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我國每年因吸菸相關疾病所致的死亡人數超過100萬,因二手菸暴露導致的死亡人數超過10萬。由於青少年身體正處於成長過程中,吸菸會對身體多個系統特別是呼吸系統和心血管系統產生嚴重危害,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帶來的負面影響更加深遠。菸草製品以及電子菸中含有的尼古丁對腦神經有毒害,會造成記憶力減退、精神不振等。尼古丁具有極強的成癮性,一旦吸菸成癮,很難戒斷。研究證明,開始吸菸的年齡越早,成年後的吸菸量越大,菸草對其身體造成的危害就越大。通過立法保護未成年人免受菸草煙霧危害,降低菸草製品、電子菸的可得性對於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意義深遠。
案據:
青少年菸草使用問題日趨嚴重,電子菸問題凸顯,亟需法律及綜合性措施予以扭轉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2014年中國青少年菸草調查》顯示,初中生現在吸菸率超過6%,其中男生為10 .6%,女生為1.8%。這意味著,100個初中生中,有6個是菸民。同時,現在吸菸的初中生中,有三成已存在菸草依賴。大量科學證據顯示,青少年吸菸會立即對其呼吸系統和心血管系統產生嚴重危害,且會加速其成年後慢性病的發生。由於尼古丁具有強致癮性,80%的青少年吸菸者步入成年後會繼續吸菸,且難以戒斷。雖然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不向未成年人售煙」,「學校周圍不得賣煙」,但有八成的未成年吸菸者在過去一個月內買煙時都沒有因為不滿18歲被拒絕;64.3%的未成年吸菸者表示可在學校附近買到捲菸。
近幾年,電子菸的興起更是增加了青少年控煙工作的複雜性。北京師範大學2015年一項調查顯示,在2048名12至18歲的青少年中,90%以上的青少年聽說過電子菸,超過1/4的人曾使用過電子菸。多項國際隊列研究都一致證實青少年和年輕成年人使用電子菸和隨後開始使用捲菸之間的強有力相關性,電子菸的『入門效應』凸顯。由於缺乏監管,電子菸企業針對青少年好奇心重的特點,將電子菸包裝成潮流產品加以推廣。
以上觸目驚心的數據都揭示出青少年控煙問題的緊迫性與複雜性,需要國家在法律制度上加以完善,同時也需要有關部門採取綜合的有效措施加以管制。
青少年控煙問題事關國家未來,應通過法律手段予以強化
2019年11月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宣部、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廣電總局、國家菸草局、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等8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青少年控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明確指出,各地要充分認識加強青少年控煙對於整體控煙工作的重大意義,要把青少年控煙工作提升到事關國家未來、民族未來的高度,要以對人民群眾特別是下一代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把做好青少年控煙作為當前控煙工作重點,作為實現「2030年15歲以上人群吸菸率降低到20%」控煙目標的重要舉措,築牢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安全屏障。減少青少年吸菸是降低吸菸率的關鍵。
隨著《通知》的印發,青少年控煙工作有所加強,但實踐中對於向未成年人售煙,尤其是銷售電子菸等問題仍然較為突出,需要「建立完善青少年控煙長效機制」,特別是通過法律的形式,確保青少年控煙措施能夠真正的落到實處。
總結國內地方經驗,借鑑國外成熟制度,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法》中相關控煙條款
國內一些地方以及許多國家已經認識到青少年控煙工作的重要性,特別是近些年出現的電子菸問題對青少年健康的影響,已經進一步採取了政策措施對出現的問題加以規制,這些先進經驗值得我們學習並以法律形式嚴格執行,以期最大程度上保護未成年人的健康。如,《北京市控制吸菸條例》中規定,幼兒園、中小學校、少年宮、兒童福利機構等以未成年人為主要活動人群的場所室內外全面禁菸;在幼兒園、中小學校、少年宮及其周邊100米內禁止銷售菸草製品。再如,我國香港地區全面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菸。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現有的管制方案不足以保障市民健康,特別會對兒童及青少年帶來十分負面的影響,正在考慮全面禁止進口、製造、銷售、分發及宣傳電子菸及其他新型菸草產品。又如,美國食品與藥品監督局於2019年12月16日正式將購買菸草製品和電子菸的最低年齡由18歲上調至21歲,隨後又宣布禁售包括水果和薄荷口味在內的調味電子菸,以遏制青少年吸食電子菸的趨勢。截至目前,世界上已有包括印度、新加坡、泰國、巴西等29個國家全面禁止銷售電子菸;已有包括美國、加拿大、德國、法國等39個國家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菸。鑑於以上總結,應在考慮我國實際情況的基礎上,通過切實可行的方式借鑑先進的青少年控煙經驗,將相關制度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中予以完善。
建議:
全國人大重點推進《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修訂,建議在法律修改中明確以下內容:
1.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菸草製品與電子菸。菸草製品、電子菸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菸草製品、電子菸的標誌;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2.禁止在幼兒園、中小學校、少年宮及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場所周邊100米內銷售菸草製品、電子菸。
3.禁止在中小學校、幼兒園的教授、寢室、活動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場所吸菸、使用電子菸。
4.明確執法主體與對應罰則:對於違反第1、2兩條規定的,建議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給與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可以並處罰款;對於違反第3條規定的,建議由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