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水井引發鄰裡糾紛 法院強制執行恢復原狀

2020-12-22 澎湃新聞

一口水井引發鄰裡糾紛 法院強制執行恢復原狀

2020-07-09 09:34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原創 易宇、謝安 茶陵縣人民法院

「千裡修書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古時「六尺巷」的故事被傳為佳話,那「讓他三尺又何妨」的寬容成功地化解了兩家的矛盾。而最近,在茶陵馬江鎮兩戶鄰裡卻因為一口水井鬧得很不愉快,還訴至到茶陵法院。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在執行幹警多次調解無果的情況下,7月3日,法院執行局決定對該案採取強制執行,恢復水井原狀。

(法院幹警協助工人對水井進行清淤)

1986年,申請執行人雷某明在其村組建有房屋四廂,1991年在所建房屋旁打了一口水井,一直以來,雷某明家所有生活用水,均取自這口水井。2016年雷某明家拆舊建新,在舊房處新建三廂房屋,並用水泥將水井口加固。

2019年6月,被執行人韋某娟、陳某建家建房後,用水泥硬化房屋前坪後,用紅磚將前坪圍起來,把雷某明家取水的水井也圍在了圍牆內,並將其取水井的水管切斷,導致其生活用水被切斷,只能另外尋找水源。雙方發生矛盾後,馬江鎮司法所工作人員到雙方家中進行調解,並出具調解意見:「水井雷某明用了二十多年,按照文件規定,水井歸雷某明家繼續使用,被告不得幹涉,不得損壞等」, 被執行人韋某娟、陳某建拒絕在調解書上簽字。

(清理現場)

(清理前)

(水井清理出來的垃圾)

後雷某明訴至茶陵縣人民法院,不動產相鄰間應當按照有利於生產、生活,相互團結,公平合理的原則處理好相鄰關係,不動產相鄰間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方便。本案申請執行人雷某明家對水井使用了二十多年,且該水井的水源是他家唯一的生活用水,該水井的適用權人為申請執行人雷某明,被執行人韋某娟、陳某建不得佔有、破壞,經茶陵縣人民法院判決,韋某娟、陳某建應按要求拆除靠雷某明家取水井邊的一截圍牆,且不得對申請執行人雷某明使用該水井的水造成任何損害。另外,被告韋某娟、陳某建賠償申請執行人雷某明不能正常飲水的損失1000元。

法院判決後,韋某娟、陳某建未履行其義務,2020年1月,申請執行人雷某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案件承辦人茶陵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吳慶多次到現場進行調解,疏通雙方鄰裡關係,因矛盾過深,雙方未能平和解決。6月,吳慶、譚有義、張峰等法院幹警到現場動手搬除影響水井取水的相關障礙,但是遭到了被執行人母親丁某姑的強行阻攔,並現場對執行幹警出言辱罵。念丁某姑已75歲,未對其進行司法拘留,對其做出處罰款10000元的決定。

不久,承辦人吳慶得知,被執行人在法院幹警離開後又將圍牆立起,還往水井裡丟生活垃圾,破熱水瓶、磚頭等,嚴重影響雷某明家的用水安全。7月3日,烈日當空,吳慶組織執行辦案組7人來到馬江鎮長聯村,法院幹警請來工人,並協助其對雷某明家取水井進行井下垃圾淤泥清理,將水井及水井旁的圍牆恢復原狀,排除妨礙。期間,遇到了案外人的惡意阻攔,被法院執行幹警及時化解。

一直以來,「排除妨礙」是法院執行中的一大難題。表面上是簡單的糾紛,實際上直接關係到鄰裡關係,如果處理不好將嚴重影響村民的幸福生活。該案執行過程中,茶陵縣人民法院執行幹警將文明執行、善意執行的理念貫穿始終,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並有效維護了社會的和諧穩定。

俗話說,「只有千年鄰居,沒有千年兄弟」。在此我們提醒大家,鄰裡之間應和睦相處,互敬互愛,即使有了糾紛,也應相互忍讓,平和解決,做到以和為貴,這樣於人於己才會有益無害。

往期精彩內容

編輯:易 宇

素材:謝 安

原標題:《一口水井引發鄰裡糾紛 法院強制執行恢復原狀》

閱讀原文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

評論()

