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幾章中,作者主要闡述「自我」為人們自身帶來的麻煩。而在本章中,作者轉而討論人們由於各自的「自我」之間的衝突而引發的社會衝突,包括「自我」可能在人際關係中所引起的麻煩,諸如互相不信任、互相不支持、個人衝突,以及傷害他人的攻擊行為等。
作者特別提到了在開始寫這一章的那天,55名警察在北愛爾蘭首府貝爾法斯特受傷,試圖平息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之間又一次爆發的暴力事件,其中一人被一名拿著鶴嘴鋤的男子襲擊。自20世紀60年代中期以來,在北愛爾蘭的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之間的衝突中,大約有4000人喪生,36000人受傷。
社會衝突有許多歷史、政治、經濟和心理原因,但都呈現出相互之間的不信任和仇恨的特點。通常,人們不會因為某件至關重要的事情處於危險之中而互相指責,而是因為某件事情威脅到了他們的身份和自我(ego)。
第一節 個體差異
在人類的自我意識出現之前,人們無法有意識地將自己和他人區分開來,就像其它動物一樣,只會因為領地、食物和交配等原始動機而產生衝突。這時的人類並不知道他們是不同的個體。
然而,當人類進化出了自我意識後,人們並開始發展出了高度的抽象能力和概念思維能力,人們可以思考他們與他人相似和差異,並形成了自我概念,而自我概念又強烈地影響著人們的行為。例如,認為自己性格外向的人,通常會選擇與人打交道的工作,例如,銷售員等。人們生活中的選擇會受到自我概念的極大影響。對他們的能力、知識、個性、外貌、偏好和其他特徵的信念使某些選擇看起來比其它選擇更明智。即使一個對自己的信仰被扭曲或不準確,他的自我概念也會影響他的決定。
人們自我概念的受到他們所屬的群體和社會類別的影響,人們也會自然地將某些其他人歸入自己所屬的社會範疇,因而認為自己與這些人相似,而對於與自己社會範疇劃分不同的人「不是同道之人」。
一旦人們將自己和他人劃分為抽象的社會範疇,他們就會把這些範疇作為感知他人和與他人互動的基礎。我們的社會世界很大程度上是按照社會類別的人群而不是按照個人來構建的。在每一種情況下,他的互動都受到他如何對自己(和另一個人)進行分類的影響,而不是與他互動的人的相關屬性的影響。人們傾向於用社會範疇來思考自己和他人,這是他們感知和相互聯繫的途徑。
第二節 身份衝突
在許多社會群體性的衝突中,人們通常都不認識對方!相反,他們的鬥爭僅僅是因為他們把自己概念化為對立集團的成員。敵對群體的成員很少因為他們在個人層面上不喜歡對方而感到厭惡。
行為科學家驚訝地發現,不同群體之間衝突的發生非常快。有證據表明,僅僅兩個群體的存在就常常足以製造出對自己群體的偏愛和對另一個群體的敵意。
在群體之間製造敵意只需要讓人們認識到自己是一個群體的成員!當然,在現實生活中,這種最小的群體間衝突往往是由歷史、經濟或政治問題引發的,例如,在北愛爾蘭或以色列。但是,即使沒有這些具體的問題,成見、不信任和仇恨也可能出現,社會心理學的觀點是可能源於身份衝突。
社會心理學中的社會身份視角關注的是人們如何將自己的群體成員身份融入到自我身份中,以及人們的身份一旦形成,如何影響他們對他人的行為。社會身份理論認為,人們把自己和他人都歸入社會範疇,是為了理解和駕馭社會世界。人們使用諸如黑人、白人、異性戀、同性戀、基督教徒、佛教徒、學生和輟學者等社會類別,因為這些類別有時對理解其他人很有用。如果我們能把一個人歸入一個類別,我們就會覺得我們對這個人有所了解,
把人分類是了解世界的必要條件。如果我們不把他們中的一些人歸類,我們人類之間的交往就會變得困難,每次遇到一個新人,就必須的從零開始對此人進行了解。我們沒有時間或心理資源來逐個處理我們遇到的每個人的信息。不管怎樣,出於許多目的,知道一個人的社會類別,可能會提供一些有用的信息。
社會衝突問題的出現並不是因為人們把彼此分成不同的類別,而是因為他們對自己所屬群體的偏好,以及對其它群體的偏見。人們自我服務的偏見會延伸到自己所屬的群體,人們通常都會高估自己所屬群體的價值,包括自己的種族、宗教、國家等群體。
即使另一個群體在某種意義上無可否認地「更好」,人們仍然可以有選擇地關注那些能讓他們對自己的群體做出有利評價的維度。例如,生活在發展中國家的人可能會承認,他們的國家在經濟和技術進步方面不如發達國家,但他們認為自己的國家在道德上優越。人們似乎總有一種方法可以讓自己的所屬群體解釋為比其它可比群體更好。
