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經常可以看到一個現象,很多運動員拿了冠軍之後退役,他的歸宿除了當教練,還有是成為體育局的高管。
對於當教練,我們大部分人還是信服的,畢竟他拿了冠軍,應該有經驗和資格去訓練新人。但是當高管可能就要打上一個問號,因為他需要的更多的是管理和策略,跟體育運動能力,其實並不相關。
這樣的情況在別的行業也有很多,比如拿了優秀教師的,接下來就會被升至教導主任,最後很可能成為校長。但是校長其實並不參與一線的教師工作,而更多的是為學校的經濟和策略做決斷,所以,一個優秀的老師未必能當好一個校長。
但是這樣的情況卻是屢見不鮮的,對於這種情況,在管理學上有一個名字,叫做彼得原理,有時也被稱為向上爬的原理。
彼得原理是美國學者勞倫斯•彼得在對組織中人員晉升的相關現象研究後,得出一個結論:在各種組織中,僱員總是趨向於晉升到其不稱職的地位。每一個職位最終都將被一個不能勝任其工作的職工所佔據。
對一個組織而言,一旦相當部分人員被推到其不稱職的級別,就會造成組織的人浮於事,效率低下,導致平庸者出人頭地,發展停滯。
因此,這就要求改變單純的根據貢獻決定晉升的企業員工晉升機制,不能因某人在某個崗位上幹得很出色,就推斷此人一定能夠勝任更高一級的職務。
每個組織都是由各種不同的職位、等級或階層的排列所組成,每個人都隸屬於其中的某個等級。將一名職工晉升到一個無法很好發揮才能的崗位,不僅不是對本人的獎勵,反而使其無法很好發揮才能,也給企業帶來損失。
對個人而言,雖然我們每個人都期待著不停地升職,但不要將往上爬作為自己的惟一動力。
與其在一個無法完全勝任的崗位勉力支撐、無所適從,還不如找一個自己能遊刃有餘的崗位好好發揮自己的專長。
要想在企業內避免彼得原理的負面影響,最主要的措施有三個:
職位提升的標準應當以能否勝任未來的崗位為標準,而非僅僅在現在崗位上是否出色。管理者應該觀察候選人的潛力,而不是一味以績效作為依據。
每個崗位所需要的技能不一樣,每一個人所擅長的技能也不一樣,一個不勝任經理的人,也許是一個很好的主管,所以對於員工應該「能上能下」,如此才能人盡其才,找到他最適合的崗位。
為儘量避免降職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可以採用臨時性和非正式性「提拔」的方法來觀察他的能力和表現。就好像是暗暗給他一個試用期,在會議中給他賦予更大的職責,特殊情況下先讓他擔任代理職位等等。
而對於企業來說,成功的用人之道包括:
1、適當引進外來人才,好處就是用現成的人才,避開「彼得原理」所涉及的後果;
2、在企業內部逐步提升,重視潛力,重要的職位大多數由所能勝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