相關焦點

  • 私改入戶門引發糾紛 法院調解恢復原狀
    2020-02-11 11:45:24 | 來源:中國法院網 | 作者:湯燕琴
  • 豐寧法院:鄰裡一家親,源頭化糾紛
    豐寧法院:鄰裡一家親,源頭化糾紛 2020-07-21 17:36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鄭在執行丨鄰居因管道漏水成「冤家」 執行法官釋法明理促履行
    然而隨著城市化建設進程的加快,越來越多的人生活在被鋼筋混泥土纏繞的高樓大廈中,鄰裡之間的關係也隨之變得非常微妙, 為了芝麻綠豆大點的小事發生磕磕碰碰、傷了鄰裡和氣,導致鄰裡間「小事」,演變成「官司」的事也時有發生。11月27日,惠濟法院就執結一起樓上樓下鄰居之間因為水管漏水所引發的糾紛,在執行法官的勸說下,被執行人履行了全部1000元執行款。
  • 鄰裡糾紛案件多 法律E站化解鄰裡糾紛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提高,鄰裡間的各類糾紛在以往由居委會大媽調解的情況下,逐步向尋求法律途徑加以解決。8月27日,北京石景山法院在八角北路特鋼社區,召開「相鄰關係典型案例通報會」,並為「法官E站」揭牌。據北京石景山法院介紹,2018年、2019年、2020年,該院院共受理涉及相鄰關係類案件260件,涉及到排水、通行、採光、通風、噪音、滲漏水等方面。相鄰權利關係案件應本著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
  • 欽北區法院連續開展強制執行拆除活動【2020年第140期】
    按照既定計劃,欽北區法院參與李某與何某返還原物糾紛一案執行活動的27名幹警在該院大門口準時集合、整裝待發。據此,法院作出判決,判決李女士拆除搭建的鐵硼(長為黃先生房屋東南牆角向東直線延伸3.58米,寬為黃先生房屋南北面牆之間的寬度),並將該土地交還給黃先生管理使用。判決生效後,李女士仍拒不拆除鐵硼,黃先生遂向欽北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強制執行】利劍出鞘:富陽法院開展「執行搜查」專項行動
    隨後,陳某被帶至法院,迫於強制壓力終於承認養豬場是其與人共同投資,並當即承諾待生豬出售後將款項如數交至法院。 鑑於被執行財產的特殊性,在陳某出具承諾書並對其進行筆錄固定後,法院對陳某採取了罰款2000元的強制措施。
  • 蘭山法院「冬季執行風暴」第二波強勢來襲
    眼下,臨沂的氣溫驟降,但是蘭山法院執行幹警的執行熱情卻未有絲毫「降溫」,他們持續加足馬力、攻堅克難,將涉民生案件專項執行行動同步推進。近日,蘭山法院組織冬日集中執行行動,執行幹警兵分多路迎寒而上,拘傳15名被執行人,扣押車輛4輛,清理現場1處,結案18件,執行到位金額183.3萬。農村群眾經常會因宅基地、農用地、屋簷、水溝等糾紛引發矛盾,輕則吵鬧,重則打架鬥毆,如果處理不好很容易再次激化矛盾。
  • ​【執行攻堅】肥西法院| 執行攻堅鍥而不捨 十年糾紛一朝化解
    ​【執行攻堅】肥西法院| 執行攻堅鍥而不捨 十年糾紛一朝化解 2020-06-20 09:0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執行天地】赤城法院:重拳出擊集中強制騰房16套
    為徹底解決騰房難這一頑症,赤城法院開展了為期一周的強制騰房集中專項執行行動,對一批拒不交付搬遷的涉案房產進行強制騰空。
  • 不滿案件敗訴並被法院強制執行
    本報訊 (記者 餘建華 通訊員 邵珊珊)浙江寧波男子薛某因不滿案件敗訴以及被法院強制執行,為洩私憤,在網絡上發帖詆毀誹謗案件的主審法官,企圖通過發布汙言穢語散布謠言的方式,煽動輿論向法院施壓,以達到對其撤銷執行的目的。
  • 從強制執行角度看郭敬明、於正的賠禮道歉?
    作為法律人來說對於娛樂圈的恩恩怨怨其實並不感興趣,但是因為涉及法院判決的強制執行的問題,因此姑且湊個熱鬧對其中涉及到的強制執行的法律問題說幾句。莊羽訴郭敬明、春風文藝出版社、北京圖書大廈有限責任公司侵犯著作權糾紛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2004年12月3日作出(2004年)一中民初字第47號判決。莊羽及郭敬明、春風文藝出版社不服,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 河南虞城:通報6起網格員協助執行典型案例
