從未拜訪過住在街尾的鄰居,但你喜歡她修整庭園或照顧小孩的方式,因此對她有種親切感。這種就很像是整個星座的六分相或三分相位,行星與其他行星僅以星座位置的關係,會產生這種不悅或友好的感受,就跟我們的真實生活一樣。這種關係不太緊密,但卻有真實的感受。如果你的月亮與火星形成整個星座的四分相位,它們之間會產生不悅與摩擦,但並非相當明顯,一直要到此徵象在特定流年被引發時才會顯現,但也不如在容許度內的相位來得強烈直接。
(2)正常的相位(Aspects proper)
我這裡稱為正常相位,是以容許度計算的相位:就是以確切的相位度數範圍計算而得的,一般稱為「容許度」。在現代佔星,容許度是依據各種相位而得的數字。舉例來說,當我學習現代佔星時,我學到三分相位的容許度是6度,所以前例中的月亮落在處女座25度,她的準確三分位置在摩羯座25度,但是任何行星落在這個位置的前後6度之內,都與月亮成三分相位。
但古典佔星的容許度卻是依據行星來決定的,而非依據相位本身。僅古希臘文獻中有項例外法則,提到任何相位只在3度內有效,以前例的月亮來看,她的三分位置在摩羯座25度,則在此度數前後3度內的位置為有效相位。但阿拉伯與中世紀時期的拉丁佔星作者,則對於不同行星給予不同的容許度,以下是波斯與阿拉伯佔星家所使用的古典容許度:
上述的容許度用於行星度數位置上前後加減,所以在前例中,火星落在水瓶座15度,往前推60度處,為它的準確六分相位置,也就是白羊座15度,因為火星的容許度為8度,落在白羊座15度的前後8度位置的行星,與火星都形成六分相位。當然,此行星的容許度與其他行星的容許度會重疊,所以實際上行星落在超過8度的位置,仍會形成相位。
你會發現這些容許度,比現在常用的容許度寬了許多,你可能會納悶這麼寬的容許度是否有意義。但是請記住,整個星座相位制容許度計算相位制的差異在於:兩行星以整個星座產生的相位關係較不緊密;以容許度產生的相位就表示兩個行星開始溝通,直接與另一個行星接觸:而且事實上,入相位(applying aspect)這個名詞在阿拉伯的字意就是:去接觸、去溝通。
不合意與盲點
(3)不合意與盲點(Aversions and Blindness)
依照前述方法觀察相位時,有種狀況需要注意,就是古典佔星不考慮跨越星座的相位,只有當行星合相時,考慮星體本身散發光線的交互影響,會跨越了星座的界限,因此,跨越星座的合相是可被接受的。依據古典文獻,前例中的月亮並未與土星形成容許度內的三分相位,因為它們的相位已經跨越了星座,更甚者,以整個星座相位制來看,月亮與土星其實是四分相,反而變成完全不同的相位了!
再者,相位的概念會引導出一項很重要的觀念:「不合意」,這對現代佔星師來說可能是個很新的名詞,但實際上你早已知道它了。以古典的觀點,行星之間的關係僅有:聚集在同一個星座上(或是在容許度內會合),或以整個星座相位制產生六分、四分、三分、對分等相位關係,上述的關係會讓四個星座位置成了失落的一角:也就是行星兩側的兩個星座(從行星起算的第二與第十二個星座),以及從行星起算的第六與第八個星座,你可參看下面的圖形說明。
與第十宮的火星形成不合意的宮位(白色區塊)
在這張圖中,火星落在第十個星座宮位中,其他行星與火星所能產生的關係,就是與其回合在同一宮位內,或者與它產生六分、四分、三分、對分的相位關係(也就是落在灰色區塊中)。但任何行星落在第十一宮或第九宮、第三或第五宮,就無法跟火星產生相位關係,這些位置被稱為「不合意於」火星的位置:按照字意解釋,就是「轉頭離開」火星。
以現代佔星而言,這些位置卻是十二分相位(semi-sexile)以及十二分之五相位(inconjunct)等,當行星落在這四個星座位置,被認為有次相位關係。所以,你可能覺得古典佔星是有問題的,因為古典佔星不考慮這些次相位。但此處的關鍵點在於:這些位置雖然沒有形成相位關係,但是它們仍然是有意義的。
請記得「相位」這個字的意義是「去注視著」,當行星投射出相位時,它們會投射出光線,但是注視(looking)、看見(seeing)以及光線(light),這些名詞經常也代表了理解與掌握。我們可以想想看以下這些句子代表什麼意思:「我懂你的意思」(I see what you mean.)、或是「啟發」(enlightend)、或是當政治人物說「注意這個問題」(looking at an issue)、或是有些政治問題「攤牌了」(on the table),似乎代表它們會調查並為這個問題做點什麼事。但是當事情處在黑暗中看不見的,這些事情其實是未知的、受忽視、觸碰不到的、得不到的——以心理學的角度來說——它們是在無意識之中,或者拒絕接納。
這正是行星對另一個行星為不合意時的意義,或者,特別是行星與其主管星座為不合意的意義:代表它被分隔開來,被離間、無知、忽視,有些文獻提到,這樣甚至代表旅行(也就是缺席)、或是沒有足夠訊息就行動。我們可以從哲學與事務的面向來看下圖。
與上升位置形成不合意的宮位(白色區塊)
由此圖形的上升位置(白羊座)來看,與上升星座形成不合意的位置為:第十二宮(雙魚座)、第二宮(金牛座)、第六宮(處女座)以及第八宮(天蠍座)。因為不合意的位置代表無知、忽視、否認等等,那麼,還記得在古典的定義中,這些宮位所代表的意思是什麼呢?第十二宮代表敵人,特別是隱藏的敵人;第二宮代表個人的資產與財產,也代表盟友(譯註:卜卦佔星中定義第一宮為自己,第七宮為敵人,所以第二宮是支持自己的盟友,第八宮為敵人的盟友);第六宮代表疾病,也代表部署、奴役以及(中世紀的)藩屬;第八宮代表死亡。如果我們觀察這些宮位的意義,就會看出它們已經隱含無知忽視的意思:我們對於隱藏的敵人一無所知(第十二宮);我們也會忽視否認自己的死亡(第八宮)。你可能認為第二宮與第六宮似乎不適用這項定義,但是我們真的清楚了解自己的資產與部屬嗎?試想看看,當景氣低迷時,我們其實很難去控制與衡量、管理自己資產的多寡;相同的,大多時候,我們也很難去全盤了解或信任盟友的所作所為;再說第六宮,我們無法控制疾病的降臨,同樣的,我們也經常難以看清楚部屬的實際作為。
在中世紀時,封建制度主要是建立在領土(上升星座)與藩屬國(第六宮)的交易約定上,透過土地使用權與一些利益的交換,當領主有困難時,藩屬國會提供支持與協助,但是你可以想像,在城堡中的領主,可能會盤算著藩屬國是否佔了他的便宜,是否真能依賴藩屬國的支持。
如果你以這個角度來觀察,在上升星座兩旁的星座位置都顯示,對此相關人事物一無所知(如隱藏的敵人、盟友),同時,第六宮與八宮也代表因為疏遠,或者因為較低的社會階級(藩屬),而對此相關人事物的忽視無知。
所以,以哲學的角度來說,不合意的位置所代表生命中的人事物,我們都無法確知它們的真實狀態,如同我前面所說的,這些位置雖然與上升星座沒有相位關係(因為相位隱含著理解與清楚的關係),但是它們仍然有其代表意義。
文字部分整理自《當代古典佔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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