大量研究表明,來自不同群體的人對同一事件的解釋不同,兩個群體的成員都在證據上有自我服務的傾向。顯然,一旦人們在衝突中認同不同的方面,他們就會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對同一事件進行準確的解釋。
用自己的群體成員身份來定義自己也有其它影響。例如,人們會認為自己與群內成員有更多的共同點。然而,研究表明,人們往往會高估自己與群體成員的相同點,同時高估自己和群外成員之間的差異(低估了相似性)這種偏見會導致人們知覺到與群外成員的差異比事實上要大,這會進一步加劇不同群體成員之間的不信任、歧視和衝突。
事實上,我們人類有普世價值,我們人類的相似性遠遠大於我們作為不同社會群體成員的差異。然而,「自我」把人類群體分為「我們」和「他們」是如此容易,以至於我們認為我們和其他群體成員之間的差異是本質性的,而不是我們自己心智模式中的一種創造。「自我」在客觀上把微不足道的差異變成了巨大的分離鴻溝。
將不信任、偏見和歧視視為部分源於人們定義自己的方式,這就提出了一種可能的解決方案。群體之間的敵意,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因為人們將自己歸類為不同群體的成員,也許我們可以通過讓對立群體的成員將自己視為更大、更高層的同一個群體成員就可以避免這種敵意,說到底,我們都是地球村的村民,我們有著共同的人類身份。
第三節 個人之間的關係問題
在人們的自我概念中,最重要的社會關係非常重要,包括那些已經融入人們自我概念的人,例如,家庭成員、最好的朋友和浪漫的伴侶等。當然,有時候工作中的頂頭上司也很重要,也許在你的自我概念中,你的社會身份感就是某個重要人物的助理、秘書或司機等。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如何,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們在自我感中相互包含的程度。人們對待包含自己一部分的人與那些不被視為自我一部分的人不同。對於一個沒有融入我們自我感的人,我們不太可能有「強烈的感覺」。對於電視上看到不認識的人們受災,我們可能會同情心,但一般不會將這些人融入到自我感中,如果這些受災的人是你的親戚,感覺就會不一樣。
將他人融入自我感中是一件好事,有助於培養幸福的人際關係和善良。但太多地把別人融入自己的自我感中會產生複雜的人際關係問題。如果一個人的自我感幾乎完全建立在另一個人的基礎上,那麼就會形成高度的依賴關係,這個人就會覺得自己真的離不開另一個人。當一個人的身份完全被另一個人所包裹時,這個人會覺得沒有對方自己什麼都不是。一個極端的例子是把另一個人深深地融入到自己的身份中,這種情況可以在諸如糾纏(stalking)之類的關係困擾中看到。例如,戀愛中情人之間的糾纏、夫妻之間的糾纏、父母與子女之間的糾纏等。
當我們把別人融入我們的自我感中時,別人的思想和行為會影響到我們如何知覺自己,我們對發生在另一個人身上的事情有著切身的體驗,幾乎就像發生在自己身上一樣。例如,自己年幼的孩子在公眾場合人形地尖叫會使得我們自己感到自己不是一個好家長。
我們把人們的不幸融入我們的自我感中,對我們個人產生影響,這也許並不奇怪。不那麼明顯的事實是,當人們身邊的人成功時,他們的自我(ego)也會受到威脅。心理學家亞伯拉罕·泰瑟的自我評價維持理論(Self-Evaluation Maintenance Theory)認為,當人們的一個親近的人在一個對自我身份很重要的維度上超過他們時,人們會感到某種自尊方面的威脅。當然,我們希望我們的朋友、伴侶和配偶在生活中表現出色,但是,這種願望有一個前提,就是他們表現出色的領域對我們自身的身份不構成威脅,中國有句成語教「同美相妒」,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這種現象。
研究表明,人們親近那些對自身身份不重要的領域表現出色的人,其含義是明確的:人們對朋友和浪漫伴侶的選擇受到影響,部分原因是他們自身的自我主義欲望,希望在自己的頭腦中保持自己的正面形象。我們可能喜歡與我們有共同興趣的人,但如果這些興趣是我們自我概念的核心,我們可能不願意與那些在這些領域勝過我們的人成為朋友或情人
同貴相害,當他人的成功嚴重威脅到人們自尊時,人們可能會損害他人的成功,甚至是那些與他人關係密切的人的成功。也許最令人不安的是,人們可能會與那些在對自我感重要的領域表現優於自己的人保持距離。
人們對朋友和合作夥伴的選擇,以及對這些朋友和合作夥伴的成功的反應,都受到他們對自我感覺良好的願望的影響。
第四節 自我主義與衝突
自我主義是根植於我們每個人身上一種自我服務的傾向,使得人們總是傾向於用對自己有利的方式來解釋事件,高估自己在積極事件中的功勞,低估自己在消極事件中的責任。幸運的是,這種自我主義的歸因常常是人們自己內心的一種傾向,是一種私密的想法。