    2名鄉人大代表全程見證執行活動,認為此案的執行網格員發揮了積極作用,社會效果也很好,避免了矛盾升級。  【典型意義】:本案是一起因農村建房引發的返還原物糾紛案,案件不大,但由於被執行人認為承建人費用計算的偏高,雙方引發糾紛,方某便扣留了承建人的相關設備。
  • 強制執行視角下隱名股東的權益保護——《九民紀要》引發的思考
    名義股東的債權人因股權轉讓糾紛以外的普通債務糾紛,查找到名義股東名下股權並申請強制執行,此時已不存在股權交易的行為,已經超出了「保護交易安全」的範疇。此外,隱名股東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權利人,對股權擁有所有權,名義股東債權人的權利性質只為普通金錢債權,不具有優先性。因此,隱名股東享有排除強制執行的民事權益。司法實踐中,以上觀點也得到了認同。
  • 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判刑!
    案例二:商業承兌匯票兌現後拒不執行判決2017年7月26日,西寧市城西區人民法院就張某與被告人姜某某借款糾紛一案作出民事判決,判令:姜某某償還張某借款50000元及利息1512元。判決生效後,姜某某未如期履行金錢給付義務,張某遂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
  • 鄰裡糾紛暴力或訴訟解決?北京鄰裡糾紛正反解決故事
    今天筆者延伸一下,通過幾個北京的實例,講講鄰裡交往產生的糾紛故事。關注作者,讓咱們一起:看人間冷暖,品世態炎涼,嘗生活百味,賞芸芸眾生的故事。鄰裡關係如果處理不當可能引發訴訟,甚至惡性案件的反面事例1、2009年媒體報導的「水漫金山」高校教師告上法庭。許女士是北京某高校教師,家住海澱區世紀城三期時雨園小區。她的樓上鄰居是業主王女士。
  • 一賴幾年,太古百貨被強制執行
    2015年,市南區法院陸續受理了100名業主起訴青島太古百貨商場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經查,2010年7月,這100名原告分別與被告太古百貨籤訂商鋪買賣合同和委託租賃協議書,且原告均已支付購買款項,但被告未將商鋪及時交付原告佔有使用。市南區法院判令被告向100名原告賠償違約損失,被告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青島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 山東法制報·審判周刊:棗莊法院創新執行方式 善意文明執行
    按照上級法院統一部署,全市法院集中開展「2020執行攻堅」「集中執行強制清場」「六穩」「六保」等專項執行活動,重點加大對涉黑惡刑事涉財執行、職務犯罪刑事涉財執行、涉民生、涉金融債權、違法佔用耕地類行政非訴執行、黨政機關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債務等六類案件以及查封土地使用權的專項清理,逐案研判,精準施策。
  • 案例說法:未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的房產能否對抗法院的強制執行
    在已經交付房屋A在使用之後收到法院的查封裁定,原因是B房地產公司與銀行的借貸糾紛引起的,銀行在勝訴之後申請強制執行,查封了尚在B公司名下的所有涉案房產,包括A正在使用的一套。A以案外人的名義提起案外人執行異議,維護自己的權益。
  • 法院公正判決高效執行還當事人公道
    經茂名茂南法院判決並經該院強制執行,終於維護了鄒某的合法權益。但在施工過程中,李某傑經常將其小汽車停放在住宅門前的村巷道路上,致使剩餘可供通行的路面寬度不足3米,妨礙了施工車輛的正常通行,鄒某因此與李氏兄弟產生糾紛。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到現場調解,但李氏兄弟不為所動。鄒某遂向茂南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李氏兄弟停止侵犯其對村道行使通行的權利、將佔用村道車輛移開,並判令李氏兄弟向其賠償相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