然而,當人們把這種自我主義的歸因公開,並將矛頭指向他人,人際衝突就出現了。例如,最普通的家務事方面,夫妻雙方都認為自己比對方做的多。當研究人員讓已婚夫婦估算他們和他們的配偶對20項家庭活動(如打掃房間、倒垃圾和照顧孩子)的貢獻時,他們發現,在大多數夫婦中,至少有一方高估了自己的貢獻。儘管研究人員無法知道哪一方說的是真話,但兩個人的貢獻顯然不可能達到100%以上的責任!然而,事實上所有的夫婦都是這樣,這表明一個人或兩個人高估了他或她在家務上的工作量。
當親密關係出現問題時,也會產生類似的效果。誰對昨晚的爭吵負責?我們中誰最近變得不正常,為什麼?我們的性困難是誰的錯?更多的時候,每個人都覺得他或她最終要比伴侶少受責備。
當人們在團隊中一起工作時,也會出現類似的歸因衝突。正如書中第三章中所闡述,一個成功的團隊中的每一個成員都傾向於相信他們比其他大多數團隊成員對團隊的成功有更大的貢獻。相反,團隊工作遇到失敗時,成員們會覺得自己對失敗的責任要比其他大多數成員要少。團隊成員這種自我服務的歸因被公開後,團隊成員之間的不和、怨恨和衝突就會出現。
源自於自我服務歸因的人際關係問題的發生,不僅每個人都是因為認為別人對發生的好事獲得過分的贊同而被激怒了,而且因為自我主義的知覺/看法導致他們相信他們有權得到更多的回報。自我主義地解釋事件的自然傾向,使人們實際上不可避免地感覺到不公平。鑑於人們普遍高估了自己對共同努力的個人貢獻,大多數人都會期望得到相應的認可和獎勵。當它不出現的時候,幾乎每個人都會感到受騙,並且會產生怨恨,由此而引起衝突。
第五節 讓人討厭的自我主義
我們每個人的身上都有自我主義的傾向,僅僅是程度上的不同。然而,自相矛盾的是,我們幾乎每個人都討厭別人身上的自我主義現象。我們通常用自命不凡、夜郎自大、自吹自擂、言辭浮誇、嬌柔做作、傲慢、自負、趾高氣揚等貶義詞來形容自我主義,對於嚴重的自我主義者則稱之為吹牛者、勢利小人、自戀者,甚至更難聽的詞彙。研究表明,諸如自負、勢利、自命不凡和自誇等是為最不受歡迎的詞語。
有趣的問題是,為什麼人們會發現是如此厭惡自我主義,並且通常不喜歡和避免自我主義的人。如果某個自負、自吹自擂的自我主義者的自我感覺太好,甚至比我們強,那我們為什麼要在乎呢?當我們從別人身上看到自我主義時,為什麼我們會覺得很難容忍它呢?
作者在此認為的一種可能是,自我主義往往伴隨著一種信念,即一個人有權獲得不相稱的認可、尊重和獎勵。認為自己比別人強的人通常堅持認為自己應該受到特殊對待。人們不喜歡自我主義者的另一個原因是,自我主義的行為有時會威脅到別人的自我印象。當一個人傳達出他或她是傑出的,意味著他人是低人一等的。因此,自我主義有時會成為對他人的間接侮辱。
社會交往的一個基本準則是,人們要儘量地準確地表徵自己。當人們過於自誇時,他們可能會被視為自欺欺人或是操縱欺騙。如果我們不能信任人們對自己的表現、特點和成就,所有的社會關係都會陷入混亂。
最後,人們似乎認為自尊必須獲得。傑出或成功的人有權對自己和自己的成就感到滿意。然而,同樣的道理,人們無權享受他們還沒有獲得的成功的果實。從本質上說,一個以自我為中心的人,是在還沒有獲得成功的回報的情況下卻在享受成功的情感回報,這就好像自我主義者的一些情感回報和功勞是「偷來」的。
考慮到人們對自我主義的消極反應,人們如此經常地表現出自我主義是令人費解的。為什麼我們如此願意冒不被他人善待以及被視為傲慢、自大或自命不凡的風險?也許最好的解釋是,因為我們相信被誇大的有關自己的觀點。
作者提醒大家,如果自我主義不是人性中一個棘手的部分,我們可能都會更喜歡對方,也會得到更多的回報。
第六節 自我受到威脅時的暴力反應
當自我(ego)受到威脅時,情緒失控、大打出手的暴力事件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發生。因為,我們傾向於把別人的無禮或不尊重理解為對我們積極的自我觀的挑戰,理由是「如果他們對我有好感,他們不會這樣對待我。」 當別人對我們做出冒犯的言行時候,「自我」傾向於把別人的行為解釋成是一種針對我們的惡意,其實大多數情況下對方是無意的,僅僅是個人素質差一些。
當人們的自我(ego)受到威脅,如果在腦海中將此視為一件需要捍衛的真實事物,那麼,就會做出暴力反應。而事實上,自我(ego)威脅事件僅僅是心理上的,不會有什麼實質性的破壞。研究者發現,那些高自尊的人,對自我(ego)威脅最有可能做出暴力反應。因為來自他人的一定程度的負面評價會在自尊心高的人身上造成比低的人更大的差異,他們會經歷對自我(ego)更大的威脅,更有可能做出攻擊性的反應。